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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
“你先客厅坐一会儿,我去换件衣服……不好意思,这几天太忙没来得及收拾,家里有点乱,希望你不要介意。”程意打开门,在玄关换了鞋,又弯腰打开鞋柜,挑捡出一双全新的拖鞋,对跟着自己身后的沈西朗说:“换上这双鞋吧。”
程意刚刚本想喊“西朗”,这是他以前对沈西朗的称呼。但现在,他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喊他了,直接喊名字,似乎太亲密,喊外号吧,又似乎有点幼稚。
“嗯。”沈西朗轻轻应了声,换上了程意拿出来的拖鞋——那双绀蓝色的塑料凉拖。
将视线从程意身上移开,沈西朗打量了一下程意的家。
屋子的装修风格简约,米白色的墙上挂着装饰画,家具很少,但杂物很多。茶几上放满了花花绿绿的零食,还有未来得及收拾的外卖盒,沙发上堆了不少衣服,只有一小块地方可以让人坐下。
程意换好衣服出来,看见沈西朗站在客厅,低头看着手机,似乎在回复别人的消息。
程意肩上披着白色毛巾,他一边拿起毛巾抹头发,一边对沈西朗说:“我带你参观一下我家。”
远来都是客,程意当然要尽地主之谊。同时,也是为了缓解那快要凝滞的气氛。
“这里是厨房,做成了半开放式,”程意看到餐桌上乱糟糟的,脸红了红,“咳……有点乱,我之后会收拾的。”
沈西朗点了点头,没有对此发表过多看法,只是问他:“你平时都是自己一个人做饭?”
程意没听出沈西朗话里有话,耿直地回答道:“是啊,如果加班,就点外卖。”
“这边是书房,也是我最喜欢的房间。”程意带着沈西朗穿过走廊,来到最尽头的房间。
沈西朗抬眸朝里面望去,最引人注目的是占据了一整面墙的书架,上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原木色的书桌上堆满了大量的书本、稿件和纸质资料,几乎要把桌子中央那部笔记本电脑淹没。
“天气好的话,从这里可以看到很不错的景致。”程意指了指书架对面的落地窗。
他家所在的楼层比较高,可以从窗户那里看到梦心湖公园。无论是湖水还是树木,都能尽收眼底。这也是程意不惜背负高额房贷,坚持买这里的原因——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风景党。古人说的“游目骋怀”,大概就是他从书堆里抬起头时,看到的那一抹鲜亮明朗的盎然绿意。
程意见沈西朗似乎兴致缺缺,心想,也对,沈西朗在外国读书,家境很好,什么奢华的房子没见过,自己不过是在班门弄斧,贻笑大方了。
程意一边将沙发上的衣服捡起来,准备丢到卧室里,一边对沈西朗说:“你先坐着休息吧。想喝点什么?水、茶还是咖啡?”
沈西朗道:“不用了。”
程意朝窗户外看了一眼,道:“这雨大概还要下好一会儿——喝红茶吗?”
还没等沈西朗说话,程意已经走进了厨房,用茶包泡了一壶玫瑰红茶,倒进两个白色瓷杯里,先自己试了试温度和味道,确认没问题后,再端出来放到客厅的茶几上。
馥郁的香味氤氲在空气里,白雾袅袅。
程意还记得,茶是沈西朗钟爱的饮品类型,而程意自己并没有喝茶的习惯。高中的时候,程意最喜欢喝各种酸酸甜甜的果汁、碳酸汽水和苏打水,还有各种堪称热量炸弹的奶茶。
程意喝茶,是在沈西朗影响之下才开始的——沈西朗反复对他说喝饮料的坏处,比如喝多了很容易发胖,还会有糖尿病的危险。程意当时没有在意,但为了让沈西朗开心,他还是会乖乖表现。
沈西朗的爱好也不知不觉变成了程意的爱好。
程意习惯喝茶之后,在新家里购置了很多泡茶的用具。
他离开后,到处都是他的影子。
沈西朗端起杯子,抿了一口茶,似乎在细细品味。
末了他说:“很好喝。”
程意笑了笑说:“喜欢就好。”
两人一时无话,程意绞尽脑汁地想,应该发起什么话题——能说的,他刚刚在车上都和沈西朗说过了,包括他现在的工作、程心的近况,还有他的大学生活。
饶是程意有多话痨,面对沈西朗这座油盐不进的大山,他也毫无办法。
没办法,对久别重逢的两个人来说,能稍微寒暄一下已经是极限了。
从以前开始,沈西朗就是个不会轻易流露出任何情绪的人,这让程意一度以为他是面瘫。
后来发现,沈西朗是真的不爱笑,更多时候都是一脸古井无波,老神在在的模样。沈西朗那千金难买一笑的形象,已经牢牢刻在每个高中同班同学心里了。而逗乐沈西朗,就成为程意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他有一段时间还专门去观览脱口秀、搜索冷笑话大全,观看幽默喜剧。
虽然效果也不是十分显著。
“唔,要不要看电视?”程意提议道。
没管沈西朗答不答应,程意就道茶几上翻找,“奇怪,到处都找不到遥控器……”
沈西朗沉默了半晌,从沙发缝隙里捡出一个黑色物体:“是这个吗?”
程意:“……是。”
程意从沈西朗手里接过遥控器,打开电视。
画面停在《喜羊羊和灰太狼》的其中一集,电视启动后,欢快的主题曲萦绕整个客厅。
程意:“……”
他想起来了,这是之前不知道什么时候,程天赐到这里玩的时候,他随便给他播的。
总之是很久之前的事了,程意也没有看电视的习惯,大概半个月左右才开一次,所以自热忘了这事。
程意轻咳了一声,说:“这个,我可以解释……是我外甥看的动画片,那天你也看到了,就是那个小大人一样的小男孩,他叫程天赐。”
程意觉得有点别扭。在以前,因为自己的缘故,沈西朗和程心不仅互相认识,关系也比较好。只是分手以后,程意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联络。但从沈西朗不知道程天赐这件事看来,程天赐多半也不知道程心的近况。
程意急忙拿起遥控器,换到了某个新闻台。听到标准的播音腔后,程意松了一口气。
不过沈西朗却并没有十分在意,还有些心不在焉。他点点头,回答道:“他很可爱。”
沈西朗原本想接着说,“有空带我去见见那个小男孩”,但看到程意那一刻,他又说不出话来了。他知道自己在故作镇静,甚至有些惺惺作态。一切都是若干年前的老调重弹。
他怕程意看穿自己的,只好故态复萌地装腔作势,假装自己镇定、从容、不怒不争。
也虚伪得令人发指——沈西朗希望程意一辈子也不要发现这个事实。
“喝完了?我帮你再倒一杯吧。”程意说着,轻轻俯身想要去拿沈西朗放在茶几上的瓷杯。
“不用了。”沈西朗看了眼窗外,“雨下小了,已经快停了。”
程意抬头看了眼挂着墙上的白色时钟,已经晚上11点多了。
程意只好说:“好。你回去路上要小心,注意安全。天桥对面那个路段经常积水的……”
好像不知不觉说多了。沈西朗不会觉得我烦吧?
但除了这些,程意发现他们之间也没什么好讲的。
沈西朗起身,西服外套挂在右手手臂,他的眉目间流露出几分笑意,唇角也微不可察地勾了勾。
程意曾经以为,重遇以后沈西朗冷着一张脸,是因为不喜欢自己,而他们之间也没有冰释前嫌的可能。但现在看来,现实似乎和程意所想的截然不同——沈西朗喜怒不形于色,是习惯性面瘫了。
“倒是你,“沈西朗似乎叹了口气,用有些无奈的声音说,“今晚着凉了,小心感冒。”他话锋一转,又说:“家里有感冒药吗?如果有的话,喝点抗病毒口服液。”
程意听得一阵恍惚,这场对话给程意一种微妙的错觉,仿佛他们还是情侣。
那个时候,程意亲眼目睹了沈西朗如何从冰山酷哥,变成啰啰嗦嗦的老妈子。虽说那是沈西朗关心自己的表现,程意一开始也很感动,但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有些烦人,似乎沈西朗总爱管着自己,无论是饮食起居,还是学业功课,沈西朗的关心无微不至。程意在那段时间以为自己找的不是男朋友,而是一个极为严格的家教。
程意学生时代爱玩,不务正业,靠着那点小聪明和对文字的敏感度,还是顺利混到了一中的文科重点班。但他的数学成绩极不稳定,时高时低,因为这样经常被数学老师兼班主任请到办公室喝茶。沈西朗正是揪住了这点,教程意如何死磕数学,从宿舍到操场,从课室到考场,都留下了他们学习的足迹。程意觉得,不颁个“学习之星”给他,都对不起他写得密密麻麻的那几沓草稿纸。
“程意?”沈西朗站在玄关处,已经换回了他那双深褐色的皮鞋。
他喊了程意的名字两遍,程意才如梦初醒,从无尽的回忆中抽身。
而在沈西朗看来,程意是因为酒劲未消,所以意识才模模糊糊的。
“今天谢谢你载我回家。改天请你吃饭。”程意用与朋友告别的模版,
只是程意不知道,他到底应该保持客套,还是展现出熟人之间的亲切。程意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极快,内心在天然交战,矛盾与纠结让他的语气变得有些古怪——语速很快,像是为了掩饰什么更深的情绪,而音调高低起伏,就像在唱歌。
程意原本想给沈西朗留个好印象,但沈西朗偏偏每次都能目睹他的社死现场。
他知道沈西朗不会对他的陈词滥调反感,或是心生厌烦。因为这种客套话在社会上是司空见惯的。这并不是说程意对人的态度假惺惺,而是为了呈现一种必要的礼貌。
目送沈西朗出门后,程意轻轻带上房门,靠在门边就这样坐了下来。
干燥的空气里还弥漫着沁人心脾的玫瑰香。
四周很静,只能听见空调偶尔发出的送气声,还有时钟的指针转动的啪嗒声。
当周遭的世界太安静时,内心的声音便变得无法遏止。
他仿佛置身蝉鸣不绝的金色盛夏,耳际还萦绕着高中早晨朗朗的读书声。
那时候他是语文课代表,要站在讲台前面带读。而程意并不安分,有着他自己的小心思——他佯装正在努力背诵古文,其实视线越过书本,落在了沈西朗身上。
大概沈西朗到现在也并不知道,自己开始喜欢他的时间,比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要长得多。
原来,他平淡无奇的人生中,最璀璨夺目的年华,是和沈西朗一起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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