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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
忆起那些并不久远的往事并不愉快。陆凌有时会想,幸亏他在掌中植入了保护芯片,否则在时空轮里他就会因为□□与空间撕扯而粉身碎骨。可是夏晓峰不知道他也植入芯片的事,毕竟这玩意儿死贵,而且当时他也没打算亲自穿越,换句话说,那个长相平淡的男人,把他踹到时间黑洞中,其实等同于谋杀。
回去之后,绝对不能放过他。陆凌的回忆戛然而止。
高离盯着他小小的手心:“可是这个地方在哪里?应该怎么去找呢?”
陆凌犹豫着回答:“其实,这个,我也不知道……”俗话说纸上谈兵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陆凌现在就很担心万一这时空轮再次开启之后,万一正落到绕了地球一圈的地儿,他该怎么过去。
按照既定步骤,时空轮从哪里把他放下,就应该在哪里再现,但夏晓峰说计算偏差导致了时空错乱确认并不是谎言。他确实没有回到七十二小时之前的平行时空,这里是四十纪元年之前的地球。如果时空轮开启的时间也错乱了,他在南半球落下,再启动在北半球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然而,他总不见得以这样的形态一直生活在这世界里。所以不管多困难,他都要回去。
芯片与大脑直通,陆凌闭上眼睛,只觉脑电波如涌动的水流,所有的信息猛浪般朝他脑中倾灌。他忽地睁开眼,朝西南方一指:“在那里!”
高离随着他手指的方向张望:“在哪里?”
陆凌嗫嚅道:“额,这个,好像有点远呢。”
“有多远?”
陆凌双手合十,歉疚地对她说道:“从我们所在的位置过去,按照这里的距离单位折算,应该超过两千公里了。”
高离:“……”
陆凌小心翼翼的:“你不会不管我了吧?”他抢在高离回答前马上说,“要是你不管我,我就只能死给你看了。要是让我这辈子以这副尊容活在这个古旧星球,还不如你一脚把我踩死省心。”他横下心往地上一躺。倒也不是完全耍无赖,因为他真的觉得如果回不到自己所在的平行世界,这样如宠物娃娃般被养在无人知晓的方寸空间还不如一死爽气。
高离沉默片刻,盘腿坐在陆凌旁边:“那如果我不陪着你去,你能独自走过两千公里吗?”
陆凌脸上抽筋:“我想可能两公里都不行吧?”不过话说到这里,他突然来了点兴致,“要不然……我试试呢?”
来到这世界的这些天里,几乎都是由高离护着他。陆凌其实很是不爽,从来都是他保护女孩子,想不到风水轮流转,他竟然被一个和他年龄相当——不,是四十纪元年后与他年龄相当的女子护着,这简直触怒了他作为未来男性的尊严,更何况这段日子以来他已经够麻烦她了,而她对他并无所求,本来防着她把自己当国宝献出去,担心了不少天,现在想想也是小人之心了,因为若她真想这么做,他又能如何反抗呢?
陆凌吃了些蛋糕牛奶便回了他楼上的猫窝,养精蓄锐半天,这一觉直睡到夕阳染红天际才起床,不,是起窝。退烧后他恢复得很快,睡醒之后觉得精气神都已经涨到了满分。他打定主意要冒这个险。
高离对此应该并不赞同,因为听到陆凌说他要亲自出门走一段试试时她的眉心紧蹙,但见陆凌坚持,她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提醒他要让自己跟在后面以防万一。
午后的毒日烧退,但余威还在,陆凌跑下楼来,从厨余垃圾里挑拣了半个碎蛋壳出来。高离应该还在二楼她自己的房内。他趁着她不在,用茶壶里的茶水濯洗蛋壳,将那黏乎乎的蛋液洗净,然后当帽子戴在头上。虽然大小还是不太合适,因为鸡蛋都比他的脑袋大,但好歹能挡住似火骄阳。
这次回去后,这段经历可不能对任何人说起,不能让人知道我窘迫到去穿娃娃的衣服、戴着蛋壳当帽子,那我以后还怎么混?
陆凌沿着垂地的窗帘向上攀爬,抓住帘边一勾一荡便来到了一楼的窗台上。这里开了条缝,大小正好供他进出。他在这屋子里晃荡时早就把周遭的地理形势都看准了。
侧身从窗缝里钻出,陆凌转头再往里看了一眼,屋内安安静静的。
他抓住钉在墙头的下水管一路下滑,下脚处是青石板砖的地面,一溜地通到花园外面。
每次进出这里都是行色匆匆,陆凌还是第一次有机会好好看看这儿的风景。在当下的世界里,普通家宅的花园无非是种些花花草草,最多弄个秋千椅荡一荡,再壕一点儿的就凿个小池子,养几尾红红黄黄的锦鲤。就算时间往后拉长四十年,花园的布局还是没有什么大的变化,除了更多人工培育出的奇异品种可以让花开不败。
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普通家宅的普通花园”。对陆凌来说,这显然不是普通的花园,虽然在正常人类看来这是一个毫无亮点的私人花园,但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巨人的花园。
这里都是独栋的别墅,每个花园都用高高的竹篱围起。陆凌边走边看,发觉高离真的是很不用心打理自己的家,这儿的花早就蔫了吧唧,还能盛放的只有小小的野花,每一朵都有他的脸这么大。他兴致一来,摘了朵花当扇扇风。花粉和着香气扑面,倒还真的感觉在暑热的天气里降了点温。
花园里,杂草已经窜得比他还高,走在半路不注意就让挡了道,落叶铺了薄薄一层,像是几个月都没人清理过,踩上去“唦唦”作响。
此时,花园角落摆放的一个小木屋吸引了陆凌的注意。
那小木屋红漆刷色,尖顶圆门,里面铺了片草席。陆凌本想走进去看看,还没到门口就被一股味儿熏出来了。
一股浓烈的腥臭味……他想起来高离给他当床用的猫窝。她应该是养猫的,难道是走丢了?“呕……”胃内一片翻腾,那一刻,陆凌不仅联想到被困在不知名地穴中的屈辱,也回忆起了跌入马桶时被迫喝消毒水加尿液的恐怖。
竹篱围墙虽然很高,但篱笆和篱笆之前的缝隙足有成人的拳头那么大,陆凌自然不用担心出不去,但他还是放慢了脚步,在竹篱之下小心翼翼地向外张望。
一个人也没有。
这里本就是低密度别墅区,加上现在人人有车,天气又炎热,太阳还没完全落下,这时点少有人行。
陆凌想试试自己能不能靠自己独自走出两公里后再顺利回去,而且这些日子以来他也实在闲得慌了,他得透口气,再在那栋房子里闷下去,他觉得他就要发霉了。
小区内很安静,只是间或从一河相隔的林荫树中传来蝉鸣声。陆凌警惕地在墙沿奔走,尽量让自己处于外界的死角之内。等出了门,他立刻掩入一片绿化带里。
郊区的大马路上没几个人,倒是车来车往川流不息。车子像庞大的机甲战舰,发动机发出的噪音在小人耳中加倍震撼。
陆凌在高离的车里已经看过这里的大致景象,心里有了谱。他隐在绿化带里拨枝踏叶一路往前走,这样没人会注意到他。
这条长长的绿化带从马路的这头延伸至另一头,直到到了一个丁字路口,陆凌终于不得不停下了。
黄灯频闪了一会儿,变成红灯,零星几个行人站在斑马线前等待绿灯。
这里四面无遮挡,人来人往,就算一只老鼠窜过去都很可能被人发现,何况是个小人呢?!
太容易暴露了吧!陆凌将蛋壳往脑袋上推了推,太阳把它晒得发烫。他决定再等一会儿。
这是条主干道,而且随着太阳落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走出家门,等红绿灯过马路的人从每次的两、三个变成四、五个,又变成七、八个。
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陆凌心道:如果连一条马路都能成为天堑,那我以后想独自出门就是妄想,更别提自个儿去找那时空轮开启的地方了。总不能一直麻烦别人。
想到这里,正好这波人流走过马路后有个空隙,现在只有一个抱着幼童的女子在斑马线前等待。陆凌左右看看没人便冲了出去,本想躲在旁边杵着的电线杆后不容易被发现,冷不防那被反抱在怀里的小孩儿“啊啊”叫了起来,指着陆凌所躲藏的方向说,“妈妈,看!那里,那里!”那小孩儿应该还不满两岁,话都说不清。母亲转头朝她指的地方看了看,很快收回视线:“小乖乖,妈妈要带你过马路喽!”
“那里!那里!”小孩儿还在一个劲儿叫。
母亲早抱得手酸,她换了个姿势把孩子抱紧了颠了颠:“别动,妈妈要抱不动了。”
红灯适时地变成绿灯,母亲抱着孩子往前走了。
陆凌这才松了口气,他从电线杆后面露出脸,向那一脸吃惊地看着他的孩子挥了挥手。
那对母女过了马路之后,现在这里再没有别人了。陆凌向四周张望,难得地空荡荡的。其实他在这里已经等了一个小时了,终于抓到了这次天赐良机。
就是现在!
陆凌用他最快的速度朝马路对面直奔过去。
然而,他终究是没算准时间。
从小他就是学校里的运动健将,跑步游泳成绩都没下过第一,成年后和专业运动员比试也不怎么落于下风,他还很嘚瑟于自己运动细胞的一流。但是,那是对正常体型的他来说。现在,这具小小的身躯连脱排的风力都抵挡不住,跨十步等于别人一步,他以为的箭一样的速度,其实和常人眼里的龟速没什么区别。
当陆凌发现自己跑了半天还没跑到马路正中央时心里已暗道“不好”。绿灯转成跳动的黄灯,很快又变红了,在人行道前排队等候的车辆重新启动。
这十字路口的四车道车流如梭,引擎轰鸣,排着难闻的滚滚尾气,几辆车子齐齐朝陆凌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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