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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发烧和发/骚/不仅发音相似,临床表现也差不多。四肢绵软无力,头晕脑胀,身体发烫,脸上潮红,跟A片看多了似的,眼神都是迷蒙诱惑的(因为烧得睁不开眼睛)。天杀的,我就这么孤身一人在人家店里最隐蔽的座位上莫名其妙的高烧起来。费尽全力走进卫生间,在额头上扑了点水后,就顺势倒在洗手台边上昏睡过去。
再起来,是陌生的房间。用手一摸,只有内裤在。冷静,我可不是偶像剧里的二/逼/女猪,没事就尖叫。门开了,同时进来两个男人,一老一少,少的看着有点眼熟,老的嬉皮笑脸让我不自觉地揪紧了胸前的被子。
“不好意思,事发突然,找不到帮手,你衣服他脱/的/。”年长得这位有些幸灾乐祸地指着那个眼熟的,满口怪味中文。
脑中火花四溅,这两个人,老的这位虽然不修边幅,但是也看得出来是个帅气的洋大叔,棕色头发和胡子看着比布拉德皮特顺眼多了,少的这位留着一头“秀芝黑发”,半男不女的,挺妖孽的。种种特征表明他们是一对儿,既然他是个受,脱个内衣我就当是个人妖脱的。
有限的脑容量在烧后更是储备不足,顺嘴回了句:“没关系,我烧得就算被人□□也无力反抗。”
老的那位捂着胃“哈哈”个不停,少的那位一脸茄子色出了屋。过了一会儿,又进来了,把我衣服递给我。
“小姑娘,换上吧,干洗过的。”老的说完,就搂着少的一起出去了。看他们暧昧的姿势,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损失。
虽然烧退了,但是身体还是虚的,喝了杯奶就吃不下任何东西。我想了想,给陈子欣打了个电话,“词安啊,你昨天去哪了?唐韵回来了?等我忙完再拷问你。更年期让我去郊区采访一个菜农,真是烦死了,她怎么不让拍她马屁的那几条狗去……”
我果断地把电话挂了,她自从上了那个班就没一天顺的,指望她是不行了。
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了唐韵的号,“唐韵,你不会在外地吧?”
“咦,你怎么知道的?靠,我智商算是被你拉低了。我一会儿的飞机,3点到吧,晚上接你吃饭,怎么样?”
“好啊好啊,你来‘羞花’接我,你认识吧?这地儿?”我难得顺杆就下。
“你怎么在那?……你在那等我吧。”估计是到机场了,信号尤其不好杂音颇多。
“boyfriend?要来接你?什么时候?”老外问。
“晚上。我还有点晕,可以借这再睡一会儿吗?”其实硬撑着是可以走出这家店门的,可是从小许雅珺就教育我,病的时候要示弱,不要去听什么病了也要坚持学习的屁话,此时不弱更待何时。
“这不是我的床,你问他。”他又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小受瞥了他一眼,说:“我晚上再过来。”没想到这对gay还分床睡,难道不是情侣?关我屁事,先睡再说。
再次醒来,果然舒服多了,身体也恢复了些力气,我下了床,走到窗前,才发现这是“羞花”的顶层,外观上给人四层感觉的羞花其实还隐藏着第五层?最夸张的是这层还有个游泳池,面积宽裕得十分惊人。
我贴着房门,听见唐韵的声音,“怀析,你最近怎么有时间过来?”
“我不过来谁能及时安全地救你女朋友。”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爱的是你啊,我突然想起唐韵和我说的那位“完美爱人”,原来就是这个小受,可要是他俩在一起,唐韵更像受一点。
“韵,她很有意思的,你要是不喜欢,就送给析吧。哈哈哈,太有趣啦……”
我决定出场了,再不出场不知道怎么说我呢。唐韵倒是机灵,立刻站在我旁边向我介绍,“程怀析,比尔皮特。”还真叫皮特。
“许词安。”唐韵对他俩说,我接收到程怀析的眼神,他第一次正视我,但只那么一瞬。他换掉早上的牛仔衬衫和牛仔裤,穿了一身休闲西装,泛米色系,我想起来他是被我破咖啡的那位。我决定继续采取鸵鸟战术,掩耳盗铃告诉我们你忘了别人也会忘的。
临走的时候皮特还在奸笑不已,媚眼不断,你很难想象一个大叔级别的人频频做出妈妈桑该有的表情。总之,他是个笑点很低的外国人。
我多少有些介意唐韵隐瞒我关于他的“完美情人”的事情,因为按照他的讲述和他当时给我的感觉,“完美情人”之所以完美是因为难以得到或者得不到,可刚刚的状况明明就是两个人熟得不得了,唐韵不仅和人家熟,和人家男朋友也很熟。这实在让我有被骗的感觉,浪费了我在他露出“想爱却不能爱”的表情时放入的大量同情。
我还是没HOLD住,“那位程怀析是正版吧?”名字倒是挺受,但唐韵的名字要更娘些。
“恩。”难得他这么矜持。
“也没你说得那么夸张,是长得很好,嗯,绝对可以PK许诗宁。”
“那是因为你们是一类人,太相似所以没有吸引力。”
“我和他一类?唐韵,我在这个城市和另一个女孩租着两室一厅旧房子给明星当保姆过活,他和他男朋友住着带游泳池的隐形豪宅,而且他还拍得起电影。哪相似了?”
“懒得跟你解释。怎么?开始抱怨了?那给我当助理,顺便住我那,就不用像你说得那么可怜了。”他是有多开心我过得不幸,嘴角都带出一抹笑来,“你说皮特是怀析男朋友?你再去的话,可以问问。”
我又没傻到随便问人性取向。不过我可以唆使陈子欣去问,她这种嘴比脑快的生物很适合当炮发出去。既满足了我的八卦之心,又替唐韵探明敌情。
唐韵坚持我去他那住,正好免去了陈子欣的拷问,不过电话里她更加阴阳怪气的动静真是贱得欠揍。她还鼓励我多住几天,让她和丁皓自由地二人世界。我在的时候,也没见他俩有什么不自由的,丁皓裸个膀子穿个四角裤衩满屋溜达丝毫没有任何羞涩。
我挺喜欢生病,小时候胃疼极了就不用上课,躺在床上,吃喝都有人照顾,即使作业没写完考试没复习也不用苛责自己,病了,一切都值得原谅,一切都没有病了这件事大。从这个角度看,我是很爱自己的,起码很爱自己的身体。
许诗宁自小很少生病,每天都活蹦乱跳的,跟个男孩子一样。我妈说,她妈怀她的时候吃喝特别仔细,所以她生出来就比一般小孩健康漂亮。不知道她的小孩会是什么样子的。
我和唐韵已经熟到可以在他面前不穿内衣直接穿睡衣,许诗宁不在的日子里,我常常恍惚觉得,唐韵就是许诗宁,所以当他穿着背心短裤抱着电脑坐到我旁边,和我一样靠在床头时,我丝毫没有任何反应,更没有不适。
我害怕他找我促膝长谈,装模作样地闭上了眼睛,他在一旁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在我困乏得快睁不开眼时说,“要不,你做我女朋友吧。”
我斩钉截铁地说:“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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