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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
路易近期在频繁地召开宫廷会议,以及与各地主教通信。
人人都看得出来,巴黎圣母院将成为他政绩里浓墨重彩的一笔,虽然一切都还在草拟阶段,但人们已经预想到靠近天堂般的尖塔,空灵缥缈的穹顶,以及那些陈旧教堂该脱胎换骨的一切。
这座教堂也许需要两三百年才能彻底完工,但注定会在这世间留存长达千年,并且让天国与后人都铭记国王夫妇的名字。
在难得的休憩时间里,受贵族们的热情邀约,埃莉诺同他一起前往香槟,去伯爵那里狩猎玩乐,纵马飞鹰。
前一世,路易便受到她的感染,不仅喜欢上打猎和锦标赛,还尝试着了解不同风格的诗歌,与埃莉诺一起巡视各郡领地,举办了诸多宫廷活动。
他看起来是清冷的,文气的,但又因妻子如太阳般热情明亮,逐渐允许自己的性格能外露表达更多。
第一次狩猎时,路易尚且不擅长骑马,在挽弓时略有顾虑。
相比之下,埃莉诺几乎是全场焦点。
她并不会因为顾虑丈夫的面子而隐藏自己的锋芒,恰恰相反,她比前一世绽放得更多。
贵妇人们大多是随行在队伍的末端,她反而一提缰绳奔跑在前,如骁勇善战的将军般指挥调度,安排一场又一场的合围圈猎。
无论野猪还是公鹿,没有猎物会近乎讨好般站在空旷草野的正中央,等待着被一箭穿喉。
也正因如此,贵族们需要猎狗们吠叫驱逐,鹰隼们盘旋报信,让看中的猎物慌不择路,一路逃亡至陷阱所在的死角。
埃莉诺英气十足又号令清晰,不仅让贵族们都高看一眼,留下非凡深刻的好印象,也让随行的仆从们也忍不住称赞有加,往外吹嘘事迹时免不了添油加醋几句,很是脸上沾光。
距离上次狩猎过去了很久,王后忙碌着修道院的大小事务,偶尔会听女官报告,说国王在频繁练习射箭,马术也大有进益。
随行队伍浩浩荡荡,从巴黎到香槟花费了接近六天。
不同于都城的地势低缓、市井喧嚣,香槟地处丘陵与平原之间,遍布着一望无尽的葡萄园和酒庄,氛围静谧又富足。
香槟伯爵饶有兴致地介绍着自己新的猎矛,他从炼金术士手中高价买下了一张淬炼方子,所制成的长剑能一口气劈开半扇猪肉,事后完好无损,绝不卷刃。
“如果我们能碰到一头熊,你等着,我这长矛能一口气劈开它的脑壳!”
路易听得漫不经心,指腹抚摸着自己的长弓。
空气冷冽,混杂着枯叶腐烂的气息,与骑行队伍特有的鞣革味道。
直到侍卫们圈好场地,数十条猎狗如流星般吠叫狂冲时,少年国王的眼睛才倏然亮起。
他以罕见的敏捷姿态策马搭弓,还未等其他贵族找准猎物在哪,就已经有猎犬叼来猎物,耀武扬威地跟着欢呼一声。
眼尖的随从大声禀报道:“是猞猁!陛下猎得猞猁一只,真是英明神武!”
方才还喋喋不休的香槟伯爵立刻止住话头,快声催促侍卫们找更多的猎物踪迹。
“都是干什么吃的!这么久了连只狐狸都看不见!”
埃莉诺在队伍中后位置,任由贵妇人们在一旁簇拥着恭维寒暄。
兰斯山脉连绵舒缓,远处碧空如洗,绿野如丝绸般轻柔铺开。
教堂钟声从南方传来,穿梭过交织如伞盖的山毛榉林。
她听见队伍前面又爆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声。
“又是陛下!”有妇人小声惊叹,“他简直像是变了个人,上次狩猎时,子爵要剖开一只兔子烤了吃,他还别开眼睛,不肯多看……”
王后仅是含笑点头。
她太了解他了。
那个人看起来清苦内敛,其实内心燃着狂烈的火,比谁都要争强好胜。
上一世,人们以为是她祸国殃民,让国王一次又一次为她发动战争,先是入侵图卢兹,翌年又攻打香槟。后来教廷来讯,动员各国发动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他又与她同心,在叙热的极力反对下出兵数万亲征远东。
看似是为爱痴狂,其实是蓄谋已久。
他的野心藏在暗潮汹涌之下,不曾黯灭。
他和她本质都好战嗜血,灵魂从未真正干净过。
王后垂眸回忆着,没有发觉前方的沸腾人声静了下来。
庞大的狩猎队伍如同海潮被一分为二,那人逆着光策马而来。
埃莉诺抬眼看去,目睹她的丈夫如骑士般临近,为她献来稀世罕有的战利品。
一头纯白的鹿。
即便上一世见多识广,埃莉诺仍是有一瞬失声。
那头鹿如同冰雪的化身,祭品般纯白无瑕。
她被搀扶着下马,随即被路易牵住。
“这礼物太神圣了,”埃莉诺有些无措地说,“陛下……”
“它是你的。”
路易握紧她的手,没有再给推辞的余地。
他看起来风淡云轻,对马背上的珍宝仅是瞥了一眼,目光都凝注于她的脸庞。
“……快要入冬了,你喜欢貂绒还是狐狸毛的披风?”
少年的掌心炙热干燥,埃莉诺脸颊发烫,此刻才注意到他虎口和指背上的擦伤。
“您受伤了,”她低声说,“我来为您上药。”
几位伯爵子爵夫人都在猛瞪自己的丈夫。
大概是头彩被国王尽数夺走的缘故,直到日落黄昏时,其他狩猎者都只得到些零碎的小玩意,兴致阑珊。
有位男爵为妻子射了只松鼠,还没等侍从飞跑着取,那小东西从惊慌里缓过来,一扭屁股跑个没影。
休息之际,南北封臣们饮酒唱歌,免不了吹嘘些自己领土里的奇闻轶事。
他们的关系比从前融洽了很多,还会好奇打听截然不同的风俗。
埃莉诺表现得内敛淑静,在丈夫身侧很少开口。
路易见她比往日内向,温声道:“是因为不太熟悉这里,所以不自在吗。”
“有一点。”埃莉诺任由他为自己斟满酒杯,看向那些健谈的贵族们。
“他们说的话很有意思,”她说,“没想到……不同公国的生活习惯会差距那么多。”
从餐酒的风味,到烤面包的形状,相隔几个郡都会天差地别。
“我们该去尝尝诺曼底的烤鳟鱼,”路易笑道,“有人说,那边的厨师会把牛肉馅填进鱼肚子里,嚼起来很有趣。”
“陛下,那每个公国的法律都不一样吗。”王后好奇道。
“当然不同。”路易道,“无论是财产的继承,刑罚的高低,还是私生子能否继承点东西,都是按他们各自的习惯来处理。”
埃莉诺等待这个话题太久了。
她没有贸然开口,反而是不远处的近臣洛朗大笑起来:“真要是由王室推出一部法典,叫南方佬全都按照咱们的规矩办事,他们肯定得手忙脚乱!”
旁边的香槟伯爵不以为意:“这种事有什么意思……条条框框的东西整理起来,得有成百上千条,倒是便宜了那些一身墨水味儿的教士。”
“这你就不懂了,”又有人接话道,“谁来制定规矩,谁就能把这世道打扮起来,怎么喜欢怎么布置!要我说,上等人杀人都不该犯法,那帮刁民杀几个都不为过!”
洛朗听得聚精会神,开玩笑道:“这倒是个好主意,提前把法条都落到纸面上,说不定还能笼络南方人的好感,人家一看,他们的习惯咱们这也有,效忠国王肯定也更忠心!”
人们齐齐举杯,异口同声道:“敬国王!”
“敬王后!”
席间觥筹交错,话题很快从法典跳到异国的传说,又跳到某个骑士的风流韵事。
埃莉诺抿了口甜酒,对自己说,还要再慢一点,一步步来。
她不能引起路易的怀疑。
她最终要撼动这里混乱不堪的继承法。
只有法典被彻底编纂阐明,女人才能登基王座,后代无论男女都能世代承袭。
仅有洛朗一个人递话还不够。
在被布朗什提醒以后,埃莉诺很快意识到她还得多做点什么。
亲近笼络这些妇人,潜移默化地教她们该如何摆布丈夫。
她慷慨风趣,对女人的不同处境都富有同理心,即便遇到庸俗到成天显摆珠宝的贵妇也能衷心惊叹,在宫廷里颇受欢迎。
凡是见过王后的人,都会深刻地感受到她的谦卑温和,值得尊敬。
与人交际统共就那么几种手腕。以利益,以感情,以共同的朋友与敌人。
宴会进行时,不知是谁谈起构想中的巴黎圣母院,满怀幻想地憧憬起来。
“叙热院长真是玻璃艺术的大师,他上回给我看了手稿,真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大教堂的高塔!”
“真能建那么高?怎么感觉他们想的都有点离谱了……”
“能!国王慧眼识人,知道谁最适合担当重任!”
“说起来,咱们香槟的烤肉塔也是相当漂亮,来来来,都尝尝!”
侍从们端来由多种兽肉罗列交叠的烤肉架,人们吆喝着大快朵颐。
“这鹿肉可太嫩了!”
“是不是还掺了兔子肉?这都摆得看不出来了。”
“蘸奶油吃就是香,再来点!”
有侍女为国王端来蜂蜜酱,埃莉诺瞥了一眼,示意她端走。
她如前世般轻声吩咐。
“换青柠酱,加一点苹果汁。”
侍女立刻照做。
路易微怔,神色在摇晃的灯火中有些看不清。
“你总是知道我喜欢喝的酒,想远离的人,厌恶甜味,喜欢蘸什么样的酱汁。”他停顿片刻,说,“……哪怕我从未对你说过。”
宴会的欢笑声里,他牵起她的手,指节缓慢地交缠锁紧。
“埃莉诺,你到底是怎么了解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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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受到天谴”!皮毛掩盖下的罪恶交易
2021-10-15 11: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 小白村
就像黄金引诱着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发现新大陆一样;皮毛也引诱着俄国人、法国人和英国人深入原始森林,踏遍蛮荒大陆。超级大国因为皮毛崛起,无数生灵因为皮毛灭亡。
“我们会受到天谴,”11世纪时一位欧洲历史学家埋怨他的同胞,“因为我们渴望一块貂皮,竟然胜过了渴望神的救赎。”在这位虔诚的教士眼里,皮毛象征了“追求奢华虚荣的致命罪恶”。
然而,就像黄金引诱着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发现新大陆一样;皮毛也引诱着俄国人、法国人和英国人深入原始森林,踏遍蛮荒大陆。超级大国因为皮毛崛起,无数生灵因为皮毛灭亡。
人类对于皮毛有着天然的喜爱。缺少体毛的人类迁徙到寒冷地带,便发明了用皮毛做衣服。文明时代,皮毛不再是必需品,而成了奢侈品。
古埃及人从阿拉伯和腓尼基买皮毛,用植物染料上色;希腊人远赴里海以北,收购河狸和海獭皮毛。有人认为,希腊神话中伊阿宋寻找的金羊毛,就是某种动物的皮毛。
罗马人从日耳曼森林里进口皮毛。元老们会脱下传统的羊毛托加袍,换上哥特式皮毛外衣,接受人民的啧啧称赞;唐朝由于受到中亚的影响,十分青睐皮毛衣服(宋朝就不再流行);而一位10世纪的阿拉伯人写道:阿拉伯和野蛮人的国王都穿着狐狸皮做的衣服,皮毛“构成了他们虚荣的一部分”。
欧洲人一贯喜爱皮毛。查理曼大帝(公元800年前后在位)看贵族以穿戴昂贵皮毛为时尚,不以为然,找了一个风雨天,带朝臣打猎。他自己穿羊皮袄,一点儿事没有,陪同者却淋了个透。贵族们回到城堡一烤火,昂贵的皮毛都皱巴了。
皮毛成了炫富工具
中世纪的欧洲热销皮毛,东南西北的皮毛都汇集于此。大量劳动力从事皮毛清洁、剪裁、缝制、染色工作,造出了外套、帽子、手套、寝具等各种皮毛制品。各国都被卷入这一产业。
1371年前后,有位法国骑士写了个故事:有姐妹两人,姐姐的未婚夫是个年轻有钱的骑士,头一次上门来见未婚妻。姐姐为凸显苗条身材,穿了件贴身衣裙,可风大雾大,把姐姐的脸冻得苍白青紫。而妹妹穿了镶皮毛的衣服,双颊像玫瑰一样红。骑士一看,便向岳父请求迎娶妹妹为妻。结婚后他又访问岳父家,发现穿上皮毛长袍的姐姐才是更美的那个,但后悔也晚了。
富商都愿意花大价钱买皮毛,向贵族靠拢,但后来法律限制穿皮毛。1337年,英国国王命令,高档皮毛仅限大小贵族和高级教会人员使用。1429年,苏格兰也颁布类似法律。17世纪英国革命前,貂皮是宫廷专用,低等贵族和富裕市民穿河狸皮、海獭皮、狐狸皮等,而普通民众只能穿羊皮、狼皮。
英格兰国王亨利四世一件礼服用了1.2万张松鼠皮和80张白貂皮制成。法国国王查理八世的新娘,婚礼穿的珠宝长袍用了160张黑貂皮。
13世纪初,一个英国木匠40天的收入只能买一件兔子皮镶边的衣服。而亨利八世一件礼服就用了100张黑貂皮和560张松鼠皮,价值是宫里泥瓦匠日工资的6000倍。
中世纪或许有上千万甚至上亿动物死于皮毛贸易。数据显示,1406年,波罗的海的里加港出发的三艘船上装了333348张皮毛,几乎全部是同一种松鼠。
开发、占领西伯利亚
中世纪欧洲的主要皮毛来源是俄国。商人都去波罗的海和黑海沿岸收货。第一个俄国城邦——基辅罗斯,也是皮毛贸易带起来的。
俄国人耗尽了眼前的资源,就得去西伯利亚森林里收购北极狐、猞猁、黑貂、海獭和白鼬的优质皮毛。
15世纪,莫斯科靠着火器,逐渐征服西伯利亚各土著部落。他们不仅对森林民族征收皮毛贡品,还对销售者征收什一税。每年西伯利亚数以万计的紫貂皮等皮毛不仅能从欧洲换回金属、纺织品和枪支,还能从中东换取丝绸和香料。
俄国人在苦寒的西伯利亚建立前哨居住点,唯一的经济动力就是获取皮毛。
17世纪中叶开始的小冰期,中国重新流行皮毛(穷人冬天穿棉袄,富人穿皮毛大氅)。1727年中俄签订《恰克图条约》后,俄国皮毛通过蒙古商路贩运到了中国。
为了满足中国的需要,俄国人远赴堪察加半岛、阿留申群岛和阿拉斯加寻找水獭和河狸。同时,英国和美国人也在太平洋美洲海岸收购皮毛,运到广州。这桩好买卖直到19世纪50年代才衰落。
皮毛贸易让两个国家诞生
加拿大和美国的诞生,都要感谢皮毛贸易。
1524年,意大利帆船在缅因州海岸遇到了“穿着熊皮、猞猁皮、海狼皮和其他皮毛”的印第安人,后者充满疑惧,用皮毛交换了“小刀、鱼钩和其他锋利的金属工具”。
10年之后,一艘法国船来了,印第安人划着小船来交易,赶也赶不跑。他们甚至连身上穿的皮毛都脱下来了,第二天又拿来一大堆。
一张精致的河狸皮那时在欧洲的价格,相当于今天的5000元人民币。欧洲人用盆罐、小刀、玻璃镜、珠子、贝壳等换皮毛,获利几十倍、上百倍。
有人认为欧洲人占了印第安人的便宜,但一位法国神父1643年发现,印第安人对河狸皮能交换到各种货物十分满意。一个印第安人说:“英国人完全没有理智,他们用20把刀子换一张河狸皮。”或许贸易的意义就在于:双方都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乘坐“五月花号”轮船的清教徒到达美洲后的十多年,主要收入来源是把皮毛卖到伦敦,并靠这个在美洲站住了脚。
18世纪60年代,新英格兰殖民者想去阿拉巴契亚山脉以西拓荒(包括猎取皮毛)。但英国官员认为这会冲击森林里的印第安猎户,影响皮毛贸易和帝国财源,因此禁止他们西迁,被殖民者记恨。这也是美国独立战争的一个诱因之一。
而加拿大的前身,就是皮毛贸易公司及其交通网络,许多城市是收购站发展而成的。
猎人与猎物共陷绝境
在欧洲,河狸很早就灭绝了。在美洲发现河狸,让欧洲人很惊喜。这片大陆上河狸众多。它们在小河里游泳、筑水坝,皮毛惊人地浓密,每平方厘米生长12000到23000根毛。
河狸柔软的绒毛上有小倒刺,滚压时容易纠缠在一起,使毛毡厚重不透水。虽然去除外层粗毛的工作很繁重,但从美洲收来的河狸皮往往被印第安人当外套穿旧了,粗毛正好都磨掉了。
因此,河狸皮毛做的帽子又轻又结实还防水。一时间,欧洲每个体面的男人都要有一顶河狸皮毛的毡帽。三四百年的皮毛贸易,让大部分美洲河狸惨遭毒手;幸而19世纪中期,欧洲开始流行丝绸帽子,皮毛贸易才逐渐消停。
印第安人也是牺牲品。深入美洲大陆的欧洲人不仅带来流行病,还带来了枪和酒精。
欧洲货物的确让印第安人的生活更轻松,也丰富了他们的文化。金属锅比石头锅热得快;金属刀比石头刀锋利得多;茶叶、糖十分美味;枪支能提高打猎效率……但习惯了这一切,就撒不开手了。
1张上好的河狸皮可以兑换1只黄铜壶,或1磅铅弹,或1.5磅火药,或2磅糖。一摞与枪等高的皮毛能换到1支枪。从1609年开始,印第安各部落之间开始了数十年的“河狸战争”。死于枪战的印第安人激增。
印第安人对朗姆酒和威士忌,更是毫无抵抗力。他们自己不会蒸馏,也没见过高度酒。欧洲人赊账卖给原住民酒精,让他们难以戒除酗酒恶习。
皮毛贸易还引来一批又一批欧洲殖民者,人多势众,不断渗入印第安人的领地,将后者挤跑。终于,捕杀河狸的人,像河狸一样陷入了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