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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日
我和他离婚了,我提出的。
孩子归我领养,在离婚登记处和他分开的时候,他跟我说:“对不起。”
我只看了他一眼,就走了。
这次离婚,没有想象中的不舍。
我好像,自始至终,都没有喜欢过他。
我真的对不起他,我感觉这次婚姻我并没有付出一点点。
高中的时候,少年鲜活的背影照耀了我的青春。
可现在,他的背影不再鲜活,我的青春也早消逝不见。
爱过他吗?肯定爱过。
但那份爱,早就随着时间而不见了。
时间,证明一切。
也许,我和他本不是一路人。
我对他心动是在6.6日,对他不爱是在6.6日。
07年的6.6日到19年的6.6日,12年了。
从此以后,我们是陌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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