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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温修瑾的指尖在键盘上极速敲打着,屋子里格外安静,以至于敲击声像3D立体环绕在耳边似的。在按下空白键的那刻,敲击声也被一并带走,只留下一个宁静的屋子。
这种宁静持续了没多久,就被一通电话打断了。温修瑾伸了个懒腰,拿过鼠标旁边的手机,接通后就靠在了电竞椅上。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磁性的男音:“阿瑾,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宋勤。”
宋勤是温修瑾的高中同学,两人上学那会儿是彼此最好的朋友,除了宋勤以外,他还有两个好友,四人在高中那会儿常常被人开玩笑说是“男生版的小团体”。
自从高中毕业后,几人就分道扬镳了,都去了不同的城市生活,因为现实生活繁忙,所以他们很少联系。温修瑾不一样,他毕业之后就不念大学了,自己在外面找了个工作,住在一个破出租屋里,靠着手头的一点存款,他辞去了工作在家写起了小说,整个人要多清闲就有多清闲。
不过他写的那些小说本本无人问津,收入全靠平台给的全勤,他有时候都会问自己为什么要给自己找苦吃,要吃苦有的是苦瓜给他吃。
宋勤难得给他打电话,想来也是有什么事。对面声音带着笑,语气温和道:“阿瑾,你今天有空吗?我们好久都没聚在一起聊天了。”
温修瑾从椅子上起身,缓缓走进厨房,从冰箱拿出了一瓶还剩一半的可乐,喝了一口后,笑道:“有空。怎么,你们要来啊?”
温修瑾也只是客气着,他知道几人距离自己有多远,这路程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到的,谁脑子有病跑那么远只是为了聚一聚?
不料,那个“脑子有病”的大冤种出现了:“是啊,我们几个昨天就到南城了。”
“……”温修瑾扶额苦笑,“辛苦你们了,还让你们跑那么远。”
“不远。你家在哪,我导航一下。”
温修瑾报了个地址后,又重新打开冰箱看了眼里面。他平常都是独居,冰箱里根本没几个菜,反倒是垃圾桶里的外卖盒,比他买的菜还多。
看来他得出门一趟了。
菜市场人来人往,人声鼎沸。温修瑾受不了这样的热闹,匆匆买了一些菜一些肉就走了。他家离菜市场很近,走几步路的事。路上,他感觉头顶黑压压一片,给人一种很沉闷的感觉,抬眸看去,天空乌云密布,依稀还能感受到几滴雨落在脸上。
南城的鬼天气说变就变,上一秒还晴空万里,下一秒就阴云密布。温修瑾只好迈着那双长腿往家里赶去。
他住的地方没有电梯,爬了几层楼才到家门口,楼道里还放着辆儿童自行车,这让本就不宽敞的楼道变的极为狭窄。门框边上的墙破破烂烂的,有些地方还脏了一块,铁门的两边还贴着去年的对联,留了些年味儿。
温修瑾一进屋,穿上拖鞋就进了厨房。他顺手取下挂在墙上的围裙,套在了身上。洗完菜后,他开火倒油,紧接着把刚刚洗好的菜倒入锅中翻炒几下,烟顺着风飘向了窗外,没一会儿,一股香味扑鼻而来。温修瑾又炒了几个菜,就端盘往外走。
这时,屋外的大门被人敲响了。温修瑾连围裙都没来得及脱,手里还端着一盘菜就去开门了。
来的这么快吗?
一开门,温修瑾就傻眼了,整个人直直的呆愣在原地。屋外站着一个比他高半个额头的少年,少年见到他后,眼睛都亮了。
少年浓密乌黑的眉毛下,是一双灵动有神的凤眼,仅仅是对视一眼,却仿佛被勾了魂,深陷其中。少年鼻梁高挑,薄唇泛着淡淡的粉色。
“哥。”少年清朗的声音让温修瑾回了神。
来人不是他的高中玩伴,竟是他三年未见的弟弟?!
温修瑾余光一瞥,这才注意到少年手中的行李箱以及他身后的黑色书包。他张了张嘴,还是什么话也没说,直接把人请了进来。
少年将行李箱随手一扔,就跑到餐桌边上,用筷子夹起一块肉含入口中,脸上满满的幸福感,道:“哥,你什么时候会炒菜了?”
温修瑾没回答他的问题,脸色复杂地看着眼前这个不请自来的弟弟,出声问道:“你怎么来了?”
少年夹菜的动作一顿,收回手后缓慢地嚼了几口口中的肉,与温修瑾对视三秒过后,才道:“哥,我离家出走了。”
这句话如同一块巨石一般给了温修瑾当头一棒,让他久久不能缓过来。他甚至怀疑是自己耳背听错了。
“我能在你这住段时间吗?”
好了,这下温修瑾是彻底怀疑自己幻听了。他一个大少爷放着几千平别墅不住,居然要来跟他挤在这间破出租屋里,简直疯了!
温修瑾只当是他叛逆期到了,伸手拍了拍他的肩,柔声劝导:“小逸,你现在应该……十七岁了吧?”
温逸点头。准确来说,他今年十八岁了,但生日还没过,就是十七岁。
“你已经不小了,怎么还这么叛逆?”
温逸低下头,轻抿着唇,那张俊脸上竟多出了几分难过。
“哥,三年不见了,你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要赶我走吗?”温逸的声音有些低沉,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我以为你会想我的,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那我不打扰你了。”
温逸一起身,温修瑾一眼就瞧见了他眼尾的那抹红晕,眼神也在有意无意的闪躲着,温逸拉着行李箱开门的背影十分忧伤,在临走前,他背对着温修瑾,道:“哥,再见了。”
温修瑾觉得自己太不是个东西了,三年没见的弟弟打车来找自己,他还要把人赶走,心里涌上一股愧疚感。
他拉住温逸的手腕,开口挽留:“吃饭吧。”
温逸是他的弟弟,但不是亲弟。他十四岁的时候,一对夫妇牵着一个年仅十一岁的小男孩的手走进了他所在的孤儿院,那个小男孩指着他对父母道:“爸爸妈妈,我喜欢这个哥哥,我想让他当我的哥哥!”
就这样,温修瑾因为小男孩的一句“我喜欢”,就被温家夫妇领养并取名为温修瑾,而那个小男孩正是温逸。
两人虽然只相处了四年,但他对温逸还是有感情的,他也喜欢这个乖巧可爱,还会朝他撒娇卖萌的弟弟。
温修瑾很容易心软,所以不管怎么样,只要温逸对他散发出“我委屈,我难过,要人哄”的信号,他就立刻心软,现在也是如此。
温修瑾看了眼身旁的温逸,笑着给他夹了一块肉。还没扔进碗里,就被温逸用嘴接过,他的嘴唇在筷子上迅速滑过,随后笑嘻嘻地说:“谢谢哥!”
此时,屋外的天已经黑了下去,雨水“哗啦啦”地拍打在围栏上,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芬香,风一吹,直叫人哆嗦。
大门又传来了响声,两人顺着声音看过去,温逸起身要去开门,温修瑾这才想起来和宋勤的约定,赶紧拦下了正要开门的温逸,把他往里边的房间推去,道:“小逸,你先在房间里待一会儿,我叫你出来你再出来。”
门又被大力地敲了几下,这哪是在敲门,分明是在敲打着温修瑾的心脏,一声接一声的响声,敲的他心脏突突直跳。
直到温逸整个人都站在屋里,他才松了口气,正要转身去开门,就被温逸按住了肩膀,他脸色有些阴沉,不悦道:“哥,外面的人是谁?你为什么要把我藏起来?是你的债主吗?”
温修瑾只是摸了摸他的头,敷衍着:“乖,听哥的话。”随后关上房门就屁颠屁颠地跑去开门。
门外站着几个青年,一人正要敲门的手在空中停了一秒便迅速收回。
几人手里提着一袋啤酒和几袋零食走了进去,有人抱怨道:“敲了这么久都不见你开门,还以为你不在家呢。”
温修瑾笑笑,道:“刚刚在上厕所。”
宋勤拿出袋子里的啤酒,开了一瓶放到温修瑾面前,道:“怎么不换个房子住?这个房子破破烂烂的。”
从外面看,倒是看不出什么,但只要一进屋,就能看见部分墙壁都没被刷上粉,还是原始的灰色,甚至墙身还有几处坑坑洼洼的,让人看着都难受。屋子很小,客厅放上一个沙发和一个木桌就占了一半,更何况温修瑾还放了些杂物在外面。
温修瑾笑着回应:“这个房子便宜,一个月才五百。”
于致鸣嘴里嚼着东西,含糊不清道:“这破房子……五百都不值!”
“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这个房子住着也还行。”
裴易眼尖发现了那个还剩半碗饭的不锈钢碗,疑惑地拿过来看了看,问道:“你家还有别人啊?”
温修瑾不得不佩服裴易的洞察力,他尴尬地笑了几下,以不易察觉的速度抢过了那个碗,道:“这是我刚刚吃的,等你们等的有点饿了。”
他的演技很拙劣,裴易和宋勤两人对视一眼后纷纷看向他,盯的他冷汗直出。
得亏现场还有个于致鸣,不然温修瑾觉得自己要被他们看穿了。于致鸣喝了口啤酒,打了个嗝,丝毫不注意形象,醉醺醺道:“贪吃,都不等我们一起。”
温修瑾没说什么,只是哈哈笑了几下掩盖过去。
到了后面,几人喝的都有些神志不清了,于致鸣更是直接趴在了桌上,手里还紧握着一瓶空罐子,嘴里嘟喃着:“喝……我们……不醉不归!”
宋勤没喝多少酒,再加上他酒量好,意识比几人都清醒许多。他看了眼时间,已经很晚了,宋勤轻轻拍了下裴易,两人就这么架着不省人事的于致鸣往外走。
宋勤突然停下来,转过头对温修瑾道:“晚安。”
温修瑾也笑着回了一句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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