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之渊源

作者:死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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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血鬼


      湘济市警察局。
      那位女警察开门进来的时候,我正盯着桌子发呆。
      “别担心,只是问几个问题。”
      “……”
      “能再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么?”
      “……听说田老师被□□了,我想去救她,结果跟杨柏硕吵起来了。我气坏了,就咒骂他,说他该遭报应,该被雷劈死……是我,是我害死了他,我……”我肩膀颤抖,眼泪一颗颗滚落,随即捂住脸抽泣起来。
      “小姑娘,小姑娘,别哭了,跟你没关系,啊,这就是个巧合,别哭了,再过一会儿你就能走了,回去洗个热水澡好好休息一下。”
      女警察安慰着我,见我满脸愧疚的样子,拍拍我的背,出去了。
      我在门关上后,收了哭声,掩藏在掌心下的唇角,缓缓勾起笑容。
      实在是好骗啊,这些大人。我说过了的,他们不相信奇迹,不相信幻想,永远只会寻求最合理的解释。
      相反,我坚信着,那道雷就是因我而来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这样正好。渣滓,就该除去。
      若上天赋予我生杀的权力,我愿将世上渣滓全部斩杀。
      这是我在罗马目睹了一出□□人士拐走女性游客送去拍卖的场景后,如此对苍天许下的誓言。那个时候,还把Peppe吓了一跳呢。
      我想,也许上天真的听到了。
      “郭明嘉?有人来接你了,出来吧。”
      跟着警察走到大厅,正看见与警察局局长交谈的华发贵族男子。局长满脸惶恐,不停地鞠着躬:“是是是,您尽管放心,关于这次事件,跟这孩子有关的记录一丁点也不会留下。市长都给您面子了,我也不能不识抬举不是。”
      亚瑟没理会局长的讨好,看见我,行礼道:“小姐,兰古斯大人在外面等您。”
      “……他不是去东京了么?”说是会见一个叫岩崎什么的重要人物来着。
      “兰古斯大人临时取消了约定。”亚瑟为我打开警局门,我便看见星月之夜下笔直伫立在幻影旁边的温德诺斯,想来又是衣服来不及换,一身淡紫色的锦衣华服和金丝长靴。他望着我,目光有些怪异。
      我在原地立了几秒,随即奔过去。
      奔过去,抱住他的腰,将脑袋埋进他怀里。
      随即被他牢牢抱紧。
      “没事了。”羽毛般的吻落在眉心,他抚摩着我的发,续而有些野蛮地,捧起我的脸用力地吻上。
      那般的狂野和激烈地,似乎一寸寸都求索得彻底,濒临死亡般,疯狂而尽情地,交缠着缱绻着,醉了疯了窒息了,直到气喘吁吁才意犹未尽地分开。
      “还好吗?”抵着我的额头,鼻尖和鼻尖互相碰触着,呼吸交融。
      我近距离注视着他的银眸,默默点头。
      “现在不想送你回家了。”他的笑容顺着英俊的面庞涌入眼尾,“随意走走?”
      “嗯。”
      他打个手势,亚瑟行了礼开车离去,我们两个则手牵着手沿着街头向不知名的某处走去。
      “愿意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么?”
      我迟疑了下,还是将先前跟警察讲过的话复制了一遍。
      “如果真是应了明嘉的诅咒,那可真是非常有趣呢。”他这么说的样子,让我瞬间回想起那天他抚摩着戒指对那个名为雪洛的男子说的话。
      非常有趣的理由。
      “明嘉,这件事打算怎么处理?”
      他突然的问话打断我的思绪:“什么?”
      “杨柏硕的事不必担心,我会处理干净。”他显得不以为意,语气漫不经心,仿佛只是清理干净家里的蚁窝,“田老师的事,你打算怎么办?”
      “那是她的事。”
      “哦?明嘉不打算帮助她了?”
      我淡淡道:“我没什么好帮她的,我又不是心理医生,也无法使时间倒流。”我不想说自作自受这种词,但事实往往如此。
      他观望了我半晌。
      “明嘉有时候,还真是意外地冷漠啊。”
      我沉默。
      他轻笑着摇摇头,指尖拭干净我的残泪,银白色的眼睛,在灯火辉煌车水马龙中,显得异常闪耀。
      “而有的时候,明嘉则像个一流的演员。”他俯身,略显苍白的唇贴着我的唇角,“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明嘉你就如同蕴藏丰富的宝矿般,愈是探索,愈是奇珍无数。”
      “……你知道么,温诺,每当你用这样的语气说话时,都让我感到毛骨悚然。”
      他一愣:“是吗?呵,你的警觉性未免太强了些。”直起身捏捏我的肩膀,语态恢复了往日的轻松,“走,去吃宵夜。”
      于是被带着去了市里最好的餐厅,吃了一顿与价格显然不搭的饭。又去看了场电影,末了在夜色深沉近乎午夜的时候,才慢悠悠走上回家的路。
      “累了吗?”看上去心情很是愉快的贵族大人微微侧首询问昏昏欲睡的我。
      “困。”
      他轻笑:“那么明嘉小姐,请在以下选项中选择一项最喜爱的:一,到我背上来,我们走回你家;二,打电话让亚瑟来接;三,”他忽然凑近我,把我小小地吓了一跳,银色荡漾的眸子波动着笑意,“我们去酒店开个房?”
      我去,我都这样了你还占我便宜,你好意思吗……
      “打电话吧!”当然选择了个最轻松的,累得要死要活的谁还要跟你玩浪漫压马路啊。
      他无趣地看我一眼,拿出手机,白色的手机,没见过但肯定是名牌的牌子,居然没有浮夸地镶上他九九八十一颗钻石。
      然后……第二个灾难就来了。
      他修长的手指刚在屏幕上按了两下,一股诡异的冷风飒然袭来,我还什么都没看见,他忽然手指一转将手机掷了出去,紧接着揽住我的腰一个纵跃飞快地后退!
      两旁的景物唰唰一闪而过,就像被水浸湿了的水墨画,模糊得看不清实影。那超越人类极限的速度,比他那辆幻影豪车不知快了多少。不过半秒的光景,等我们停下来,已回到半个多小时前走过的街头。
      夜深,车辆稀少,只有路灯寂寞地支撑起一片小小的昏黄天地。此时此刻,街道那头,我们先前所在的地方,不知何时多了四个黑色的影子。而刚才温诺抛出的手机,正精准无比地嵌在其中一人的胳膊中,截断了骨头,鲜血将手机染得通红。
      我知道,有些真相,要在今晚曝光了。
      “看来,碰上了些小麻烦呢。”头顶响起他高傲的轻笑声。
      不会是他先前提起的都轶家族的人吧?
      “不错的警觉性啊。”来自对手的赞美。
      他拉住我的手腕,将我藏在身后,上前几步,显得很是轻松自得:“都轶家族的赠礼吗?许久不见,贝尔克思可真是热情了不少。”
      “住口!不准如此轻佻地提起都轶大人的名字!此事与都轶大人无关,是都轶家族的效忠者来取你的命!”
      果然有人被激出了实话啊。
      “贪婪卑劣的兰古斯家族之血,就在凡界的恶臭空气中悲惨地终结掉吧!”
      “那恐怕要让诸位失望了。”温诺轻笑一声,右臂一震,倏然一道白光由手心跃出,凝聚成一柄古老而锐利的银白色长剑。那手柄上的深褐色的花纹和剑身华美的荆棘九头蛇图案,无不迸射出危险而绚丽的血色光彩。
      一举一动都优美而干脆地,竖起长剑立在面前,他庄重而隐现一丝冷厉地宣布道:“以阿古诺尔之剑致礼!”跃起,突进!
      刀光剑影。
      好像穿越到美国大片的感觉,可那鲜血的迸溅和伤口的撕裂如此真实,在黯淡的灯光下,渲染成一幅壮丽的血色图画。我闻到令人作呕的血腥味,看见对方身体被割开,利刃刺入心脏深处,被褫夺了生息的□□无力倒下,血流成毯,染红了大道。
      然后,不再是单纯的打斗,一束红光忽而跳跃开来,炸开成千万束冲向立在中心的温诺。他则不慌不忙,左手一提,血光冲出手心,化作护盾,轻松挡下了所有攻击。
      那就是……传说中的法力吧?
      加入了法力的战斗威力显然非同小可,很快街道被炸烂,路灯断了好几根,甚至连远处的立交桥也没能幸免,成了一坨废铁。
      我的天,他们一个人就有一个师的战斗力吧。可是这么下去,警察很快就会来的……
      又是一阵剧烈的大地颤动,我平衡一失摔倒在地,那叫一个丢人。
      一道红光从天而降,我心头一紧,千钧一发之刻,银色剑芒劈开红光,随即整个人都被拎起来,四下跳跃着避开频频袭来的凌厉攻势。
      飞跃中,模糊间我看到长长的头发在眼前飘飞,耀眼的银白色。等到他终于稳稳降落到地面,那长发随之柔顺地垂落下来,居然微微打着卷,犹如海藻的柔韧。
      我抬头,看见这人不知何时变化了的容貌。
      那是他真实的容颜。
      再也没有了一丝一毫的青涩稚嫩,取而代之的是久经风雨打磨过后、如同圆润玉石般的深沉稳重,成熟而优雅地,像低沉的大提琴演奏曲,像一朵开到最妖艳时的黑色玫瑰。长长的银色卷发银色眼眸,无不辉映出无边无际的流光,微不可察地,漂浮着血色。此外,身长更长(日后实测一九六),躯体更加硬朗有力,笑容愈显深不可测,发挥到极致的贵族气魄,连我这没心没肺的人都有几分的敬惧。
      “到底是哪一方更卑鄙呢?贝尔克思若是听说了他的仆众有拿女性做挡箭牌的爱好,一定非常欣慰。”他讽刺的笑语隐含着杀意,一层薄薄的血光从骨节分明的五指逸散开来,层层覆盖住长剑。
      这次他没给对方说话的机会。
      我看到万丈银芒犹如东升朝阳的璨光,贯穿了天际,随即汇聚成一束,以最尊贵的姿态,最简单的一击,刺穿了敌人的胸膛。
      残酷的杀戮过后,他擦拭着长剑走开,背后留下一地的尸骸鲜血。
      我对上他的眼,看见一双血红色的瞳孔。
      他停在离我五步远的地方。
      “你似乎不怎么惊讶。”满含玩味的成熟嗓音。
      “不知道了吧,这副形象,”指指他,“银色长发,银色双眼,外加这身装扮,这是东方小说里典型的吸血鬼形象。”我可是看过无数网络小说的人。
      “是吗。既然明嘉擅长猜谜,不如再猜猜我的真实身份?”他眼中的血色缓缓退去,恢复成透澈的银白瞳孔。
      我毫不犹豫:“一般来说,小说里的吸血鬼男主,不是亲王就是伯爵。”
      他这下是真的惊讶了。
      我得意:“猜对了?”
      “重新自我介绍一下。”他笑着摇了摇头,俯身行礼,“我来自血界,是血界的代理执政官,兰古斯家族首领,兰古斯亲王之位的传递者。哦,纠正一下,我的名字应该是这么写。”他拉过我的手,在我掌心缓缓写下“兰古斯-温德诺斯”这么一行中文,又用我完全没见识过的文字写了一遍,“这是血族语。前面是姓氏,后面是名字,中间以横线连接,这是卡维斯空间的通用写法。”
      “卡维斯空间?”我文盲了。
      “这个世界的名字,异界人习惯这么叫它。”
      “异界?对了,你说你是血界的代理执政官,吸血鬼不是生活在……地球上吗?”
      “吸血鬼有两脉,一脉力量非常强大,在很久很久以前,诞生在世界各个黑暗的角落,最终聚集到一起开辟了自己的星球,名为血界;另一脉诞生在凡界——就是你们口中的地球,像凡族一样生活着。我则是前者的后代。这个世界啊,明嘉,要比你想象得大得多。神、冥、魔、圣、精灵、血、妖、仙、失落、幻、鬼、凡十二个元界,还有更多更多已开辟和未开辟的地域,即使是活了那么久的我,也不可能全部走完。”
      “……你活了多久了?”
      他笑意转深:“哦,我还年轻得很,出生在天神纪,才不过一千多岁。”
      我都要哭了:“你干嘛说那么多专业名词啊,天神纪又是什么鬼?”
      “明嘉,多了解些异界知识对你有好处。”他笑道,然后耐心地开始上课,“如你所知,宇宙的年龄有138.2亿年,就像在凡界每一百年为一个世纪一样,在异界,人们把每十亿年划分为一个纪元,即为神古纪、宁冥纪、精灵纪、荣华纪、妖仙纪、开荒纪、圣魔纪、血月纪、混元纪、失落纪、融合纪、尘定纪、安宁纪,后人多尊称神古纪和宁冥纪为创世纪,神古纪之前的时代为莽荒纪。我们现在正处于第14个纪元中,预言石显示,此纪为天神纪。所以我才说,比起最初诞生在世界之初的血族,我算是相当年轻的。当然,那样的血族如今已也死光了。”
      我消化了下,决定还是先将注意力转移到远处的尸体上:“他们……是你的仇敌?”
      “是的,都轶家族的人,皆是兰古斯家的敌人。”
      我有些愣怔于他冷酷的语气:“为什么?”
      “明嘉对血族了解多少?”他一面问着,一面拉过我的手,离开这条血液倾颓的街道。
      我掰着手指头数:“血族,拥有天生的敏捷速度、强大力量、锋锐利齿、蝙蝠本体,以鲜血维生,喜爱阴冷潮湿之地,肤色苍白,体温寒冷。他们惧怕光芒,惧怕带有崇高信仰的事物,比如十字架。心脏是他们的弱点,棺材是他们的栖息地。”
      “错了一点,来自血界的血族可不会惧怕什么十字架。想要杀死血族,十字架之类是不行的,只有重创心脏或利用圣光这两个方法。”站在街头,他双手飞快变了几个花样,红光跳跃间,几个圆形符文腾起,石块与钢筋纷纷浮起堆积,眨眼间街道已恢复原状。
      叹为观止。
      他道:“关于血族的等级,按照血种划分,由上至下为第一阶级的纯血种、第二阶级的高等血族、第三阶级的普通血族、第四阶级的低等血族、第五阶级的嗜血兽。按照背景划分,由上至下为血界王、长老、亲王、爵士贵族、平民与奴隶。其中,爵士贵族又分为公爵、伯爵、侯爵、子爵、男爵。
      “血界贵族中,我兰古斯一脉最为显赫,其次就是都轶一脉。
      “在血界,血界王拥有最大的权力;其下,以长老都轶-贝尔克思为首的三位长老组成的长老议会及诸多议员组成的参议院,行使立法权和仲裁权,负责商讨、下达军令和司法执行命令;兰古斯家享有代理执政官之位,作为政府首脑代血界王执掌血界,世代传承,掌握最高行政权。众爵士贵族中,权力最大的贵族即亲王,共有十三位,血界王将这十三位亲王组成‘十三人监事会’,制约长老议会的权力。自然而然地,十三人监事会的监事长由‘贵族之首’兰古斯亲王担任,其他监事虽是非政府官员的高阶贵族,却受到兰古斯家控制。如此一来,原本权力不及长老的代理执政官如虎添翼,成为抗衡长老议会的存在。于是,政府与议会的政治分歧牵连到监事会,造成了长老议会与政府、长老议会与监事会、长老与亲王,更进一步讲——都轶家族与兰古斯家族——长久以来愈演愈烈的矛盾,乃至纷争。
      “这就是我与贝尔克思恩怨的大致原因。”
      他说完,看见我正咬着大拇指思考,微讶道:“还以为明嘉已经睡着了,一般来说,政治相关,很少会引起女性的在意。”
      “我有点不懂啊,听上去血界的政体像君主立宪制,可是你又说血界王是最高掌权者?”
      “血族之中,不问来历,最为德高望重者才有资格当选为血界王,而只面临长老会和政府也解决不了的重大难题时,血界王才会出面。事实上,用得上血界王的场合很少,比起实权,血界王是如同信仰的存在。”他说到此,回头盯着我,“作为被神明抛弃的存在,血族是不信神的,只能信仰保护着他们的血界王。”
      “……你想当血界王?”
      他一怔。
      “明嘉为何这么说?”
      “直觉。”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嘛……何况是控制欲超强的某人。
      他笑而不答。深浓的黑暗中,我什么也看不见,只隐隐捕捉到他流淌着暗银色光芒的长发和眼眸,勉强判断出他站在离我不近不远的地方。
      我又想起个问题:“对了,刚才那就是法术吗?把街道修复的那个?”
      他笑了笑:“严格来说,那不该叫法术,而是‘魔法’。”
      “不一样吗?”
      “嗯,法术,魔法,都是灵力在生命体内作用形式的一种。灵气存在于天地万物之间,我们的魂魄就是魂凝联结、灵气凝聚而成;我们生活的空间也是这样。吸收灵气储存于体内,便是灵力;汇聚灵力发散而出,就是法术、魔法之类。无形无影的灵气凝聚起来成为灵力,得以发光,才由人们所见。不过,神族可以直接借用灵气,其他种族则必须将其吸入体内转化为灵力,由此可见,神力是无穷无尽的。而灵力的表现形式,也就是使用方式,目前已知的有‘法术’、‘魔法’和‘咒’。它们有功能、介质和使用人群的区别。”
      他看了看我,确认我没有睡着,才继续讲。
      “威力上,一般来说,法术攻击力最强,常用来强化身体或兵器、进攻和防御,魔法偏于实用,咒则更为奇诡。
      “介质上,法术通常是使用者将灵力汇聚身体的某一处,通过抛出、瞬发、激荡等等形式直接发散。就像这样。”
      他说着就抛出一个血色光球,轰隆,炸毁了人家好端端架在那里的立交桥!
      我嘴角抽筋,他还在那里若无其事地讲。
      “魔法是使用者将灵力寄托在特定的符文、图腾或咒语中,通过将它们激活来发散。就像这样。”信手画了个符文,符文笼罩在损毁的立交桥上空,嗖一下打入地面,石块钢筋浮起,立交桥眨眼间恢复原状。
      这个人的黑色幽默,真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咒术是类似蛊毒之类的东西,很难具体说明,常用的有‘傀儡咒’、‘双生咒’等,是一种诡异的诅咒力量。
      “由此可见,法术对灵力总量和汇聚速度有关,魔法则考验人的记忆、速度和使用技巧,若是记不住魔法图案,是没办法使用它的。又因为后者的使用需要时间,在实战时很少用到。不过在实际生活中魔法是非常方便的,不像法术只能用来战斗,魔法可以召唤水火雷电,还能在你需要时变出一套衣服来。刚才我用的那个,就是修复术,基本魔法之一。”
      他又看看我,我忙眨巴眨巴眼睛表示自己还醒着。
      他失笑。
      “使用人群上,卡维斯人惯用法术,混沌空间人惯用魔法。现今两者也有融合,比如精灵王就是法术与魔法共通的强者。咒术是比较诡秘的一类,使用者很少,两空间都有少许人学习,但也只是作为法术或魔法辅助。就我所知,世上还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咒术师。”
      我羞耻地举手提问:“请问……混沌空间又是……纳尼?”
      他倒是没不耐烦。
      “十二元界,十二大种族,每个种族为一个元界,每个元界独占一个星系,每个元界又都有各自的重心星球,就像银河系的地球。当然,其他种族也会开发距离他们星球较近的星域,例如魔界,将魔界星球旁近的一个小星球建立成了独立的军事基地,叫做‘风暴星’。
      “然而事实上,元界只是组成整个世界的小小细胞。
      “世界各处都有灵气存在,灵气因某种原因发生汇聚的地方,有的会形成灵魂产地,有的会形成另一维的空间,或大或小,大的就是空间,小的叫做‘元灵境’。当初卡维斯空间就是宇宙的灵气爆炸形成的。
      “你们说的宇宙,我们叫它‘卡维斯空间’,十二元界都处于卡维斯之中。卡维斯,神族语‘本源’之意,这是创世之神为世界取的名字。卡维斯空间外是尚未形成的混沌和扭曲,叫做‘混沌空间’。自然,混沌空间里也有形成宜居空间的地方,就像一个个极小的卡维斯空间,那里往往神秘莫测,人们惯用魔法,与卡维斯空间的元灵境相对,我们把那样的地方叫做‘异次元灵境’,也常称做异次元空间。混沌空间和卡维斯空间之间蛛网般的裂隙,叫做‘扭曲空间’,也叫‘扭曲边境’,这三者结合起来,就是‘世界’。”
      他停下看看我,见我拧着眉头理解不能,只好做了一个对他而言很低能的比喻。
      “好吧,你可以想象一只荷包蛋,蛋黄是卡维斯空间,蛋黄和蛋白之间的裂缝是扭曲边境,蛋白是混沌空间,蛋黄里大大小小的气泡是元灵境,蛋白里的则是异次元灵境。”
      说得我又晕又饿……
      他摸着下巴打量我:“这样能理解了吗?”
      “哈……你们异界人的历史课和地理课是不是很烧脑啊?”
      他微笑着看我:“哦,不算是很费劲,毕竟身处那样的环境当中。”
      “也是。”我感慨,“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
      他笑了,手一挥化去长剑,剑身化作一道红光跃入他右腕不见了。
      “哎,你这剑平常都放在哪儿?”
      他卷起右手的衣袖,把右腕伸来让我看。苍白如雪的右腕肌肤上,有一个淡淡的灰色剑纹,像寥寥几笔勾画的速写。
      “这是‘兵印’。兵器一般有两种储存方法,变小化作装饰品戴在身上,或收进这种兵印里。兵印是兵器的形状,可设在身体任一部位,但不可重复于同一部位。剑一般设在惯用手附近,方便取用。两种方法各有优劣,前者是利用兵器本身的灵性放大缩小,因此不用灵力便可取用,但易被发现;后者更利于隐藏,可兵器的取出必须要用灵力,万一被封印了灵力,兵器就取不出来了。”
      说着,在右腕凌空一抹,兵印就消失不见了。
      “不过,也有些战士喜欢与他们的兵器共处,他们不收兵器,一直随身带着,吃饭睡觉都在一起。”
      “那都赶上女朋友了。”
      我正笑着,他突然上前一步打横抱起我,笑意中掺杂了些许戏谑:“既然告诉了你真实身份,就没必要装腔作势地把亚瑟叫来了。走吧,送你回家。”
      我还没来得及询问,突然唰的一声,巨大而优美的蝙蝠翅膀倏然张开,只一伸一展,带着我拔地而起,瞬间已盘旋直上进入星云之中!
      我盯着脚下的灯火点点,整个人都紧绷绷挂在他身上,恐惧夹杂着兴奋,比过山车不知刺激了多少倍。
      “你抱紧点——”
      “明嘉放心,不会把你扔下去的。”
      “谁知道你啊——”视线两侧是狂舞的银色卷发,我在微薄的明光中抬头,看向他丰神俊朗的面容,“这就是你的原形吗?”
      “是的。不过如果明嘉能换个悦耳点的词,我会更高兴。”他跟我开着玩笑,猛然加速,一时整个世界都要被我们落在身后了。
      “嘿嘿,蛮帅的。”
      “我怎么觉得,明嘉的语气,颇有种买彩票中大奖了的感觉?”
      我傻笑,对他的揶揄权当没听见。他俯下头望着我的笑脸,星月辉芒中,银眸缓缓沉淀着温柔,托起我的脸,就这么快速飞翔着,在夏夜微凉的风和月中覆上我的唇。
      “唔……你开车不看路啊……”
      我含含混混调戏着人家,伸开手臂,抱牢他的颈子。
      他则无暇与我玩闹,吻入深水,不容退却地,大张挞伐侵占得彻底。
      一路旖旎。
      家里一片黑暗。
      即使我爸妈好不容易平息了上次的战火,也不代表着,他们会准时回家看对方那张令自己厌恶的脸。
      我飘飘忽忽地开门关门,在黑暗中缓了缓,才让自己完全清醒过来。
      一时也睡不着,打算从小书房捡本书看看,刚打开灯,就被立在墙边的黑色人影吓了一大跳:“啊!我去!你干什么呢半夜不睡觉跑这来装猫头鹰?”
      他依然站在自己的海报边,盯着自己的模样。
      “喂,冒牌货?别看了,再看你也修不来我家男神那高贵冷艳的风姿~喂?冒——”
      他缓缓回过头看向我。
      而我剩下的话,在看到他的眼神时,死死堵在喉咙里再也吐不出来。
      透澈的青蓝色眼孔,冷静沉默的神容,没有丝毫笑意丝毫温度的眼色,倨傲、深刻却又沉寂地,仿佛整个人都笼罩在薄暮色的冰潭洞窟里,遗世独立,遥不可及。
      萨菲罗斯。
      风起,银发随风舞动,顺滑且冰冷地,跃动着蚕丝般的色泽。黑色风衣,随性却又一丝不苟地整理好,一丝褶皱也没有,总给人以冷硬的印象。他就这么一语不发地盯着我,冰眸肃冷,完全触及不到心灵。
      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地后退一步!
      太吓人了,不怒自威。他带来的恐惧鲜明无比,好像实质般扼紧我的脖子。我这还是生平第一次这么害怕一个人。
      呜……我可不可以夺门而出,找个公园长椅安静地度过美好的一夜啊?
      纷乱的思绪被切断,因为这人忽然迈开长腿,不紧不慢地朝我走来,又在我不远不近但他只要一伸手就能掐死我的地方停住……
      我哭。
      “如果我是游戏人物,”低沉冰澈的男性嗓音,听不出一丝感情,“那么,我来自哪里?”
      一开头,就抛给了我这么个天大的难题。
      我抿唇,沉默半天。
      “我也是今天才敢确定。我会一五一十全都告诉你的,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
      他不语。
      “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无论发生什么,无论你来自哪里父母是谁有没有朋友会不会被抛弃,”我语气有些颤抖,突然抬眼瞪他,“都不准变成反派大BOSS!!”
      他还是不语,眉毛都没动一下。
      我怒了。
      “你说你是不是傻啊!没错,你是被宝条注射了变异细胞,你是被杰内西斯他们抛下了,你的的确确也是像实验品一样像怪物一样的存在!但那又怎么样!你比那群软脚虾都强,你为什么就非要自暴自弃,为什么不能好好地活着幸福给他们看啊!没人在乎你吗?没人爱你吗?你去百度上搜搜看有多少人喜欢你支持你啊,你干嘛要变成那副鬼样子啊!那副样子,就好像……”我居然有些哽咽,“就好像无论我做什么,无论怎么努力,都再也、再也无法温暖你绝望的心灵。我不想你变成那样,萨菲罗斯,我不想你会因为我给了你生命而憎恨我,我也不要你感激我,我只希望你好好活下去!”
      “你给了我生命?”
      很好,这厮完美地自动忽略了我的废话,一针见血地挑出了我处心积虑藏在深处的重点。
      混你个蛋啊!
      我哭丧着脸,把今天发生的事告诉了他。
      “……所以,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是我的意念,造就了你的存在。这样,一开始你没有记忆、没有能力也有了理由,是因为我还没有玩过《最终幻想7》,对你不是很了解。而你没有正常的生理需求,我想……可能是因为我没有给你造五脏六腑,你身体里面,是空的,只是一个躯壳。”我低着头声音越来越小。
      他沉默半秒:“把你口袋里的刀给我。”
      “你要干……”话说到一半,就被他抓住手,直接夺走了刀。
      然后这混球,就这么当着我的面脱掉大衣,裸着那异常健美有型的胸膛,一刀把自己给剖开了。
      眼见为实,里面的确是空的。
      呕——
      我知道你受刺激了,但你也不能这么报复我吧!我明天还要吃饭哪!
      再怎么生气,我也只能赶紧按着他流血不止的伤口,集中精神,尝试着用意念治疗,眨眼间,伤口就重新连接、愈合,剩下一道浅浅的红印,也很快消失不见了。
      只留下皮肤上大片大片未干的残血。
      我真是一巴掌煽飞他的心都有!
      “你……行,你厉害,你不怕疼是吧!我告诉你萨菲罗斯,这身体是我造的,我!没我的同意你再破坏它,我就!”关键时刻卡住了,不过我又能拿他怎样呢,挫败……
      但我知道他的悲凉。以前作为完美的变异体出生,被当做怪物,而现在连怪物也不是了,居然可笑地成了不知道什么人按照游戏造出来的……慰藉品。
      没有父母和朋友,之后,连熟悉的家园也被我夺去了。
      我强迫性给他的生命,在他眼里,就像诅咒一样可憎吧?他是……宁愿死掉的吧?就像游戏里的萨菲罗斯,活着,只是为了被杀死,被毁灭。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啊……
      这边我的脸色千变万化,那边萨菲罗斯沉默不语。然而实际上,想了那么多的我,一点也没猜测到他的心情。
      “我需要多读些报纸。”
      “啊?”
      “还有世界历史、地理方面的书。”
      “啥?”
      “如果可能的话,以后我要每天收看新闻。”
      我愣怔半天,才迟疑地问道:“你想当国家主席还是美国总统?”
      “……我需要快速掌握这个世界。”
      “这个‘掌握’是字面上的意思还是主宰掌控的意思?”
      “……是字面上的意思。”他眼中似乎闪过一丝的无奈,“了解、融入的意思。”
      “哦……”所以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他还是想活着试试看的?
      “我去外面走一走,早些休息吧,你看上去很累。”话刚说完,人翻过窗潇洒地走了,留下我独自在风中凌乱。
      不过我想,我应该开始学习些人体脏器的相关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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