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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哒哒的酒鬼
闹哄哄的婚宴过后程余好不容易把一路嘟嘟囔囔不知道在说点什么的闫九带回了房间。
“你说我哪里不好?”
“什么?”
刚才还浑身散着冷气的男人此刻温柔得不可思议,正单膝跪地帮闫九解着靴子上鞋带,突然在耳边听到一句口齿清晰的话,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闫九见他没搭话,生气地把腿收了回来,盘在了一起。
程余好笑地看着他酒醉后一如既往幼稚的举止,拍了拍他的小腿劝诱道:“把腿放下来,别踢脏了沙发。”
闫九眨了眨眼,像在思考该行为可行性,半响才慢慢悠悠放了回去。
尽管脱离童年生活很多年,这破孩子被酒精一逼又恢复了皮猴的精神,坐也坐不安稳,一下又从沙发上滑下来,一屁股坐在地板上,觉得这下总能盘着腿了吧。
程余无奈地揉了揉他的一头乱毛,终究还是轻笑了声:“你怎么这么不乖啊。”
醉酒的人大多都是要哄的,大多表现在听不得别人说自己一句不是。更别提平时嘴皮子就利索的闫九,骤然听了句“逆言”,也不管别人说的是什么,立刻习惯性地反驳道:“我哪里不乖了?!”
程余见他又要炸毛,只能轻声哄着他。
见他一动不动,一点都不配合脱衣上床睡觉,程余只好打算给他去叫杯蜂蜜水。
他刚要起身,就发现了阻力,闫九正拽着他的裤脚,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你要干嘛!”恶人先告状的闫九自下而上地抬头质问,居然还颇有气势。
“去给你拿杯蜂蜜水。”
“不行!”闫九龇牙,“给我坐着!”
程余觉得不能老惯着他,扒拉下他的手,又被顺势攥住了手腕。
罪魁祸首大有一种不管你去哪儿都得带着小爷,不然小爷绑也要把自己绑你身上的感觉。
算了,拽着手就拽着手吧,总比腿上拖了个好。
程余带着一个沉重的手部挂件,好不容易拨通了电话。
“您好,请问需要什么服——”
“蜂蜜水!!!”
闫九不知从哪个方向窜出,对着话筒就是一嗓子,惊得对面好一会儿都没了声响。
程余板着脸看他,毫无干了坏事一时的某人还在得意洋洋地坏笑着。
程余无奈,向对方道了歉,又要了蜂蜜水和醒酒药。
“走了。”程余想把刚才嚎完一嗓子就莫名其妙一脸萎靡地坐在地板上的闫九拉起来。
哪知这一大只自顾自沉浸在自己忧伤的小世界里,管你怎么拉,他自岿然不动。
“起来。”
“我不!”
“那我走了。”
“不行!”
程余对着这个蛮横不讲理的人也是没办法,地板上太凉也不好坐太久,只好认命地弯腰打横抱起他向沙发走去。
闫九坐在窝在沙发上还不安稳,长长地叹了口气。
“你又怎么了,嗯?”程余俯下身看着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不大,单眼皮,但眼型很精致,眼皮薄,眼窝深,内眼角尖而下勾,眼角开阔,舒展至眼尾就便略弯上翘。平时挖苦人的时候总喜欢微微眯起来,倒显得上下睫毛又长又浓密,盖出的那片阴影就掩住了眼底那点坏水。此时被酒精一逼,眼眶被水汽湿润了,眼角也被熏红了,所以虽是盛气凌人的口气,那种郁闷又惨兮兮的表情却怎么也掩不住。
闫九看着他的脸愣了一会儿,似乎在奇怪怎么面前突然出现张人脸。酒后反应慢三拍,跟不上思维就干脆不跟了,自暴自弃地往后一靠。
见他实在没有什么沟通欲望,程余也没想逼他,起身准备去洗漱。
“哎,别走。”这糟心玩意儿刚才还是半死的状态,这会儿又一把抓住他,还毫不客气地往身上一带。得亏程余反应快,撑着扶手挡了下,才没砸到他身上,不然一会儿又要絮絮叨叨地叫疼。
纵然一个人再好的脾气,三番五次被这么折腾也该烦了,没一下把这糟心玩意儿甩在地上让他好好醒醒酒的都算涵养好的了。
可程余就像有无限耐心似的,用另一只手反握住闫九的手。这糟心玩意儿可能觉得被握着舒服多了,立刻爽快地放开了攥着他的手。
这次程余没再开口,两人可以说是安安静静地坐了会儿。
指望醉酒的人安分是不可能的,果然没一会儿,这一大只又呼哧呼哧地把自己挪腾到了程余腿上,正视着他的眼睛,无比正经地说:“你觉得我哪里不好?”
程余居然也没叫沉,还有心思给他调整了个舒服点的坐姿:“你说哪方面的?跟谁比?”
“就,”闫九望着天花板状似深沉地思考了半响“就跟那个叫啥啥鹏帆的比。”
程余冷静地想了会儿,道:“那个新郎?”
“昂,是啊”闫九点头。
“……人家叫黄鹏飞。”
“不管!他比我帅吗?比我有趣吗?比我会玩吗?balabala……”
一口气列数完十宗罪的闫九抬头向程余求证,酒精酝酿的酒气烧得整张脸都红了。
程余没忍住轻轻摩挲了下他的脸,逗着他说:“可人家比你年轻,脾气比你好,嘴巴也没你毒。”
听到与预期全然相反的答案后,闫九大受打击地把脸蒙在他胸口。
闷闷的声音从胸口毛衣那里传来:“真的吗?”
温热的气息随着他的呼吸隔着毛衣喷洒在胸前,程余半抱着他,免得他滑下去。他低头看着他的发旋,轻声叹道:“他也不像你,总喜欢不打一声招呼,就一个人跑到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去。”
“那么糟糕吗?”闫九想起来抬头看他。
程余却没松开他,维持了那个姿势,没让闫九看到他的脸,却让他占据了自己全部的视野。眼里不自知地带上了这辈子全部的温柔。
“可你在我眼里是最好的。”
“那她为什么不要我?”不满的声音再次传来,却真真切切在话音之外听到了那抹被埋藏了许久的委屈。
有多委屈?号称千年不醉的人时隔多年又是这样的烂醉如泥。有多难堪?分手时说好的就此放手再无归咎却又在这样的角落对着旁人一声声质问。
“真有那么喜欢她么?”程余像是询问却又更像是在自嘲。
“可她说……”
“什么?”
“我不爱她。”闫九终于能直起身,跨跪在程余两侧,一手撑在程余后面的沙发背上,居高临下地又重复一遍:“她说,我不爱她。”
程余看了他半响,却是低头笑了。
“你当然不爱她,是我忘了。”他一把将他拉近,“你又不会告诉她过去的你,她不懂你,你怎么去爱她。”
一句话下来,智商骤降的闫九已经被一串因果逻辑词搞得满头雾水,唯一能确定的是对面这个人跟自己站的不是一个阵营,当下就要从他身上下来。
“我怎么不会去爱她,我有自己标准的女神!”
程余任由着他下去,抱得太久他也受不住。闻言问道:“那你的女神标准是什么?”
闫九大手一挥:“当然是胸大腰细屁股翘啦!”
程余:“……”
见好一会儿没人搭理他,这糟心玩意儿就像体内装了个发条似的,只不过这个发条是为了让他停止瞎闹腾儿拧上的,一旦松了又忍不住去闹程余。
“怎么样怎么样?我女神的标准定得高吧。”
他的黑马甲早脱了,白衬衫还算齐整地挂在身上,扣子却松了大半,配上下面一条低腰宽松的黑色牛仔裤,满身酒气,翘着二郎腿随意往沙发上一靠,活脱脱的一个街头痞子。
他还想追问时,那杯蜂蜜水终于来了。这位爷可能是折腾狠了,又渴又累,没再出什么幺蛾子,接过杯子就“咕嘟咕嘟”地给自己灌了下去,喝完很爽快地往床上一倒。
程余松了口气,他还真怕这爷折腾一宿,关键第二天还翻脸不认人。
虽是如此,他还是不太放心,稍微洗漱了一下,发现已经快凌晨一点了,就打算在沙发上将就一晚。
刚把灯关了,就从床上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
“其实我希望我以后的老婆脾气好点,不然她以后要是吵架吵不过我,可能被我气死。”
得,别的不说,这糟心玩意儿还挺有自知之明。
程余无奈:“你还没睡呐。”
“没,”听动静是翻了个身,“我还想要杯水。”
程余觉得得亏他喝醉的时候不多,不然这样隔三差五来一次,周围人都得被这磨人精折腾死。
“来,喝吧,喝完乖乖睡。”
“好的!”
程余见他一脸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模样,不由被气笑了。
从恶魔模式切换回来的闫九老天使有礼貌地挥了挥手,拉上被子盖过头顶就真没动静了。
多年的坏习惯还是没改。程余了口气,等他真的睡熟了才轻轻的把被子拉倒下颌处,拉得太低肯定会被拉上去,最后还把落在被子外的手塞回去,指尖却有坚硬冰凉的触感。
是串佛珠。
程余借着窗外的光,盯着那儿看了会儿,终于还是伸手将它往上拨了拨。
手腕上有一道细长但绝无法被忽略的疤痕。
他定在那里,黯淡的光线照不出他的神色。
终于,他半跪下来,像是用了极大的克制,在那道疤痕上低头,落下微不可察的一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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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糙汉子写黏哒哒的戏,多遭罪啊,吐血……
今天推书,没人看也推,我也才看完,哈哈吼吼。
袁枚的《子不语》
感觉里面十之八九的人神鬼都是龙阳,其描写之大胆、场面之香艳、脑洞之巨大……啧啧啧,文化人写东西就是不一样,这种事情上都甩我们这种文盲八百条街。
哈哈哈哈,开玩笑的。老爷子会玩会吃会做生意,文章写得也好,写得了菜谱(小龙虾各种吃法)也写得了八卦(子不语),哈哈哈……
说正经的,里面虎豹,狼狈,犬狐,女巫,怨灵,缢鬼,城隍,僵尸,刑天,地仙诸如此等,日夜出行,奔走逍遥于江湖之中,被老爷子一朝记录下来,从此节操全无,插画也很有意思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