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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er7乱花渐欲迷人眼
金燕
蝴蝶注定飞不过沧海。
当门被生硬地关上后,我在心里默数他离去的脚步声。一步,两步,三步,四步······十一步,十二步。一共十二个台阶。
明明这么短,可是我却感受着如一个世纪般渊长的时间。
仿佛他小心翼翼的每一步,如履薄冰般踩在刀口上,接二连三地凌迟我的心。
沈子爵,你凭什么这般对我?
我做错了什么?
三年前,那个被伤的最深,最彻底的人,明明是我。
可是我不仅没有得到你的关心,取之而来却是无尽的怨恨和背叛。
我恨你。
沈子爵,我告诉你,我比三年前更恨你。千倍,万倍。
灯红酒绿有什么不好?
歌舞升平有什么不好?
纸醉金迷有什么不好?
只有在这里的每一个人,被欲望驱使着,才是最真实的。不像某些人总带着一副道貌岸然、衣冠楚楚的面具生活。难道不累吗?
站在高高的吧台上,一遍又一遍重复着凄迷而又感伤的情歌。眼前的霓虹幻彩顿时变得模糊、朦胧,不论怎样睁大双眼都不再看得清。紧握麦克风的手指,因为用力过度,泛着苍硬的白。
不论我是如何疲惫,我却依然固执地告诉自己,不能闭上眼。因为闭上眼,心就会毫无防备地被侵蚀。那些过往的往事,有甜蜜,有苦涩,如呼啸而过的列车般,连绵不断地浮现脑际。然后我的坚强,我的忍耐,被粉碎。片甲不留。
眼角不经意间,流过你模糊的身影,转瞬即逝。让我总觉得因为太美好,所以虚无得渺茫。怎么也抓不住,指间的幸福,如沙般。歌声依旧在耳边回荡,可我的心却悄无声息地扰乱了。
你如何听得出
我婉转的祝福隐藏孤独
当你为我迷糊找不到出路
当你被辜负
在自己的泪水已干枯
在他怀里得不到安抚
原来嫉妒和爱无法相处
就算我悔不当初
也不能将自己救赎
风吹过山谷
我会想起欠你的幸福
原谅我爱得不够投入
虽然你会守在灯火阑珊处
让我找到你
下一世弥补欠你的幸福
我会领悟写一百封情书
直到白发
也要听你温柔叙述
爱一人的态度如何刻骨铭心
······
我的记忆力很好,可是我却莫名其妙地将他给忘记了。也许那晚的月光太阴暗,有或许那晚的时光太短暂,还不足以让我看清他,记住他。
对不起。这是以后的以后,我知道的原因。因为我的心里住着别人,一个陌生人,一个过客。我的双眼被心征服了。随着他的身影徘徊,随着他的俊容流连。
“欢欢——,我们又见面了。”
我将游离于天际的眼神拉回眼前,只有几步之遥的帅气男子身上。努力想要找出他的模样,在我的记忆相册里。可惜,失败了。
“不好意思,请问您是——”
他仿佛有些失落,尴尬地耸了一下平齐的肩膀。那里有两个金色的钮扣,像勋章一般,令人肃然起敬。
“上上个星期,我们在这家酒吧的包间见过。”
他没有直接告诉我他是谁。很希望我能够将他回忆起。可惜,我的心却只想对他说抱歉,我忘记了你。
莞尔。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径自坐到手边的吧台边,要了杯威士忌。
“你要来一杯吗?”
他注视着我。分毫不差,一刻都未错过。被我突如其来的邀请,俨然弄得不知所措。不过心情的尴尬和执拗,却被我的话语,顷刻化解。
“好。”
“你喝什么?”
“一样。”
我朝吧台里的调酒师帅哥,比对了一个手势。等到两杯酒安然地稳坐我的眼前时,感谢地送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他将酒杯从我的手中接过。目光一直锁定于我的脸庞。其实在这里工作,我经常被荣幸地被注视。有污秽,有纯洁,有鄙夷,有喜欢。不计其数。可是今天的我竟然无法云淡风轻地面对了那双灼热的、深情款款的黑眸。
别过脸,生硬地端起酒杯,将棕色的液体,一饮而尽。胸腔顿时如火烧般,焦灼、滚烫。还记得,第一次喝威士忌时,仅一小口我就被酒腥的浓烈,呛得红透了整张脸。咳嗽,直到第二天黎明,才得以喘息。如今,就算整瓶饮尽,我依旧能够谈笑风生,就如不曾喝醉过般。
酒,是我的迷药。止住了我的阵痛,心灵深处。可是现在也失效了。
我抬手又向调酒师帅哥,要了一杯。
“不要再喝了。”
半握着方形玻璃杯的手,单薄无力地被另一只强劲有力的手掌握住。久久地在空中停留,直到呼吸都凝固了。
“没事儿。这点酒,难不倒我。”
“我知道。”
原本我想要掩饰自己刚刚的无措和尴尬,可是却被他正式的语气愣住了。仿佛我成了个做错事的小孩,受到家长的责备。所以羞愧地不敢抬起头,直视他令人生畏的双眼。
我匆匆地撤回我的手和酒杯,竟发觉微微生麻。脸颊莫名其妙地如眼前的水果拼盘里诱人的草莓,红彤彤的。
“不知道您找我有何事?”
他静静地看着我。当话音被噪杂的爵士音乐和狂呼淹没了,他才反应过来。然后匆忙地从自己的黑色上衣口袋里翻出一个银色的金属盒子。很精致。
“这是我的名片。”
我惊诧地接过一张青绿色的小纸片。
木木夕影像公司,首席摄影师,唐宋。
木木夕,梦。美妙的名字。
“你是摄影师?”
他看着我的笑容,顿时嘴角上浮。满意地点点头。
那自信而幸福的微笑与眼神,让我些许羡慕。
人生周遭数十载,应该努力地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不论高低、贵贱,日久恒心,总有成功的时刻。
其实,只要置身其中,那个由汗水浇灌、奋斗陪伴的过程,因为悲喜交加,变得真实、真切。
“欢欢——,我想请你做我的模特。”
还是第一次有人向我提出请求。惊讶大于欣喜。一时间我看着他真诚的表情,竟忘记了拒绝。想要说些什么,可是却只能生硬地将手中的酒杯再次端起。直到那棕色的液体,细水长流般,慢慢地随着我的思想,一点一滴地变得清晰、透彻。
“对不起。我不喜欢被人拍。”
他像是被电击了般,在空气中静滞了许久。落寞地低下尊贵的头颅。忽而再次抬起头,双眼坚定地捕捉我的视线。那闪亮如星,那滚烫如火的眼神里,写着期盼和光明,许多许多。
我却心虚地别开表情,垂下我的双眸。没有勇气再多说一个字。
“我会等。等到你同意为止。”
又是一曲,我的歌。
逃脱了那个炽烈的请求。我的心,轻松了些许。可惜,责备却在那个阴暗的角落,默然地爬上我的心岸。
“欢欢——,请你记住我。我叫唐宋。”
唐宋,两个最繁盛时期的代名词。它们被组合在一起,成为最强大的历史。每个人记住了。我也记住了。
以后的以后,我想告诉你,我动摇过,我的心。
曾经有两个孩子。
他们是被上帝遗弃的孩子。他们没有爸爸、妈妈。
他们确如雪地里的雪莲,冰冷、耀眼地生存着,长大着。
他们是野孩子。
在风中播撒他们唯一的笑容和笑声。
金色的麦田,在那个秋天的午后,记住了他们。
稻香拂过千山万水。
将他们的香气与欢乐,送到遥远而陌生的灰色城市。
终于有一天,他被带走了。
他和她分开了。
说好永远不分离。
说好不再流泪。
可惜没有一个人做到。
宁愿在寂寥的黑夜,看着乌云将银色的月光遮掩,
都不愿回到过去,那个纯洁而贫瘠的时光。
他和她,终究躲不了命运的折磨。
阻隔地,不只是时空的流逝。
心,不再相依相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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