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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梦轻启
羲泽闻言,总算切身体会到叶放当年的仙缘何至差到那份上,自觉已没什么旧好跟他叙了,遂打听起别的:“林子外头那些冥兵是被派来困住你的?他们何故为难你这么个比菊花还淡的持芳使?”
“人淡如菊”四字被他拆成这样,听来全然失了美感。
“此事我心中尚只有一个猜测,大抵与我要做的交易有关,待那丫头醒了,我再一并说与你们。”叶放说完,问羲泽道:“方才听你在林外与白皮怪物交谈,你们似乎也是老相识?”
“白皮怪物……”羲泽先将这四字翻来覆去咀嚼一番,给出评价:“这个形容贴切得很!”随后才答他的问题。
“老相识不敢当,我死不起……”他浅浅回忆了下千年来每次同雅御碰面的不妙经历,只觉胸口又开始隐隐作痛,摆了摆手,揭过这一茬,转而问道:“关于他,我确有一事不解。方才他自称是现任冥主,你可知这是怎么回事?”
“不知,林中无甲子,我对外面的认知还停在戮凋统领冥界的时候。”
“一样。”
“冥界易主,仙界竟没收到半点消息?”叶放眸中闪过一丝讶异。
“谁知道呢?”羲泽耸耸肩:“我都许久不曾回去过了。”
叶放倏然转身,仔细审视他半晌,却并未从他面上窥见“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落魄影子。
沉默一会儿后,他说:“不回便不回吧,总归那儿也没什么可留恋的。”
因众仙对天涯何处被烧一事的冷眼旁观与不作为,他对仙界犹存怨怼。
羲泽拍拍他的肩,后者不自在地避开,他收回手,摇头低笑:“三界生灵大都如此,火没烧到自己的地界,便不会为之焦灼奔走。扪心自问,你不也一样?”
他顿了顿,又道:“可我们总得在这举世之淡漠里寻觅一个值得,否则日子该多无趣啊?”
提到“值得”二字,他想起霁月来,蓦地问道:“对了,你方才说要同她做交易,准备了什么筹码?”
“不过是样她先前落在这儿的东西,我替她保管了多年,在你来之前已然物归原主了。”
他说得模棱,羲泽正待再追问几句,忽见前方树冠异动,随后数片花叶随风袭来。
他刚欲出手还击,余光却瞥见矮杈上坐着的霁色身影。那人在树上也没个正形,两条腿一晃一晃,荡出他千年心、三更梦的形状。
他眉眼弧度在瞬间柔和下来,伸出一半的手又匆匆收回。
直冲他飞来的花瓣、叶片围着他额头绕了一圈,定格成一个粗糙的花环,枝叶缝隙间霁月笑吟吟探出脑袋:“小师父,喜欢么?”
乍然重闻这个称呼,羲泽足发了数秒的愣,怔然抬头,日头还没落。
……
霁月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中她成了说书先生口中第二场奇观里的主角——那位为老生所常谈、以死名动三界流传千载的冥界十六公主。
十六公主没有名字,大家唤她十六;没有娘亲,流言称她野种;没有灵力,群鬼欺她无能。
她自出生起便活在不见天光的暗夜里,也曾拙劣模仿兄弟姊妹讨好父王,但似乎总不得其法,既惹父王厌烦,又遭旁人耻笑。
一次远远瞧见父王醉了酒,摇摇晃晃着回寝宫,她难得机灵一回,连忙凑上前去扶。
鬼王戮凋迷离的醉眼睨她数秒,蹙眉不耐道:“哪儿来的下贱胚子,毛都没长齐还想来伺候本王?滚回去!”
彼时她仅有五百多岁,尚听不懂荤话,仰着小脸笑得一脸奉承:“父王,女儿十六,特来扶您回房。”
谁知闻言,戮凋饮下的酒霎时化作没来由的怒气上了头,重重一脚直将她踹到了三米开外:“原是那个贱蹄子生的小杂种!滚!远远地滚……”
她后脊狠撞在墙上,发出极大一声闷响,口中腥甜,趴在地上半天没能起来,只听鬼王骂骂咧咧着什么“一天天对本王颐指气使,还让老子给你养崽子”,歪歪斜斜地扬长而去。
十六佝偻着身子蜷在墙边,像只煮熟的虾米,不住渗血的右侧唇角缓缓勾起一个冰冷的笑,自此即便过得再差,也再没生出过去戮凋面前讨嫌的心思。
仙冥两界生灵比人活得久,却也长得慢,单独出界通常都有岁数限制,譬如冥界便将年龄下限设在了七百岁。
十六初入人界是整七百岁生辰当天,那时的她身心皆似十岁幼童,却全然没有白纸般不染纤尘的纯真,更像在坏水里泡久了刚被捞出来的小树苗,根本就是向着歪而长的。
人生七十古来稀,依冥界众灵大小推算,她本以为要面对的会是一群一尺多高的娃娃,如此自己这受惯了气的也能欺负几个凡人玩玩,未曾想出来一看,一个个几十岁的人竟都生的比七百岁的她高大许多。
在冥界时,因无灵力傍身,十六早习惯了以躲躲藏藏来避免挨打,此刻虽无人挑衅欺侮,她却也条件反射地一路避着人,最终躲进一个人迹罕至的山谷。
四下无人,风轻轻吹,水静静流,她觉着自在了不少,沿树荫漫无目的地瞎逛。
行至一个山洞前,她跟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幼虎打了个照面,沾过不少坏水的心歹念顿起,恶向胆边生,当即重重一跺脚,朝那无辜小虎做了个自认平生最恐怖的鬼脸——就像冥界小鬼们吓唬她时所做的那样。
但“霸凌”这等腌臜事似乎仅能安然存在于暗无天日的冥界,见不得人世间的光。
下一刻,十六即听见身后传来两只成年猛虎的怒吼。
她浑身一僵,遍体生寒,心道:完球,报应来了!
自知死到临头,她莫名生出几分志气,虽始终未敢转身往后看,却倔强昂首,哆哆嗦嗦带着哭腔但掷地有声地大喊了句遗言:“他娘的,敢吃老子肉的都是小王八羔子!”
“……边上凉快着。”
她正紧闭着眼安慰自己这辈子至少办了件缺德事儿也算值了,准备壮烈成仁,却听一个清朗的声音传来,说话的王八蛋还对着她屁股踹了一脚,踹得她直接踉跄着滚到了一边。
那人长发高束,红衣灼灼,眉浓眼长鼻挺唇薄,端的是风华绝代的俊秀公子模样。架却打得很没看头,一双手半死不拉活地晃晃荡荡,整个人由内而外散发着懒怠。
稀奇的是这厮战力竟不差,不知使的哪路功夫,在树底下随便兜了两圈带下几片叶子,两只猛虎就莫名其妙都倒了。
那人拿手腕掸去身上不慎沾染的灰尘,这才抬眸瞧了十六第一眼。
彼时的她同大多数生活不顺遂的少年一般,披着年轻的皮囊,却自以为肩负着此生难销的万古愁,透过浅薄的阅历,误会自己已看透人心险恶、世态炎凉,对一切未知生出满身的刺。
那人耷拉着两只似有毛病的手,对尚不及半人高的她以礼待之,他颤巍巍地拱手,自报名姓:“在下展清风,幸会,幸会。”
在最不堪的年岁,刚巧遇上最值得的人,似乎是各大悲剧里头的常见开场。
华历五十二年,时年七百岁的十六初遇正值弱冠的展清风,完美命中了俗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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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两天了都,一直待审,一直待审,这次顺利发出去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