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甫不尊

作者:沈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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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溪


      林溪,我的朋友。
      我对你有朋友这个概念,大概开始于,你把《青玉案·重山》的上阙写完,拿给我,让我来对下阙。
      我与你是以文会友。

      是损友。

      我与林溪做同桌时,日常便是互骂,可骂的东西又几乎都写不得。
      所以,是她每次都欺负我。因为是我在写她!(理不直气也壮)

      不过我们居然可以将所有的话都说与对方,不论是学习还是生活。
      她与裴青的恋情,我也应当是第一个知晓的。对于我,亦是只说与她。

      之后她便成了我的第一读者,原本的第一读者是绵绵。是一些我自己写的东西,给绵绵看着玩的。
      我也成了她的第一读者,陪她一起写。

      我们之间好像也没有什么故事可以写。
      也不对,是没有以我们两个作为主角来写的故事。

      那么就允许陆舟说些话吧。

      林溪,对不起。
      我是一个很能装的人,其实一直没有把你当做真心深交的朋友。

      林溪,谢谢你。
      我很佩服你的文学天赋,你写诗文和我写诗文是不一样的。你的诗文一气呵成,毫无修饰便能极其出彩。
      如果你没有递给我那首未完成的词,我可能永远都不会开始写诗词。

      是好友。

      “到底可交。”
      我终于还是把你归为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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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林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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