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人间好时节

作者:粉丝老鸭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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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再见北京和再见初恋


      我站在塑料椅子上,泪眼朦胧地看着江梧桐,看着看着,一嘴就亲上去了。
      他拽着我的头发,有点痛,把我的头压低,靠近他,后来索性一把把我抱下来,扔在床上,作势就要压上来。
      我气还没消,紧闭双腿不让他进来。
      他倒也不急,一点点地开始吻我,眼睛,鼻头,嘴巴,脖子,头发,肩膀……

      第二天醒来,8点多,江梧桐已经走了。
      程浩微信我说他去健身房锻炼,让我下午就接他去新开业的酒店剪彩。
      保姆车我昨晚开回来了,停在公寓的车库里。

      站在洗手间里,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双眼无神、眼下乌青,两腮红润有光泽,一副纵欲过度的样子。
      我突然觉得很可悲。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来北京,我想要有写剧本的机会,想要出人头地,想认识大导演大明星,想每天都有很风光靓丽照片可以po在微博微信上,但是现在,我是什么?我有什么?
      我每天跟着江梧桐吃香喝辣的,混了将近半年,一点进步也无,当个小场务小助理开车送饭,什么时候才是出头天啊。
      过几年,花容渐老,江梧桐想必也是不要我的,与其被人丢弃,还不如回老家算了。
      爸妈年纪大了,就地找份工作挣个三四千养活自己,赚三五年的嫁妆钱,找一个妈妈说的不抽烟不喝酒性格好的男人,不用太帅,就这么嫁了。
      想清楚了,我收拾行李,依旧是那口24寸的红色旅行箱。
      钱包里没有和江梧桐拍过的照片,手机里也没有,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回忆。
      先把车还回公司,和程浩说清楚,买机票走人。

      到了公司,把车钥匙交给君哥,我惨白着脸说我阿姨得癌症了,要我回去照顾。本来想扯谎说我妈的,但后来怕乌鸦嘴成真,还是掰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阿姨好。
      君哥皱眉:“什么东西啊,你才做一天就要走啊?”
      我低眉顺眼:“真的很抱歉君哥,我阿姨从小就和我特别亲,不然我也不会放弃北京这么好的工作。”
      ……
      顺利辞职了,虽然情商很低毫无退路,但我真的不想呆在北京了。
      君哥摆摆手让我走,他自己去接程浩。
      我满面羞愧地拉着拉杆箱,在星巴克蹭免费网络,在网上买了一张下午两点半回家的飞机票。
      搭地铁去机场,25元的车票。

      地铁单独开出一条路线,穿过长长的底下隧道,到达露天。
      今天的北京,天还挺蓝的,白白的云暗自漂浮,我长叹一口气,拿出手机听陈绮贞的歌,《小尘埃》。
      “他在五点十分醒来,他在清晨时分离开,透明的玻璃窗沾满小尘埃……谁来拥抱我,保护我,伤害我,放弃我……”
      默默地流泪,不管不顾身边人异样的眼神,把江梧桐这一页翻过去吧。
      只要没结过婚就是好汉一条,不论谈过几次恋爱。

      落地了,南方万里无云一片好,天气还有点热,穿着羽绒服闷死我了。
      我边坐公车边打电话给老妈。阵阵海风吹来,带着一点海洋的腥气。多么熟悉的味道。
      “喂?闺女!”
      我:“哎,妈,我回家啦!”
      “你回来干嘛?在北京闯祸啦?逃命吗?要钱赎你吗?”
      “什么玩意儿!你闺女受了委屈准备回家吃你的!”
      “哎呀我天,家里没菜啊!回来时到超市买条鱼买斤五花肉!”
      ……

      老妈做了一桌好菜,我最爱的西红柿炒鸡蛋,拌饭神器。肥而不腻的五层红烧肉,清蒸桂花鱼,肉质鲜嫩营养丰富,清淡的豆腐蛤蜊汤。
      爸爸不断给我夹菜。
      我吃着吃着眼睛有点湿润。
      不负如来不负卿。
      洗了澡躺在床上,大大的白色纱帘随风飘扬,粉红色丝绸床单冰冰凉凉的,软硬适中的羊毛床垫,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和舒适。
      呆在这里不走了,醉死算了。什么电影什么梦想,那都是给有背景的北电孩子们玩的,我还是在家玩自己吧。

      电话号码注销了,用回南方的号。
      我自认没留下什么蛛丝马迹,江梧桐签给我的过户手续我也给他放桌上了,轻轻地走不带走一片云彩。
      窝在家里昏天暗日了几天,除了吃就是睡,我气色好了很多,胖了3斤,他娘的。
      有一天起夜,路过老爸老妈的房间,听到爸爸小小声地说:“女儿不知道受什么刺激了,最近不开心,你这当妈的也不关心关心。”
      老妈说:“北京哪像我们这个小省城,全中国最厉害的人都在那里了,我们女儿这么傻的,怎么玩得过别人,回来就好,我们老归老,还能看着她。”
      我轻轻地掩上门,猫着走回卧室,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起床做早餐。熬一锅桌,到巷口买三根刚炸好的油条,蒸一碗肉蛋羹,烫一块嫩豆腐去腥,切点小碎葱撒上去,倒点酱油。
      肉蛋羹是我们这里的特色菜,从小吃到大。
      猪肉剁好,瘦肉多一点比较好。在碗里打两个蛋,蛋液搅匀,倒进剁好的猪肉里,调味。加一些生抽,盐花,几粒糖,上锅蒸熟。
      肉蛋羹下饭特别好,蛋液包裹着肉,香喷喷的,顶层的蛋经过蒸制之后,细腻嫩滑,夹进包子里也好吃。

      爸妈醒了,我们仨围坐在木头桌子上吃早餐,和乐融融。
      吃罢早餐,我说道:“我投了简历找好工作了,今天开始卖牛奶!”
      老爸一抹嘴,鞋板子差点没握手里抽我:“卖牛奶?你大学读了四年回来卖牛奶?”
      “伊利公司啦,招营销人员,月薪3000~5000,我就负责广告推广什么的。”
      老妈看起来很高兴:“哎呀,3000多啊,这么好,离家也近,每天卖完了牛奶就能回来。今晚要吃什么,点几道,妈给你做。”
      我想了想,说:“我要吃猪肝面,炒胡萝卜,肉末茄子!”
      老妈:“好!”

      骑着自行车我就去上班了,上班地点距我家就30分钟车程,骑骑车也锻炼身体。
      我大学虽然说学的是编剧,但辅修了广告,营销什么的对我来说轻而易举。同事又大多都是同乡人,工作氛围格外好。天天开心胃口好。
      巧的是,我又碰上了大学的初恋高羽。

      公司要拍一个有关牛奶爱情的微电影,好死不死找到了职业摄手高羽来拍,由我来洽商。
      我回来之后压根没心思打扮,套了件学生时代的风衣,穿着牛仔裤帆布鞋就出来了。小城市,对衣着也没什么要求,就我这样还算是面貌工整态度好的了。
      见到高羽时灰头土脸的,我心中大喊一声不好!╮(╯﹏╰)╭
      他见到我分外高兴,上来就狠拍我的肩,喊道:“佳宁!”
      我尴尬地笑笑:“呵呵,没想到拍的人是你啊。”
      高羽很自豪地说:“这小半年这片都是我承包的,哈哈哈哈!”
      我也为他高兴:“混出点名头来啦,不错嘛你!”

      拍摄过程很简单。
      15分钟的微电影,我们俩面对面坐着一人写一个脚本,写好了再互相交流,取长补短。
      我很喜欢小时候看过的一部内地电影《我的爱情日记》,由苏瑾、孙思涵主演,讲的就是一段由光明牛奶贯串的爱情。很多人看完这部电影以后说:“就只记得那牛奶了。”
      好广告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种植观念到受众的思想里。
      高羽和我想得也差不离,我们一拍即合,当下刷刷刷地改好剧本大纲,再绞尽脑汁想了些肉麻煽情的台词塞在里面,大功告成。
      高羽找了男女演员,当下就说要赶着天黑前拍一部分。
      我坐在一旁百无聊赖地看着他们拍摄。偶尔打打光走走位,日子相较于之前在北京,安稳平静的不知所措。

      收工之后,我们四个找了个大排档喝酒吃烤肉。
      肉我没怎么吃,嫌店家烤得太干太咸,净喝酒,麦香醇郁,清凉爽口。
      高羽坐在我的对面,看着我一口接一口地喝,欲说还休。
      两个小明星嗡嗡嗡不知道在叨吧叨吧什么,我一概不理,自顾自地吹海风。
      “够了,别喝了,吃吃菜。”高羽抬手阻止我,拿下了我的杯子。
      再闹着喝也就没意思了,我转而看着他们发呆。

      以前看过李安导演的访谈,大概是说电影要怎么让人哭的。
      他说,要主人公很尽力很尽力,还是不行,观众就会感动。如果他再尽力一点,还是得不到,观众就会哭。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阿甘和《当幸福来敲门》里的窝囊爸爸威尔·史密斯。
      在大学里,我喜欢高羽,孬种了四年不敢告白;毕业后,我想当编剧,孬种地半年就放弃了。
      我欺骗身边的人说,我过得很好,我开得起小车,我年轻貌美性格好,我用得起LAMER和Sisley,但其实,我什么都没有。
      22岁的我,1米63,最近胖了,47KG,存款3099元,还不够我双十一网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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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第十五章:再见北京和再见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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