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俏佳人

作者:甄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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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菱的癖好(1)


      当晚她的确是抱着豁出去的想法,昏暗的情侣小包房内,道貌岸然的人民教授一下子蜕变成色狼。在半推半就之下,林菱拿到了所谓的考试提纲。然后就不再矫情,放开了一直阻挡对方进攻的双手。

      可没想到,一个被母老虎一样的老婆长期压抑的男人,男人某些部件的功能可能已经退化了。那两只雪白的小兔子一下子跳出来那一刻,男人的下面居然立刻就沸腾了,倒将林菱一下晾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办了。

      林菱可不是第一次上男人,她的第一次,早在县城一中后面的小树林里面失去了。她对我是无话不谈,我能感觉这是她的真实经历,她对我不设心防。

      可这并不意味她对任何人都是这样,其实恰恰相反。她不仅对女人,即使是一起滚床单的男人,她也很可能换一个人,换一个版本。没人知道真正的她,早已遗失在那片荒凉的小树林。

      似乎她早就有被老师勾引,或勾引老师的传统。

      那时她胸前可没有这样两只汹涌澎湃的兔子,整个人青涩地还不堪成熟男人的蹂躏。可自从那晚之后,她的成绩和胸围都同时开始突飞猛进起来。

      “后来呢?”虽然问下去有点无耻,可被晾在这一刻,又实在对不起自己,我厚起脸皮追问。

      “哪里还有后来?”林菱白了我一眼。男性的自尊心随着不可控制的发射,一瞬间崩塌。老男人再不要脸,此刻也没办法重整旗鼓,只能将到口的肥羊放走。

      裙摆上那一滩污浊的印记,让林菱恶心不已。立刻当着我的面脱下来,扔进了垃圾桶。

      大学毕业后,她虽然按部就班进了一家中型的民营企业,但却飞快地投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怀抱。

      这位名字叫魏新华的男人在新加坡有家有业,每个月约一周会呆在北京工业区的工厂,其他时间则返回新加坡公司工作。

      这段关系,让双方提前实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各取所需。男方得到娇美水灵的□□,女方得到一叠钞票。爱情在这里没有空间,也不需要。

      我曾问林菱为什么?她轻描淡写地说:“我的身心健康需要一个男人和钱,他需要一个情妇,就是这么简单。”

      听起来确实就是这么一回事,如果撇弃道德准则,世界上很多事情都非常简单。比如□□,比如杀人:我正巧想强(杀)个人,而他(她)们正巧路过,就是这么简单。

      不过林菱在我看来,是可爱的,她的可爱在于她的坦白。至少她没有跟我说,因为我父亲下岗、母亲生病、小弟需要供养,所以我不得不如此做。

      她的坦白得到了我的尊重,至于她的欲望那是另外一回事。这是她的人生,作为一个成年人,她有权利选择自己如何去生活;再说,我也不是什么道德的卫道士,觉得她这样做,妨碍谁的蛋疼。

      当然,事情远没有她想象地那么简单。青春胜放的岁月,除了男朋友和钱,她也不例外的,还需要爱情,迅速的、短暂的、热烈的、不负责任的爱情。

      在林菱的身上,她的爱情,注定要象昙花一样,在夜半绽放,在夜半凋零。

      魏新华每个月只呆在北京五六天,林菱有着太多的自由夜晚,闲的她不时想要整点是非出来。

      何况,这个魏新华也只是满足了她的物欲,其他方面却没有办法给她更多,无论是情感还是□□。

      于是魏新华不在北京的那些夜晚里,她性感而神秘地出现高档酒吧里。那里聚集着很多与她同样想法的男人,她与他喝喝酒、谈谈天、顺便滚滚床单。

      我问她:“究竟你是想要刺激,还是为了报复他另有所爱?”

      她想了想说:“我只是想要快乐,物质的、身体的、直接的、迂回的。”

      我问她:“那么,精神呢?”

      她迟疑了一下,终于说:“我觉得我此时的经济条件,暂时还兼顾不到这一点。”

      她拒绝接受庄重、忠贞、高尚之类的观念,觉得这些是妨碍人生快乐的累赘,至少那段时期她是如此。

      在我心里,我对林菱的生活方式颇不以为然,但是从来不讨厌她。相反,我与她一直相当地要好。

      她身上有一种蓬勃而粗俗的活力,如同春播前新耕开的土地,透着股甜滋滋、骚哄哄的土腥味,却即将孕育出一年的新收成。

      最默契的一点,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改变彼此对于生活的态度。她乐陶陶地施展魅力,享受着朝露般的爱情;而我固执地坚信,生命中必定有一份天长地久的感情。

      詹元柏在与林菱滚过床单之后,从我的态度上,终于很快明了。他认为他彻底失去了我,真相却不是那么回事,我俩从未得到过彼此。

      一次三人参加的饭局上,他若有所失地看着我说:其实他、我和林菱是同一种人,我们固执地默守着自己的原则,在人生的道路上,孤独地行走着。

      也许他是对的,两只刺猬靠的太近,彼此只会感觉到疼痛。

      所以我仍和林菱好的如一个人,即使她还是不断抢我身边围绕的男人,我也不太在意,除了秦尉。

      林菱乐意与我呆在一起,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用道德来谴责她,那怕是一个轻视的眼神,都不曾落在她身上。

      这是她的人生,这是她选择的生活方式,这是她的自由。至于后果,我想她太年轻并且自信,不懂的害怕也不会害怕。谚语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一直好奇她的人生苗圃里将会开出什么样的奇葩。

      秦尉说我总是喜欢一些乱七八糟的人,在他眼中,詹元柏、林菱都在此列。其实我一早也就发现,秦尉太正统,太优秀,虽然同在一个地球,他和我似乎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可我不在意,一样的爱他,那就是因为我的人生哲学。

      我对生活抱着一种跟着感觉走的打算,所以喜欢一些离经叛道的人,喜欢做一些令人侧目的事儿。

      因为秦尉的缘故,我也不得不承认,那些纯正的人令人佩服。但正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和事儿,才令我们的生活象个万花筒,随时会爆出一点点烟花般炫目的东西。

      也许浅薄也许鄙俗,但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对着秦尉如是说。千篇一律的人生,生活一天就是一辈子,那样的一辈子又有什么意思?

      那一刻,他眼神胶着我的眼神,眼里流露出眩惑的光芒,“是啊!你如果和我一样,我又如何会这样喜欢你呢?”

      看着看着,难得的,那一刻我害羞了。我沉湎在爱着的人,也一样心悦我的情怀中。

      我并不认同秦尉的指责,他之所以吸引着我,就源于他与我那么大的差异。

      无论在哪里,秦尉身上的那种优雅总是引人注目的。人人都可察觉到,在他的出色的仪表下,更有颗出色的心。言行一致,坚贞美好。

      他出身良好,过去多年的人生经历,已经磨练出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心境。我虽然无份加入他的过去,却有缘从今日后,坐享其成。

      换另一个视角,我自己也会嫉妒那时的姚淼。认识秦尉,与他相爱,是我一生最美丽的邂逅,唯一的一次。

      那样的一个男人,是一个女人一生之中的梦想,健康、聪明且坚贞。我身边停留过的男人,能够抵抗林菱的癖好而没有成为过客的,秦尉算是硕果仅存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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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林菱的癖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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