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成猫被友戏

作者:辞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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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章


      其实在一起后也没什么不同,沈华仍然经常看着谭景和发呆,不过偶尔脸会被谭景和正气凛然地推开,并常附赠“看我干嘛,干正事!”等一本正经的指责一句。
      一般沈华就乖乖地撇开头“干正事”了。他在轻灵的风声中懒洋洋地摊开四肢,以天花板为幕布,将留存在心里的谭景和一点一滴的表情变化一帧一帧地投影出来,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他独家的大片。
      沈华能揣着谭景和状似不动声色却悄悄抿起唇这一乐子笑一天,然后一边嫌弃自己飘忽的笑点一边兀自傻乐。
      他再也不用艰难地伪装,直接光明正大地和谭景和下棋。只要颐指气使地按住想下的位置,大咧咧地一昂头,自有谭小弟帮他落子。
      跟谭景和聊天聊多了,电脑输入法都默认了各种沈华常用的词汇,现在沈华只需要输首字母就能打出想要的词句,想要长篇大论叨个不停也不像以前那么辛苦。
      偶尔,沈华打字打累了,就直挺挺地往谭景和腿上一倒,四仰八叉地躺尸。这时候的时间像是停滞了,思绪像一片羽毛一样轻飘飘地在空中打着旋,顺从地被带去不知名的远方。
      只剩下一片澄澈的宁静。

      谭景和还接受点歌服务,沈华只要坚持不懈地嗷嗷叫几声,再滚来滚去地卖个萌,谭景和就会把他想听的曲目都弹出来。
      有时沈华摇头晃脑地听,有时只是窝在谭景和脚边,静静地读着谭景和未宣之于口的脉脉心意。
      曾经沈华能够给予默契的应和,但现在却只能默默聆听。沈华对此感到过些许无力,曾经装作漫不经心地和谭景和提起过。
      当时谭景和的眼神很远,声音却很清晰:“起码你还在听。”

      最大的不同或许是亲近时的紧张一式两份地同时砸入两人心里,不再是一个人的情不自禁和心潮澎湃。沈华占便宜行为被抓了个现行,但谭景和对此没发表任何看法。
      ……脖子偷偷红了一片算不算?
      如果沈华一直得寸进尺地到处摸摸亲亲,有一定几率触发谭景和恼羞成怒技能,会被一把抓过来揉来揉去。
      沈华变成猫了竟然也有痒痒肉,一开始总是四处乱蹬地张牙舞爪,被挠久了就败下阵来,控制不住地一抽一抽,奄奄一息地举白旗。
      不过这幅死相并没持续多久,沈华稍稍喘个气就能继续生龙活虎地作乱,全然忘记了刚刚的怂样。
      谭景和有时都觉得沈华这是缓兵之计,示敌以弱。

      枝条抽出新芽,细细绵绵的雨开始陆陆续续地滋润大地,鲜亮的绿色大片大片地随着清风蔓延到各地。天气开始回暖,打牌唠嗑的大妈大叔们也结束了蛰伏,楼下复又喧嚣了起来。
      萧条的世界转瞬就恢复了大摇大摆的活力十足。
      沈华终于如愿以偿地和谭景和一同漫步在小径上。他得意地将之前的设想全部实现了一遍,只觉人生真是美满啊美满。
      沈华的猜想只错了一处。他在草地上乱七八糟地滚了自己一身草时,谭景和只是盘腿坐在一边笑看,没有阻止他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玩闹。
      他们还在楼下遇见了何屿。谭景和病好后各种公事私事都纷至沓来,使得他还没来得及正式跟何屿道个谢,此次恰逢偶遇,正好问问近况表表谢意。
      沈华昏昏欲睡地听了一会,果断在叫一声提个醒后就抛下闲扯的两人自己跑一边玩耍去了。
      谭景和注意了一下沈华离开的方向也就随他去了。沈华觉得当动物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尽情放飞自我,不需要被困在各种社交礼仪和人情世故里。
      能纵情欢笑,沉迷爱好,狭窄的心只需要放着喜欢的人和喜欢的事,无所顾忌地把忧虑烦恼丢在脑后。

      沈华没想走太远,虽然他肯定不至于迷路或者跟某个小母猫跑路,但还是在谭景和目所能及之处为好。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他遇上了同样被放养的一只狗。
      一只大型金毛。
      沈华余光一瞄到就打算改变方向了,虽然不知真假,但“猫狗不和”的传闻他也是听过的,沈华没兴趣来一场体型悬殊的猫狗大战。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哪个动作触犯到了那只金毛的神经,那只金毛立马兴致勃勃地追了上来,看样子特别想嗅嗅沈华身上的气味。
      沈华是拒绝的。如果他是孤身一猫,说不定就怂得躺平了,但现在谭景和就在不远处,有人撑腰胆儿肥。
      他马不停蹄地跑了一段,然而速度完全拼不过金毛,只好四爪并用地爬上了树。树下那只金毛不死心地守在一旁,痴痴地看着他。
      沈华:呵呵。
      沈华摇头摆尾异常嘚瑟地喵了几声,休闲地坐在枝杈上等这只狗发完疯自己回家,亦或是不情不愿地被主人拉回家。
      然后他等来了谭景和。
      谭景和对这一猫一狗的对峙啼笑皆非,简直无言以对。
      当猫当得太久,沈华好像已经彻底摒弃了智商这种东西了。
      “下来吧。”谭景和拍拍树,朝沈华喊话。
      沈华就“是像炮弹一样直接把自己发射出去好”还是“先爬下树再窜到谭景和怀里比较好”这个问题陷入了沉思。
      没见沈华有回应,谭景和误以为他在顾虑仍然虎视眈眈地傻立在旁的金毛,仰头似笑非笑地说:“有我在,你还怕什么。”
      已经下到另一根树枝的沈华闻言认真地想了想,顿时深以为然。原本的决定霎时间烟消云散,沈华用电视剧标准的殉情姿势毅然地向前一倒,准确无误地跌进了谭景和手上。
      沈华还没来得及变个姿势,就被谭景和恶狠狠地拍了一下背。
      “要命不要了?突然砸下来吓死我了。”言罢,谭景和突然上下举了举沈华,口吻笑眯眯地转成了“我都懂”的心照不宣,“胖得站不住了?”
      沈华:“……”
      他有一堆想一股脑丢出去的反驳与吐槽,迫于现状却只能憋屈地气沉丹田用力喵一声聊表愤怒。沈华又一次想回起那个浮现过无数次的问题——我当时是瞎了哪只眼睛才会觉得谭景和翩翩君子?
      看这个误差程度,大概两只都瞎了吧。
      既然心灵的窗户打不开,那就只能无可奈何地打开心灵了。
      可惜现在“重获光明”为时已晚,沈华只好从善如流地将错就错了。

      一人一猫慢悠悠溜达了一圈。沈华偶尔会小碎步跑在前面,但在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会将步调调整成和谭景和一致的节奏,隔着一掌距离,齐步走在林荫下。
      这时沈华既不左顾右盼,也不嗷嗷乱叫,只是略略低着头,专心嗅着空气中似有若无的花香。
      与其说是暧昧,不如说是自在。
      不需要交谈,也不需要打闹,只要和你一起就好。

      沈华性子能动能静,动是常态。只有当某样引人入胜的东西出现,让他不住沉迷的时候才会静下来。
      沈华从未想过和另一个人一言不发地散步会是什么享受,他随便一列就能列出一长串更有意思的活动,散步连消磨时间都不够格。
      他本不是个会欣赏风景的人,大多数景色在沈华眼中都一个样。更别提小区里不过几丛灌木和几棵大树,非是伤春悲秋惯了的诗人大概都不会对此感兴趣。
      所以他不欣赏风景,他只欣赏谭景和。
      可见所有被认为枯燥无味的事情,只是没遇上一个让你愿意和他一起做的人。

      沈华揣着一怀心满意足,像巡视完毕的领导一样意气风发地回了家。
      进门直奔谭景和给他手工制作的吊床。
      这吊床自打出生就荣获沈华最爱宝座之一,与之并列的是谭景和的腿及能挨着他的任何地方。
      谭景和动手能力一般,做个吊床需要连文字说明书带指导视频双管齐下,就这样进度条也老是卡住。
      沈华在一旁看着拾足了乐子,不过同时还是自以为善解人意地道:“亲,网上多的是,淘宝一个就好,我不介意的。而且也没什么不同,能免了许多功夫。”
      谭景和罕见地飞了他一眼刀,直到完工之后才补了一句:“是没什么不同,不过我高兴。”
      事后沈华每每回忆起来,都觉得自己是个傻。
      纯的那种。

      此吊床简陋的很,却常常得到沈华的临幸。谭景和干正事的时候他就把自己摊在上面思考人生,一开始略略有点补救心理,但是很快,“这是谭景和亲手为我做的”的暗爽迅速淹没了一切,看这吊床哪都顺眼,每个节点都能拉出一段谭景和的制作经历,连瑕疵都分外完美。
      除此之外,沈华还有一个常用的床位。
      谭景和的床头柜。
      沈华不常洗澡,因此也不上谭景和的床,但是孤零零地睡客厅他也不乐意,于是强占了床头柜的一大片地。
      谭景和的书、笔、台灯全被凄凉地被挤到一边,被迫地众星拱月般呈半包围形式守卫着他。
      沈华的强行入驻其实没什么目的,只是单纯地从心所欲。自从互通心意,沈华已经很少再在晚上偷偷凝视谭景和了。
      看也好,不看也好,那份不甘与孤寂都不会再次涌上来了。他可以平静地在经久不衰的淡淡喜悦中轻松入睡。
      如果非要说的话……大概是看着喜欢的人入睡,再在喜欢的人的陪伴下醒来这个充满诱惑的念头促使沈华跑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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