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凭本事吃软饭[快穿]

作者:人只有两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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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等,情敌?!


      日子就这么平淡无波的过去了。

      自从嫁给故书以后,谢千越真就大部分时间都呆在窑里躺尸。

      村里人偶尔见到他的时候,他不是吃饱了在外头散步,就是端了个板凳坐在窑洞外边眯着眼睛晒太阳。

      最近,还端了个小板凳专门坐在一些老人家旁边听他们将故事,说什么……要为写作积累素材!

      这些老大爷七八十岁了,算是村里最大的财富之一,平时也不用干什么活,每天就是坐在自家窑门口,晒晒太阳侃侃天,含饴弄孙,日子也算舒坦。

      谢千越就搬了个小板凳和他们坐在一起,听他们胡咧咧自己年轻时候的往事。

      谢千越时而惊呼,时而点头,那双晶亮的眼睛给足了他们情绪价值,老人家们于是越说越起劲。

      民歌民谣,奇闻异事,谢千越想听什么都给他讲。

      谢千越自然越听眼越亮,磕着瓜子津津有味的悠闲姿态,直看得那些辛勤种地,从田里回来的人牙痒痒。

      谢千越天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样子自然被全村人看在眼里。

      于是,村里风言风语渐起,之前半信半疑的想法发挥了作用,村里人对他的风评开始渐渐调转了方向。

      “说什么校长,我看就是找了个由头不干活。”
      “我看也是,他刚来的时候不就喜欢偷懒,我看之后的勤快也只是装给故书看的。”

      “害!你说这么好一个大小伙子,没病没痛的,还要靠故书一个姑娘家养。这不就是,吃软饭嘛!唉呀,真是丢死个人啦。”

      村口的婶子们扯闲事的时候,自然就扯到村里最近火起来的“话题人物”谢千越。王婆扯着嗓子,仰起头,生怕旁人听不清似的,毫不避讳地大声嚷嚷着。

      在她看来,这谢千越真是一点本事都没有,白瞎了故书这样一个好姑娘。

      金花也在这群婶子中间,虽然谢千越最近的做法确实让她产生了疑惑,但听到别人说自家弟弟不好的时候,她第一反应还是为谢千越出头。

      她梗着脖子对着王婆嚷嚷道:“人家小越才不是游手好闲!他不都说了嘛,他在屋头里呆着是在钻、研,人家以后可是要当大作家的!”

      王婆听到这个一成不变的说辞一脸不屑。
      她撇了撇嘴,不置可否地说道:“还大作家呢!你看看他,一天天的在村里游手好闲,地也不种了,书也不教了,就天天端着他的小板凳到处听闲话。这,这是要当作家的样儿嘛!”

      说到这,王婆激动地拍起手来,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其他婶子听了这话,也纷纷附和起来。

      “是啊是啊。”
      “就是!”
      “每天和村里的二溜子一样,也就故书那个好姑娘能忍得了她。”

      这边婶子们聚成一团吵着,嚷着,一旁听见热闹的谢千越却拿着他标志性的小板凳走了过来。

      远远的,就听见他招呼的声音。

      “婶子们好啊,吃饭没?说啥呢,带我一个呗!”

      谢千越像是见到瓜的猹,眼里闪着对八卦的渴望,快速贴近了这个“最有料”的群体。

      但还没等谢千越完全靠近,原本闹腾腾的气氛就顿时冷却下来了。

      婶子们或是低头打毛线,或是勾鞋垫,反正就是看都不看谢千越一眼。

      整个场面冷得像是能把人冻伤,也就谢千越毫无所觉,仍旧乐呵呵地四处张望,兴致勃勃地看着她们。

      但没过多久,这些婶子们不仅不搭理他,还三三两两地聊着天,搬着自己的板凳走了。完全把他当成了一个透明人。

      王婆更是在离开时特意对他狠狠翻了一个白眼,再毫不客气地转身走掉。

      不多时,还留在原地的就只剩下了金花一人……外加一个看热闹的李婶。

      李婶是婶子里唯一一个看到谢千越不仅没耷拉个脸,反而两眼放光的人。

      金花放下手里的毛线和钩针,焦急地拉着谢千越坐下,嘴里飞速吐出几句话:

      “小越啊,你老实和嫂子说,你这段时间真的在写作吗?虽然嫂子支持你的想法,但是你也得先找个活干,不能把全部压力都压在故书身上啊。”
      “你们小两口才刚结婚,到处都是用钱的时候。你每天就呆在家里不去干活,故丫头一时半会不觉得有什么,长此以往,怕是会寒心啊。”

      金花长吁短叹地拉着谢千越的手,满脑子都是对这对夫妻俩未来的担忧。

      谢千越听了心里不由一暖,但他仍旧一脸信誓旦旦,一副没长心眼的样儿,拍着胸脯对金花大咧咧地表示:“嫂子你放心,我心里已经有构思了,等我把文章写出来,一定会成为大作家的!”

      金花看着谢千越盲目自信的样子,心里那是更加担忧了,但话都说到这地步了,她也只能相信。

      李婶则倚在一旁像看故事一样地看着两人,越看越乐呵。

      不巧,下一瞬她就和同样乐呵的谢千越对上了眼。

      李婶反应飞速,当即对他投去了一个“你放心,我很相信你”的眼神。

      谢千越看了心里好笑,但还是装出一副被人信任,万分感动的样子。

      接着,谢千越又拉着金花,嘴皮子翻飞和她侃着自己对未来的一系列规划,好说歹说,才总算把金花安抚了下来。

      李婶听着这些假大空,不切实际的话,面上还是那副乐呵呵的模样,心里边却越发鄙夷。

      谁听不出来这是在给金花画饼呢,也就金花傻乎乎,一心信任她这认来的弟弟。

      但当谢千越看过来的时候,李婶还是配合笑着频频点头,一副你说的都对的模样。

      等看够了热闹,李婶就迫不及待和两人告别,带上自己的小板凳,兴奋地找自己的小姐妹去了。

      谢千越这小伙子是真不行,不行,我得赶紧回去,把这事儿和姐妹们分享分享!

      李婶一想到自己马上又会有新的谈资,整个人就兴奋得不得了。

      *

      天色渐晚。

      等太阳逐渐落山的时候,故书也从田里边回来了。

      远远地,故书就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美娇娘和金嫂子站在一起。

      她心情很好地走到两人身边,十分自然地挽上谢千越的手,和金花打了声招呼。

      “嫂子,今晚来家里吃饭吧。”

      金花看着面前这对你侬我侬的恩爱小夫妻,心里的担忧稍微消散了一点。

      她知道,新婚夫妇最是如胶似漆的时候,所以她很通人情地拒绝了故书的邀请。

      “下次吧,下次。日头不早了,你们也快回去吧。你修远哥应该快回来了,我也得先回去煮饭了。”

      故书和谢千越被金花推搡着,无奈地对视一眼,只好和金花告别后向自家窑洞的方向走去。

      而留在原地的金花看着两人离开时快成为连体婴的背影,心里十分欣慰。

      等两人走得有点远了,故书走在村里的小路上,轻轻摇晃着谢千越的手,高兴地说:

      “先前那批桌椅打得差不多了,师傅说你设计的那些要点很值得借鉴。村里也给我结了款,明天我就不下地了,我们俩一起去县里逛逛吧!正好给你买几件新衣服!”

      谢千越自然知道这件事。

      林誉乐确实是个很靠谱,很称职的老师。

      起码比他称职得多。

      他不仅在教书上有无限的精力和无穷的热情,人也老实认真,被谢千越忽悠得说什么信什么。

      自从谢千越成为红河村小学名义上的校长,退居二线以后,林誉乐就常常来和他汇报学校里的情况,自然包括学校翻修的进度。

      谢千越也很高兴这件事,他馋县里的糕点很久了。

      他喜欢吃甜食,自然也包括糖果,但他带来的糖果基本都分给狗蛋们了,平常也不舍得多吃,总是想留着下次分。

      而像糕点这类精贵吃食村里也买不到,只能去县城买。

      这会儿想到原主记忆里那些香甜可口,酥软绵密的糕点,心情就开始变得美妙起来。

      一捏就碎的酥皮包裹着微苦绵密的枣泥,捏成花状的枣花酥精致又可口,软糯的驴打滚里面包着香甜的豆沙,外面裹着一层薄薄的黄豆粉,口感轻盈甜度适中。还有油炸的挂着蜜汁的蜜三刀,发出浓浓鸡蛋香蓬松绵软的鸡蛋糕……

      更别提县城里菜式油润咸香的饭店。软烂肥香的五花肉,配上软糯香甜,粒粒分明的白米饭,要是在晶莹可口的米饭浇上一勺浓油赤酱的肉汁,那滋味……

      只是想到,谢千越口腔里就忍不住开始分泌津液。

      但他还是忍住了。

      他对故书说,自己也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她。

      “我的素材已经收集得差不多了,马上,我就可以开始动笔写我的故事了!”

      想到自己马上就能吃到好吃的,谢千越说这话时眉眼弯弯,咧开嘴笑得十分灿烂。

      故书从始至终都完全信任自己爱人的能力,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十分配合地表现出惊喜的模样,十分激动地说道:“太好了!虽然我不识字,但我相信你写的文章一定是最好的!”

      她看着谢千越脸上灿烂的笑容,心里同样为他感到高兴。然后她的视线顺理成章地被谢千越的笑脸吸引了——准确来说,是嘴角两个小小的梨涡。

      故书颇为好奇地看着谢千越的嘴角凹下去的窝窝,忍不住伸出手点了一下。

      这也太可爱了!不愧是她看中的男人!

      虽然目光被谢千越的笑容牢牢吸引,但故书还是努力把注意力转移回到对话中。

      她对着谢千越的脸艰难分出心神,顺嘴问了一句:“对了千越,你写的文章是什么题材啊。”

      “啊……我要写童话!”

      谢千越攥紧拳头,斩钉截铁地说道,眼神坚定极了。

      “哦……”故书听到这个回答,若有所思。

      虽然不知道这个题材和他最近的行为有什么联系吧……

      但故书还是无条件地点头道:“好!我支持你!”

      俩小夫妻手拉手,开开心心回了窑洞。

      *

      第二天。

      故书就带着谢千越上路边拦了辆去县城的大巴,来到了县里。

      一到县城,故书就牵着谢千越直奔商场。

      她看着店里靓丽帅气的男衣,眼里直冒精光。

      而落后故书半步,全程被拉着往前走的谢千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和商场门口的,隔着一层透明玻璃的精致糕点,擦肩而过。

      跨进商场大门时,他扭过头,无比难过地望着距离他只有五米之远的小巧可人的点心,嘴角流下不争气的泪水。

      悲痛得仿佛是在和它生死诀别。

      故书没有注意谢千越的眼神,此时,她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前方五十米处玻璃展示柜台里的那套男装。

      她拉着谢千越直奔那家男装专卖店而去,眼里满是势在必得。

      店里的衣裳都是些当下时兴的款式。

      故书兴致勃勃地拿起一套又一套的衣服在谢千越身上比划,谢千越只好咽下嘴里分泌的口水,依依不舍地收回自己的心神,把注意力转移到服装店里。

      他打量着眼前漂亮的新衣服,想了一会,没过多久又高高兴兴地拿着它们进了更衣室。

      专卖店店员在两人进到店里的时候就注意到两人了。

      这两个人的穿着虽然很不起眼。特别是那位小姐,灰扑扑的对襟衣衫,黑褐色的裤子,脚下踩着一双藏蓝色的布鞋,单看衣服和农村里的众多农妇无疑。

      但都说最好的时尚单品是脸。

      这位姑娘年龄应该二十出头。

      小麦色的皮肤透着无限的生机与活力,五官立体而出众,特别是那清亮的双眼让人不自觉被牢牢吸引。

      女孩的行事作风中处处透露出一种干净利落的特殊气质,让人移不开眼。

      而她旁边青年的相貌更是出众。

      清秀而柔和的眉眼显得温温柔柔,文弱的身子骨挺拔清瘦,带着几分书卷气,显得整个人清俊纯良,温文尔雅。

      但神奇的是,青年一旦和那位姑娘站在一起时,身上就会带上一股柔弱的感觉,轻而易举激起旁人的保护欲。

      店员小哥哥本来就在心里赞叹两人的美貌,等他看到故书一进门,就往谢千越怀里塞了许多衣服的爽快时,眼睛更是一下就发射出了耀眼的光。

      他立刻殷勤地凑到了故书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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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等等,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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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发表时间:2个月前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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