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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造势
席淮奋笔疾书战斗之下,陆续写出了《茶道》、《成名》等通俗小说。
《茶道》是席淮专门为奶茶店造势而作,很多人没有听过这个东西,就算知道也不以为意,不会想买来尝尝。
这本书讲的是几个制茶世家关于茶是否应该革新之争,老派认为,茶为雅事,传学及古今,应注重传承不能随意更改。新派觉得,时移世易,应该敢于推陈出新,只要的好的、大家喜欢的那就没有高雅低俗之分。
最后当然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新派赢了,保留传统中式茶的基础上,创新出的很多口味广受大众欢迎,家族生意也得以起死回生。
席淮在其中夹带了不少私货,无形中为自己的奶茶店打了广告。席淮要通过这本书让人们对奶茶形成好的印象,扩大奶茶知名度之外,最重要的是能够让人们有勇于接受新事物的意识,以后再有什么新品,大家也能接受良好。
至于《成名》,那就是一个小人物的成长史,点家男主龙傲天升级流,逆袭打脸爽文,绝对能把这帮读者迷得嗷嗷叫。
他平时忙着写话本,不太能顾及到店里,就靠阿越和顾婶忙不过来。趁着话本才出炉,过段时间会迎来一波热度,所以他打算招工,把配方教会他们,他和阿越平时就看看账,研究新品。
不然,他这么努力是为了累死累活吗?
很快,西家铺子奶茶店招工的消息贴出来,陆续有人上门来问,席淮安排面试之后,选了两个家离得近不需要安排住宿的小伙子,陈二沉稳踏实,小六机灵嘴甜,正好互补。
“事先说好,教给你们的方子严禁外传,。”席淮让他们签了保密条款,只要不想吃官司,他们没道理会泄露制作配方。
“工钱学徒一个月七百文,能独立制作后涨为一月一两银子。”
陈二和小六一听,镇上给人当账房,一个月也才一两二,暗自下定决心要早点学会,转为正式工。
——
桃花镇近来最为津津乐道的两件事,一是镇上新开了家店,叫做奶茶店。
你要说没听过、不知道,那必定会收获一大堆安利,给你形容那奶茶味道多么香甜可口,保管你吃过一次就忘不掉巴拉巴拉。
这些人手里大多还拿着一本书,脸上洋溢着赶时髦的骄傲,按照书里写的,自己就是那第一批吃螃蟹的人。眼里明晃晃写着:兄弟,你落伍了。
没吃过的人:“······”。可恶,被他装到了。
于是纷纷不甘落后,书要买,奶茶也必须要来一杯。
这一波热度很好的带动了奶茶店的销量,席淮他们五个人才将将够用,忙得热火朝天,收入也很可观。
第二件事,就是《成名》的爆火。
如果说《茶道》只是小范围的传播,毕竟目前只有镇上有一家奶茶店,县城里的就算看了书也就是脑海里有个映象,不可能大老远去找。
《成名》可是写在底层人士的心坎上了,谁还没有一飞冲天的英雄梦了,主角的逆袭之旅点燃了他们的被生活打磨下沉淀的梦想,这种爽文套路在现代都烂大街了,可是他们没有见过啊。
随着书的爆火,还被授权改编成了各种形式,茶馆里说书的,那些不识字的听了说书先生一波三折地讲解,听到主角打脸炮灰也跟着振奋不已。
令席淮震惊的是,竟然有小贩卖起了周边,什么宣霞将军用过的剑啦,成名里面主角小时候佩戴用来推动剧情的玉啦,竟然还有人买!
莫画这个奸商,席淮记得自己曾经随口说过几句,要是书火了还可以卖周边,当时莫画问周边是什么,没想到现在就给他搞起来了。
但是不得不说,莫画很有商业头脑,作为他的合作伙伴,席淮受益良多。
回去盘点这段时间的收益,店里收支平衡已经回本,每天大概有十两入账,他们很快就可以存够买铺子的钱。
隔壁布料行的赵老板,早些年四处走商什么没吃过,自从吃了奶茶,隔三差五要叫小二跑腿给他带一杯,真是怪了,一段时间不吃舌头馋得慌。
至于为什么不自己去,不是因为拉不下面子。邻里邻居的,他要吃的话席淮肯定不收钱,人家赚钱的营生,他怎么好占这种便宜。
和王老板一样的回头客不少,像是上瘾一样,如果知道有一种说法叫奶茶上瘾,现代很多人都戒不掉。
他们多是手里不缺钱的,但为了顾客健康着想,坚决不与无良商家为伍的席淮还是竖了块牌子写到:美味健康,只为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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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店内运行稳定,书生、商贩坐下喝着手里的东西,谈笑和乐,也会有老人和老友三两一起手谈,不过大家都很自觉的挑人不多的时候。席淮满意的拍了拍手,这算是由自己一手带来的改变,说不出的成就感。
阿越看他在那算账,算着算着心情突然飞扬,像个突然吃到糖的仓鼠一样,不由来也感受到这种简单快乐。这家店也是他和席淮一点点筹备辛苦摸索出来的,说不高兴是假的。
他们现在手头宽裕了,席淮看着阿越身上还穿着那几件村里时请人做的衣服,布料不够柔软也不时兴,就忍不住想给他买衣服首饰。十六七岁的少年还在发育,或许得益于席淮每日督促喝一杯羊奶,三餐注重营养均衡,阿越长高了不少。现在到席淮的肩膀了,原先合身的衣服露出一截白皙手骨,席淮有一种自家孩子长得不错的老父亲既视感。
择日不如撞日,趁着现在客人没那么多,席淮拉着阿越去了隔壁赵老板的布料行挑选。
除了照顾生意,也是因为他家的货款式多,来往的客人也多会来这儿看。
“赵老板在啊?”席淮率先打招呼。
“哎呦席掌柜,你们来买布啊。我这儿有几款刚到的,来看看有没有合心意的。”赵老板看见是他们,出来亲自招待。
“不必如此客气。”席淮他们跟着赵老板的指引,看到了他口中所说的新款。
的确很好看,其中有一匹天青碧荷色绸布,席淮一眼就觉得阿越穿上会很好看。还有旁边的紫罗兰,紫粉相间,娇俏可爱又不失清冷感,眼看着他还要再选下去,阿越赶紧拉住他的手示意够了。一匹布能做一整套成衣还有余,况且他估计还会再长高,席淮想到这遗憾打住。
这个时代对哥儿的着装没有明确规定,既可以短衣下裤,也可以穿裙子,还有裤裙,只看经济条件允不允许。
席淮挑完后,阿越也说要给他选。好吧,礼尚往来。席淮示意阿越挑吧,我都可以。
席淮看到阿越挑了一匹是月白绣着银丝线的,眉头挑挑。
席淮自己不知道,每次他骨节分明的手握住笔杆,或是写话本,或是记账,君子温良如玉的气度格外外露。分明成了商人,身上却没有商人一丝市侩俗气。穿上月白银丝的长袍,肯定是如松鹤屹立,要是在店里,不知引来多少人注目。
想到这他心中醋意翻涌,又抽了一匹藕粉色,这下应该没有人看了吧,心绪平缓下来。
席淮看到这个这个死亡颜色内心是拒绝的,“要不换一个颜色?”
阿越眉目一冷,“就这个。还是说你想有很多人看你。”
席淮可不能背上一口不守夫德的大锅,对于恋人的独占欲半是开心半是烦恼。“好,你说穿什么就穿什么。”
他们选的是成衣,在店里量好尺寸,赵老板连连说会尽快做好了送上门。
赵老板说的尽快果然很快,不到三天布料行的小二就送货上门。为了表示对这个速度的满意,席淮让小六给送去人手一杯不同口味的奶茶。
回去试衣服,席淮先穿了那件白色的出来,果然很好看。他现在没有下地,皮肤白了回来。亭亭如松地站立在那儿,是让人移不开眼的程度。
他问,“怎么样,还可以吧。”这件他自我感觉应该还行。
不料看见阿越拧眉,“换下一套。”
席淮从善如流,换了那身藕粉色的圆领袍,这下他没主动开口问怎么样,生怕太丑了阿越嫌弃他。
他看阿越的神色不变,还是不太满意的样子,慌张解释道:“我没有穿过这个颜色的衣服,是不是很奇怪。”说着人都不自在了起来,想回去赶紧脱下来。
阿越叹息一口,“你,算了不用换,这样挺好看的。”
是真的很好看,与刚才那套相比各有千秋。眉高骨深的少年穿着明丽的颜色,少了几分沉稳,多了点活泼。不管怎么穿都好看,阿越只能认命。
接下来到阿越试衣服,席淮才明白为什么刚才阿越一直皱着眉,或许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席淮也有点不乐意阿越穿这一身出去,但只是想想,好看才好,这么好看的人是他的,外面那些人只有羡慕的劲。
“阿越,你真好看。”他总是很擅长直白的赞美。
“你也好看。”
他们互相依靠在一起,像许多普通夫妻夜话一样聊些生活的琐事,多数是席淮在说,阿越听着偶尔应答,也不会不耐烦。
幸福真的很简单,只是现在这样的生活,阿越却觉得比他过去十几年都要让人留恋,要是能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
“我们当然会一直在一起,以后还会更好。”席淮肯定地回道。阿越这才发现那句话被自己脱口而出。
人生无常,何必忧心以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珍惜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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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帅气的男孩子穿粉衣服,是作者的性癖啦。
昨天感冒了,没能从床上爬起来,对不起日更不了,给大家九十度鞠躬~
看到收藏涨了好开心,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