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态爱情

作者:风子风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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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绒拖鞋


      洛晖回到家,小心翼翼换回自己的拖鞋,把手中的两双鞋都摆到门口。她一边活动着脚踝,一边看着自己的鞋柜。她自己的鞋子都是有专门的用途——职业装,慢跑,户外远足,冬天棉拖,洗澡用的凉拖——对应着她要充当的一个个角色。

      这个家族里今天又多了两个新成员,一双沾血的水晶鞋,一双柔软暖和的毛绒拖鞋。

      而且都是她在一个人生活的必备装扮中,不会出现,也不会考虑购|买的类型。

      水晶鞋是奢侈品,是非生活必需品,因此不到真切需要的关头,她必定不会买,这个理由她理解。可是奇怪的是,她也从来没有因为仅仅为了穿着舒服,轻松惬意,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就去买一双鞋。

      洛晖看着闪闪发亮的水晶鞋,有一刻的动摇。不是有人专门学穿高跟鞋吗?或许酒会上遇到的那些知识,自己都可以学。反正学习也是她最擅长的,那些还能比枯燥的数理难学吗?

      但她又从心里觉得绝望。成致远讲的有关正反馈的常识,洛晖不是不懂。至少当年学习的时候,有快乐的反馈不是吗?如果没有及时的正向反馈,谁又能坚持做一件事很久呢?

      再者说,她为什么要学这些东西?尼采说过,教育的原则是要让全面发展的知识围绕某人的独特本质,形成一种类似于太阳与行星的关系。可是,游艇钻石和她的本质,就像是太阳系与仙女星系的关系一样,别说八竿子,就是八千个光年的竿子也打不到啊。

      留下水晶鞋,你就要不断学习,购|买最搭配的衣服,时刻注意自己的体重,削减自己的食欲,不能跑,不能跳跃,不能飞。而留下棉拖鞋,你虽然会言而无信,被富二代指责,被他人嘲笑眼光,但是它不会占去你太多本该分给自己的注意力,你可以随意搭配,可以跑,可以跳,可以飞。

      难受一辈子和难受一阵子,两害相较取其轻。

      洛晖想着,手无意识摩挲着毛绒拖鞋的绒毛。拖鞋的边缘沾上了一点点血,已经脏了,可是毛茸茸地触感还留在脚上,很舒服,很温暖。

      以前她绝对想不到给自己买这样的拖鞋,易脏不好刷洗,甚至比水晶鞋还不好伺候,每时每刻都要担心弄脏,总要刷洗,晾晒,却又不可避免地一天天老旧下去。

      或许正因时光易老,这才是真正的奢侈品。洛晖忽然醒悟,看着借来的毛绒绒的拖鞋,又转眼看看自己刷卡买到手的水晶鞋。

      ——觉得买得有点亏。

      要不我自己也买一双吧。洛晖正要打开电脑去搜一双,突然想起成致远鞋柜上的标签。

      这双是新的,刚拆开的。洛晖的手停下了,那么,我为什么不留着这一双呢?

      ***
      第二天中午,洛晖打电话约富二代出来,正式商量分手。

      见面之后,洛晖只是道歉,自己确实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她没有刻意遮掩,脚上的纱布很显眼,于是几乎不用她多做解释,对方就明白了她的言下之意。

      对方看着她沉默,虽然态度不温不火,洛晖还是感觉到一点点惆怅。

      “其实,你不舒服完全可以跟我说,为什么一定要自己撑着呢?你这是不信任我。”

      “那我说了,你能做什么?除了给我包层纱布,让我再上场?”洛晖反问了一句,又放缓了语气。“而且我认为,不会穿高跟鞋,是我自己的问题,我应该自己解决。”

      对于洛晖的问题,富二代没法给她其它的答案。半晌松了口气,说:“其实,一开始,我也被你身上那种对自己生命负责的态度吸引了。我觉得,我能让你轻松一点,而你,或许也能改变我。”

      “对不起,我——”洛晖确实没想到对方对自己有这样的期待。

      “我明白的。你需要的不是为你遮风挡雨的男朋友,更是战友。”富二代唤来侍者。“最后一次约会,就让我买单吧。”

      “谢谢。”洛晖郑重其事地回答。两人在餐厅外握手分别。

      下午洛晖带组员去见了厂家负责人。经过多次波折,工作总算完美结束,对方负责人给他们赠送了自做品牌的床品,洛晖推辞不掉,便拿了一件深蓝色系的。

      组员见状问道:“你不是喜欢紫色吗?这是要送人啊?”

      “嗯!”洛晖兴致很高。

      “是那个富二代吗?”组员八卦道。

      “不是,分了!”洛晖没有理会他们在身后的窃窃私语。

      和高帅富分了手,下班就没有专车来接,洛晖在公司人的悄声议论中,又回归了挤公交的日子。洛晖穿着合脚的鞋,在站台上蹦了蹦。

      洛晖家在三环外,公车班次不多,导致每来一趟都好多人。平日里她挤公交,路怒症都快犯了,可是今天反常地特别开心。

      遇见一个合适的人,她想着。就好比在公交车站等车。

      如果你心中有了预想的目的地,那么,无论来的公交车多么光鲜靓丽,多么整洁干净,多么守时,多么空荡,但只要不是你等的那班,你就不能上。还是要在原地,忍受风吹雨淋日光暴晒,等待那趟能带你去往既定目的地的又破又老又挤又小的班车。

      所以,与其跺脚,看表,对着电话那端抱怨,不如戴上耳机,踮起脚尖,晒晒太阳,感受一下风,然后哼着歌等待。

      倒是有些人,不知道自己向往的方向,所以只要来一辆车就可以上。

      比如刚才从厂家回到公司述职,见竞争女正在介绍一个男人,说是新男朋友。洛晖路过时随便看了两眼,心想碰到一个值得付出爱的人是多么不易。她完全不懂为什么有些人能做到在多个人中挑三拣四,难道他们的爱就是那么廉价的东西吗?

      富二代不经意说出口的“战友”这个词,给了洛晖很大触动。她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爱情,就像是在这个星球上孤独作战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跟你打招呼,他说,嗨战友,一起走吧。

      然后就走了一辈子。

      “逼着我爱,不如不爱。我的爱对我来说最宝贵了,像生命一样宝贵。如果遇不到一个和我同等的人,我宁可把爱都留给自己。”洛晖边想着,边挤上公交车。刷完卡后一抬头,就见成致远懒洋洋地扶着栏杆。

      “这么巧?”两人同时道。

      “哦,我来见个客户,你在这里工作?”还是成致远先反应过来。他低下头,猫腰从车窗看看外面。

      “嗯!这个给你,算做昨天的回礼吧!是厂商送的,我看你们家都是这个颜色。”洛晖立刻把手上挺沉的四件套塞给他。

      “送个礼物而已,你怎么这么高兴?”成致远掂量着手中的礼盒,暗想里面是不是装了炸|弹。

      “不是为这个高兴,主要是分手了。”

      “分手了——”成致远被她的情绪感染,想笑又不敢笑,迟疑道:“这么高兴也不太正常。”

      “嘿嘿。很奇怪吧?”洛晖抓着把手晃了晃。可能是车上人很多,昨天两人间还尴尬的气氛,今天已经消失殆尽。

      到站后两人一起下车往公寓走,路上洛晖故技重施道:“啊,现在没了男朋友,阳气不足,又会有好多小朋友找我玩了——”

      “美女,现在是白天。”成致远在夕阳里一脸冷漠,不为所动。

      “……哦。”洛晖笑容一收,沉默一会后突然爆发道:“哎呀你不要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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