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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新家已经布置好了,虽然没有从前的房子大,但也是三房两厅,接近二百平米了。家里新装了空调,换了大彩电、家具。地板是木制的,不用穿鞋就可以随意走动,真是干净、舒适。
从锦珍姐姐那里回来,俊就占据了爱爱的脑子。从早晨醒来到到晚上睡着,甚至做梦还梦见他。自己一个刚刚上完小学的小女孩,脑子里居然成天想着一个男孩子,真是不知羞耻,简直是太龌龊太不要脸。她知道以自己这样的年纪这样迷恋一个异性是很不对很无耻的,可是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思想。她想借看书、看电视、做作业来把俊从脑子里赶出去,可是所有的努力都不起作用。吃饭的时候,桌子上有鱼或虾,俊就出现了,教她系饵、系青草漂子,把她从牛背上抱下来,踩着他大而有力的脚背爬到牛背上,紧紧地抓着他的衣服下摆。看电视的时候也会不经意地想起俊,电视里出现出现乡村田野、湖水的时候,出现蝴蝶和蜜蜂的时候,甚至出现果冻和饼干的广告,她就会想起和俊打牌赢果冻和饼干的情景。出现自行车,俊教她骑车时挥汗如雨的样子又象放电影似地在脑海中呈现。看书还是这样,哪怕出现一个与鱼、虾、牛、桃、李、梨之类相关的字,她的思绪瞬间就被扯到了俊那里。她把从前的作业翻出来重新做,可是屋外偶尔一声狗叫就能想起俊拉着她的胳膊替她撵狗的画面,想起他说他是东郭先生时装模作样的嗔怒,还有她趴在俊肩头,俊回头看她时,满是汗水湿润的脸蹭到她的嘴巴。每想到这些,她的小脸就烧轰轰的热了起来。她没有办法让自己回到从前脑子里没有俊的时候的简单、清静,每天闷闷不乐地睡在沙发上,眼睛盯着电视机、故事书,思绪却飞到了另一片天空。她幻想着自己长大了,和俊一起钓鱼、放牛、划着小船在藕荷深处采荷花、摘莲蓬;也一起游公园看百花齐放,到游乐场坐过山车和摩天轮;清晨一起跑步,傍晚一起逛街,晚上一起到夜市上宵夜。春天到了,骑上自行车去野外踏青,下雪的时候牵着手看雪景。“天哪,简直是太不要脸了。”当她从幻境中警醒过来时,她使劲掐自己的脸,陷入深深地自责与不安。是不是就像袁德彪说的那样,因为自己是爸爸播下的下流种子,所以骨子里就是一个下流的人,所以才这么小的年纪就会喜欢男人。爱爱憎恨下流的人,和所有讨厌、鄙视下流的人一样看不起下流的人。她偷偷地哭了,她真的不愿意做这种人哪!可是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思想,她一边幻想能和俊有幸福美好的将来,但又对自己有这种不要脸的想法感到厌恶和恐惧,她害怕自己长大后和古家那些人一样,是个被世人唾弃的不要脸的人。如果像百钊哥和美静姐姐那样被人唾弃,活着还有什么尊严?这些痛苦和自责成天交替地折磨这个小女孩,她食不甘味,懒懒的歪在某个角落一呆就是半天。
“这娃子怎么了?打从锦珍那里回来就蔫头蔫脑的跟苕了样的,成天不动弹也不说话,吃东西也越来越少了,是不是有什么毛病?要不哪天带她去看看中医?”
“就你事多。锦珍和帅不在的时候,你见过她话多了?天气这么热哪个吃得下?才搬过来又没有个熟人玩伴,她怎么高兴得起来?”
“放你娘的屁,热就不吃东西了?饭菜少吃,别的东西能少吃?她哪年夏天不吵着要喝饮料、吃冰淇淋?没搬家之前还吃了一箱冰淇淋咧。回来我又买的一箱一个没动。薯片、饮料、果冻也没动。”
“你们女人就是难缠,娃子吃,你说垃圾食品不要吃。不吃了应该是好事吧?你又着急了。”
“你们男人好,眼睛成天在大街上、单位里圈圈地踅摸哪里有漂亮女人,好多看几眼,看了回到屋里来还要一遍遍在心里回味、思念、臆想,自己的姑娘瘦了一大圈却看不见。”
“真是没法和你说话,一说话就瞎扯。你姑娘什么时候长过肉?等老子亲自问她去。”
“宝贝,最近哪里不舒服吗?怎么跟个小苦瓜似的,你锦珍姐姐虐待你了?”
“你才受虐待了咧。”
“对呀,你不开心,你妈还能不虐待爸爸呀?要不明天爸爸陪你到商场买好吃的去?”
“热死人了的,要去你自己去。”
“看吧?我说她是嫌热你不信,还说她有毛病,我看你才有毛病。”
“滚你妈的蛋。姑娘,最近为什么不大吃东西?胃口不好吗?”
“嗯。”
“想吃什么跟妈说,妈给你买去。”
“热,不想吃什么。”
“空调成天开着怎么会热?是不是搬新家不适应?”
“还好。”
“肯定是运动量太小了。老话说:抠成的疮,睡成的病。从明天起,吃了晚饭妈妈陪你出去散步好不好?这样成天不动身体要出问题的晓得不?”
“嗯。”
妈妈对爱爱今天态度很满意,笑眯眯地睡觉去了。往后只要天气正常,妈妈真的每天晚上拉着爱爱出去散步,直到开学才停下来。
爱爱期待的新学期终于到来,她希望紧张的学习能把自己从这无尽的胡思乱想中解救出来。爱爱上的是市里最有名气的一所初中,正如她期望的那样,在新学校里她没有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就是说这个学校里没有她昔日的同学或校友,她不用害怕有人知道她家那些让她难以启齿的丑闻。全新的环境、繁重的课程、还有做不完题山题海,这紧张、忙碌的日子让她觉得很充实。她还是成天低着头,谨慎地与人交流。她暂时忘了之前的烦恼,或者说无法顾及到那些烦恼,她躁动的心一天天平复了,胃口也变好了,回到家有空就往嘴里塞吃的,脸色就一天天红润起来。她偶尔也会想起俊,但是只一瞬间,羞愧心指示她把他赶到心底的一个角落里藏起来。
很快中秋节来临,锦珍姐姐带着帅帅在他们家过的节,做饭的当然是锦珍姐姐。锦云姐姐带着姐夫赵高仁也来了,同来的还有凤玲和任兴豪,和他们的儿子任春阳。
赵高仁和先前的夏飞进不同。夏飞进没什么文化和技术,是他们厂的门卫。锦云姐姐闹离婚时,她的幺婶子还是锦绣、锦霞的妈妈夏兰英。夏兰英可是眼里不揉沙子的人。古月箫那一根子的乡下亲戚在她眼里都是沙子。她最痛恨感情不专一的人,古锦云是古月箫的侄女,她还抛夫弃子了,这可不是沙子了,简直就是石头疙瘩子了,她哪能容她投靠?那时候厂里招工只招非农业户口,即便她幺叔是厂长,也无能为力。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夏兰英不允许她幺叔为她卖力冒险。她刚进城时在一家小餐馆帮人打杂,也是天无绝人之路,正巧厂里的出纳是旁边高鑫厂的家属,她说有个清洁工要找个替工代她干活的,一个月八十块钱。于是在出纳的介绍下,锦云去做了替工,每天打扫高鑫厂门口的小广场和附近的大路、小花园子。高鑫厂的那些清洁工们有正式的编制,拿着和其他职工一样的高工资,既不用技术,又不用承担责任和风险,活也轻松,比其他一些工种更自由轻松。有人愿意做清洁工,但又嫌脏,嫌没面子,就拿出工资的五分之一,或是更少的钱找人替他们干活,这种替人上班干活的就叫替工。单位只要活有人干,且替工们更老实好管,管事的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由他们去了。锦云姐姐白天去高鑫厂干活,晚上就寄宿在锷新厂里的集体宿舍。也是她运气好,去了不多久,因为其他工种的职工也开始找替工干活,那样岂不是乱了套了?于是厂里领导决定,把找了替工的工人都派到厂里最苦最累的地方干活,把他们的替工招为临时工,工资是正式工的四分之一,但是其他福利待遇一律同等。于是锦云姐姐就幸运的成了高鑫厂的正式的临时工。
锦云姐姐负责的清洁区就是高鑫厂大门外的广场,和大门内小花园、工人俱乐部那一片。负责这个清洁区的清洁工有好几个,都是女的。活不累,她们干完活了就聚在小花园的凉亭下聊天。小花园和门卫房连在一起,门卫们也有好几个,都是半老头子的,也没什么事,都喜欢凑过来跟清洁工说瞎话。夏飞进原是车间工人,工伤后被调到门房当门卫。他比锦云姐姐大十几岁,那时他因为老婆病死鳏居好几年了,正是寂寞难耐的时候,特别爱撩拨几个清洁工,和她们拌嘴调情。那几个是本地有家室的人,不怎么理他,他便和锦云姐姐勾搭上了。夏飞进原来没有什么诚心,因为那时候户口、工作都关系到生活水平。后来两人处长了离不开了,也可能是他实在找不到有户口的正式职工,就从地下转为公开,但是没领结婚证,就是一起过。不过他对古家的人很客气,也蛮照顾他们,厂里发的工作服、劳保鞋、纱手套、洗衣粉、洗发水什么的都往大妈家背。搬到夏飞进那里过了几年,在家属区接触的人多了,锦云姐姐眼光高了。她学人家用高级化妆品,穿高档的衣服,戴金银首饰,上茶馆打麻将。她开始嫌弃她的工作了,觉得干清洁工成天拿着笤帚灰头土脸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扫地没面子,坚决不去了。不挣钱也就罢了,她的开支有增无减。夏飞进有儿女,当然希望她能挣几个钱养活她自己,或是他可以少为她花几个钱,就找人把她弄到职工医院打扫病房。在医院做卫生比在大街上要好点,起码只有病人和病人家属知道你是个打扫卫生的。也不用风吹日晒的,工资也多点,说起来是在医院上班,多少可以满足一点虚荣心。于是,锦云姐姐高高兴兴地上班去了。
赵高仁比夏飞进小了将近十岁,但是就外表看没那么大的悬殊。他的外形比夏飞进强不了多少,不过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医专毕业生,赶上运气好,进了高鑫厂职工医院当了医生。别看是职工医院,因为他们厂是大型国企,工资待遇远超地方企业,所以他们的医院是本市最大的职工医院,在全市医疗机构也是数得着的,除了市一医、二医,就是他们了。虽然他们医院的名气没有市一医、二医大,但是他们的工资比市一医、二医高出很多,他们是按高鑫厂的工资标准发放的。即便那些地方医院的医护人员的技术更高明,但是想进高鑫职工医院是门都没有。
因为单位的优越性,一般的高鑫人都很拽,赵高仁也不例外。他的老婆是个病秧子,一直没有上班,一年到头药不断,好在医药费大多是单位报销,所以他的经济条件不算太差。但是长年累月伺候病人让他很沮丧。锦云姐姐去了不多久,也不晓得她使了什么手腕硬是把那个眼比额骨高的赵高仁给勾搭上了。赵高仁的老婆前脚死了,她后脚就把衣服提到了他家。
因为没有结婚证,夏飞进只好哑巴吃黄连了。可能因为是医生,赵高仁有洁癖。他还有些势利眼,他几乎不陪锦云姐姐回娘家,去了两回也不吃饭,站一站、转一转就骑上摩托车走了。大妈说哪有这样走亲戚的?结婚几年了,要么不来,要么来了就走,碗都不曾端过。锦云姐姐说管他呢,他嫌乡下脏,也怕毛毛糙糙的木椅子板凳把衣服裤子挂起了毛或磨起光了。自从锦云姐姐住到他家后,只要他在家,她从不请娘家人吃饭。倘若他知道娘家人来吃过饭、喝过水,那些碗具、杯具值钱的选出来用高压锅煮,不值钱的直接扔掉。他们坐过的沙发他都要锦云姐姐拿消毒液抹了又抹,还要喷洒酒精,留宿就更不用说了。古家的人听说后也就不大上门了,免得自讨没趣。但是爱爱家他还是来过几次的。
自从和凤玲结婚后,任兴豪就从车间出来开厂里的桑塔纳。厂子被别人承包后,厂里的货车和桑塔纳都抵了厂里先前的债务。新任厂长自己有私家车,货车也改换自己的侄儿替他开。任兴豪失业了,他已经习惯开车的轻松、散漫、舒适,不肯回噪音刺耳的车间流汗受累,他拒签新的劳工合约,下岗替人开乡村客运车。开这种车工资不高,但是不累人,一天两个来回,早早的回家休息。他一直很喜欢凤玲,因为喜欢凤玲也就不得不喜欢做家务。依他们厂里的人的说法,他比余明丕还要“贤惠”。凤玲至从和他同居后,从来没有做过家务,哪怕洗一双袜子、煮一碗方便面她都要等着他回去。除去上班和睡觉的时间,凤玲的其它时间大多花在化妆和跳舞上。赶上任兴豪不在家,凤玲把脏衣服全部塞到洗衣机里头。也不做饭,要么吃食堂,要么直接饼干、面包加饮料。菊英姐姐训过凤玲,可她说,凡事会养成习惯,她已经让任兴豪有了做家务的习惯,如果她现在再开始做家务,任兴豪就会慢慢的把家务都推给她,习惯由她做家务。再者做家务多伤皮肤?她伸出一双白嫩如笋尖似地手给菊英姐姐看,菊英姐姐就不再说什么了。
锦云姐姐自从跟赵高仁一起过日子后,赵高仁找关系把她调到医院专管熬中药的地方干活了。虽然还是临时工,成天扇炉子生火熬药,但不用成天和笤帚拖把打交道了,而且还穿上了干净的白大褂,工资也高多了。来熬药的病人不知内情,都左一声医生,右一声大夫的恭维,她心里别提多受用了。于是,也用医生、大夫们的规格装扮自己。比如穿戴她们同款的高档、时髦衣服,挎她们喜欢挎的包包,喷她们同香型的香水、抹她们追捧的品牌化妆品。包装高级了,人自然也就显得更漂亮了,她还张口闭口还别起了普通话(在这个小城市里,讲普通话的只有高鑫厂的工人。他们来自全国各地,五湖四海南腔北调聚在一起都改讲普通话。因此讲普通话是高鑫人的标志),所以,她再到爱爱家就不肯到厨房帮忙了。凤玲更不用说,在家都不进厨房,莫说在别人家了。他们陪着妈妈打麻将,做饭的事自然而然落到锦珍姐姐头上。
这么多人吃饭,既经济又实惠的办法首选当然是吃饺子。锦珍姐姐手艺不错,大家赞不绝口,连自视高贵的赵高仁都吃了一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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