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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酒令
花酒,是我平生结底亲朋友。
十朵五枝花,三杯两盏酒。
休问南辰共北斗,任从他鸟飞兔走。
酒满金卮花在手,且戴花饮酒。
夏末好时节,水面之上,尽植莲荷,近岸桃李梨杏,杂花相间,望之如绣。整个开封城简直就像沉进在花的海洋里。风吹过,花丛起伏,鲜明艳丽的彩色波浪,淋漓尽致地倾泼在繁华热闹的开封城。空气中弥漫的甜香的浸入心脾,熏然欲醉。远远望去,犹如一幅宏伟眩丽的盛世画卷。
正值簪花饮酒的好节令,在宋代,簪花不仅在妇女中流行,男子也同样在发冠头巾上簪花以示礼仪。男子簪花习俗源于唐代皇室,据《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长安春时,盛于游赏,园林树木无间地。故学士苏颋应制云‘飞埃结红雾,游盖飘青云。’帝览之,嘉赏焉,遂以御花亲插颋之巾上。时人荣之。”对于文人学子而言,能获得统治者所簪之花,是臣子所光荣的事情,因为它标志着簪花者具有“才俊”的含义。这种皇帝对臣子的赏赐,从唐开始风行,簪花风俗在宋代达到了鼎盛,并作为一种在宫廷和民间都十分广泛存在的风俗,已经成为了一种整个社会的符号。
适逢宫中宴饮,皇帝赐花于臣下,你可以从百官头上所簪之花的种类判断出他品阶高低。“春、色何须羯鼓催,君王元日领春回。牡丹芍药蔷薇朵,都向千官帽上开。”上有好者,下必甚焉。由于皇帝的“率先垂范”,宋代男人簪花渐成时尚。
眼下花锦锈,香袭人,从皇帝大臣、王公贵族到文人墨客、市井黎民都会瞅准机会过把簪花瘾,于是宫中金明池、琼林苑设宴,赐近臣彩花学士花,身为仁宗所器重的肱股之臣,开封府尹包大人自然也得到了御赐的宫花。
对于这种风靡大宋朝男女老少皆宜的时尚,包拯并不欣赏且满朝文武皆知,不得不说,仁宗面对这个刚正耿直的臣子总是能表现出皇帝身上为数不多的宽容和体贴,每年宫中的簪花宴虽没有包拯的身影,但总会赐下宫里珍奇的时令鲜花以示对包拯的重视。
“千叶绯!真的是千叶绯!”公孙策一双杏目圆睁,带着一种如梦似幻的迷朦神情看着包拯手中的花。
展昭看了一眼包拯手里御赐的宫花,叶子团而大,花千层,深红色,好看是好看,不过公孙大哥至于这般惊讶吗?展昭抬头看向包拯,“包大哥,这千叶绯有什么的稀罕的,公孙大哥眼睛都直了?”
“千叶绯是牡丹花中十分名贵的品种,有诗言‘四十年间花百变,最后最好千叶绯。’名花之中属千叶绯牡丹最为珍奇稀罕,你公孙大哥对它可是慕名已久却未得见真颜,今年宫中赐的花就是它,终于能一睹庐山真面目了,怎能不激动?”包拯一边给展昭就讲解,把千叶绯递给了公孙策 “这个呀,就当我给你的谢礼了。”包拯看着左手腕上的棋楠木念珠串,笑容明朗。
公孙策冷哼一声,“没诚意,拿宫中赐下的东西做顺水人情,展昭,你说包拯是不是太小气了?”
实心眼的展昭可不觉得包拯小气,“公孙大哥拿从凌烟阁那里赢来的棋楠做成手串送给包大哥,包大哥把宫里赐花送给公孙大哥做回礼,不正好是礼尚往来吗?”话刚落,就见公孙大哥的脸瞬间黑了下来,和包大哥的黑脸有一拼。
包拯赶紧上前补救,“哈哈,展昭是在说笑呢,我也知道这回礼是轻了些,这样好了,我请束竹(公孙策的字)去凌烟阁小酌一番权当答谢可好,展昭也一同前去!”
台阶都铺好了,不顺势而下是傻子。公孙策欣然同意,“那好吧,多日未见凌烟姑娘,正好也去看看她身子是否好些了?”
繁花锦簇的开封城内人声鼎沸,热闹非凡。三人身着便装行走于街市间,展昭抬头看向包拯,有些担忧的问道,“包大哥,怎么样,你还好吗?”
“放心吧,你包大哥也不是纸糊的。”包拯神色如常,笑着拍拍展昭的头。
“别硬撑着,也不知道是谁小时候竟被花香熏昏过去。”公孙策虽嘴上说得刻薄,但仍关注包拯的情况。
“真的没事,你看不是有这个嘛?”包拯抬手将棋楠珠串置于鼻下,香气清神益脑,确实提神。
作为包拯身边亲近的好兄弟,公孙策和展昭都知道包拯不喜欢过于浓烈的香气,和包拯青梅竹马的公孙策幼时还亲眼见到包拯被花香熏到昏死过去的情景,每年的六七月份,开封成了花的海洋,也就是包拯最难熬的时节,开封府尹包大人不喜赏花宴饮,簪花戴帽也是源于此。
见棋楠对包拯确有帮助,公孙策嘴角不禁上扬三份弧度,这个芝兰蕴秀的青年才子粲然一笑,大概只有“郎艳独绝,世无其二。”才可形容吧。
凌烟阁。
凌烟阁内今日可成了牡丹的天下,大厅里摆放着各式牡丹,“黄花魁”、“泼墨紫”、“凤丹”、 “彩云”,“洛阳红”、“紫金盘”、“露珠粉”、“蓝田玉”、“姚黄”……几乎涵盖了牡丹所有的品种。真是芳姿丽质足压群芳葩,雍容华贵国色天香。
“未到洛阳城,赏尽牡丹花。”公孙策喃喃自语,觉得眼睛都不够用了。
“公孙大人过赞了,论牡丹当属洛阳为天下一绝,我这小小的凌烟阁可不敢称大啊。”凌烟站在一盆“紫二乔”旁边,笑容温婉。
平日里衣着简单素雅的凌烟今日可是精心妆扮,乌黑如墨的秀发梳作飞天发髻,簪着一支并蒂莲花金步摇,一身剪裁合体的浅藕色蜀缎罗裙尽显曲线玲珑身姿优美,妆容明艳妩媚尽显娇柔。
公孙策是凌烟阁的常客,与凌烟交谈也就没那么多客套,“日前听闻你身子抱恙,如今可是大好了?”
“多谢公孙大人记挂,原本也不算什么病症,开了几副安神药就无碍了。”凌烟优雅矜持的弯身行礼,“凌烟见过包大人,久闻包大人盛名,今朝得见,实乃幸事。”
“凌烟姑娘过誉了,今日我三人来此小聚,叨扰姑娘了。”
“做生意的自是盼着客如云来,开门纳财,哪有叨扰之说?”以袖掩口,笑声清越。凌烟亲自将三人迎入二楼的一间雅室,烹茶煮茗以待贵客。
“公孙大人,今日诗文以‘国色天香’为题歌咏颂牡丹,彩头是五代徐熙所画《牡丹图》,大人可有兴趣小试身手?”凌烟向公孙策发出邀请。
公孙策眼睛一亮,起身下楼准备参加诗文会,他对今天的彩头势在必得。
“凌姑娘去忙吧,不必招呼我们了。”包拯看着楼下聚集的文人学子越来越多,开口说道。
“凌烟先行告退,酒菜马上上桌,若有事请吩咐下人一声既可。”凌烟弯身行礼后方退出屋外。
展昭一心等着品尝凌烟阁的招牌菜式,包大哥难得请客,怎么也得吃个够本才是。酒菜尚未上桌,他倚在栏杆前看热闹。习武之人眼力甚好,咦,在大厅里的那个粉衣女孩好像是梨红啊,她怎么会在这儿?
楼下的人仿佛感受到他的视线,抬头向楼上看,四目相望,粉衣女孩露出一个开心的笑脸,抬起胳膊向他招手。
展昭坐不住了,扭头对正喝茶的包拯说道,“包大哥,楼下好热闹,我想下去看看。”
“哎,你平日不是最不耐烦吟诗作对的吗?”包拯有些意外地看向展昭,这小子吃错药了不成,他平日舞刀弄枪是常事,舞文弄墨可真稀罕。
“哈哈,只是最近突然觉得多学一些东西挺好的。”展昭干笑着找理由。
“去吧。”包拯大手一挥放行了,展昭立刻撺了出去不见身影。
雅间里只剩下包拯一人。放下手中的茶杯,起身掩门,关窗。从袖中掏出一方手帕,里面包有几缕发丝,是他刚刚从凌烟身上顺来的,凌烟本人毫无察觉,就是展昭也没有注意到,这门功夫是当年浅葱发明的,浅葱本人对这种小伎俩并不看重,但觉得很适合身体纤弱胆子又小的伽蓝,就教给了她。只是他没有想到,有一天伽蓝会用这手本事来对付自己。
发为血之余,血为发之本。包拯将凌烟的头发缠绕在指尖,用茶水蘸湿,于虚空中划出一个人的生辰八字后,缠绕在指尖的发丝诡异的自燃,幽蓝色的火焰没有灼伤他分毫。包拯阖起双眼,好似假寐,直到眼睛从银色恢复到正常的瞳色。
“原来是这么回事。”轻轻拭去额头上的冷汗,虽然施术耗费精力但却让他明白了前因后果。原有些奇怪,施咒夺走了凌烟的生命,她怎么还能活着?原来是其胞兄凌云顶替了她的身份,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报仇!
深吸一口气平复情绪,在得到自己想知道的所有讯息的同时精神波动也会与对方同调,凌云这个男人一如黑暗中的海,它是愤怒的、孤独的、绝望的,在黑暗的深渊中咆啸、嘶吼着,宣泄内心里深藏着的经久不见天日的怨愤。
轮回火宅,沉溺苦海,长夜执固,终不能改。包拯叹息,原先的念头却是打消了,十五年在黑暗中的隐忍蛰伏,就为了有朝一日血洗冤仇,如今他唯一的亲人已不在了,这世间没有什么可留恋的,自己何必为难这个疯狂绝望一心求死的男人呢。
叩门的声音打断了包拯的思绪,门外传来伙计的叫唤,“包大人,酒菜已备齐全了,小的现在就上菜?”
“酒菜端进来吧。”包拯朗声说道,踏出雅间准备下楼去寻公孙策和展昭。在过道与一个熟人不期而遇。原本温和轻松的神情重新变得凝重冷冽。
头戴银白冠冕,一身锦衣华服看似与京城里的纨绔公子没什么两样,偏偏眉宇间显露出常年征战驰骋沙场的桀骜狠厉,自信霸气带着一种舍我其谁的王者风范,前飞星将军如今的中洲王庞统。
显然在此处看到包拯,庞统也很意外,不过对他而言是意料之外的惊喜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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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更文了,顶锅盖冒上来赔罪。
偶在2012年年初就开始四处看房子,看楼层看格局看价位,在5月份终于买下属于自己的房子,然后忙着装修,8月末搞定,接着是准备婚礼,10月份终于把自己成功的嫁出去,摘掉了大龄剩女的帽子,然后是蜜月旅行,就在一片忙乱中2012年过去了,对我来说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一年。亲们请原谅我这么长时间不更文,真的是没精神也没思路继续写文,现在新婚期磨合完毕,一切回到了正轨,我会继续写下去的,虽然做不到日更,便工作之闲余偶会接着写继续更新,感谢一如继往支持偶文的朋友们,你们的支持是我的动力。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