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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teen
Waiter殷勤地走过来给我们的小桌上换了一盏蜡烛,我则要求他把音乐打开。酒吧都这样,昏暗的灯光,闪动的烛光,低徊的音乐,所有这些织出一张暗香浮动的大幕,把人裹得紧紧的,藏得严严的,一切如同雾里看花。
我终于找到了一丝安心,借着烛光打量灯火阑珊的脸。我曾经试图想象过他的样子,却发现根本无从想起。我脑中网虫的形象全被网吧的客人破坏掉了。现在的他就坐在我的对面,年轻而沉默,跟满大街张扬躁动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灯火阑珊这名字还真适合他。反正我已经认定是他了,虽然还没有得到任何证实。就算待会儿再跑出来一个,我也会认为这个是真的而那个是假冒的。
也许我已经得到了证实。他提到了网络游戏。
……祭司、神殿、征战、弓箭,是谁的从前;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于我的那画面;经过苏美女神身边,我以女神之名许愿,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漫延。
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
周杰伦在虚无飘渺的空气中口齿不清地吟唱着。有人说他的中文R&B比英文的还要难懂,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大红大紫。有那么一阵我听得几乎出了神,下一刻却猛然惊醒,这个死Waiter,怎么放这卷带子?
正感到满身的不自在,对面的灯火阑珊终于开口了。
“你不想聊天也没关系,其实我只是想找个人听我说。”
我刚刚平静的一点的心又开始突突直跳起来。这小子怎么回事?随便逮着个人就对着人家大倒苦水吗?现代男版祥林嫂?那么说这二十几天来,已经有两打以上的人听过他的故事了?
***
“我玩的游戏叫落日,据说很红。不过我只玩过这一个,无从比较。”
我在心中长叹一声:果然是他!
“我不太会玩游戏。以前爸妈管得严,上大学之前根本没碰过。后来学校给寝室里安了网线,我这才开始接触网络。玩游戏则是这个学期才开始的。周围的同学都在玩落日,所以我也跟着玩落日。一开始还有人带我,可是我太菜了,操作很笨,升级特慢。人家带了几天就受不了,我也不好意思老缠着人带,只好自己玩。当我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就开始老是被人杀。因为我很菜呀,不杀我杀谁呢?即使是在游戏里,被人杀的感觉也很难受。可是越难受就越不甘心,总想着有一天我也会变强大,那时就再也没有人敢杀我了。可是我太笨了,升一级比登天还难,又不会赚钱,好容易升了级也换不起装备,于是我就基本放弃了。可我只是放弃了练级,却没有离开游戏。在我慢慢习惯了被人杀死之后,我开始觉得那些杀人的人很可笑,他们不为任何理由杀人。我觉得自己虽然打不过他们,却比他们有理性。我开始质问他们,无故PK有意思吗?虽然每问一次就被杀一次,可这样做却能让我感到一种强大,似乎正义就战在我身边。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非常厉害的女孩子,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厉害,我根本不敢想象她有多少级。我玩游戏的时间本来就不长,还没见过女杀手。当时她杀了一个人。其实想起来她并不是在无故杀人,是对方先出言挑衅。可是我还是习惯成自然地问她,无故PK有意思吗?我记得她叫我再说一遍给她听听,好凶啊!我不能在女孩子面前露怯,于是硬着头皮又说了一遍。然后她一言不发地走过来杀了我,只用了一刀。我死了以后,她冷冷地对我说:送我一句话,叫我离开,这是为我好。以前我被人杀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虽然死了,却可以鄙视杀人的人,而这一次,我感觉到了受鄙视。她让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根本不适合在网络游戏中生存。网络自有网络的规则,我只是个自以为是的笨蛋。这种感觉比被杀还要难受。那次之后我矛盾了很久,却仍然带着矛盾混在网上,在游戏中继续苟延残喘着。我这人从来就做不了杀伐决断的事。
“不久我再一次碰到了那个女孩。她主动向我走过来,可能想要跟我说话,可我以为她又要杀我一次,吓得拔腿就逃。后来我发现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一点都不像别的高手那么目中无人,也不像普通女孩子那样撒娇卖痴。她带着我练功,一点也没有瞧不起我的意思;她很有钱,可是只打出几十块钱的时候她也高兴得像个小孩子,一定要去捡回来。其实区区几十块钱就连我都懒得去捡,后来她把这些钱全都给了我;最厉害的是她杀人也很有原则,从不杀级别太低的,可是只要有人想抢我们的东西,她就一定会去反抢,而且次次成功。她有一条淡蓝色的长辫子,跑动的时候在风中一飘一飘的,我立刻就喜欢上她了,就连她杀人的样子也喜欢。那是我玩游戏以来最高兴的一天。
“我跟着她升到了九十多级。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可是最后一次分手后我就找不到她了。也许对她来说我只是个游戏中的过客。我记得她提到过一个很险的山峰,说她总是一个人呆在那里。于是我把所有的钱都买了水果,不要命地往那座山上爬,一路上死了好几次,后来也不知怎么的居然侥幸成功了一次。更加庆幸的是她真的在那里,一个人坐在山顶上,静静地面对落日。那种感觉,只能用惊为天人来形容。见到我她很意外也很高兴,她给这座山峰起名为狼居胥峰,就是那首词: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对于在游戏中杀人,她也很无奈。我永远记得她当时说的一句话:能够看一眼狼居胥的日落,多死几次也值。对她来说,狼居胥峰是一块远离杀戮的圣地。
“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一上线就找她。我已经知道自己并不只是在玩游戏,我是在泡MM,我想跟她在一起。她只知道逼我练功,而我却只想粘着她。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决定为她做一件游戏中最高级的霓裳羽衣,因为我是一个裁缝。霓裳羽衣很难做,首先材料就很难收集,需要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而且对裁缝的级别要求也最高。为了做这件羽衣,我开始拼命练级。她则到处帮我收集羽毛。现在想起来,那九百九十九只羽毛,其实都是她替我收齐的。而当时的她并不知道我是想为她做衣裳。
“我终于练够了级,她也收齐了羽毛。我终于可以做霓裳羽衣了。我做羽衣的目的很明确,我想结婚,我想跟她结婚。我需要一件羽衣做聘礼。在游戏中有很多人带着老婆四处炫耀,可如果我真的能够娶到她,我会把她藏起来,藏在那座没有人去的山峰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分享那里最美丽的落日。可是我全错了。当我带着羽衣爬上狼居胥峰想向她求婚的时候,她堵在前面告诉我,她不要我做的衣裳,因为她其实是一个男生。
“我当时的感觉真恨不得从山顶上跳下去。一开始我真恨她,我恨所有的人妖。可是从头到尾她从来就没有故意挑逗的意思,她只是很自然地跟我在一起。其实我早该察觉她是个男生。那种果断、那种魄力、那种会当凌绝顶的气势,就连一般的男生都及不上。这只是游戏,在游戏中可以扮演你喜欢的任何角色,谁都无话可说,要怪只能怪自己。想到这里我又恨她,既然只是游戏,为什么她一定要在这种时候说破呢?就那样让我糊里糊涂地一直沉醉不好吗?也许她有洁癖,容不下丝毫暧昧。我恨她只顾独善其身,却也不得不佩服她直面现实的勇气。我在山顶发了几个星期的呆,最后想明白了,我就是喜欢她,喜欢那个在游戏中天真的、深刻的、孤高的、自我的、名叫菲菲鲁的小女孩,跟她背后的人没关系。游戏中的我为游戏中的她做了一件最珍贵的衣裳,为此我们都付出了那么多,这份心意决不能白费。
“我开始固执地呼叫她,逼她回来,逼她接受我的礼物。她顶不住压力终于回来了,可还是跟以前一样不肯接受任何东西。我不管她要不要,我也不管她怎么想,我把衣裳扔给她就跑了。”
***
“我说过我不是一个果断的人。我本打算把衣裳硬塞给菲菲鲁以后就真的离开游戏,再也不回头。可是我还是做不到。虽然我每天在游戏里什么都没做。现在的我已经算很厉害的了,没有人敢杀我,可我却比任何时候都要落魄。直到有一天,我在闲逛的时候看到有个女孩子身上穿着一件霓裳羽衣,而她并不是菲菲鲁。我追过去,装作没事一样问她衣裳是在哪里打的,她说根本没地方打,这衣服是买来的。我又问她需要多少钱,她嘲笑地说,有多少钱也没地方买,游戏里根本没有人卖。我还是不明白,旁边有人告诉我说,她是在网下花钱买的。这游戏中有不少人都拿钱在网下买装备。
“我惊呆了,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一件霓裳羽衣的价值竟可以用人民币来换算!我以为圣洁的东西原来也都是可以拿出去卖掉的!这时旁边追过来一群人,围着穿羽衣的女孩杀。原来那女孩是个人妖,专门骗男生的东西,那些人都是受害者。那家伙很厉害,一开始几个人围着杀都打不羸。本来嘛,级别不够的人也穿不上这件衣服。那个人妖占了上风之后就开始得意地连打边骂,骂他们都是蠢猪笨蛋,活该被骗。我突然觉得很受不了,我似乎听见了菲菲鲁在背后对我骂着同样的话。我加入了战团,帮着那群人一起把那个张狂的人妖杀掉了。我抢走了她的羽衣,当场就动手把衣服改爆了。我亲手毁了那件霓裳羽衣。
“我变成了自己曾经最恨的红名,可周围那些人却对我的感激得要命,也对我的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以为我是在帮他们,一致拥戴我当老大,让我去成立一个帮派。他们这样做无非是害怕被那个人妖报复,想要我罩他们。我答应了。我已经气晕了,我没有别的想法,只记着一件事,我要找到菲菲鲁,当面向她问个明白,那件衣裳是不是她卖掉的!那些兄弟需要我,我也同样需要他们。我看着自己的红名,又看到拥戴我的那帮小兄弟也清一色全部是红名,我给帮派起名为红名之狼。
“我纠集了一大群人一起上狼居胥峰找菲菲鲁算帐。那真是一条极端险恶的路,即使有我在,最后也只有十分之三四的人到达山顶。后面发生的事我现在想来仍然无法原谅自己。菲菲鲁在那里,手里却没有任何武器。她被那么多人围攻,已经毫无胜算,却仍然那样淡定从容。我突然很希望她下线逃走,但我也知道她决不会这样做。当她的血瓶用尽,HP只剩下一丁点的时候,我才有胆量出场面对她。我对她说我想要回那件羽衣。她淡淡地说对不起她还不出,她把它卖掉了。我气得大骂她是卑鄙小人。那一刻我又以为我是正义的,可是我又错了。我看着她把护身的装备一件件卸下来,全部扔在地上,她说事已至此,已无话可说。我明白她的意思。要偿还的话,就只有以命相抵了。
“我从未感到这样凌厉的气势,我根本没有胆量再向前一步。可是那帮兄弟们顶不住了,他们早已习惯了抢劫。菲菲鲁扔在地上的装备,任何一件都是玩家梦寐以求的宝物。我看见他们一起冲了上去,我也看见菲菲鲁就那样死在不知是谁的手里。
“我引发针雨杀掉了那群小兄弟,站在菲菲鲁身边不知所措。当我检查她的口袋栏时,却发现里面全部是天使之羽,一共九百九十九只。已经死了的菲菲鲁仍然镇定地对我说,这些是她还给我的。
“我一直都理直气壮地认为是她欠了我的,却从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她偿还些什么东西。我真的有资格要求她归还那件霓裳羽衣吗?仅仅出于报复,我就有权利玷污这座原本只属于我们两人的狼居胥峰吗?再次从她那里得到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的时候,我觉得从前的我已经死掉了。
“第二天我发现了自己更加无法承受的事实。市场上有人说,这些日子来,有个女孩子一直在跟GM抢着收购天使之羽。为了那些高价的羽毛,她甚至卖掉了从不离身的宝刀。那把刀叫雨切,是游戏中最贵重的终极兵器。”
***
发现自己一直很平稳的声调已经有些颤抖,灯火阑珊停了下来,轻轻地抿了一口杯中的饮料。有什么东西在他眼中闪动,我知道那不止是烛光。我呆呆地听着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切。从另一个角度听来,似乎那是别人的故事。真是奇妙的感觉。
周杰伦还在唱,就像游戏中的BGM。
……
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用楔形文字刻下了永远。
那已风化成千年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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