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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这是谎言
宏宏又打架了。说起来也没什么太像样的原因,只是因为放学下楼梯的时候被后面的人说了一句:“前面的走快点。”
他对这种挑衅的言语很反感,转头怒了句:“你说谁啊?”
“说你啊。”那人横了他一眼。
“你再‘横子’试试。”宏宏有些眼红,用鄱阳话硬是把这句话说得格外蛮横。后来呢,我也不想多谈,他俩谁也不服谁,架起拳脚就要开干,不过那时楼道人太挤,也由于被双方的同伴看到,便没有施展开来。
直到下楼后走到办公大楼,宏宏从刚才的一直沉静让我察觉到了他身上散发开来的怒性。便在我正想着怎么开口和他说句话时,他突然转身,那时我知道事情已经发生了。当那人还正在和旁人说着笑着,还来不及反应时,宏宏便已经冲到他面前,当腹一脚,便在两三米外的地面生生坐落。路过的女生吓得散开,失声尖叫······
晚自习前,傍晚我和man在教室坐着,那时还没几个人,天空也才刚暗淡下来。
我坐在窗边,看见那人带着三五人过来,便喊了前面的man一声,他们也没见到程宏,一会就走了。Man打电话给程宏叫他晚上别过来上自习,说他们怀里都揣着刀,晚上肯定会守着你。
我当时还真是没看出来,便问他怎么看出来的。Man说他们的都有一只手是弓在身前的,说明怀里揣着东西。
第二天来上学,宏宏比以往多带了一个黑色的包过来,然后放在桌子的抽屉,他和我们说,里面是把刀。晚自习,快要放学那会儿,程宏让我陪他出去。我并不知道从教室到校大门这一段路会有多凶险,但那时程宏的眼神让我放下了所有顾忌,他若冰霜的眼神,还带着一丝热忱,他平静的脸上,总是看不出任何惧意。
······
晚上十一点,妈妈已经入睡了,我正坐在床头看着试题。屋子内的灯已经熄了,只有我架在床头的台灯散发着柔和的光圈。在一阵警车的滴嘟声之后,我接到了程宏的电话。
铃声的突然响起使妈妈开始发着一声牢骚,她翻转了身子,嘴里呢喃了片语:“夜里谁打电话啊?”随后又睡去了。
我一边接着电话,一边又不想吵着妈妈,更不想让她听到电话里的东西。宏宏说如果到时候有警察来问你,你就说他们先动手的,你不是看见他们带着刀去教室吗。
那晚,我很久很久才缓过心情。
第二天起来时,妈妈说我的台灯又没关。而我醒来所感知的,只是枕在脸下硬邦邦的习题本,和半悬在床沿开着盖的碳素笔。
随后,我便看见了学校有拄着拐杖、打着石膏、缠着满脸绷带路过的人。还有宏宏的爸爸······
我并不是这场风波的主角,我可以这么去定义吧。但是我从中感触了一件事,年轻就轻狂吧,但你要为自己负责,要为来这所高中的目的负责,要为身边的妈妈以及还在家教书的爸爸负责,甚至要为你即将踏入的社会负责。
然而,我便是在那种来自各处心事的时候,踏进了电玩城!
汪锦见我这几日心力交瘁,便向我介绍了一家游戏厅,该是茫然到何种程度才会如此放纵自己。一个百无聊赖的晚上,便去尝试了一把。
汪锦只会想方设法的让我和他一起放松,因为当他看到我不好言表的时候,他便不会追问。我知道他对花未闻的事肯定有所耳闻,但他不会在我说之前先去说的。那些烦恼对于我们之间来说都是所谓的杂念。
晚上四个人联机打三国战纪,这是我第一次进游戏厅,有点懵懂,按键都不知怎么使,汪锦手把手教我,才学了个皮毛。那天挺多人去,都是一些住在外面的同学,他们很诧异也很高兴我来了。汪锦说他也是最近开始玩,这日子好是给他压抑。汪锦是那种能应变场合的人,在班里头他则是很文静细腻的书生,而来到这里,就是洒脱不羁的狂徒。所以他既能搏得很多女孩的青睐,又能交上性情爽快的朋友。既是安静的美男子,又是野蛮的真性情。
后来我和汪锦成了游戏厅的常客,经常去城东圆盘附近的一家游戏厅,这游戏厅和隔壁的服装店是一对夫妻开的,游戏厅和服装店公共的那堵墙开了个帘门,一般人不知道,若游戏厅大门关着,便可以从服装店的帘门进。有一次就我和汪锦两人,整整玩了一夜,他先后买了五六块钱牌子,我买了□□,一个牌子两条命,他用马超,我用张辽,杀得天昏地暗,血肉模糊,腻了又换着玩,简直不把牌子当回事。那老板也是惊异,平时都是挣小学生的钱,从未遇见如此阔绰的客人,每次买牌子时他两眼睁得可亮。后来我们每次路过游戏厅门口,那老板总以一种期盼的眼神老远望着我们,好像看见了钱似的。但随着我们技术的进步,也就不需要那么多牌子,老板反而觉得不快,到时间就催我们走,从前大把大把玩的时候可没有“到时间”这规矩。
因为和汪锦的这种爱好,我认识了另一位玩友刘宇会。他是和汪锦一起在学校对面弄子里租房子住的同伴,不过并不是一栋楼。两人晚上回去的时候便也经常在游戏厅消遣一会。
会会个头不高,面目倒很俊秀,他的肌肤是那种白中透红的粉嫩,尤其一流汗,比女生的脸蛋都要细腻光泽。但是他的性格却很刚硬,说话也总带着撕裂般的霸气,留着二八分的发型,也显得稍有成熟。
一次周末我在补课,当时因为数学没考好,张群老师把大家叫来补习,会会突然打个电话过来,说去打游戏机,放学后便看见他开着电动车在楼下等我,我跨上车,还未等我坐稳,便疾驰而去。
到了晚上,他又邀我出去散步,只见他头戴着耳机,手提着一袋啤酒,站在校门口那个路口的广告牌下。
他从怀里掏出一盒光碟,上面画着周杰伦。他和我说他暗恋着一个人,让我意外的是那人是程羽子。喜欢程羽子的,以前在班里还有一个人,不过转文科班去了。
就是单纯的喜欢,一种看见对方就会产生特别的感觉。这个事简直让人无法发觉,或许暗恋本来就是个没有动静的行为。会会说他们都喜欢周杰伦,而程羽子生日快到了,他要把这光盘送给她,他还说程羽子喜欢《幻城》,正考虑是不是要买。这种心思,我突然发现和某时的我有着类似、甚至是相同的感觉。
会会提及了我和未闻的事,他的意思,是想帮我。但我无法把他的问题解释的明白,因为我并不能接受我就是喜欢她,只告诉他我也说不清。他说他一个朋友也喜欢未闻,但他不会两边干涩。想着黄佳的信息“不然被别人抢走了”,我不知为何,心里突然有种使命感。
会会说如果有其他人挡我道他帮我解决。
我笑了笑问他怎么解决。
“你说呢?”会会问我。
“我问你啊!”我笑着说。
会会吖了一口啤酒:“先去警告,不行就打。”
我没想到他这般狂,不觉笑了起来。“如果真的有人也喜欢她,我还希望越多越好,有竞争才知道谁是最适合的。”我说。
会会的这种性情还是不同于汪锦,会会把汪锦那两种性格走的更极端。会会在班里可以说是冷漠到没朋友,但另一方面,又有点狂傲到没人性了。
因为他真的会看你一个不顺眼就要你在眼前消失。这也是为什么我和会会相处到最后不宣而散的原因吧。但和会会相处的那段时间,我是感到很值的,也是对会会很认可,尤其是在我最需要像他这样一个同伴的时候。
后来我们又走回了学校,坐在足球场的球门上。啤酒还继续喝着,只不过下酒的变成了旺仔奶糖,周末此处无灯,一片凄茫,无端的微风就会让人感到天凉。
可我说着这话,好像自己不知何来的自信!
“有竞争才知道谁是合适的。”我当时是不是承认了什么,承认了会会一开始就提起的我和未闻的关系,承认了别人眼中我对未闻的喜欢。或者说那话语仅仅是为了顺着会会的口吻。
倘若没有遇见未闻,那么我过着这样的生活足矣。而又因为看不见她,让我觉得眼前的世界很缺失。有一种念头,它就这么神奇。
倘若我没有听见那些言语,或许我还会很自然的面对她,现在的镇定自若,都是假装的演法。
徘徊于每一个脚步,在学习与生活之间失了分寸。即将落幕的天空是最让人留恋的,抓不住时间的尾巴,晚霞会在下一刻消逝在薄暮。雨后田径场旁的土壤里散发出青涩的芳香,红花绿叶戴着雨露,闪烁着欲坠的残阳。比起从前,人还是那个人,风景还是那片风景,只是那颗带着惬意赏风景的心,遗失在了风景里。
停留于每一刻时钟,在过去与现在的转换中忘了时间,忘了那种言表不清但极想珍惜的东西是什么。每天去教室都要面对流言带来的压抑,花未闻总是安静地坐在位置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是极为忌惮着外界的风吹草动。
心事使人心烦,坐立不安,但不能再向花未闻说了,直觉是这么告诉我,经验也是这么向我证明。也只有和会会,在帐篷里吃着烧烤,借酒谈心,或是和汪锦花几块钱,摇摇把子。爱学习的人一个个都开始全面复习,我却在这时候,乱了心。
“为什么你说我喜欢她?”我给黄佳发信息。
“额,你自己不会不清楚吧?”
“所以问你来。”
“我也觉得你是喜欢上她了,羽子他们都还说挺看好你们的呢。”
“不会吧?”
“呵呵,你不会是初恋吧?”
黄佳问的这句话,我没有回她,也不想回她。可接着黄佳又似乎看透我心中的想法,她接着发来消息:
“那要看你怎么想,如果喜欢她的话,就不要留遗憾!”
又过了一周,校园里的樟树叶子纷纷红透,被风卷走以后,就再也不在堆积。身上的凉意越来越浓,长袖的单衣也跟不上北风。巷子角落里的花,我再没有去伸手触碰,生怕在这凌寒中遮住了它的阳光,而毁灭了它的绽放。
秋已去了,酒便来了。
酒,是我那时开始深交的好友。我真正的酒龄,也得从那年秋后开始。
周六下午,在家里电热炉的伺候下我开始复习,把数学老师的作业计划去完成。数学老师布置作业从来不是留几个题目,而是直接拿一本练习册,给你说从几页到几页,一般每次都有四张纸。老师们就是想填充我们的时间,总生怕我们有一分一秒的松懈。妈妈在一边织毛衣,她安静地从不会打扰我。香香突然打电话让我陪他去买书包,我看着手中的还未完成的练习,推迟到了晚上,因为我想把会会叫上。
香香是我们最初的八大金刚之一,从高二那年便一直是我们的死党,他本人是很高大的,但不知为何黄恩来给他起了这种外号,而当时我们都竟然说起的好。
一句话,就出来。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原则。而我把会会叫上,是想最后回来的时候再聊点什么,因为这一周的沉静,憋的我好不难受,既然要出去,就顺便放空了心再回来吧。
香香个头较大,我当时便坐在会会车后。狂冷的湖风始终吹不散脑海的花未闻,我怎会如此去顾虑和她之间的事,周围的一切言语是非都让我心里不宁,非得想得透彻见底。到底是什么,让人这么在乎,噎在心里的那种感觉,好陌生啊。“喜欢她就追啊,她那么好,不然被别人抢走了。”这句话在耳边穿梭了好几次。真的、是喜欢吗?她,那么好,让我有深的亲切感,让我有心的归宿感,这是别的女孩所不兼备的。这让我想了很久,甚至有些担心了。我真的喜欢吗?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只是习惯于向她倾述所以才在心里产生一种依赖和好感,这种情分是朋友,我对她好,喜欢和她走在一起也是由于这个,在别人眼里,或许因表面现象而产生了一种“自然”的判断,于是乎早早地兴起了一阵流言,却让我,变得一次比一次茫然。也让花未闻,开始变得不安。我们都在这种不安中去寻求那一份安宁,花未闻选择时而沉默,我却没有多余选择。
未闻:
如果,我选择解释,那么,我们的友谊,能否完整的保留;如果,我任由这种尴尬蔓延,那么,你又是否会变成一个陌生的女孩。
我有过去解释清楚的念头,可现在隐约之中却又不知要解释什么,是说清楚喜欢呢,还是不喜欢。
曾和程羽子在公园散步,她问我:“如果你遇见了喜欢的人,会怎么办?”我说:“我一定会大声说出来,让身边的人都知道。”程羽子笑道:“拿着喇叭筒天天在学校喊喏!”
而现在,我甚至害怕别人的言语,却不敢站出来说清。是我自己真的不懂,还是我在畏缩?
可我真的不想这么拖着。
见又有人说,不见又疏远。感觉做什么都无法顺心。说到底,还是少了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
可是,真的需要理由吗?
风像冰刺一样扎入耳腮,我的脸几乎贴在正在骑车的会会的侧脸,我忍不住对着会会耳边说了声:“我真的喜欢她!”
说出之后,好像就不用理会那些繁杂的流言了,心里踏实了,就可以理所当然的为花未闻做些什么了,而我的决定,又无疑会继续扰乱那认真写字的花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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