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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局
Linda这次带我来X市是为了开拓业务,S市的蛋糕就那么大,要想赚钱就得去寻找新的蛋糕。据说我们律所有在X市开分所的打算。
不过这些复杂的事就和我无关了,我只需要当个合格的工具人,完成我分内的工作。
Linda的效率很高,我们下午才抵达X市,她就拉着我马不停蹄地去谈业务。等到谈完正事,就到了饭局时间。
我根本不想去饭局,我只想回酒店睡觉。但我知道Linda不会放过这种机会。
在S市Linda的饭局可不是那么好约的,但这里是人生地不熟的X市,她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积累人脉的机会。
我曾经在律所的茶水间听到有人在说Linda的闲话,他们说她是见了血的蚊子不会放过一丁点利益,谁知道她的案源是怎么来的。
那时的我正被Linda使唤着忙前忙后,好不容易挤出时间来喝口水。我见Linda犯怵,听到这些话却也觉得心里一阵恶心。他们没见过Linda拼命工作的样子,我见过。
他们只不过是没有Linda的本事,才会想尽一切方式诋毁她。
我心中满腔的正义感无处宣泄,要和这些背后说人闲话的人争论未免太过不理智,我一个实习律师也没能力去制止他们。
我气鼓鼓地转身准备离开,余光却瞟到了不知何时出现的Linda,我的脸色瞬间煞白。
Linda用手指做了个闭嘴的动作,从我手中拿走刚泡好的咖啡,我只得识相地闭嘴目送她的离开。
过了没几天,那两个律师就被开除了。也好像就是那天开始,Linda开始把我带在身边做事。
我机械地往嘴里塞着食物,这家餐厅据说主打的是融合陕菜,上过许多榜单。可我吃着也就那样,精致有余烟火味不足。
当然,这样的饭局,除了我以外的人也不是为了那口吃的而来的。
哦,不对,坐我对面那个一头利落短发的青年看起来也是为了吃饭来的。他和我一样应该都是来蹭饭的小卡拉米。
也许是我的眼神太过火热,青年猛地抬起头朝我看来,我对他微微一笑,他竟然吓得赶紧低头。我长得有那么可怕吗?
我总觉得青年的脸有些眼熟,却说不出在哪里见过他。也许他是大众脸也说不定呢。
“现在的年轻人和我们那个年代不一样了,”酒过三巡,某个浑身酒气醉醺醺的路人脸老板像是喝多了,大着舌头开始挑事,“老贺啊,你手底下的年轻人是一点也不给我们面子。”
我看那位姓贺的老板脸色一僵,“我们小李不方便喝酒,我替他喝吧。”说完,拿起酒杯喝了一杯。
但路人脸老板似乎还不满足,我听到他一声嗤笑“就是个打游戏的”,满是不屑。我注意到那个青年的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
他转而将目光投到我的身上,“那这位美女一定会赏我的脸吧。不知道S市来的美女喝不喝得下我们X市的酒。”
所以我讨厌饭局,最讨厌这样的恶臭男。我没忍住在心底狠狠翻了个白眼。
我还没做出反应,Linda已经端起酒杯赔笑道:“小年轻不太会喝酒,我来喝吧。”Linda想替我挡酒,可惜路人脸老板却没买她这个面子。
场面有点难看了,没人说话,好烦躁。
我摸了摸吃得半饱的肚子,遗憾地放下筷子,端起桌上新倒的白酒杯,露出笑意不达眼底的笑脸:“我敬您一杯。”
我灌了那个路人脸老板半瓶白酒,我估计他今晚肯定得吐。谁让他眼神不好,非要惹上我。我的确不喜欢喝酒,但我又没说我不能喝酒。
就连Linda都是第一次知道我能喝这么多酒,“以后在外面还是别主动说自己会喝酒了。”她怕了我这种喝酒不要命的状态。
其实我还好,但液体喝得多了总得去趟洗手间。
我假装微醺走出包厢,外面的空气果然新鲜许多,我的心情也好了几分。
“早知道就找个借口不来了,还不是老板非说要给合作方个面子,我才来的。还遇到个神经病。”走到转角处,我听到角落的安全通道有人在说话,他似乎在向谁抱怨。“没事,不用来接,我没喝。”
我没想到他会边接电话边走出来,正好和我迎面相对。他看起来有些尴尬,我也只能尴尬一笑。
“刚才多谢了,要不是你喝了酒,我大概就逃不掉了。”那个青年,李轩,谢天谢地我终于认出了他是谁,他正一脸感激向我道谢。
我惊叹于他的变脸,方才还在暗戳戳背后骂人的人,在我面前一副我是老实人的模样,属实让我惊讶。
我不知道的是,李轩也在惊叹我的酒量,他实在没想到我这样外表毫无杀伤力的姑娘能喝趴下一桌子人。
“你还行吗?”见我一直不说话,李轩伸出手在我面前摇晃,生怕我原地倒下。其实我只是在看着他的脸发呆,我觉得他真的长得很像方锐,那个和我一起待过蓝雨青训营的小伙子。
刚进青训营的时候他还比较腼腆,甚至还会喊我一声姐姐。可惜没过几天,他就混成了郑轩那样的老油条模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说起来,当时魏琛帮我联系的战队就是呼啸战队,也许我咬咬牙坚持下去,现在和那家伙还能是队友呢。
看来酒精对我的专注力还是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的思绪一路飘忽到天南海北,直到李轩的脸逐渐靠近,我才恍惚地抬起眼和他对视。
“可以加个好友吗?”我看到他不好意思地举起手机晃晃,在顶灯的照射下,他的眼睫毛好长。
这位看着很老实的青年为何总做一些不老实的事情。
我不理解李轩的脑子在想什么,但我还是和他加上了好友。算上他,我现在的好友列表里已经有四个职业选手。
出于低调的心态,我并不打算让他们知道我认识彼此。我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第六感告诉我,我必须这么做。
喝完酒的第二天,我在酒店躺尸。基于我前一晚的英勇表现,Linda斩获一波人脉,而我也被她大发慈悲地放过,她让我在酒店休息一天。
这对我而言无疑是救命稻草,我直接一觉睡到了中午,要不是肚子饿了,我还能接着睡。
我不打算点外卖吃,好不容易来了X市,怎么着也得吃点当地的特色小吃。昨天的那顿不算。
我随意地套了件外套,素着一张浮肿的脸坐上出租车。
我打算去魏琛所在的网吧看看,当然啦,我真的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着既然来了X市,那就来看看吧。
好吧,这话连我自己都骗不了。我其实很害怕魏琛过得很悲惨,怕他人都快到中年了还是穷困潦倒。
该说不说,X市的气温要比S市的低一些,我下了车就感受到冷空气的来袭。我的薄外套压根无法抵御冷风。
我打了一个喷嚏,摸着发痒的鼻子和隐隐饥饿的肚子,我钻进了路旁的一家小店。刚一走进门,高汤鲜亮的香味顺着鼻尖钻进我的胃里。
我真的好饿好饿,我感觉我现在能吃下一整只羊。
可是为什么排队的所有人点的都是牛肉泡馍,X市的特产不应该是羊肉泡馍吗?
身为南方人的我困惑地拿出手机,打算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一解疑惑。
“牛肉泡馍肉会多一点哦。”我听到有人在我身后小声地提醒着。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感谢这位好心人,还是该气愤他在偷窥我的手机屏幕。
于是我面无表情地转过身,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呀,是熟人。
“啊,是你。”我惊讶地看向李轩。李轩同样震惊地瞪大了双眼,仿佛被人掐住了脖子,呃呃呃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可恶,我素颜的样子有那么可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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