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大神是妖孽

作者:白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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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娜塔莎


      说起娜塔莎,就必须要从五年前的一个夜晚讲起。

      一个高大健硕全身肌肉的男人脚步匆忙,走到街口的转角处时,与迎面走来的许城撞了个大满怀。
      许城毫无防范,被撞得几乎四脚朝天,原本手中把玩着的一颗白珠子也被弄掉在地。碰撞中,从肌肉男的衣服兜里滚出了一颗和许城那颗相差无几的珠子。他连一句道歉也没有,匆匆弯腰捡回珠子,怒瞪了许城一眼,抬脚就走了。
      “什么东西!撞到人不都不懂道歉,下次再给我逮到你就死定了!”
      许城骂骂咧咧地朝肌肉男的背后骂道,他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捡起珠子一看,顿时大惊,他双手做喇叭状,大喊道:“喂,你拿错东西了!那是我的,快回来!”
      只是肌肉男已经走远了,许城喊破嗓子也是枉然。那颗妖丹可是他辛苦猎来的,忍不住咒骂一句:“该死的。”他打量着那颗原本属于肌肉男的珠子,珠子比鸡蛋稍大些,白中带着点浅蓝色,浑圆,除了摸上去冰凉冰凉之外其它普普通通的没什么特别。许城只能自认倒霉,想着拿去找人问问,看能不能换回几个小钱。

      “什么?就这破东西也值这么多钱?你是不是搞错了?”
      从相熟的古玩店走出来,许城简直不相信自己捡到宝了,刚刚老板说的话还历历在耳:“这是清朝前期遗留下来的古董,大概是皇族珍品。现在鸽子蛋的夜明珠价钱都炒得那么高了,何况是这个鸡蛋那么大的夜明珠?”
      摩托车呼呼的发动声在宁静的夜里响起,就像一阵旋风似的,摩托车开过的地方,尘土飞扬。一辆改装过的炫黑色摩托停在许城身边,车上的人长腿一跨,动作帅气利落的从车上下来。
      “喂,你这家伙……”
      她拿掉和摩托车颜色一致的头盔,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卷发披散在肩头,那双像湖水清幽的蓝眼睛灵气逼人。外国美女语气生硬用中文说:“你好像拿了不该拿的东西。”
      许城马上意识到美女在说什么,他坏笑着回应:“什么?你想请我喝杯酒吗?”
      外国美女脸上笑着,下秒钟却是身手灵敏的一个完美的旋转踢腿向许城袭来。
      许城侧身避开,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在月光底下闪闪发亮,他的眼睛弯成一道月牙儿,说:“娜塔莎,美女名字不错啊,我叫许城。哎哎,女人温柔点好,粗手粗脚的会没人要的。”
      娜塔莎穿着紧身的黑色皮衣,她摸摸胸口,发现挂在颈上的银戒指项链不见了,她轻轻皱眉,心想这人能轻而易举的从自己身上偷走项链而不被自己发现,一定不是什么简单的人。她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你是什么人?警察?军人?还是小偷?”
      “我只是个普通人。”
      许城回以一笑,把项链扔回给娜塔莎。
      见许城调头就走,娜塔莎连忙叫住他,她一边把项链戴回雪白的颈上,一边说:“嘿,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东西会在你身上,不过你最好乖乖交出来。”
      “那我不是损失大了?没好处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干的。”
      娜塔莎想了想,最后说:“OK,我可以给你一万元,换回你手里的珠子,这样可以了吗?”
      “一万就想打发我?”
      正当许城对那一万块嗤之以鼻时,娜塔莎又开口了:“美金。一万美金,满意了吧?”
      许城歪着深蓝色头发的脑袋在计算着,一三得三,三七二十一……他摸了摸有些晕晕的脑袋,数字向来不是他的强项,他咧嘴一笑说:“美女不愧是美女,说话做事就是大气啊,这气度这魅力,啧啧,真是无人能及啊。”
      娜塔莎眨眨长而浓密的黑睫毛,笑容迷人,“你这嘴真甜。”
      许城痞痞的回了一句:“你怎么知道?难道你想尝尝?”

      夜色正浓,空气中腐蚀的味道令人作呕,黑乌鸦站在枯萎的树上啊啊地叫,它的身躯与黑夜完全融合在一起,只剩下那双发出精光的眼睛狠狠盯着人们。
      “XXX,你傻逼啊,怎么做事的?老子我辛辛苦苦弄来的夜明珠,就给你这白痴给弄丢了。”尖嘴猴腮长得就像只猴的瘦汉子冲着比高自己一个头的肌肉男呼喝道。
      肌肉男低头,然后愤愤地说:“一定是那小子!故意和我撞了一把,趁我弯腰捡珠子的时候,趁机和我的夜明珠掉包了,准是这样没错儿!”
      另一个身材肥胖戴了顶旧棒球帽的大胖子拍了拍他的脑门,嗓门比前两人还大,“嚷嚷什么?还嫌不够倒霉?待会买家就来了,我看你怎么死。”
      肌肉男手里拿着那颗拿错的珠子,听到胖子这么一说,大力的把许城那颗珠子往地上随手一摔,末了还不解气,嘴里叽里呱啦把许城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
      瘦汉子想了会儿,降低了声音神秘地说:“每次收货的那家伙都是一个人来,反正都得死,不如等那人来了,咱们……咔嚓?”他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啊啊!”
      树梢上的乌鸦忽然扑朔着张开翅膀,在黑夜中发出怪异的叫声,吓得树底下的三个人差点跳起来。胖子从地上捡了块石子往树上一扔,惊飞的乌鸦四处逃窜,很快消失在夜幕当中,他还想骂咧咧的,抬头一看,眼前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个人。
      胖子热乎地上前去,眼睛都几乎眯成一条缝儿了,“哎哟,金爷来了?那个,钱带来了吗?您也别怪我啊,这里的规矩就这样,不见财钱不露宝。”
      金爷跟那三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交易了,他为人向来低调,每次会面不管冷天热天总穿着件长风衣,头上戴了顶遮阳帽。除了知道他姓金外,其他的就一无所知。
      金爷拍拍手提的皮箱子,低沉的声音似乎有丝不悦,“怎么约在这种地方?”
      瘦汉子咳嗽了两声,胖子和那肌肉男就不出声儿了,他说:“别提了,我们换了好几个地方,才摆脱那些条子的。你别看这废墓园又脏又臭的,我告诉你啊,后面那是座磁山,进来这里的人手机啊什么的都没了信号,再说了,谁也想不到咱在这里找到了个空坟,底下都是空的,咱弄些小家具进去,打扫打扫就成,就是住他四五个人进来都没事儿。”
      瘦汉子走到一个大的半圆形墓后面,把那块的杂草拨到一边,果然后面就露出了个黑洞。金爷脑门上流下一滴无奈汗,活人住死人地,还是头次见到呢。不知道被占了地儿的“主人家”会不会找上他们呢?
      等几人进到里面去时,空气变得稀薄起来,胖子连忙摸黑点起了几根蜡烛,漆黑的小空间瞬间明亮晃眼。金爷在摆弄箱子上的密码锁,没多久哐当一声箱子就打开了,面上那层全是红色的老人头,随意翻了翻,总共有几十捆,全都是崭新的。金爷见那三人摸着票子又是闻又是揣的,两眼发光就像见着毒品一样,他忽然开口:“夜明珠在哪弄来的?我有个朋友也想要一颗,不知道还有没有,小点的也没关系。”
      胖子笑眯眯地停下数票子的手,嘴巴唾沫横飞的动起来:“大哥就有所不知了,这玩意儿是我哥三在博物馆偷来的,为了这东西可费老大劲了,如果您朋友真想要,价钱嘛……”
      胖子掉进钱眼里了,早忘记那颗夜明珠不见了,还是瘦汉子咳咳了几声,胖子和肌肉男才回过神,轻轻挪动脚步,不着痕迹的站在金爷身后,手悄悄地摸向后腰上拴着的手枪。
      金爷丝毫没察觉危机正在逼近,依旧低沉嗓子说:“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哦对了,墓穴底下还有别的出口吗?”
      瘦汉子翘着腿坐在长板凳上,眼睛直直盯着钞票箱子,“没有,你怎么这么问?”
      金爷压了压头上深灰色的遮阳帽,不紧不慢的把皮箱子里的钱哗啦啦全倒出来,然后在箱子底下揭开一个夹层,取出一部只有手掌大小的微型摄影机。
      那三人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僵硬,瘦汉子反应得最快,他拔出手枪准备对准金爷时,忽然一阵阴风从头顶上的窟窿处传来。呼呼,几根蜡烛噗噗噗地熄灭了,小空间瞬间黑暗寂静,没了声响。
      一切仿佛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等胖子重新给蜡烛点上火后,金爷已经不见了声影。眼尖的瘦汉子发现上面的洞口有个脑袋,肌肉男看见后几乎不假思索的跳起来,指着那颗蓝色脑袋大呼大叫:“老大老三,就他,就这个臭小子偷了我的夜明珠!你这混蛋,究竟想干什么?”
      许城扬扬手中的摄影机,哈哈笑道:“伙计们,喜欢蒸桑拿吗?好好享受吧,哥们我先走一步了。”
      轰,一声巨响,三人被头顶上震落下的尘土给迷了眼,擦擦眼睛忍痛一看,洞口被块大石头给死死堵住了。瘦汉子呸呸几声,吐出嘴里的泥,一滴汗水从额头滑下,莫名的烦闷燥热感让人想破口大骂,他刚脱掉身上已经湿透的白色背心,耳朵便被胖子和肌肉男杀猪似的鬼吼声震疼了。
      “吵什么吵?吵什么吵?”
      “不是,老大你快看。”
      瘦汉子用白背心擦掉脑门上的汗水,低头一瞧,简陋的木桌子和湿润的泥地上,散落了一张张跟钞票大小无异的草纸。瘦汉子简直快要疯了,扑通一声跪在脏兮兮的泥地上用手扒那些草纸,直到满手都是污泥而草纸还是草纸,他才接受了眼前残酷的现实。

      阴深寂静的废弃墓园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哀嚎声,随着而来的,是警车特有的呜呜的笛声。
      许城上下抛着那颗妖丹玩儿,左朵下的蓝钻耳钉闪烁发光。毫无意外,墓园门口停放着一辆黑色摩托车,一身黑色紧身皮衣的异国美女倚在摩托车旁,她掐掉手中的香烟,出声问道:“不想要你的钱了吗?”
      许城玩弄手中的珠子,笑说:“算了,大爷我心情好。”
      一个头盔迎面扔来,许城伸手接住,疑惑地看着娜塔莎。
      回答他的却是摩托车轰轰的引擎发动声,娜塔莎戴上头盔,见许城还呆愣在原地,没好气的笑了一声,“还不上来?不要告诉我,你妈妈不许你晚上出去和陌生人喝酒。”
      许城嘴角微微上翘,甩了个酷酷的眼神过去,然后长腿一跨上了摩托车的后座,他语气忽然变得有些冷:“要是别人拿我妈开玩笑,我早翻脸了,不过见是你,算了算了。”他口吻一转,轻松地说:“我妈要是还在的话,肯定也不许我晚上出去的。你听说过一首歌没,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是块宝,没妈的孩子是根草,啦啦啦……”
      摩托车急速行驶,疾风呼呼地打在头盔罩上,许城五音不全的歌声有如魔音入耳,在他第五次又走音后,娜塔莎突然打断他说:“停停停,就你没有妈妈吗?我妈妈在我四岁的时候就病没了,我现在连她样子都快忘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娜塔莎无语,“再不闭嘴,信不信我把你踹下去。”
      许城无辜地眨眨眼,讨好的说:“我只是想说咱俩真是有缘,真是天造地设天公作美天降喜事天崩地裂也拆不开的好姻缘啊。”

      Black cat酒吧像往常一般,爵士风格的装修古典优雅,墙壁上挂着的日历上标注着显眼的红色数字2014/6/28,酒吧内灯光迷醉酒香满溢,只是不同的是场内的客人只有两个。
      “干杯,cheers!”
      除了孔东炎一人外,其余的四人纷纷举起酒杯,当然,对于莫笑举起的只是杯白冰水,并没有人因此取笑他,谁让他对酒精敏感呢。
      莫笑看着空荡荡的酒吧,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也不用特意清场的,我和东炎只是过来坐坐,而且我又不能喝酒。”
      许城嘻嘻笑地搭着他肩膀,说:“莫哥们你想太多了,我是在给仙儿面子呢。庆贺美女新居入伙,当然得隆重其事了。老板娘,你说对吧?”
      娜塔莎优雅的抿了一口红酒,然后把杯子放在台上,半个红唇印就在酒杯上留下印记,她不客气地说:“许城我告诉你,你可别把我的驻唱歌手给吓跑了。”
      半个钟后,桌子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酒瓶子。孔东炎喝酒就像喝水一样轻松自在,几乎每一种酒都被他尝遍了,突然他鼻子灵敏地闻到了一股鸡肉香味,顺着气味看过去,发现李仙儿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几个纸袋子。
      “空腹喝酒对身体不好,所以我去打了外卖。”李仙儿把纸袋子放在桌上,然后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拿出一杯热咖啡。
      “送的,爱喝不喝。”李仙儿把热咖啡放在莫笑面前,丢下这么句话。
      莫笑愣了愣,随即笑了。浓浓的咖啡香味旋绕在鼻尖,看着这么多朋友在一起吃吃喝喝的,打从心里觉得踏实,想想以前总是窝在公寓里看漫画编程序,真是有种白活的感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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