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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食堂的餐桌上,陈栋盯着面前的餐盘足足有三分钟,最后还是使劲儿一推,“不吃!”
身子垮下来,靠在身后的玻璃围挡上,耍赖,“我不吃!”
在赌气。
墨知染看看他盘子里的菜——一份白菜,一份胡萝卜,白水煮出来的一样,外加一份白饭——是没什么动筷子的欲望。
莘池暮不理他,陈栋就继续耍赖,“我不吃这个,吃不下!”
委屈的腔调,故意不看另外两个人。
“我也在吃。”莘池暮从盘子里夹起一片胡萝卜脆脆地嚼。
“他怎么不吃?”殃及墨知染,盯着他盘子里的咕咾肉、鸭腿和一份飘着肉沫的青菜。
不看倒好,看了连勾人食欲的气味儿都更清晰了,在脑子里直打转,不吃不行了似的。
“他自己买的,你也可以。”反驳不了。
“我买的!”墨知染虽然也没弄明白俩人突然怎么了,但给大神声援是不需要原因的。
立马服软,“大哥我真错了,以后您说什么就什么不行?做牛做马跑腿不行?什么事儿我都给您盯得死死得不行?咱们还得长身体呢,不能在吃饭上马虎是不是?”
莘池暮不理他,就探出身子,强行出现在对方视线里。
只差爬到餐桌上。
校服外套大敞着,领口都快要掉到墨知染的菜上。
被墨知染拍回座位,瞪着被推得老远的兔食儿噘嘴。
这五大三粗的汉子,成天跑出来撒娇像个傻逼一样,“吃吃吃,一人一个鸭腿。能吃了吧?”
笑起来更像个傻逼,腿儿才到盘子里就猛咬两口,生怕莘池暮再让他还回去。把肉上沾的汤汁抹在米饭上,大口扒拉。
“你们俩怎么了?”墨知染用汤里没动过的勺子把满满当当的一份咕咾肉也分成了三份,被莘池暮有点恼地制止,“你自己吃。”
“啊。”墨知染还是挑了一块最有卖相的肉送到莘池暮嘴边。
犹豫了一下,张嘴接住。
“你也自己吃。”把盘子推近陈栋,就用勺子一勺一勺地舀晾得已经没有什么温度的汤,送到嘴里咂摸。
胸腔里一颗心脏咚咚咚地狂跳,震耳欲聋。
哪怕在幻想里墨知染已经把莘池暮吃干抹净了无数次,现在依然会因为同用了一把勺子而兵荒马乱。
腿在餐桌下保持着自然的姿势,对方的大长腿勾过来全然没有昨天墨知染那样狼狈。轻轻撩墨知染的裤脚,带着节奏平复住他的情绪。
墨知染只要稍微向后靠一下,就能看到莘池暮的白色球鞋。边缝处开了胶露着线头,刷得却格外干净。
想到昨天晚上自己蹲在厕所吭哧吭哧蹭鞋面,用“这里应该碰不着,那里应该不碍事”的借口偷懒。
和莘池暮的小白鞋一对比,污点格外明显。
明明还翻出来洗了头都懒得用的吹风机,迷糊糊趴在床边上呼呼地吹,熬了大半夜,好好自我感动了一把。
今天反倒是被莘池暮不费吹灰之力就比下去了。
比下去也好……
墨知染轻轻绷了一下腿,压住莘池暮的脚,等莘池暮看过来,“周末有事儿吗?出来见一面吧。”
“好。来我家。”
——来我家。
什么东西从心上掠过去,带着懵懵懂懂又格外明晰的迷情。
周六八点半,墨知染睡眼惺忪地站在莘池暮家楼下。
本来想定在八点,结果被莘池暮一句“那么早能起来吗”打了个退堂鼓。
明明是自己懒,却还不情不愿似的、勉勉强强嘟囔出个八点半。
打车十多分钟眯了一小觉,被司机叫起来,眼睛都睁不太开。晕晕乎乎地想大神说他家是在几楼来着?
本来就有起床气,书包拖拖拉拉挂在肩膀上找不到舒服的姿势就更生气。
——来我家。
多有情调的三个字!后面紧跟着什么?“带着化学课本和课后习题”?!
草!
在书包里翻手机翻不到,偏又有什么东西扯他裤腿,凶巴巴去看。
纯白色的小狗发现墨知染已经主意到自己,完全不在意他的表情。开始用力摇晃着尾巴,蹬起前脚攀在墨知染的腿上,不停拍打,还用力地向上够,嘴巴里发出愉悦又焦急的声调。
墨知染顿时来了精神,蹲下身子撸狗。
长长卷卷的毛发应该是经常打理过的,又干净又顺,手掌陷进去就停不下揉搓的冲动。
白狗被摸得舒服极了,耳朵懒洋洋地垂下来,两只眼睛眯出眼泪。不一会儿就开始晃悠身体,终于一次没撑住顺势瘫软下来仰躺在地上,漏出粉嫩的肚皮。
见墨知染只顾看自己,却停下了动作,便用前爪抓挠他的手,瞪着汪汪的眼睛,挺起肚子。
“小东西,你从哪儿窜出来的啊?”
墨知染一手胡噜白狗的肚子,另一只手继续在书包里翻来翻去。
小白狗的好奇心战胜了被撸的爽快,挣脱墨知染的手掌翻坐起来,扒上膝盖,把头埋进书包里。
墨知染的书包乱七八糟装了太多东西,捣鼓来捣鼓去倒先把灰尘扰了起来。小狗连打了几个喷嚏,把自己都打蒙了一样,瞪着眼睛直发愣,过了几秒才又想起来要钻回到书包里探头探脑。
终于从角落里掏出来一根火腿肠。
白狗和墨知染同款喜悦脸,小狗的尾巴快要甩断了。
给火腿肠去皮的时候,小狗急得转圈,还发出“呜呜”的低鸣。
“太没出息了啊。等一下,不要咬。”白狗等不及直接上嘴,把墨知染的手指头当香肠使劲舔。他只能先腾出手把它推远一点。
手忙脚乱,更撕不开包装。
“就知道你被困在这儿。”身后传来莘池暮的声音,“打手机也不接,只知道和贝贝玩。”
“贝贝,是你儿子啊?”小狗见到莘池暮,连到嘴的火腿也不要了,直奔莘池暮起腻。打了两个滚,在脚边蹭了好一会儿,才被莘池暮引到远离大路的安静地方,半蹲着大口吃饭盆里的食物。
“弟弟。”莘池暮叹了口气。
贝贝当初哆哆嗦嗦地倒在自己脚边时还是几个月大的奶狗,一身灰泥黏在毛上打了结,嘴角还带着伤,喝奶都张不开嘴。
每次把药混在奶里,都要用注射器从没伤的一侧捅进去硬灌。疼得贝贝嗷嗷叫、本来奶气的小嗓音都叫没了声,也只能狠着心肠不能心软。
在老小区长着杂草的树灌里搭个小窝,用的是附近工地丢掉的废料。铺了毯子,养了几个月才慢慢缓过来。
贝贝开始是不叫贝贝的,叫染染。
后来有一次,强灌了药奶后几乎探不到气息。莘池暮筋疲力竭,红肿着眼睛,就那么在草地上抱着小狗呆坐了一夜。
第二天,居然能勉强伸伸舌头舔他的手指。
虽然小狗捡回一条命来,长得也算健实了许多,莘池暮还是给它改了名字。到底还是舍不得。
——贝贝。
还不怎么记事儿的时候也总是有人这么叫他的,现在连这么叫自己的人长什么模样都完全不记得了。
虽然一直以来当成个小人儿一样在养,莘池暮也没有想过要和贝贝攀个亲戚什么的。直到墨知染第一次见到贝贝,就蹲在草丛外面,对着怯生生的它招呼:“到哥哥这儿来啊。”
然后,莘池暮也就跟着成了哥哥。
莘池暮不知道多少次逗弄小狗的时候跟它说话,“贝贝,叫哥哥。”
虽然知道自己幼稚,可就是忍不住。
反而墨知染却什么也不记得了,现在只一门心思吃莘池暮的醋。
“贝贝,来!”
贝贝正吃得高兴,墨知染偏要招呼人家。贝贝也听话,吃得津津有味边嚼着边往墨知染身边挪,在他的手掌心里随便蹭蹭头,以示……糊弄。
“叫爸爸!贝贝,叫爸爸!”
贝贝狼吞虎咽嘴巴里只有吧唧声。
“真乖。”说完还挑衅地看了莘池暮两眼,小人得志的嘴脸,“贝贝听话,以后我就是爸爸,他是……”像模像样地教育。
“大爸爸。”
“嗯?”
“你要是贝贝的爸爸,我就当大爸爸。”蹲在半人高的植被后面,莘池暮倾斜过身子,手指抵着地俯向墨知染,贴过来,“行吗?”
有草香,在周末早晨还不算浑浊的空气中格外清新。
贝贝大快朵颐一顿鼓着圆溜溜的肚子舔墨知染的手指,又开始想要博些关注。
莘池暮的嘴唇今天润润的,完全不像刚开学时缺水干裂的样子。
有一个近在咫尺的声音问“行吗?”,试图征求到一段新的关系——
爸爸和大爸爸。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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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在一起了吧?
熬夜加班和秃头做斗争,还好有大神和小知可以陪着我~
还有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