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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我们更远的回忆
诺威遇见新室友的那天,只用三秒钟就记住了他的名字。
“我叫爱德华·冯·波克。”戴眼镜的男生说。于是诺威想起了当年那些信封上的寄信人,全世界有几十万个爱德华,可同名同姓、年龄又相符的还剩下多少?
往后的日子里,诺威全当他是就是那个出现在信封上的名字。提诺给这样一个人写信,提诺和这样一个人成了笔友——说起来他们或许还没见过面呢……诸如此类的假设。
接着,四年大学时光在一片波澜不惊的平淡中转瞬即逝。收拾东西那天,诺威在拿书架顶层的手提箱时不小心碰倒了旁边的盒子,盒盖敞开掉到地上。
盒子里装满了信封,像大片大片的雪花飘落。每张信封都标注了日期,看着应当是后来添加的。信封上写着两个名字,一个是收信人爱德华,另一个是寄信人。
提诺·维那莫依宁。
最后一封信的日期是五年前,诺威也有五年没再从谁嘴里听到过这个名字了。
他所有的猜想都尘埃落定。原来并不是假设。
“你们以前认识?”爱德华看他陷入沉思的样子,问道。
“嗯,同学。”他答。
“我和提诺算笔友吧。初二夏天的时候第一次收到他的信,是漂流瓶,那时候他连我叫什么都还不知道。”爱德华似乎不在乎是否有听众,“后来我们就经常相互写信,如果一直写到现在……差不多也有九年。很可惜,我还没来这边的时候通信就中断了。”
完全风淡云轻的语气,即使是像这样回忆时他也保持着一贯的镇定风格。诺威甚至开始怀疑,他是否知道他们再也无法通信的真正原因。他如今只剩下回忆了啊。
他将这些回忆束之高阁,假装只是生命里无关紧要的过客,他仍需向前走。
爱德华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为这个他坚持要请诺威吃顿饭。诺威也不好拒绝,在路过二手交易市场的时候他突然想起:爱德华找那本《了不起的盖茨比》找了好几个书店都没有货,这里说不定会有。
在他找到书之前,他先看见了一个许久未见的人。
丁马克坐在旧书摊前。其实除了仍然桀骜不驯的刺头之外,一切都与当年小镇上的那个少年截然不同,但诺威知道那就是丁马克。没有什么玄乎的理由,他就是知道。
——可是他又该以怎样的身份去面对他呢?分别时那一个吻,不就是为了彻底断绝自己的念想,从此天各一方也免去牵挂?
四目相对的瞬间,诺威转身离去。久别重逢,原来只能以沉默贺他。
丁马克开始毕业旅行之前的那个中午,还在非常尽职尽责地帮室友看旧书摊。
没人路过的时候,他就埋头沉迷于刚入手不久的《挪威的森林》——单是书名就足以令人浮想联翩,小镇、铁轨,还有诺威……一切的一切都变成了色彩鲜活的画卷展开在眼前。
他离开那个偏远的小镇已经四年了,却并不感到丝毫怀念。若说真的有什么值得留恋,他想了想,只有被留在那里的、他与诺威一同经历过的时光吧。
在某个抬头的间隙,丁马克注意到站在不远处的一个人。他首先注意到的是那双眼睛,深紫色,像欧石楠盛开的荒野——他没忘掉初二时的信,他没忘掉那个吻。
诺威,又见到你了。
他正准备起身说些话,可紧接着诺威便走开,永远是这样,永远来不及等他回应。像是在躲避他。或许他应该肯定些,把“像是”去掉。
有个青年正对着诺威招手:“来这边,我找到了!”
于是直到那时丁马克才意识到,他和诺威已如同相交线那般,在分别后越行越远。他们有了不同的世界,本该各自安好才是。而他却仍执着地试图去靠近,“再续前缘”?多么愚蠢的想法。
《挪威的森林》还摊开着,书签卡在那经典名句的正上方:
“即使是你最爱的人,心中都会有一片你到不了的森林。”
可为什么,偏偏就是放不下呢……
自打重逢的这一刻起,丁马克明白了,他将永远无法逃出名为诺威的迷宫,他在那片森林外围打着转,进不去,也离不开。
后来他坐上长途大巴,来到一个不比当年小镇繁华多少的地方。这是毕业旅行的第一站。
手机通讯录里存的号码并不多,只有室友和几个关系比较近的同学,再就是四年前他与诺威互相留的联系方式。说不定现在诺威已经换了号码,最好是这样,因为丁马克正准备给那个号发送一条短信。
他从前一天便开始思索,三份腹稿删了又删、改了又改,最终竟只剩下短短两个单词。
Husk meg.
但愿对方不会疑惑于像“记住我”这样的信息。
丁马克合上手机盖,放进上衣兜里,然后继续向更加偏远的地方走去。
又是森林和铁轨。丁马克甚至怀疑这成了某种诅咒,无论在哪里都能看到这样的配置。
唯一与以往不同的是,铁轨上多了个男孩。五岁?七岁?难以判断他的年龄,如果是七岁的话,在同龄人里应该属于小个子吧。
男孩身穿蓝白条纹水手服,戴着配套的帽子。那衣服虽然沾上了泥点,但还能看出是刚买下没过多久的。
他低头坐在轨道中间,似乎正与什么做着斗争。附近找不到(哪怕看上去像是)他的监护人。
男孩注意到丁马克走近,于是仰起头求助:“帮帮我!我的脚被卡住了!”
不细看还真的发现不了,男孩的右脚卡在钢轨与地面那不大的缝隙中,丁马克都有点好奇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但总之,本着及时行善的原则,丁马克还是跪坐在男孩旁边,开始帮他拔他的脚。
随口问道:“孩子,你的父母不在吗?”
“妈妈带我来的,她让我在这里等着不要乱动,可是都已经过了——至少三个小时,她还是没有回来。爸爸嘛,我都很久没见到他了。”男孩叹了口气。
丁马克对于男孩的家庭情况猜出了个大概。而他并不会预料到,这将是他生命中所看到的最后一张面孔。
男孩的右脚已经可以轻微转动,似乎快要成功了。但就在此时丁马克隐约听见汽笛声,似乎还伴随着火车轮碾过轨道发出的声音。它在森林那一侧转了弯,轮下的路只剩一条——直冲着他们的方向。
男孩也听到了,眼泪一下子不争气地涌出来。“我会不会死啊?”声音已经因为恐惧变了形。
“不会的,不会的,很快就好了。”丁马克感到焦躁,但他明白此时焦躁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会帮倒忙。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样才能救男孩。
他在道路尽头看见火车的影子,时速两百公里,到达他们现在的位置还需要多久?
就在下一刹那,男孩的右脚完全脱离了缝隙。
来不及欢呼,丁马克猛地一用力,将男孩向轨道外侧推去。当他准备起身时,因跪坐太久而发麻的双腿使他重心不稳,又跌倒回铁轨上。眼中的世界陷入一团漆黑。
他听到火车刹车时迸发出的刺耳金属音。
好像还伴随着男孩的哭喊。
但都只是在一瞬间。有点晚了。
他最后一件希望的事就是自己推开了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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