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

作者:都广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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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齐王


      王是个非常古老的字。
      古早的时候,人族的文字里是没有这个字的,它始现于蛮荒纪末期。
      燧人氏被灭族后,以其为首的部落联盟也遭到了重创,炎帝在燧人氏废墟之上重建联盟时,初时追随她的人极少,直到她后来做出了成绩,加上羽民王朝对其它种族的统治越来越高压,因此别的人族部落才纷纷来投。
      当炎帝的威望超过了曾经所有的联盟首领后,有人提议炎帝应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称谓,炎帝觉得有道理,然后......随手指了一头猛虎额头上的花纹做了新称谓,即王。
      这随便的......每个读这段史书的人都不禁无语凝噎,吾等知您老有个性,却也不必如此个性吧。
      阿珩对此有新的理解,炎帝当年或许并不是随手而为。
      何谓虎,择人而噬者谓虎。
      王难道不是择人而噬者吗?且,猛虎噬人,尚知吐骨头。王者却不然,食人不吐骨头的同时以愚民之法令庶人黔首认为如此理所应当。
      以上是阿珩见到齐王宫时跳出来的想法。
      齐国的宫室不少,每次迁都都会营建新的宫室,加之每代国君都会修建行宫。齐国的宫室数量之众,无国能及。
      众多宫阙中,最大气堂皇的当属位于条邑的王宫,几百年前齐庄王动用数万人力,累死上千民夫,耗费二十余年修建而成。之后数百年,每代齐王都会扩建几座宫室,到如今成了阿珩所见的占地万顷的千层宫阙,殿宇楼阁鳞次栉比,层层叠叠,一眼望不到头,端的气势非凡。
      阿珩忍不住估算,若将这座王宫给变卖了,价值几何,可让自己做多少研究,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无价。
      暴殄天物,钱多的没处花为何不给她做研究呢?
      阿珩颇为痛心疾首。
      浪费啊!
      可耻啊!
      朝云额头青筋忍不住跳了跳。
      阿珩不知是天性使然还是肆无忌惮,大多时候,心里想什么,脸上就差写上什么。
      朝云破天荒的痛恨起自己察言观色的能力,看这么一个人在想什么,真的挺......她亦不知用什么词来描绘,只知阿珩的脑子与所有人皆迥异。
      朝云道:“你若能治好阿翁,定会有重赏。”
      “治不好则人头落地。”阿珩似笑非笑,当她不了解王宫里乱七八糟的风格吗?在民间为人治病,只要不是故意将病人治死,即便救不回来,也只需尽力了即可。然在王宫,尽力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贵人是否救回来,救不回来,则根据贵人的身份地位会有若干医治不力的医者为贵人陪葬,严重的话,可能整个御医司皆要殉葬。
      朝云反问:“这是你跳窗的理由?”
      她去寻阿珩,阿珩却在得知要治什么毛病后毫不犹豫的跳了窗。
      客栈为了招待更多的客人,建筑物都是两层的,阿珩住的便是二楼,毫无身手可言却玩跳楼这种高难度动作,结果可想而知——如今是被抬着进宫的。
      摔断了一条腿的阿珩根本跑不过健仆,斟酌了下,下毒也改变不了境况,只得认命入宫。
      阿珩摸出一根百年人参扭过头默默啃着。
      齐王是个极有威严的中年人,看得出来,保养的不错,近五十岁的人与六十岁似的。
      这真不是阿珩的讽刺,实是国君每日要忙的事情太多,保养得再好,操劳过度仍会未老先衰。越是勤政的王,老得越快,这由人的身体先天条件所决定,谁也无法抗衡。
      做为一个勤政的王,看上去却只比实际年龄大十岁,着实不易,年纪轻轻便华发早生的君王可不少。
      许是疾病折磨,虽仍保留着三分威严,阿珩却敏锐的在齐王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虚弱。
      狮子老了,也病了。
      对于狮群的王而言,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狮王一旦虚弱,豺狼会渴望瓜分它的王国,其余的狮子亦会渴望撕碎它。
      阿珩顿时了然齐王为何肯让自己这个声名狼藉的医者来诊病了,对于此时的齐王而言,他最迫切的需要是恢复健康,旁的暂时顾不上。
      不过,都快五十岁了,就算没病,也该死了。
      生老病死,天理循环,谁也逃不掉。
      心里腹诽着,阿珩示意齐王伸手。
      齐王伸出手放在了臂搁上。
      阿珩瞅了眼,脸上保养得再好,手臂也暴露了现实。年轻时越是肌肉发达的人,年纪大了不再坚持不懈的锻炼,皮肉便会不可避免的松弛肥胖起来,齐王手臂上的皮肉极松弛,阿珩觉得,便是清死时都比齐王看着精神。
      一诊脉,阿珩微默。“齐王时常磕丹?”
      方士的丹药,阿珩研究过,偶尔服食一辆丸亦有养生美容的用处,然若因此而常服便是寻死了。
      齐王的内脏衰竭得挺严重,阿珩已然能闻到他血液里散发的某些金属味,这分明是金属丹毒晚期。
      早知今日,自己就不该进城,如今可好,殉葬品的命运俨然在载歌载舞的向自己招手。
      齐王幽深浑浊的眸子直视着阿珩的眸子问:“寡人如何?”
      阿珩不客气的与齐王对视,不就是目光吗?谁怕谁?
      齐王不自觉的回避了下,阿珩的眸子太过妖异,人的眸子即便明亮也有极限,阿珩的眸子亮若妖鬼并非虚言,着实是正常人的眸子都无法亮成那般。
      对此,云洛若在,只会告诉齐王:诚然,阿珩的眸子亮得妖异,然羲和氏直系血裔的眸子都有这问题。
      齐王不知羲和氏,却不妨碍他恼怒一介奴子竟敢直视自己,且自己更是可耻的退避了,不可饶恕!
      一抹杀意自齐王的眸底划过,却止于阿珩开口。
      “齐□□药磕多了,而丹药之中都有加入丹砂铅汞等物,服食少量确有益处,然长期服食却会导致这些东西在体内淤积,中毒,以至于内脏衰竭。”阿珩道。
      齐王闻言怒道:“方士安敢谋害寡人,来人,将方士皆拖下去斩了。”
      立时有一队禁卫直奔方士居住的地方。
      阿珩:“......”听不懂人话是不?她说的是长期服食才会有问题,丹药本身没事大问题,是你自己拿丹药当饭吃,生生磕出了问题。
      虽深有人与猛兽无法沟通之感,然阿珩也不会蠢的在此时劝说齐王莫怒,野兽发怒时,保持距离最安全。躲都来不及,又怎会去惹?
      “寡人的身子可有法治好?”齐王冷冷盯着阿珩。
      “有。”阿珩不假思索的道,纵是没有,此时也必须说有,否则......没有两个字一出口,那些方士便是自己的前车之鉴。
      “金属丹毒虽无药可解,却可利用人体自身的排毒能力将丹毒排出体内......”
      自己的身体同寻常人有别,同样挨上一刀,别人伤筋动骨一百天,阿珩却只需要两三日即可活蹦乱跳。同样是给苍凛当药人,以毒.药为饭食,无人在苍凛手里活过三个月,自己却始终活得好好的,中毒后,即便苍凛不给她解药,过个几日,毒亦会被自身排毒能力处理掉,并且下一回碰上同样的毒,身体会有免疫,毒性会被削弱无数倍。自然,若一日两顿加宵夜皆是毒,且不带重复,阿珩也会吃不消。
      阿珩曾疑惑过自己的体质,因而专门对自己动刀子研究过。
      毛发、血液、肉、脊髓.......甚至骨头都抽了一根检验,在把自己玩死之前,阿珩的研究终于得到答案:她之所以异于常人,不是她非人,而是她体内有些地方不太正常。
      伤口愈合速度诡异,是因为她的血液里含有令血液凝结加速的东西。阿珩推测,这种东西,所有动物的血液里都应该有,否则动物在受伤后,血液便不会凝结结痂。只是,同样的东西,在她的血液里显然活跃过头,以至于她的伤口愈合速度诡异。
      至于对疾病与毒的免疫,这倒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
      阿珩记得阿母曾经说过,自己孩提时体弱多病,比其余孩子更瘦弱,也更容易生病,她一直担心孩子无法长大成人。更让做母亲的想抓狂的是,女儿病了,清从不给女儿吃药,净喂些补充元气的补品,为此,夫妻俩险些成仇。
      尽管生病后从不吃药,然阿珩仍熬了过来,且各种病都得了一回却奇迹的没死后,她的身体对各种疾病都产生了免疫,一种疾病,只要得过一回便不会再得第二回。毒的话,稍逊一些,却也只是多花些时间。
      阿珩对此的推测是:疾病应不是乱七八糟的中邪理论,而是生物,是活的,只是肉眼不可见罢了。如人族有诸多分支一样,疾病生物应也有分支,每一支都是不同的疾病,从而攻入人体使人生病,然人是活的,不是死的。
      她曾将两个健康的人的器官互换,结果两个人的器官都产生了排斥反应,若非她及时把器官给换了回去,那两个人就该衰竭而亡了。
      由此可见,人体对于异物是有排斥作用的,疾病生物亦是异物,人体自身的抗性与疾病生物之间展开了一场攻坚战,前者胜,病愈;后者胜,病来如山倒。而人体自身的防线一旦靠自己战胜了某个敌人,便会一直记得对方的弱点,下次再来犯,可一击致命斩杀敌人。
      羲和氏的体质与常人相比并不妖异,不怕疾病与毒也不过是自身免疫力比寻常人要更强大一些,记忆力更好。
      金属丹毒虽非疾病生物,却也是有害物质,人体自身也具有排毒能力,少量摄入,人体自己就能摆平,完全不用吃药。自然,齐王如今的情况,除非他也是羲和氏的直系,否则摆不平,因此需要借助外力。
      既然研究过金属丹毒,阿珩自然也研究过中了这种丹毒要如何解决,虽然她自己是不可能出这种问题,但可能碰上这样的病人,因此阿珩做了若干实验后整理出了几个法子。
      “齐王,我可否取你一皿血?”阿珩问齐王。
      齐王锐利的看着阿珩:“取血做甚?”
      “看看齐王你是中了什么毒,以及深浅程度。血液流经整个人体,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血液查出来。”阿珩解释道。
      给王侯治病就是这点不好,若是寻常庶人黔首,爱给不给,不给本大医师直接走人。然给齐王治病,阿珩敢说,自己若敢甩手走人,齐王立马令人将她枭首。
      且,纵然齐王不杀她,她也不能走。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
      人没出现在她面前,她自可当不知,亦可绕道避开,然病人既已见到,便不能当没看见。
      华族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自残。而君王身体更是重中之重,连修个胡子都要挑挑拣拣日子和时辰,何况取血。
      自己提的要求足可齐王以意图谋害君王之罪将自己处以醢刑,因此阿珩提完后便很识趣的等齐王自己做决定,不答应也关系,拿捏不准病情最后出了什么问题,阿珩表示:她有把握病人死不了,但会不会多遭些罪可不好说。
      齐王犹疑许久,终究求生欲胜过被冒犯的恼怒,同意了阿珩的要求。
      阿珩目光在殿内摸索了一圈,最后瞧中了一只用饭的漆碗。
      原本阿珩是想寻个饭碗的,却不是这种,而是在辰军军营时用的那种海碗,放个人头进去都绰绰有余。奈何王宫里就不可能出现那样的海碗,全是婴儿巴掌大的漆碗,也就比茶蛊大点。
      寻好了碗,阿珩又取了自己的针袋,针袋有两层,一层插着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另一层则是一套薄如蝉翼、形如柳叶的小刀。
      阿珩斟酌了下,最后取了一柄柳叶小刀给齐王放了一碗血。
      齐王几乎是强忍着喊人将阿珩拖出去剁成肉酱的冲动看阿珩放血的。
      一国之君,龙体何其之重,竟被阿珩这般对待。
      然齐王终究是忍住了,阿珩什么破名声,与牧云原毗邻的齐国自是知晓,真把人给得罪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去活来。
      到阿珩手里的病人,鲜有一命呜呼者,便是死了,她也能救回来。而这也是她声名狼藉的原因,医者医术好是好事,然你医术好却爱拿病人试药,纵然死不了,可死了又活,活了又弄死,还不如一开始便被治死。
      诚然,自己是尊贵的王,但齐王没把握阿珩不会对自己乱来。
      若能有半丝理智可言,这位医者便不会是血医了。
      取了血,阿珩提笔在御用绢帛上写了起来。
      捭阖时代的书写材料有绢帛、简牍、兽皮以及甲骨四种,其中简牍最常用,其次是甲骨,绢帛那是贵族的特权。庶人黔首没有使用绢帛的权利,也用不起,兽皮亦然。
      阿珩最喜在绢帛上写字,因为写起来最流畅,可惜金钱不够,更多时候仍是在简牍兽皮上书写。
      阿珩书写时,朝云瞧了一眼,错愕的发现阿珩书写的是青体书。
      人族古早之时的文字是同一种,然九州帝国覆灭,人族四分五裂,数千年过去,每个有文字的国族都发展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字。同一个字,在不同国家的模样可能截然不同,国内的才子去了国外,九成会变成目不识丁之徒。也因此,捭阖时代往来列国,游说献策于君王的士子含金量为所有时代里最高的,每一个士子,不论才华出众与否,皆通晓五种以上的文字与语言。
      青体书乃离国废太子琚所创之书法,因其为离人,青体书不可避免的有着浓厚的离国文字气息,只有使用离国文字才能将青体书写出最好的味道来。然朝云最为错愕的却不是阿珩会写青体书,青体书是新书法,时人重视书法,有一种观念:见字如见人。因而列国贵族子弟,尤其是士子们,皆写得一手好字,青体书在刚出现的二十年里,风靡列国,人人向往,每一个能收罗到一幅废太子琚的字帖的人都会将之做为传家宝,供族中子孙临摹练习。因而,列国会写青体书的人着实不少。
      青体虽一度风靡列国,如今亦然风靡,然如今会习此种书法的人已然少之又少。非书法不好,而是太好,也太有特色。
      废太子琚性格刚直,戎马一生,其所创书法自然有着浓郁的戎马之风,特色极鲜明,唯有见识过战场惨烈厮杀,心胸博大,且性格坚毅之人方能得青体书之神。
      阿珩的青体书,形神俱备,且隐有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
      此女,当真只是一介奴子?
      青体书想要习好,需有废太子琚之字帖,而自废太子琚被离王诛杀后,此字帖便成了稀有之物。
      废太子琚死后,太子妃抱着废太子琚的尸首自焚于太子府,太子琚无数书法作品亦毁于火海,仅有少数在太子琚生前流出的得以保存,却无一不是为列国顶级的权贵所收藏。
      能够得到青体书的字帖加以临摹,且炉火纯青,并隐隐摆脱青体书法的限制,数十年来,前者或有人做到,后者却从未有过。
      阿珩并未理会朝云的目光,事实上,近些年她每每在人前写字,皆有这般目光。
      青体书再好又如何,创造者已化为一堆骨灰,且寻都寻不出,临摹毫无意义。
      文字嘛,写得别人能看懂即可,何必要求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是阿珩对书法的真实看法,奈何没人信,她自己炉火纯青的青体书说服力太低。
      阿珩也无法解释青体书是她懵懂时母亲教她写字时,手把手抓着她这么写的,十数寒暑,日复一日,青体书已然刻入她的骨髓。
      几张帛书飞快写好,然以传世书法所写的却不是珍贵的药方,而是——食谱!
      从材料到烹煮过程皆巨细无遗,许是怕看得人不懂,阿珩还配了几幅极写实的烹煮画。
      朝云的脸色不太好,君子远庖厨,贵女亦然。
      简言之,庖丁之技是下里巴人的东西,如今用这般珍贵的御用绢帛书写如此卑贱的东西,阿珩这是想做什么?
      “若你一生皆不用饮食,否则不要说劳什子的下贱之物。”阿珩面无表情的道。
      职业无贵贱,三百六十行皆有其作用,少了哪一行都不可。
      虽时常腹诽清教自己东西,亦时常阳奉阴违,然阿珩对这一句却很认同。
      朝云在阿珩如妖似鬼的目光下咽下了原本的话。“请你来是为阿翁治病,非整治吃食。”
      “此乃药膳,齐王的病情太严重,吃药已无用,只能食疗。哦,食疗你听不懂?这是我新发明的一种治疗之法,病从口入,那么理论上亦可病从口出。”阿珩道。
      理论上?
      听到这三个字,齐王便忍不住有斩了阿珩的冲动。
      阿珩的斑斑劣迹,足以令每个求医者望而却步,除了罹患不治之症者。
      似是瞧出了齐王的杀意,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阿珩终是补了一句:“此齐王宫,陛下若有三长两短,我定将殉葬。”是否心甘情愿不重要,是否尽力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为齐王治病了,而齐王没治好,她便有不赦之罪,其罪当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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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第十一章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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