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

作者:岁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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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示威


      这场病虽然像往年一样来势汹汹,却意料之外地并没有像往年那样把我折磨得不成人形。于是乎爸妈打电话问候的时候我十分底气足了五分,令二老的忧虑情绪得到相当程度的缓解。
      高三第一次生病的时候,起初谁都没太在意,发烧呕吐本就是常有的事,虽说我一向是个健康宝宝发烧频率并不高,可一年也总是有那么一回两回的。
      治疗发烧我的不二秘诀就是:睡觉。不吃药不喝姜汤,把自己用被子裹成一条肥肥的菜青虫,美美睡一个晚上,保证第二天一早伴随着阳光神清气爽。
      那天也是半夜烧起来的,我当时正在灯下寒窗苦读以期来年一举夺魁——好吧我承认,其实是好不容易抄完习题册的答案,捧起了张爱玲的《小团圆》。
      开篇。
      “大考的早晨,那惨淡的心情大概只有军队作战前的黎明可以比拟,像‘斯巴达克斯’里奴隶起义的叛军在晨雾中遥望罗马大军摆阵,所有的战争片中最恐怖的一幕,因为完全等待。”
      下面一段。
      “九莉快三十岁的时候在笔记簿上写道:‘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再下面一段。
      “过三十岁生日那天,夜里在床上看见阳台上的月光,水泥阑干像倒塌了的石碑横卧在那里,浴在晚唐的蓝色的月光中。一千多年前的月色,但是在她三十年已经太多了,墓碑一样沉重的压在心上。”
      我下意识地望了望窗外。兴许是月亮偷懒了还没有爬出来,一望没见到如霜月色,心下不免有些遗憾。闭上眼睛,还是能忆起月色如水清冷地铺洒开来,将但凡有点形态的东西都在地上打出片光影。
      打了个哆嗦,忽然觉得有点冷,闭起的双眼,上眼皮搭在下眼皮上,有点不正常的热,待睁开眼睛,已经是两眼泪汪汪。
      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只觉有股寒气从身体的每个毛孔丝丝渗透到五脏六腑,整个人顿时瑟缩得像片在寒风中凋零的黄叶。
      关掉书桌的台灯,只留下床头的一盏小灯把张床的方寸之地打上温暖的色彩。我搓搓冰冷的手,把《小团圆》扔到床上。
      窗帘还垂在床边,我总是这样,总不记得入夜拉窗帘。要说不记得也不尽然,只是拉上了窗帘,仿佛就将自己同外面的世界分割开来——那里,浓重的夜色里,是有什么牵着我的心魂的;不知是什么,但一定有。
      站在窗前人就被浓重的墨色浸染,好像与身后宁静温暖的小空间也格格不入了。星子不多,稀稀疏疏,城市的夜空大抵如此。但细细看去,还是能见着我唯一认得的猎户座。一二,一二三,一二。七颗星。若不是它们彼此关联着,保不准哪颗便和其他那些遥远黯淡的星子一样,被忽略过了。
      每次在冬天总是习惯性地寻找猎户座,每次寻完了猎户座都会有种莫名的心安。我拉上窗帘,爬上床,那种凛凛的寒意又来了。
      把书摆在枕边,哆哆嗦嗦钻到被子里蜷缩着,浑身都酸痛起来,力气一点一滴流失。迷迷糊糊地想刚看的那句话。“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很痛,很难过,心脏在胸腔里沉闷而缓慢地跳,扑通,扑通。我觉得自己的血在渐渐凝滞,意识被渐渐抽离。眼皮很重我只能朦朦地张开一条缝,我好像看见了一个人,他远远地走过来,他轻柔地抚着我的脸,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在跟我说些什么,可是我听不见。“我要死了,”我只听见自己说,“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仿佛是来自灵魂的声音。
      后来醒来就已经人在医院了。玻璃窗外雨幕细密,平添阴冷。
      接下来就是无休止的折腾,足足折腾了半个月,让我对这个世界一丝想法都没了。唯一的收获大概就是,因为缺乏运动的高三生活而生出来的肉肉都委委屈屈地舍我而去了。
      大病初愈之后我又捧起了《小团圆》,便又想起了那夜仿若见过的那个男人。虽心知是昏迷中的幻梦一场,却仿佛连他手指在脸上流连的那种触感都能回忆起来,有点凉但小心翼翼,像一个收藏家在抚摸一件价值连城的古瓷。他是一个温柔的男人,似乎还是一个英俊的男人。
      大一上学期生病之后我把这件事讲给遥遥听,遥遥连道“佩服”,在她眼中,我病成那副德行还有空梦见帅哥只能充分证明我对帅哥这个物种的狂热,也由此坚定了收我为同党的决心。
      大一下学期我们看《粉红女郎》里方小萍半夜削苹果皮时,遥遥有了新的认识,她觉得那个帅哥也许是我佛上帝真主阿拉降下的启示,关于我未来老公的启示。半年后修旻行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她便更对自己的猜测深信不疑。
      其实,我心里不是没期待过的。我们是看着童话看着青春故事长大的,再现实的心也有一个无法入侵的关于爱情童话般的梦境。
      电视剧中的男主总是会温柔地无限怜惜地抚摸女主的脸,可修旻行有个人的爱好,他喜欢拍我的肩,颇有点长辈对晚辈语重心长的教导意味。嗯,我是个看起来特坚强的人,天生不是让人怜惜的命。即便在我最脆弱的生病阶段,他也是习惯握我的手。
      有一次我烧得太难受,就问他:“旻行你能摸摸我的脸么?”他伸出手整了整我额前的碎发,把宽厚的手贴在我的脸上,拇指轻轻摩挲着我的眉眼。我的脸很热,他的手也很热。
      我记住了修旻行的触感,渐渐地就不再想起那只有点冰凉的手。
      这次生病却又想起来。时隔几年,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如今却仿佛那触感就停留在脸上,清晰地如同一秒钟前还被那双手温柔地抚过。
      我告诉遥遥,遥遥很慌乱,她早已经忘记自己关于我佛上帝真主阿拉启示的断言,只以为我病情太重又产生了幻觉,如果不拦着她也许她真会播120。
      连续两晚测得的体温都不超过38度,一开始就被我踢去上班的遥遥终于心甘情愿了一点——去年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她还是请了七天假,在家应付突发状况。
      苏狐买的药是我这些年吃过的最神奇的药,虽然整个人仍然会断断续续地迷糊,但是体温却维持在低烧状态不会上升,也不会像害喜一样控制不住地呕吐。明明只是于病情毫不相干的VC片。
      第一粒药,是苏狐喂毒药一样给我喂下去的。尽管那天他们都有准备,但是我一吐还是让大家乱了手脚。我听见修旻行说药在车里,就只听门轰一声响,应该是冲下去拿药了。遥遥给我倒了杯清水,接过水我就把她赶了出去。
      不知道吐了多久,我虚脱地坐在地板上,看见苏狐推门过来的时候恼怒地想挥开他。
      心里是脆弱而委屈的,完全不是谈论起来的无所谓,因为真的难受,每年这么一次,毫无缘由地受这样的苦。生病的时候不是数日子过,是数分数秒,我不愿有人在,怕会放任自己脆弱,那样就不知道要怎样挺过半个月。
      我没能挥开他。
      他蹲在我面前,逼我含了一口水漱口,又把一粒药塞进我嘴里。
      我转头想吐掉,可是他扳正了我的头,用手堵住我的嘴。药不苦不甜不算不涩,反而有一股清香在唇齿间散开,却压不下我心底的苦。我为什么要生病,我为什么要吃药!
      脚步声停在洗手间门口,修旻行站在那里,高大的身形将客厅的光线挡了八九分,影子长长地拖进来,罩住我和苏狐。他看了眼苏狐,说:“我买了去烧药,她不肯吃那个,就让她吃这个吧。”白色的药瓶盖里几粒花花绿绿的药,一如当年。
      苏狐头也没回,说:“这个药,她必须吃。”
      我恶狠狠地瞪着他,急促地喘息着,用舌尖把药从唇间送出抵在他的手掌上,他的手越发用力,药还是渐渐融化了,顺着舌尖回流到口中。
      洗手间的灯没有开,客厅透进来的光又被修旻行挡得七七八八。昏暗中苏狐的眼睛依然炯炯的,闪过了太多我来不及抓住的情绪。最后凝在他眼中的,仿佛是一股痛,彻骨的痛。
      我于是安静了下来。
      他用固定我的头的那只手抚着我的脸,轻声地说:“没事了,苏紫,没事了。你会好起来的。”
      “没事了,苏紫,你会好起来的。”温柔的,心疼的,是谁的声音……
      遥遥说,苏狐把我抱回房间后,修旻行在卫生间久久没有出来。睡了一整天精神尚佳的我慢吞吞啃着她削的苹果,对此事不做评论。
      遥遥沉不住气地问我:“你就一点想法都没有?”
      “他大概是喝你的咖啡喝坏肚子了吧,你知道他肠胃不太好。”我凉凉地又说,“这就是抢喝我咖啡的后果。”
      “阿紫,我从来没有认真地问过,你还爱他吗?”遥遥摆正了神色,认真的样子仿佛要和我讨论国际政治金融局势。
      这个问题让我着实头疼,便反问回去,“这个问题重要吗?”
      “当然。如果你还爱他,我看他对你也不是无情,男未婚女未嫁,咱可以争取的呀。如果你不爱他了,我看你们苏经理对你是真的有意思,我觉得他这人不错,可以考虑。”遥遥以严谨的态度分析了事态发展的双重可能。
      可是,被我坚决否定了,“好马不吃回头草,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两棵草都不适合我。”
      遥遥非常看不惯了,“吃回头草吃窝边草怎么了?至少有草吃,不会饿死。”
      我吃完苹果的最后一口,抽张湿巾擦擦手,半坐的身子就势向下一滑,钻进了被窝。刚想把被子拉到头顶,就被遥遥识破了意图,紧紧地把被子压在手下。她两只手撑在我的肩膀两侧,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目露凶光。
      “你又不是蕾丝边,摆这么个造型也显不出暧昧。”我闭目养神,不理她企图给我造成的压力。
      “你还爱他。”说的是肯定句。
      我不语,直直地躺着,脑里却转了一百句回她的话。我想说,什么是爱我真的搞不清了,又怎能知道我是不是还爱他。我想说,于我而言背叛是可以被原谅的,但信任是不会被二次给予的。我想说,感情太复杂,我只想好好过过一个人的生活。
      “遥遥,我恨他,恨那段荒唐的疯狂爱他的日子。如果你要像电视剧里一样说,有爱才会恨,那么好吧,也许我还爱他。”我把手背搭在眼睛上,淡淡地说。
      白天高雯雯带着丰厚的礼品来探视过我。粉蓝色的羊绒短外套,荷叶边俏丽地翻滚着,黑色紧身短呢裙,□□公分的黑色高跟鞋,化着淡妆,卷发打理得一丝不苟。成熟里带着逼人的妩媚。
      虽说我是被探视的病号,还是没好意思耍大牌在床上躺着任她自生自灭,便裹了一床毛毯颇为端庄地坐在客厅的沙发陪着这样一位美女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探视病人,无非就是询问一下病情,表示一下关心,表达一下祝愿。高雯雯耐心地介绍带来的各种营养品的功效,让我很有种女儿长大了,知道孝敬妈的感觉,发现她好歹没送脑白金的时候深感欣慰便在机械点头之余微笑了一下。
      东西再多,总有介绍完的时候,她一时似乎不知道要继续点什么话题,而我则是病恹恹地根本不想故意找话题。
      清了清嗓子,高雯雯说:“本来昨晚就该来看你的,不过我有点事,没能和旻行一起过来。他凌晨两点多去找我,说在你这儿喝了杯咖啡睡不着,折腾得我到天亮都没再睡。”
      我扯着脸皮笑了笑,也没解释咖啡的事,也没八卦一下俩人怎么折腾的。某人要抛砖引玉,我端看下文。
      果然。
      “旻行对你一直觉得挺抱歉,总想找机会弥补。他说虽然当年只是把你当成小妹一样疼,但是毕竟没有及时跟你说清楚让你误会了很久。这事也有我的错,那时候是我太任性放弃了跟他那么多年的感情,害他颓废了很久。其实我应该谢谢你,在旻行最难的时候陪着他走出来。你是个好女孩,我和旻行都特别希望你能过得好,找到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
      这一番话行云流水般流畅,仔细瞅瞅,从那张美丽的面孔上可以勉强寻得到一丝优雅的歉意。我这人向来与世无争,可人一病就容易活得任性。一任性,我顿时觉得自己精神点了,有了说话的兴致。
      “以前听遥遥总是‘我哥我哥’地喊贺学长觉得很亲近,于是也‘哥,哥’地喊旻行,喊一次被他惩罚一次。不管在什么地方,他就直接吻上来,吻到人羞得再也不敢继续说。他总是逗我说他不喜欢我,在我怒的时候再说他爱我。后来你们的旧情浇上汽油复燃了,我才发现——”
      我抬眼看看她,确定她还在认真地听,就继续说下去:“男人也就那么回事,骨头软的那些还不如个女人。所以男人说的话,也都当个P,听听就罢了。”
      坐得累了,我换了个姿势不甚雅观地窝在沙发里,“其实以前的事,我也不是很在乎了。我不是那种旧情难忘,灭了还能烧起来的主儿。不过昨天晚上我开玩笑问他愿不愿意娶我,他居然很认真地回答愿意。我就想,你们两个最近没闹什么矛盾吧?”
      没等她说什么,我又说开了:“不过旻行是这样的人,总是跟人暧昧来暧昧去,你一定早就习惯了。我不太明白,你们为什么要回来呢?这个城市有你为了另一个男人狠心离开他的记忆,有他跟我爱得要死要活的记忆,他一定不是很想回来。”
      高雯雯那张已经明显挂不住优雅的俏脸在听到我的问题后迷人地闪耀起来,“回来是他的意思,除了公司的内部调动之外,他说想回来在这里办婚礼。”
      恋爱中的女人真美丽。我这添油加醋真假掺半地说了半天刺激她的话,都不足以抗衡现实诶——人家修旻行现在是她的男朋友,而且即将成为他的夫。
      “你们要结婚啦?恭喜恭喜。不过改天见着旻行,我得问问他,答应了我的求婚要怎么算。我可是很容易当真的。”我说了句扎人的俏皮话。
      这下她终于不想再坐下去听我胡搅蛮缠了,看看手表说还有事起身要走。我把她大包的营养品给她拎上,说:“这些我真的用不着,我这是遭天谴,药物治不好的。再说昨晚旻行已经买了一堆药给我,我这儿都可以开药房了。”
      满面春风地,高雯雯来了;满面秋风地,高雯雯又走了。
      躺回床上,我用了很长时间回味自己的话,在陷入昏睡之前得出一个结论——爱情让我变成了和苏狐一样恶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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