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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
我就这样有了一位新同桌。
见他杂物搬过来不容易,我语言肺腑,但表情虚伪,小心翼翼地问了句:“同桌,需要帮忙吗?”
他没理我。
估计是我声音太轻,他没听见,于是我清了清嗓子,声音高八度,又问了一遍:“需要帮忙吗——?!”
他搬东西的手一顿,嘴角微不可察地抽搐了一下,还是没理我。
我想,这人……莫不是个聋子?
这位空降的新同桌,从把书本文具搬到我隔壁的桌子,到把他的书箱拖到我的书箱旁边,一眼都没看过我,包括我这个人,连带我这个座位,一并被漠视。
就好像我是什么“映物随颜色,含空无表里”的透明物件,存在亦不存在。
又或是,他觉得多看我一眼,都会玷污了他圣洁的双眼。
他冷漠,我就要比他更冷漠。
于是我也不去看他,不敢看,也不稀罕看。
然而我尝试着换位思考,让我跟一只狗坐,确实也不爽。
但我同时又有点幸灾乐祸,被迫跟我坐一起,等于无端遭人祸,这位爷肯定委屈巴巴又气得跳脚。
之后的一周里,我发现这位爷根本没想要跟我讲讲话,连骂我的话、难听的话也不屑于说,惜字如金。
举手投足间皆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别搞我”。
其实他也不需要怎么开口说,我眼见力并非靠吹,何况是他这种“心术形焉”的人,内里情绪全摆在脸上,冷漠,瞧不起,厌恶,还有烦躁。
顶上眼帘平扯,底下嘴角横拉,一瞧便知,估计是真讨厌我。那一脸的傲慢与鄙夷,大概只是对我的真情流露,并非故意摆脸色。
可是思维发散再一想,我对他不也是这样么?又傻又偏见。
成绩好的学生难免用自己在成绩上的优势去衡量他人,当然不能一棒子打翻一船人,但至少我会这样,他成绩不是倒数么?我就觉得他是毫无长处的人。
明明都没怎么跟丁宸枫好好接触过,就按照别人对他的风言风语,判定他是一个怎样的人,继而故意冷待这位新同桌。
我没想过要跟这位新同桌对着干,与人为善是我跟他最大的不同,但也绝不主动讲话,连句招呼都没打,给自己额头凿上“老娘也并非省油的灯”几枚大字。
由此可知,世上的人们皆是傲慢又偏见。
所以,虽说两位丁姓同学从此是同桌,但跟以前并无二致,彼此零交流,形如陌路人。
他看我楚氛甚恶,拒人于千里之外,我看他牢什古子,离得越远越好。相互隔着无形的三八线,越过了随时开火。
当然,主要还是他开火,毕竟我怂。
我承认我怂。
在沙扁镇那个小地方,遇上丁辉那种装腔作势的我还能野一野,到了这种潜龙卧虎的大地方,我得步步为营,小心为上。
毕竟像丁宸枫这种看上去不好惹的地头蛇,动动手指头就能把我这种小蝼蚁给捏死。
这样倒是有一样好,省口水——
本学霸日理万机,没那么多闲情逸致去处理同学关系,跟一位骂我是“狗”的大爷培育同桌情谊。
这样也有一样不好,惹心塞——
能把一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处理得如此僵化,非我二人合力,敌对心态如出一撤,肯定是办不到。
我劝慰自己道,这样就很好。
***
日子晃着飘着,流着淌着,顺顺当当地过着,我与丁宸枫这位塑料同桌就这样相安无事、无惊无澜地和平共度了两个星期。
中间当然有些微不足道的小插曲,像无数对同桌那样,我们的胳膊肘会不小心碰到,眼神会不小心对视,有时一不小心同时弯腰在书箱里拿东西,头还会撞到。
我觉得尴尬,他觉得嫌恶。
最难熬的是语文课上葫芦让同桌之间相互讨论作文题的时候,简直度秒如年,被这位同桌不待见的我犹如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每次我都侧过身去向着我的同桌,可他根本不搭理我,于是我尴尬地又把身子转回来,可一下子就对上葫芦严酷的目光,只好又僵硬地转回去,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同桌的……侧面。
不得不说,我同桌的侧脸很好看——
阳光在高挺的鼻梁上晕出一道金色轮廓,映出光影分明的棱角,映出细细密密的睫毛,这面小扇子半遮半掩着他没什么温度的双眼,会给我一种眼前人其实纯良又温和的错觉。
我承认我有悄悄地观察过这位同桌。毕竟他是近在咫尺的一个活人,会动会呼吸,有些晃眼,少年气昭然,存在感强烈。
经过一阵子悄咪咪的佛系观察后,我发现丁宸枫在我心目中的定位变得有点模糊——
我觉得吧,其实说他坏学生也不准确,毕竟他不吸烟不喝酒,不怎么说脏话,头发没有非主流葬爱家族杀马特,暂时也还没见过他打架。
顶多就是数学课咸鱼体育课猛虎的那种,爱迟到爱睡觉偏偏不爱学习的那种,不爱束衣鞋子价格超出学校标准的那种。
除此之外,别的还好。
我脱下了有色眼镜看他,对这位同桌的感觉,竟没有很讨厌。
只是有点害怕。
丁宸枫没有笑过,或许只是没有对我笑过,这令他看起来像电视剧里那些痞痞的流氓,但这种痞跟丁辉那种痞又是不一样的——
丁辉是小痞,脸上画条鱼骨疤,套个单眼罩,嘴里塞根牙签棍,再戴条大金链子,妥妥的港片古惑仔。
丁宸枫是大痞,鼻梁上半掉未掉地架个墨镜,肩膀上半松不松地披件黑外套,嘴里叼根雪茄,稳稳的日本□□片大佬。
我不怕小痞,我怕大痞。
虽说电视剧里的流氓在最后结局都会从良吧,但不代表他们在前面的集数里不会欺负良民,丁宸枫恶名甚为昭著,我怕我这么良,最后连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
秋日暖阳灿烂,生活总是出人意料。
谁能想得到,在某个再平常不过的午后,我与丁宸枫之间草枯石烂的凛冬关系,会因为一件眇乎小哉的事,忽然破冰。
那是一节地理课。
他好像特别垂青地理这一科。据我观察,他只有在地理课上没睡过觉,语数英历史政治好比他的冬眠期,数学睡得格外香,有时我会担心他长眠不起。
在这节课上,讲题一向凶猛的地理女神点名提问,而我这位同桌就很光荣地被宠幸了。
“丁宸枫,你来告诉大家,第三题选什么?”地理老师直立在讲坛上,姿态挺傲,眼神凌厉,像一位俯视天下的神。
全班一片死寂。
所有人连呼吸声都放慢下来,头顶的吊扇在“呼啦呼啦”地摇着,一只误打误撞飞入教室的蜻蜓在门口绕了半圈,又慌慌张张地抖着翅膀冲了出去。
丁宸枫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没出声儿。
我瞥了一眼他的桌子,哪有什么卷子,就几支破笔横七竖八地躺草稿纸上。
想了想,我反应过来,现在评讲的卷子是前天晨考时做的,丁宸枫那天迟到了三节早课才进的教室,根本就没参加晨考,哪来的卷子。
嗯,可以预料这位骚年的下场肯定是要被赶出走廊罚站。
我这样不咸不淡地想着,扫视的目光不经意地下落,忽然发现他的膝盖在流血,鲜红的血珠子顺着光滑的腿部皮肤蜿蜒而下,淌了好一些在少年的小腿上。
话说那小腿真是长,又细又直,肌肉线条也很是紧实流畅……诶不对,我清醒一点,现在重点是他的腿受伤了啊,伤得还不轻,见血了。
班上的男生们总爱跑操场上打篮球,一个不小心就碰伤这儿、擦伤那儿的,刚刚上完体育课,我想他的伤可能是那时候弄的,血从伤口一直流到脚腕,看着怪渗人。
看了些不该看的,就动了不该动的恻隐之心。
一来,我知道他刚才没有睡觉也没有开小差。虽然这位爷向来就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乖学生,但一码归一码,他这节课绝对有认真听讲。
二来,他腿都这样了,还是别去外面罚站了吧。我佛慈悲济世,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该出手时就出手,同桌一场,帮他一把?
恻隐之心到底还是发挥了作用,我没法做到袖手旁观事不关己,于是眼疾手快地用一支红笔在自己的卷子上写画,把第三题的正确选项圈出来,再靠着桌上层层叠叠的厚书堆遮挡,悄悄地把记好提示的卷子移到他的桌面上。
卷子上还放了张干净的小纸帕。
别问我姓名,请叫我,活雷锋。
老娘这可是选择题全对的卷子,是你的救命稻草你的再生曙光,好好利用吧少年。
还有那血,怎么也不擦擦?问人借张纸巾不行吗?再不济,问我也行啊。
暗搓搓地做着这一系列事情的时候,我坐姿端端正正,目不斜视地看着黑板,目不斜视地看着老师,就是不敢看丁宸枫,生怕被旁人看出一点端倪来。
毕竟不能让老师发现我在接济一个回答不出问题的同学,我一个品行端正、遵守纪律的三好学生,在老师眼皮子底下作奸犯科,这个同桌做得容易吗我?
当我还在疯狂心虚冒冷汗的时候,就听见丁宸枫淡淡地回答了地理老师一个:“D.”
那声线慵慵懒懒的,淡定非常,镇定非常,颇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坦荡之风,那个“D”传入我耳朵里的时候,神奇地抚了抚我紧张作动的心跳。
万年钟馗脸的地理老师:“嗯,坐下吧。”
“呼——”恭喜丁宸枫同学平安渡劫,我竟然松了一口气。
当本帮凶还在暗自庆幸没被老师发现我的小动作的时候,便见那张地理卷子又被缓缓地移回了我的桌面,一只漂亮纤瘦、骨节修长的手进入我的视野,又快快地退了出去。
试卷上面的小纸帕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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