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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吖,万里无云,太阳没有散发毒人的紫外线,今天真是一个幸福快乐的2013年5月14号啊~~”烈阳下,身着白色T恤,短牛仔裤的许菲儿插腰摇头感叹道。现在的她,没有一袭乡巴佬的黑色衣服,也没有身着校服时那种完全在勾引女孩子犯罪,男孩子远离的邪魅气质。
“恩,素啊素啊……话说,小菲童鞋,够了没有……我们都快活活渴死了,你再在那里磨蹭,我们就不要你了。”许菲儿身后,许莎莎身着一袭浅绿色T恤,有气无力的靠在身着黑色T恤面无表情的师静儿身上,而师静儿则双手交叉在胸前,,面无表情的看着晒着暖洋洋太阳的许菲儿,而杨娃娃扯着师静儿的衣服,一脸害羞的盯着路过的路人们。
闻言,许菲儿不屑的回头看了一眼要死不活的许莎莎,“哼,以为我怕你啊,走哇走哇,我才不在乎,反正你们的钱和手机都放在我这。”话虽是这么说,可是许菲儿还是迈开脚步往百米之外的刨冰店走去。
“奸臣。”靠在师静儿身上,许莎莎抗议般的囔囔。她好可怜啦。她这么一个水嫩嫩白胖胖的豆沙包就要被晒成豆沙干了。现在严重缺水了啦!嘴唇干裂,头发干枯,眼睛干涸,眉毛干燥,耳朵干聋,谁都别跟她说话,不然就把你当成食物吃掉。
四个少女走在路上成了一道靓丽得风景线,四个人义气披散着参差不齐的长发。走在第一位的少女身着白色T恤,T恤上印着的是一直黑色打领结的猫,身后则背着一个白色猫咪书包,而后面半死不活的许莎莎则身着浅绿色T恤,t恤上印着一大堆的零食,如此典型的一个吃货,而许莎莎旁边则是身着黑色t恤的师静儿,她带着白色的耳机,双手插在裤兜里,t恤上印着的是一只白色的小狗,一脸冷漠的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师静儿旁边是身着黑色t恤的杨娃娃,t恤上印着一只雪白的兔子吃萝卜,看到这里,路人党们情不自禁的想:果然是什么人穿什么衣服啊。
四个人就在无数路人党的目光下这样子慢慢的,一步一步的踱步走向百米之外的刨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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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混混刨冰店】似乎非常受欢迎,老女老少一律不缺,一眼望去,座无虚席。可四人完全不紧张。让许菲儿一个人去柜台买刨冰,其余三人则往一旁的楼梯走去。往柜台一站,许菲儿抽出二十五块钱重重得拍在柜台旁正在埋头拼命打游戏的收银员。沉默一会儿,发现收银员没有理会她。许菲儿一巴掌狠狠地往收银员头上拍去,“收银员,顾客就是上帝,你再玩游戏忽略客人,我就先打爆你的头、“
被狠拍一掌的收银员错愕的抬起头,“小老板?你怎么来了。”
小老板?收银员这错愕的一声使慢慢一屋子客人全部转过头来好奇地看着许菲儿。这家【混混刨冰店】他们全部都是熟客,可从没听过还有什么小老板的存在啊。该不会是老板的女朋友吧?这一认知让众人感到唏嘘。只不过……因为叫这女孩儿老板娘吧………而且,老板都三十几了……老牛吃嫩草貌似不太好吧?
被众人注视着的许菲儿双手叉腰,“什么小老板,要叫我大老板,没礼貌。快快快,老规矩,去叫小伟蜀黍给我八条烧烤,四杯刨冰。”说完,将手中的25块钱放在收银员面前,撇撇嘴继续说,“别忘了还我三块钱。”说完,便完刚刚许莎莎她们走的那条楼梯走去。
收银员不满的喃喃,“还上帝咧,别的顾客都是上帝,就你是恶魔。还有,我叫宋膺源,不叫收银员啊喂!”在许菲儿身影即将消失前,又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收银员急忙大喊一声,“大大大大老板~2号房有人在谈地盘啊,每个人身上最起码都带着一把水果刀,你可小心点不要惹事,小心被砍了啊。”
以你们所想没错,【混混刨冰店】名副其实就是混混集合的地方。幽海镇上,最有势力占领了最多地盘的人便是齐嘉帆,而排第二的是另外两人,地盘各占三十份之四的罗文杰和齐佳羽。而另外的三十份之二便是复杂地盘,只有一些无名的小混混自己幻想翻身做老大。不过这传说的三十份□□势力中,三年前有一个叫林璇的人完全占领,当时她就是幽海镇的大姐大,只不过她只潇洒了一年,便说整天打打杀杀已经开始无聊了,从此便金盘洗手,从此不知去向,为此,当时的幽海镇可以说是龙蛇虎斗,谁都想坐那个老大,而齐嘉帆便是从那时候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展现了实力(说来就是打架),让众多人折服,安然的做了幽海镇的龙头老大。而三年前的林璇却威信仍在,如果她现在站出来,恐怕依旧是百分之九十五的人会愿意留在她身边。
回归正题,就算这间刨冰店是混混聚集的场地,也阻止不了平常百姓来这里吃东西。毕竟幽海镇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谁都不犯谁的日子太无聊了,就必须找些事情来坐坐,比如,看看人家拿到互砍等等。而这家【混混刨冰店】时不时就有一群混混拿着刀来血拼一番,实在是看戏的最佳地方。
说白了,幽海镇的人就是一群爱在生死边缘凑热闹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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