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漓而行

作者:逃课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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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狱城


      “姑娘,你这是要去哪里?”赶了三天三夜,泷叶路过一个客栈休息时店家见泷叶奔向的方向很是危险,便向好言提醒。
      “地狱城。”
      这三个字从她的嘴里说出,店里所有人都愣住,目光齐聚在她身上。
      “姑娘,这地方可去不得,你没听过那首诗吗?”
      “什么诗?”泷叶饶有兴味地晃着酒杯欣赏店家和客栈里其他人恐惧的神色。
      店家凑近泷叶,低语道:“一入地狱门,沙土掩半身。十步无人迹,百步自掘坟。若欲度此生,又何惧落尘。处中有白骨,劝君莫相问。”说完只觉得自己晦气,店家赶紧“呸呸呸”了数声,倒的茶水直接溢出杯子,撒的满桌子都是。
      “这么可怕?”泷叶突然挑眉,“那你知道地狱城的入口在哪儿吗?”
      “哎呀——”店家用毛巾擦干净桌子,接着把毛巾搭在肩上,“姑娘,你怎么不停老人言呢?从这里一直向西走,你就能看见在沙漠中有一个由白骨堆成的门,那里就是地狱城。”说完,他又开始哎呦起来,摇着头给其他客人倒茶上菜去了。
      “可我没找到你说的入口。”泷叶想接着问下去,店家只装作没听见。正当泷叶懊恼时,一个身着极具异域风情的服饰,头发蓝色的人端着酒杯坐到泷叶对面。
      “我知道。”那蓝发人主动碰上泷叶的茶杯,接着把酒一饮而下,“斯哈——还是云国的酒带劲,店家,再来一瓶。姑娘,我们碰了酒杯那就是朋友了,作为朋友我好心劝你别去地狱城,听这个名字它就不是什么好地方。那个地方会吃人!你这么貌美如花,肤若凝脂的美人就不要沾染风沙了。”不知这蓝发人是不是真的醉了,一副靠近乎的嘴脸凑近黎,瞥到她带着一把木剑,突然大笑起来。
      “哈哈哈。没想到姑娘是江湖中人。”
      泷叶猛地起身剑指蓝发人。
      “地狱城到底在哪儿?”
      “哎哎,女侠,有话好说。”他试图用手拨开木剑,可泷叶直接将剑锋抵在蓝发人的脖颈出,虽然是木剑,但绝不比铁剑差。蓝发人收起搞笑的嘴脸,满脸严肃地说:“不知道你听没听过这样两首诗,一首叫做《域广无疆》‘地大物博域广疆,域中奇景美名扬。城深历史千年在,门迎宾客共徜徉。’另一首叫《路在脚下》‘就如朝阳冉升起,在水一方心相依。脚踩实地步步高,下自成蹊自有期。’我只知道这么多。”
      “是你只知道这些还是不愿说?”
      “女侠,我真的只知道这些,再就是那首歌谣了。地狱城有多可怕人人都知道,大家伙都没去过,也不敢去,进去的人没有一个人能活着从出来的,不是,压根就没出过人。”
      “有一个。”
      “谁?”
      “魃。”
      “他不是人。”
      “嗯?”泷叶微微皱眉,放下剑喝下那杯茶转身离开客栈。
      店里人的言辞证实了魃的真实存在,至于地狱城究竟有多么凶险,她要亲身去过才知道,哪怕就此丧命。对于她一个命已经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而言,不怕死就是她最大的优势。
      地狱城,一个可怕的名字,名副其实的“地狱城”,广袤的大漠,死寂的沙海,飞沙走石,雄浑,静穆。风沙肆虐,遮天避日,向前涌动的沙浪像—只无形的巨手揭去一层又一层,可你却永远看不到它最底下的面貌。
      路途中,蓝发人快马加鞭赶上泷叶,试图阻拦他。
      “让开。”
      “你想去送死?”
      “与你无关。这沙漠之大,若你死在这里可没有人为你收尸。”泷叶不想再与这人纠缠,微微拔剑。
      “好好好,我不拦你,若我不拦住你,你就真的走进这吃人的沙漠了。看样子我刚才跟你说的这两首诗没有看出什么。”
      泷叶放回剑,喃喃自语:“地域城门就在脚下?地狱城门就在脚下!”恍然大悟,泷叶转身就要往回走。
      “女侠等等,我可否与你聊聊这地狱城城主?”
      “我不认识。”
      “你可是鬼主,怎么会不认识?”泷叶很警觉,趁那人没有丝毫防备,手中银光闪动,向蓝发人袭去,只见一把身形似波浪般弯曲的金色的剑稳稳挡住攻击,抡动右臂,以千军万马朝之势朝自己狂奔而来,带着无上的气势和霸道,十分直接,让人无处躲,无处防。好在泷叶身形敏捷,弯腰躲开这一猛地一击,鞭打马快速离开。蓝发人连忙收剑紧追,两人又回到最初相见的客栈。
      “我只是想与你说完这件事情,没办法,任务在身,求人美心善的女侠帮我这个忙。”蓝发人跟在泷叶身后一直进到她的房间。
      “说。”
      蓝发人刚坐下马上弹起来清清嗓子说:“流传在江湖的歌谣并不是凭空捏造,更没有夸大它的可怕,‘一入地狱门,沙土掩半身。十步无人迹,百步自掘坟。’风沙之大,十步以内便能埋过半个身子,流沙、暗沙更是数不胜数让人防不胜防,百步以内不知掩盖了多少人的白骨,不论地位高低,不论富贵贫穷,在黄沙面前一律都会被平等的被掩埋。至于这歌谣的后半句说的是地狱城城主‘魃’,他是唯一一个活着从这里出来的人。当然有传言说他不是人,是得到了沙漠之主庇佑的后代。魃,只身一人,从沙漠中带回一把剑,名为胡脊剑。能活着从这地狱城里出来的消息很快就传到各地,尽管没有人见过他本人真正的面貌,但在江湖上却出现过那把剑,唯一一把不用与任何一个人对战便上榜轩辕册位居第七的剑。‘说起这把剑,那可是大有来头,这可就跟歌谣有干系了,‘若欲度此生,又何惧落尘。处中有白骨,劝君莫相问。’……”
      没等蓝发人念完最后的歌谣,泷叶已经若有所思地上下打量他,发出“啧啧”声,摇头道:“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啊。”
      “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蓝发人神色有些失落。
      “从你在客栈不断告诉我关于地狱城的事情时我就知道了,而且你的面具骑马的时候颠出来了。”
      此话一出,蓝发人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不知所措地左顾右盼。
      “不至于吧,鬼面的人都这样经不起开玩笑吗?”
      “鬼面‘魃’见过鬼主。”既然开不起玩笑那就赶紧进入正题。被蓝发人这一跪拜,泷叶不好意思起来,“赶紧起来,我现在还没有能当上鬼主的真正资格,挂个名号而已。”
      “我叫洛萧。”
      “记住了。”
      泷叶慢悠悠地喝起茶来,洛萧着急得欲言又止。
      “你就没什么想问我的吗?”
      “不想。”
      “不,你想。咳咳。有‘地狱城’这个名字是有道理的,它是一座城,一座沙漠下的城。如果我真的能活着从沙漠里出来,我的境界至少也要达到真神,你看我有可能吗?运气好罢了,我误打误撞找到了入口,一座地下城堡,我在那里发现的胡脊剑和练剑的秘籍,但是上面写的字我并不认识,只好带着他们去外面寻找认识此字的人。不巧,我从沙漠里出来被人看见了,于是江湖上就这样流传起来了。”
      “帮你翻译秘籍的人是鬼面的人吧。”
      “没错,封家家主不仅教我练剑,还为我提供住处,我无从感激,便一直跟着他,后来家主遇难,我便主动加入鬼面成为其中的一员,魃。”
      想起封家,泷叶有些伤感。有很多事情自己现在还不清楚,但是现在没有时间让自己弄明白每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每个人的身份关系。打断洛萧的话,泷叶的手指敲打着桌子,“带我去地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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