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处

作者:山之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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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心荡漾


      穿旗袍就是有诸多麻烦。若是度身定制的,尺寸自然合适,但每颗布纽的松紧度不一定都恰到好处:如果纽洞比圆纽头小,扣上布纽便得花上九牛二虎之力,直扣得额角冒汗,但毕竟有补救的办法,便是用削过的铅笔尖端穿过纽洞,旋转着钻进去,将纽洞钻大。只要大一点点,便可轻易将圆纽头扣进纽洞了。可如果纽洞太大,纽头扣进去又松开来,而且是在自己没发觉的时候松脱的,旗袍所营造的端庄、古典、高贵之美,便被这松脱的布纽败坏了,直至大煞风景。所以鱼小曼在每回新旗袍上身时,总是提前一天半天在卧室里试穿,自然地走来走去,手部作出各种动作,以发现那些纽洞过大,有大煞风景的嫌疑的布纽,记住了,脱下新旗袍,换上家常服,用针线亲自一点点地将状似蝌蚪的纽洞缝小。这样做虽然麻烦,却可以免去当众出丑的可能。
      小曼此刻又在穿一件新旗袍了。这件旗袍的用料是高档香云纱。真正的香云纱的价格是仿香云纱的十倍,高档香云纱的价格又是寻常香云纱的数倍。这件旗袍印着暗红色的牡丹花与金绿色的竹叶,绽放的花卉与纷披的竹叶错落有致,浓淡相宜,富贵中不失典雅妩媚。但是令她苦恼的是她忘记提前一天试穿了。旗袍是三天前做好的,这几天忙别的事情,结果就把试穿这件头等大事忘记了。今天,她要直接穿着它到体育馆去排练话剧《燃烧》。一想到有可能在钟之鸣面前出大丑,她就如大难临头,花容失色。但另换一身衣裙已来不及了,而且她对自己穿着这袭牡丹竹叶旗袍的效果非常自信,相信她能凭借它的美丽征服钟之鸣的心。
      穿好旗袍之后,小曼走近梳妆台,拿起那瓶小巧玲珑的透着粉红色的香奈儿香水。她在两个耳垂后面、医生把脉时脉搏跳动的地方、手肘内侧以及脚踝处洒上几滴香水。她对于香水的用量是很讲究的——少一滴则香味会消散在风中,飘不到你想迷惑的人的嗅觉中;多一滴香味则过浓,任是多么昂贵的香水也变成俗不可耐了。
      “珍姐,快打阳伞。我排练快迟到了!”小曼焦急万分地吩咐女佣,倒好像大好的时光是被女佣白白浪费的。
      佣人阿珍随声而至,撑开了黑森森的大号阳伞,斜举到太太头上,那仔细劲儿,倒好像是清明节扫墓时,后人撑开伞遮住从暗无天日的骨灰寄存处取出来端到日光下的骨灰盒上。
      走出别墅大门,走下一连五级台阶,走进了园子,在这闪电似的快速动作里,女佣一直配合着女主人的动作的节奏,斜撑着阳伞。但当她俩走进一片葡萄园时,阿珍不得不将阳伞收拢,因为葡萄架太低了,会触及阳伞的伞面,若用蛮力扯的话,还有可能扯断葡萄藤。而这些只会结又酸又小的葡萄串的葡萄株,却是太太的心爱之物。这时收拢阳伞,也不会让白糖做成似的太太晒着,因为宽大的密生的葡萄叶在地下投下一片浓荫。就在穿着五寸高跟鞋穿过浓荫匝地的葡萄园时,一只小孩的尾指那么大的绵软的小青虫从葡萄架上掉下来,落到小曼的香肩上。她大惊失色地发出一声尖叫,慌忙用手将虫横扫到地上。阿珍正想用鞋子将虫踩进泥地里,小曼却阻止道:“我最看不得肉嘟嘟的爬虫被踩得稀巴烂的样子。等会回来,你把它放到葡萄藤上去吧。”在她风平浪静得呼吸憋闷的阔太太的生活中,这便算得上是最大的“波澜”了。
      两个月前——话剧《燃烧》被创作出来并由罗老师挂帅执导之前,她还不知道世上有钟之鸣这个人。坐在由丈夫雇佣的司机驾驶的私家车里,小曼因汽车车身轻微而有节奏的颠动而舒适地半闭上眼睛,情不自禁地回忆起那个初见钟之鸣的美好的星期六下午。
      记忆中的那天下午,天空万里无云,碧空如洗,且无边无垠,使人仰面一望,便冲动地不由自主地愿意相信天堂的存在与关于它的传说。在《燃烧》里,小曼扮演的是一个患有性冷感的已婚女子,为此她特意穿上一袭青灰色的高档丝绒连衣裙。她希望自己的扮相能通过罗导据说相当挑剔的目光,却很少想到与她演对手戏的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男人——怎么样的年龄,怎么样的长相,怎么样的嗓音,怎么样的性情?
      这是一个有着一整面墙壁那么大的闪着冷艳的光焰的玻璃镜面的练功厅,据说平日是供拉丁舞学员练功用的。从此以后,每逢双休日下午,都会借给《燃烧》剧组使用。小曼盯着那几乎从来没有见过的大镜子好奇地看时,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连衣裙的裙带松脱了。她羞红了脸,希望已经到达练功厅的剧组成员没有注意到,同时她迅速地将手绕到背后,将裙带重新打成一个优雅别致的蝴蝶结。就在她低头专心致志地完成这个动作时,她的身后传来了一阵小小的骚动,有人低声说:“男主角来了!”
      在她还在对腰部的蝴蝶结作最后的修饰时,一个带有磁性的男低音传来——“大家好,我是钟之鸣,是一名音乐教师。”
      “钟老师好!”
      在这友好的互相问候的声浪中,她却别有用心地朝将与她演对手戏的男主角背过身去。如果你还记得当小女孩时会将放入口中的糖果完整地留在舌尖上舍不得咬碎的情形,你就能理解小曼此时的表现了。她闭上自己的双眼,陷入短暂而专注的一厢情愿的幻想中——这个拥有低沉的、磁性的声音的男人,显然同时拥有伟岸的身躯、冷峻的鹰钩鼻以及一双又细又长、目光炯炯的裂缝似的眼睛。想到这里,她睁开双眼与男主角正式打招呼——再不这样做就失礼了,让对方也让剧组其他的人感到意外了。
      她迎着钟之鸣走上前去,她仿佛被一记春雷劈中,她看到眼前的这个中年男子,就像从加缪那张传世的黑白照片中走出来的美男子——宽阔、光洁而饱满的额头,剑似的一对浓眉,如闪电般闪烁着逼问似的怒火的双眼,修长的脸型,紧闭的富有雕塑感的双唇。她对他的猜测完全错了,除了那伟岸的略带削廋的身型。
      “钟老师,有没有人对你说过你长得酷似法国作家加缪?”小曼大方而娇媚地朝她的搭档伸出手。
      “这需要读过他的《鼠疫》或《局外人》才行,不然连加缪是何许人还不知道呢,不是吗?”钟之鸣落落大方地说,轻松的一句话便显露出他不俗的文学素养。
      加缪是小曼初中阶段狂热崇拜的对象。上了初中之后,班上的同学都有了热烈追求的人事。男生中相当一部分人爱上踢足球。每天放学后,即使下着细雨,男生们也会野马似的在长着小草的足球场上驰骋,直至球服上溅满斑斑点点的泥巴,而这些泥巴湿印在女生眼里便是勇敢和活力的印证。另一部分男生则对军事常识、最新武器——枪械、导弹、战斗机的知识趋之若鹜。女生当中,有百分之七十的人深陷于琼瑶的爱情小说中不可自拔,终日托着腮,一厢情愿地编织着粉红色的白日梦。也有不少女生,像小曼的同桌一样,热情追捧某一位港台歌星或组合。这位文静得像小兔子的女生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小虎队”。她在小报上得到了小虎队成员之一小帅虎的通讯地址。她有好几次在数学课时用手肘碰一碰小曼的手,纠缠不休地问:“小曼,依你看那地址是真的还是假的?”
      “八成是假的吧,因为名气那么大的明星,怎么可能随便就公开自己的通讯方式呢?”小曼思索着说。
      但文静的小兔子在犹疑中,还是提笔给小帅虎写了一封长长的如缠脚布般有许多文法错误与错别字的信,按那形迹可疑的地址寄出去。她的心从此悬在了半空中,其心中的牵挂赛过将闺女嫁到深山老林的慈母。每天放学她都要推着自行车从传达室门前经过。因为传达室窗边挂着一块小黑板,写着有来信的学生名字,小黑板下方的旧书桌上,摆着一个木盒,放着若干待领的信件。她扳着手指算着日子,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早已超过小帅虎可能复信的时间。她像一朵盛开时却遭遇严冬的花儿,大失所望地枯萎了。小曼安慰过她好几次,她却好像失去了亲娘的小白菜般,在别人万万想不到的时刻没由来地掉下热泪。语文老师上《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时点名提问了她,她站起来,一方面机械地回答老师的提问,一方面想起寄给偶像的信石沉大海的悲痛,泪珠一颗颗断了线似的落下来。语文老师惊呆了,诧异这个平素木讷少言的女生原来竟有如此高的悟性,竟被这篇深沉、浪漫、唯美的散文洒出满腔热泪,于是当即点她的名为语文科代表。被撤职的原语文科代表却另有一番见解:这小白兔似的女生极可能是当天早上被父亲毒打了。她打算下回语文老师讲解《葬花词》时也挤几滴泪水,只可惜这样的好机会直至念完初中她也没能等到。
      而小曼所热爱的,既不是琼瑶的小说,也不是港台明星。她好像没有热爱的对象,又好像捧着火烫的满腔热情随时准备着决然无悔地去彻底地付出。
      学校里有个图书馆,如果图书像面包、蛋糕一样也只有数天的保质期,若不在保质期内卖出去的话,便会变硬、发霉、变味,那么这个如骨灰盒寄存处般极少有活人问津的地方,一定飘荡着令人作呕的恶臭。
      有一堂自修课,她像一个孤魂野鬼似的离开她的同伴,影子似的无声地溜进空气中弥散着呛人的霉味的中学图书馆。她像被指引似的准确无误地走向世界文学橱柜,打开法国文学的厨窗,手像钢琴演奏者的手指一样确定无疑地落向一个琴键——落向一本竖放的书的书脊。她将它轻轻地扳出来,见封面上印着:鼠疫加缪。她向闲得发慌的图书管理员办理了借书手续。她以为借回家的这本纸张已发黄、发脆的书一定是长篇大论的说教,她实在没有料到,作着的描写那么大胆真实。她被深深吸引了。
      上语文课时,语文老师正在讲解《荷塘月色》,她引申到朱自清的另一代表作《匆匆》,而小曼想起昨夜完成作业后阅读的《鼠疫》。她想,如果将这部小说的某个段落引进到初中语文课本中,能有什么效果呢?那将给讲解它的语文老师提出一个棘手的难题吧?她怀着恶作剧的心情笑了。像当初发现她的同桌感怀至深的落泪一样,语文老师锐利的眼睛发现了她不怀好意的坏笑。老师正在背诵“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并情不自禁地唱起《青春圆舞曲》。这个青春不复返的中年人武断地认为她对青春的赞美与缅怀遭到了她的学生无情的嘲笑,她怒不可遏,可又想极力掩饰自己的参杂着狼狈的狂怒,于是严厉地对她的学生发出这样的命令:“鱼小曼,请你把今天在语文课上为什么发笑与发笑所引起的恶劣后果写一份深刻的检讨,明天上交。”
      坦白地将加缪暴露出来是不可能也不可取的,因为他的作品是天才与怪诞奇妙的结晶,难以被世俗所接受。循着语文老师的思路,去强化她的猜疑又无异于自投罗网,自取灭亡。于是她杜撰了一个发笑的原因,草草地应付了事。老师也害怕班上五十多双雪亮的眼睛,深怕自己更年期不稳定的情绪成为他们取笑的把柄,于是对这件事在拿到一份极其不诚恳的满是泛泛之词的检讨书后便偃旗息鼓。
      小曼对加缪的崇拜与热爱却从此拉开了序幕。
      那时还没有网购,要阅读一本书通常只有两道途径:上书店购买与上图书馆借阅。
      为了在这虽“五脏俱全”却小胜麻雀的中学图书馆里寻找到加缪最负盛名的小说——《局外人》,小曼几次三番利用课间操的时间,来到图书馆,用自己的鼻子像小型吸尘器一样在落满尘埃、常年累月无人问津的图书架上“呼哧呼哧”地仔细搜寻,唯恐沧海遗珠。这不同常人的举止引起了图书管理员的好奇与注意。
      这图书管理员可是个值得一提的人物。他由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介绍给这所中学的校长时,校长望着这个只有中学毕业文凭、长了个樱桃似的深红色酒糟鼻、一对怎么看怎么别扭的斗鸡眼的小伙子,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为了不得罪大人物的同时又不影响教学质量,校长将这小青年安插在体育组,让他当个代课体育老师。可怜的小伙子在他教书生涯的第一个任务是为学生们演示青蛙跳。他蹲下身子,在薄薄的T恤衫下露出救生圈似的肚腩。贫嘴的中学生们见了都交头接耳,暗暗窃笑。小伙子像吊起的沙袋一样艰难地起跳,又沉重地落在台阶的第二级。他以可敬的精神、滑稽的动作和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体能连跳了五下,一个倒栽葱摔倒了,额角磕在台阶上的一粒锲形的小石子上,流血了。他被体育科代表等几位健壮的男生送到了校医处,进行止血与治疗。
      小伙子的敬业精神是有目共睹的,但校长思量再三,还是把他调到了化学实验器材保管处。这地方与小伙子的盲目、积极求知的精神相当契合。在上班的第二天,他的手指头就被一盏酒精喷灯烧伤了。又过了一周,他打开了他自己也搞不清是盛什么药物的瓶子,用力地嗅吸,于是当场晕倒在保管处的地板上。辛亏被前来领取实验器材的化学老师发现,及时抢救,才无生命之虞。
      校长为如何安置这小伙子的事冥思苦想,想白了数根发丝,思路才豁然开朗——何不让这不学无术的年轻人去管理图书馆?在那里既不需要做出任何体力所不及的高难度动作,又没有任何有毒药物可接触。于是,天一亮,校长来到他阔气的校长室的第一件事便是召见刚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的小伙子,郑重其事地对他说,原图书管理员退休了,而图书馆对于一个学校来说就如一个大脑对于人体一样——它是极其重要的一个地方,是知识的宝库,智慧的摇篮。只有学识渊博、博闻强记的人才配得上当图书管理员。校长的即兴演讲激越热情,瞬间感染了小伙子。他的一双斗鸡眼直盯着校长转来转去的身体,挥动狂舞的双手,当即表示,他十分荣幸地愿意去到那“知识的宝库,智慧的摇篮”,当一个大喊:“芝麻开门”的启库人,或是轻轻摇动摇篮的年轻奶爸。他为自己的譬喻洋洋得意,认为自己还没调到图书馆,就已感染了那里儒雅的气息。
      小伙子去到图书馆的第一天,便发现这里最让他讨厌的是室内空气里顽固的霉味以及四处落满的尘埃。他打开窗户,可是由于窗户的数量极少,有一扇还正对着卫生间,所以收效甚微。当想到改善空气质量最有效的方法是有大批学生在图书馆里走动,以他们年轻娇嫩的肺吸走霉味与轻尘,他便释然了——那还不如留着这霉味的好,不然我的工作该有多繁忙呀!而且我在办理借阅手续时将会接触到名字里那些生僻的、叫也叫不出来的字,贻笑大方。
      时日不长,小伙子便发现这个岗位也有其乐趣。他上班前在小店里买了两根油条,带进图书馆。然后,他走近贴着“外国诗歌”标签的书架,在众多的外国诗歌中,要数普希金的最新、纸张最洁净了。他不由分说地打开普希金全集,今天撕下《高加索的俘虏》中的几页,明天扯下《茨冈人》中的几页。不过,他聪明而谨慎地不等书册显出残缺的样子来便停止他的“收割”——这是他对自己撕取书页的野蛮行径的雅称。他接下来的“收割”对象是费特,而后是马拉美。“放开我吧,把我看作众人一般!/可是你扭过脸去,显然,你在抱怨,/你还在为我而痛苦。/啊,我是多么难受,我是多么遗憾!”当如此优美哀伤的诗句接触到金黄松脆的油条时,油条似乎显得更可口了。
      现在,这个“来历不凡”的图书管理员发觉小曼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他的“地盘”里。这个深谙世道人情的年轻人当然不会相信她是为了增长文学或科学知识而来的。那么——她因何而来?我不是有红苹果似的酒糟鼻和斗鸡眼吗?但也许“情人眼里出潘安。”他为自己水到渠成的推理得意非凡。当这一天小曼又再出现时,他伸长脖子,用一双斗鸡眼盯牢由书柜形成的通道里的小曼,扬声问:“这位同学,你找谁的书呢?”
      “加缪。”小曼回答。
      “家喵?”小伙子想,你家的猫怎么会逃到我这里?但他嘴上却说:“够古怪的名字,是个外国人吧?”
      “没错。”
      “我这图书馆里似乎没有他的书。”小伙子装出很精通业务的神气说。
      “我想也是,除了《鼠疫》,就没有收藏他的其他书了。可是我很想拜读他的《局外人》。”小曼既灰心又不肯死心地答道。
      这次简短的对话之后,小曼不再上学校图书馆了。图书管理员也曾尝试在人流如潮的放学时的学校大门口“站岗”,巴望再见上小曼一眼,追问她为何不再上图书馆了。可是他的斗鸡眼使他没有昂首挺胸地站在大门口蔚为奇观的勇气。于是,这个小伙子自认为浪漫的“爱情故事”就这样化为了渺茫。
      小曼想:我在学校图书馆找不到《局外人》,为什么不上市立图书馆去寻找呢?
      市立图书馆是一座外形充满时代感的现代化大厦。走进宽敞明亮的大堂,一道由大理石与钢化玻璃构成的弧形楼梯,把读者们引向各个楼层。小曼怀着一个外乡人似的畏缩向穿着简约、优雅、干练的米色工作服,佩戴工作人员徽章的年轻女郎询问法国文学书籍存放的地点。在得到明确的指引之后,小曼像拜访一位文学大师一样怀着激动而虔诚的心情向那令她向往的书架走去。
      一边是落地大窗,钢化玻璃幕墙上只拦着一道银光闪闪的铝合金圆管,一边是成排的深栗色木质书柜。书柜的柜身在特定地方镶嵌着一块金属牌子,其中一块牌子上赫然写着“法国当代文学”的字眼。小曼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目光沿着这个书柜的每行书移动。她的热情如火的目光突然被一本她日思暮想的书冻结住了。那是一本竖放的、只露出书脊的白色书本,书脊上印着一行金灿灿的文字:局外人法国加缪。她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用激动得微微颤动的手将这本书扳了下来。她让它躺在自己并拢的手心里。她发现这本意义非凡的书简约得几乎谈不上装潢:洁白无瑕的书扉上,有三个烫金大字——局外人,下方是作者的名字。正是这样简约得近乎傲慢的外观,在她这个无名小卒的读者心里引起了巨大的共鸣与无限的敬佩之情。小曼再度用颤抖的手打开书扉,赫然呈现在她眼前的是加缪中年时的那帧传世黑白照片:那饱满宽敞的额头,那似乎积蓄着愤怒与力量的浓眉,那如火如炬、专注地凝视前方的双眼,那如山脊般笔直高耸的鼻梁,那无比端正、紧紧闭合却随时要发出强有力的质问的双唇,这一切,构成了一个英俊的西方男子的脸庞。小曼感到一阵地动山摇,急忙让自己靠在沉稳的木书柜上。她知道,有一支爱箭在刚才看见这个如今早已不复存在的男人的相片的瞬间,已射穿她的心脏。今生今世,再也难以将这支情感的利剑拔出体外。
      她并没有如预先设定的那样,左手里拿着书,右手里捏着借书证,兴高采烈而又落落大方地朝登记处走去,办理借书手续然后直接回家;她也没有迫不及待地带着书来到阅览区,在比乒乓球桌还大还长的书桌旁找一个空位坐下来,惬意地翻开书页,再欣赏一遍作者的照片,然后让目光追逐每行字,让心跳随着故事的情节轻敲灵魂。没有,这些她都没有照着去做!她的举止是反常的:她左顾右盼,发现没有一个人在注意她。她将《局外人》紧紧抱在怀里,感受它的重量和书扉的光滑度及硬度。她有一种冲动,要做这座文学神庙永恒的、唯一的女祭司,而不是在十几天或数月的短暂时间里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它。她被自己的意识惊醒了——她动了窃取的念头!她愿意为了加缪的《局外人》而沦为盗贼,去做为正直诚实的世人所不齿的行为。但为何不可呢?她将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她将在不损坏自己名誉的同时又永久而完全地占有这本举世奇书。她的心为这美妙的前景所陶醉,但她始终没有放松自己紧绷的警惕性。她像一只大白天留出洞穴的老鼠一样,又张看了周围一番,匆忙地将书尝试塞进裙袋里。但是,裙袋太小了。她干脆将上衣的下摆撩起来,露出裙子的腰身,迅速地将书塞进裙腰里,再把上衣放下来,这样,她看起来像是一个小腹有点儿丰满的女生,体态并没有特别引人注目之处。
      毕竟是生平第一次偷窃,她的心怦怦地跳动着,紧张得脸色苍白,双腿发软。她觉得自己没办法立刻经过登记处工作人员面前,她将因做贼心虚过度紧张而昏倒在陌生人面前,他们将在抢救她时无意间触碰到她腰间的书而使她的罪行败露。她随手从书架上拿了一本杂志,急匆匆走到阅览区,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她感到自己若是拖延几分钟再坐下,肯定会晕倒在图书室里明晃晃的瓷砖地板上。
      她打开杂志,假装看着,其实她正感受着《局外人》压迫大腿与小腹的感觉。就算将腰间的书籍换作一枚炸弹,她内心的紧张程度也不会更高。
      有一个穿着米白色一步裙和浅杏色针织短袖上衣,在胸口用天蓝色丝带精致地打了一个蝴蝶结的女子朝紧张得完全乱了方寸的小曼走来,用轻柔而随意的口吻说:“这位小妹妹,我们能到窗边说几句话吗——在这儿说也许会影响到别人。”小曼像被施了魔法似的,顺从地站起身,跟在那位优雅女士的身后,向窗边走去。那儿,有一座书柜正好挡在她俩与众人之间。
      女士改用急促且更加低微的声音说:“小妹妹,工作人员已经从监控中看到你将书藏在身上了,他们正等着你从进出口离开时捉住你呢!”
      小曼一听,脸涨得通红,用半信半疑的表情望着这位也许是真心实意搭救她,也许是在侦察她或耍弄她的女子,不知所措。
      “你怀疑我在耍弄你?但我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快!有一位工作人员朝你快步走来了!也许他们等得不耐烦了。”
      小曼转头往身后望去,果然看见有一位工作人员正朝她气势汹汹地走来。她不再怀疑陌生女子的好意。她飞快地将《局外人》从腰间拔出来,慌乱之中塞到陌生女子的手里。陌生女子也不拒绝,她拿着书,从容不迫地朝“法国文学区”走去,将它放回原处。
      工作人员来到小曼面前,用僵硬的态度说:“这位同学,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小曼心知肚明,但她没有丝毫的畏缩,反而有一种想要捉弄别人的恶作剧的念头。她假装惶惑地问:“怎么了?”
      “到了那里就知道。”工作人员冷冰冰地回应道。
      小曼以一个被当场逮住的小偷不可能有的从容镇定的步伐,跟随在工作人员身后走进了保安室。在这短暂的途中,她惊诧地发现自己与酷爱耍弄光明磊落者的魔鬼竟有一种亲缘关系。
      小曼走进了保安室,如果你见过逮住了老鼠却不立刻把它咬死的猫的表情,就会发现保安科长的表情也是一模一样的。
      “这位女同学,请你撩起上衣。我们怀疑你在身上藏着图书馆里的书。”保安科长严肃而不容置疑地说。
      “恐怕这样做不合适吧——我是女生。”
      “那么,让我们的一位女同事来搜查——你没一件吧?”保安科长认为女贼只不过是虚张声势,在作垂死挣扎,这他见得多了。
      “没意见。”小曼傲慢地说。
      一位女工作人员将小曼带进卫生间。片刻之后她俩出来了,一无所获的女工作人员用匪夷所思且大失所望的表情向保安科长汇报了自己搜查的结果。
      “我是否可以走了?”小曼挑衅地问。
      当然,谁也没有阻碍她离开的理由。她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离开了。
      当她走出市立图书馆大门时,看见刚才那天使似的优雅女性正缓慢地走着,也许是有意在等小曼。
      “大姐姐!”小曼亲切地喊,朝她小步跑去。
      女士应声驻足,回转身来,脸上带着亲切的表情。
      “你为什么要搭救我?”小曼迷惑地问。
      “我是一位法语翻译,业余时间我就翻译一些法文小说,不过大多数是短篇小说。而翻译加缪的作品是我的夙愿。我曾怀疑在中国加缪的小说是否会被接受,被喜爱。当我今天看到你的表现时,我的顾虑如冰雪消融了。”
      小曼的眼眶里泪光闪闪,她再次真心实意地道谢:“如果刚才不是你救了我,他们将把我的偷窃行为向我就读的学校通报,我将被记过或受到更严重的处分。你让我明白,无论对加缪有多热爱,都不能作出违法乱纪的事来。”
      女士点点头,款步向停在图书馆一侧的紫色小汽车走去。
      一度为了加缪可以不顾一切的那个少女,沿着时光的长河涉水而行,现在已变成一个窈窕淑女。今天,她身着一袭绘着牡丹与翠竹的旗袍,一种古典的东方韵味浑然天成。当钟之鸣迈进排练的练功厅时,他的目光投向她身上的一刻,马上像撞到墙壁的乒乓球反弹回去一般,被灼伤了似的迅速转向别处。她得意非凡,因为她以女人的智慧读懂了这目光——他在猝不及防中被这美丽的倩影征服了,打败了,可是他不愿就此服输,让敌对者缴获自己的枪械,还有自由。
      从刚开始演对手戏到现在,小曼的表演越来越趋于娴熟自然。由于是舞台剧,剧组每次排练都要从第一幕开始,直至最新排练的一幕止。此间,导演会像一个工厂质检员似的严格地检查每一位演员是否熟记每一句台词,能否流利地对答;动作是否到位;表情是否自然贴切。当出了错,无论是主角还是配角,甚至是连一句台词也没有的演员,罗导都会气势汹汹地当众斥责他,让他感到阻碍了排练的顺利进行完全是他自己懒惰与愚钝造成的,是可耻和绝对不容原谅的。性情急躁暴烈的罗导就像跳绳者手中快速挥动的麻绳,随时准备着狠狠地抽向身体没能适时准确地作出反应的跳绳者。被抽中的人,痛还在其次,当众被责难的羞耻感远比皮肉的疼痛更痛十倍。
      在剧中有这么一个无足轻重的细节:鱼小曼扮演的妻子将要外出,钟之鸣扮演的丈夫追到门边,关切地对妻子说:“带上伞吧。”妻子转过头说:“不用,天气很好。”她只要在答语中透出一丝任性就行了,多了就反而造作了。这个细节按理说演起来是毫无难度的。小曼驾轻就熟地演了若干次,从没在这个细节上栽过跟头。今天的“温故而知新”,又来到这显然不是险滩的细节。
      小曼走向舞台布景中的门,之鸣迈着矫健的步子追上来。她忽然心中失去了主张:自己该在什么时刻回转身,再转回去,拉开“门”,走向“门”外?以往在演到此处时,她从没想过这个问题,换言之,她从未将它当作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提出来过。就像一个人,呼吸正常时从不将何时吸纳、何时呼气当作一个问题琢磨过,而当你意识到它是一个问题时,呼吸肯定出现了困难。同理,她在这个微不足道的细节上前所未有地感到无可适从。她回过头来,木楞楞地僵住了。之鸣此番走来,步子也许比往常迈得大些,所以他离尚未抽身而去的“妻子”的距离更加近些。他的端正的唇恰好若即若离地擦过小曼的耳鬓。尽管他吃了一惊,毕竟没有忘记台词,他急忙说:“带上伞吧。”
      小曼却在极度慌乱中忘记了自己的台词,就像要在堆积满家具、衣物、饰品、床上用品的杂乱无章的卧室里寻找一方白手绢一样困难。她少女时代就魂牵梦绕的那个人,那个她以为只存在于黑白照片里的加缪此刻竟附身在一个名为钟之鸣的男子体内,亲吻她的耳鬓,慰劳她多年来日夜不断的相思之苦。她感到自己被抛向情感的激流中,忘乎所以。可是她依然保持着清醒的意识,她死命地要记起回应之鸣的“带上伞吧”的那句台词,但一切努力都是妄然。
      之鸣见状,明白搭档忘台词了,他嚅动着性感的双唇,让压低的声音从唇间溜出来——“不用,天气很好。”她只听清“不用”,于是她像落水的人捉住一根稻草一样一再地重复:“不用,不用,不用。”不,她不想拒绝他轻得像和风拂柳般的亲吻,她真正想对他说的是:“我要,我要,我要。请再赐予我一个吻吧!”但她的理智变得更加清醒了,它狞笑着对她说:“今天罗导想狠狠训斥的人无疑是你了,你在劫难逃!”
      罗导像火车头一样冲向舞台,一边愤怒而激动地飞舞着双手,像大指挥家在指挥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一边用响亮得足以把他人震成聋子的嗓门吼:“鱼老师,怎么啦?忘词啦?如果这是正式演出,整台话剧就因你而砸锅了!”小曼抬起头,不是朝怒气冲天的罗导望去,而是朝站在她身旁的之鸣望去。她发现了他眼中深深的同情与爱莫能助。他明白她在受苦,就因为他不期而至的一个亲吻。只有他知道她一时间变得失魂落魄的原因,却只能保持缄默。这一刻,他的心是和她的心连在一起的,这就足够了——她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罗导误解了小曼眼中的泪水的含义,他见演员已真心悔过了,便也稍稍熄了怒火,让大家加把劲,从刚才演砸了的那一幕接着演下去。
      在这次排练余下的时光里,小曼提起十二分精神,以免再次出现哪怕是最轻微的一点差错。在她因神经紧张而圆睁的双眸中,有一种楚楚动人的可怜相,她敏感地觉察到之鸣感应到了这一点,并且时不时的将关切及至抱歉的眼光往她身上溜。
      终于到了罗导宣布排练圆满结束的时候,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小曼走向体育馆大门的时候,之鸣从后面追上来,用少有的亲切的口气说:“鱼老师,能请你喝一杯什么吗?为我今天步子跨得太大,嘴碰着你,害得你忘了台词的事道歉。”小曼听到他竟把“吻”说成“碰”,如此虚假的修辞手法将她逗乐了。她莞尔一笑,点一点头说:“行啊。”她马上先到要把停在体育馆大门外的她的司机打发走,以免他看见“太太”与一位陌生的英俊男士并肩而行而散布令人生厌的流言蜚语。张爱玲说过女人天生有说谎的权利,果然如此。小曼打开小手提袋,发出一声小小的惊叹,说:“钟老师,不好意思,我也许把小镜子忘在练功厅了。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行吗?”
      “没问题。”之鸣停下步伐。
      小曼一跑进空无一人的练功厅,马上拿出手机给司机打电话,告诉他可以将车开走。她要步行到附近看望一位朋友,看完了自己打的回家。她又在练功厅里对着镜子自我欣赏了片刻,估计司机已开着车离开了,这才姗姗然朝之鸣走去。
      他俩走出了体育馆,小曼像与情人初次约会的淑女似的拘束而含羞地说:“钟老师,我对这一带不熟悉,不知什么地方有水吧。”
      “那边就有一家奶茶店。”之鸣随手一指。
      小曼顺着他的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在马路对面约五十米处,有一家临街的奶茶店,女店员穿着俏丽的背带裙,系着娇俏的三角头巾。她隔着马路看见几个穿校服的中学女生和男生买了奶茶后,无拘无束地站在店外和街边,吮吸着插在奶茶杯里的吸管,显出一副惬意的样子,同时时断时续地互相笑骂着,不是以此来破坏感情,而是以此来增进友谊。小曼想对之鸣说,那或许不是他们这种年纪的人适合去的地方,可是之鸣已穿过马路,她也只好亦步亦趋,紧随其后。
      奶茶店里完全还是小女孩的店员见到来了两位“老顾客”,一愣之后,殷勤地询问客人要喝什么,之鸣轻松自在地点了两杯原味奶茶。他既不在意店员的满脸愕然,也不在意女伴欲盖弥彰的尴尬。
      在等待店员调制奶茶的时候,小曼学着之鸣的样子,潇洒地背靠着奶茶店的柜台,双肘往后撑在台面上,面朝车水马龙的大马路静立不动。小曼想起自己有多久没有像这样悠闲自得地站在路旁,兴致勃勃地张看来往车辆与行人了。她有一种整个人被释放了的奇妙感觉。从他们眼前开过的车有私家小汽车、公交车、警车及货车,从他们身边走过的路人有男女老少,还有穿着衣服的宠物犬、毛色脏污的流浪犬。啊!这街头的一角多么像个万花筒——绝对没有完全相同的一幕再现。此时,一个穿名牌高中校服的少年出现在小曼的视野中。她像被野蜂蜇了一下似的,整个人哆嗦了一下,马上朝奶茶店里转过身去。她认得这个男孩,他是她上高一的大儿子班上的一个同学。如果让他看见并认出自己来,天知道他将在儿子的班级上不知深浅地散布什么谣言,或炮制什么桃色新闻呀!
      她突然间意识到自己身上的旗袍太招摇了;店员的动作太慢了;之鸣的选择有失妥当。总之一切都不对劲了!等待的她变得如同芒刺在背,似乎每个人都是丈夫的朋友,儿子的同学,她的同事。她知道,稍微细心、好奇而有生活经验的路人,就会望着她穿旗袍的背影,发出怀疑的讪笑,笑这个只应出现在红木画框上或酸机家具中的旗袍女子,为了某段不可告人的奸情,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跑到大马路来抛头露面,就像一只老鼠在大白天出现在闹市中一样荒唐。虽然此时她与之鸣还保持着纯洁的同事关系。
      当她从柜台后面的女孩手中接过冰冰凉的奶茶,她言不由衷地向之鸣道了谢,便仓促得如同一只想逃回下水道的老鼠,截停了一辆刚好开过她身边的“滴滴车”,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她虽惊魂未定,却意识到自己已回到安全的地带,回归到她有十足的把握去驾驭的熟悉的世界。此时,她忽又像丢失了宝贝的孩子一样急忙回头张望。她看见之鸣猛吸了几口奶茶,便动作潇洒地将杯子扔进路旁的垃圾桶。他略带懊恼却毫不在意的表情多么像加缪呀!哪怕他一言不发,不做任何动作,他也已经掌握了打动她乃至征服她的最有力的秘密武器,那便是他的五官与加缪如同由同一个模子做出来般的近似。
      大约一个月前,小曼初拿到《燃烧》的剧本。那天晚饭后,她打开剧本,就像指尖与剧本粘连成一体似的,她一气呵成地将剧本读完,已是深宵。不过丈夫巨贾这天晚上有重要应酬,还未归家。她知道在话剧的后半部分有一场亲热戏,不过说白了也只是男女主角拥抱在一起,男主角轻轻触吻一下女主角的腮。尽管如此,以她对丈夫的了解,她还是断定他如果知道了实情,百分之百会不同意自己的妻子出演这部话剧的。
      她想起结婚十多年来,像天空不时飘过黑色的云团一样,不时传来丈夫与某位异性风花雪月的传言。每次丈夫总是轻松自若地解释道,那些不过是生意场上的逢场作戏,他内心真正爱的、珍视的乃是她这位结发妻子。她带着些许委屈的心情接受了这种解释与保证。现在她大胆地想:能不能将丈夫的这些过往与她此次出演《燃烧》作为交换的筹码呢?
      她想到这里便沉沉睡去,也不知丈夫何时才回来。他喝醒酒汤和洗澡皆由女佣照料。次日中午,夫妻俩在葡萄架下饮茶,小曼装出轻松自若的神气谈起演话剧的事,并征求丈夫的意见:“教师话剧团找我演一个剧本,叫《燃烧》,你看我能接吗?”
      “剧情是什么?”丈夫问。
      小曼据实相告,丈夫又问:“有亲热戏吗?”
      小曼想对丈夫说,在如今这个年代,有一丝半缕的亲热戏又算得了什么?这是高尚的艺术!更何况你不也不时搞出一些真假难辨的绯闻吗?但是,直觉告诉她如果实话实说一定会遭到丈夫的阻拦,她像被魔鬼施了魔法似的不动声色地撒了谎:“倒是没有亲热的戏份。”
      她诚实无辜的表情不由得丈夫不相信,于是她如愿地获得了丈夫的首肯。她的内心欢愉得犹如有一只鸽子在腾飞。
      从此,奢华而空虚的贵夫人生活有了改变,犹如一粒石子有力地击进一潭死水之中,激起层层涟漪。当她发现之鸣的五官酷似少女时代的偶像加缪时,她说不清自己是在与在这人世间早已不复存在的加缪恋爱,还是在与作为一名音乐教师的有血有肉的钟之鸣玩抓迷藏似的情感游戏。不过不论是哪一种情况,她对自己对于情感的收放和把握都有充分的自信心——它将如一支点燃的香烟,公演之后便会文静地熄灭在小小的烟灰缸中,而不会引起燎原的大火。
      时光过得如此飞快,转眼到了排练拥吻戏的时候。虽然是剧情所需,小曼却感觉到似乎是动了真情的之鸣对她发出了求爱的信号。她忽然像一只看见网兜的飞鸟,意识到危险的出现。上星期罗导讲解到拥吻戏男女主角该如何去把握感情时,小曼像上课时临时有事要向老师报告的小学生一样举起了手。
      “怎么?”罗导暂停了他的讲解问。
      “我得了重感冒,能不能将这场戏往后推,先排演后边的戏?”小曼怯生生地问。
      就在罗导犹豫不决之时,剧中扮演“美团外卖”小哥的体育老师半开玩笑地提议道:“用木挂衣柱暂时代替女主吧!”
      他的提议竟获得了罗导的同意,放在练功厅一角的挂着几件衣服的挂衣柱被“请”到了台上,以便在演到亲热戏时代替女主。
      小曼在内心模糊地思索:这样的欲擒故纵足以消除众人尤其是之鸣心中猜疑的她对于拥吻戏的热切盼望了吧?她得以巧妙地掩饰自己对他如火如荼的情感了吧?
      当演到拥吻戏时,小曼像逃开的小鱼一样灵巧地往一旁躲闪,与此同时,“美团外卖”小哥拿起挂衣柱送到之鸣怀里。之鸣对这投怀送抱的“美人”来者不拒,用弹钢琴的手搂住它的“纤腰”,把脸埋进那几件带着淡淡汗味的外衣里。这动作持续了数秒,然后他带着懊恼的情绪将挂衣柱推开,像花和尚鲁智深将他的武器——水磨禅杖往身旁一推,将挂衣柱用力一顿,稳稳地放在身旁。他的这个动作把全剧团的人都逗乐了。
      罗导宣布中途休息十分钟。饰演“美团外卖”小哥的体育老师绘声绘色地讲起了笑话——从前有个乡下小伙子拜师学剃头。师傅让他学剃大冬瓜的皮。每次师傅叫唤他,他便随手将剃刀往剃了一半的冬瓜上一甩,让刀锋深深地嵌入冬瓜肉中,找师傅去了。等到他出师执业的头一天,他正在给一位顾客剃头的时候,有人呼唤他,他按老习惯将剃刀往顾客剃了一半的脑袋上使劲一甩,顾客登时痛得哇哇大叫。小哥把笑话讲到这里,将话题巧妙地引到男主角身上说:“钟老师,如果你排练时习惯了拥吻之后就将挂衣柱往地板上一顿,将来公演时,你按着老习惯将鱼老师拦腰抓起也往台上一顿,可就闹笑话了!”一席话引来众人的哗笑。
      一周之后的排练,罗导再不同意以挂衣柱代替女主角演拥吻戏的馊主意了。小曼站在台上,一想到从十几岁起就深深迷恋的那张脸,将在几分钟之后贴近她的脸,用那陌生而渴望多年的嘴唇深情地触碰她的腮部,她的内心一阵狂喜,同时又掠过如同窃贼窃取不该属于他的东西时的那种惶恐与心虚。她模模糊糊记起对丈夫撒过的谎,模模糊糊想到剧组里的其他人是否洞悉她的春心荡漾。含羞暗喜的她就这样怀着极其忐忑复杂的心情,走向她的梦中情人。
      随着双休日的流逝,排练的日子也随之成为过去时。小曼过着奢华、空虚的日子,急切地期待着下一个排练日的来临。
      吃过晚饭之后,念小学一年级的小儿子用胖嘟嘟的小手拉住小曼保养得相当好的嫩白的手,可怜兮兮地说:“妈妈,你要出去吗?可是学校里的老师要求我们把整体认读音节表背诵给家长听,还要写回条呢!”
      “宝贝,乖,妈妈今晚要上沉香馆,你背給两位哥哥听也是一样的。我吩咐大哥哥给你写回条。”小曼一边这样搪塞小儿子,一边让女佣把那件新做的宝蓝色蚕丝旗袍拿出来。
      在穿上旗袍的一刻,对于小儿子的失责让她心生一丝愧疚,可是她过惯了闲逸奢华的生活,她的人生注定不是在相夫教子、柴米油盐中惨淡地度过的。况且,她早已把整体认读音节忘在爪哇国了,让上高一的大儿子或上初二的二儿子去承担这个责任,无疑要比由她来亲自承担更为得心应手。这么一想,她便心安理得了。她在耳边、手腕等处洒上几滴娇兰香水,穿上高跟鞋径自走出大门,穿过葡萄园,向等候在园门外的私家车走去。
      沉香馆设在一座高级酒店的一个总统套房里。到这儿来交流彼此收藏的沉香手串、项链的人非富即贵。除了人们称为严先生的沉香馆主,余者皆为阔太太。
      穿着得体的宝蓝色蚕丝旗袍、宝蓝色丝绒高跟鞋的小曼一走进沉香馆,便发现里面已高朋满座。“我来迟了,真抱歉。”小曼带笑朗声说道。
      大家一一打过招呼后,严先生带着恭维的口吻说:“鱼老师点沉香粉的动作是我所带的徒弟中最为规范、优雅的,今晚仍让鱼老师为我们大家燃香吧。”
      小曼出于礼貌谦让了一番,便欣然从命。她在一张酸机矮墩上侧着身子坐下来,往身边的香炉加入梧桐粉直至八成满,接着翘起兰花指,用两个指头捏紧香铲,从香灰中开出一道细槽。她从严先生手里接过盛沉香粉的小瓶子,用香勺取了适量的沉香粉,均匀地放在香槽内,放下香勺,再次拿起香铲,将沉香粉填实。然后,她用小喷灯点燃沉香粉。为了避免烫手,她将香炉略微倾斜。最后,她将一块沉香片置于香粉之上,使之减缓沉香粉的燃烧速度。室内顿时弥漫着充满古老的东方神韵的独特香气。
      严先生最为畏忌的是他在向沉香爱好者或收藏家推荐介绍某一件珍贵的沉香成品时表现得像一个商人,将一件沉香作品所有者的更迭沦为一场买卖。他的这一脾性,沉香馆里的贵夫人们早已熟稔。
      茶过三巡之后,严先生并不急于拿出什么沉香成品,而是为女弟子们讲述一个古老的故事——从前有个大富翁,在将自己的财产传授给独生子之前,想试一试他经商的智慧。他将整整一大块沉香交给儿子,吩咐他到市集上卖掉它。到了市集上,富翁的儿子看见那儿人山人海,有卖家禽家畜的、豆子谷类的、珍珠玉石的。在他身旁是个卖木炭的。那人很快将木炭脱手,收回了一小笔钱。到了太阳下山的时候,市集快散了,无数商贩都卖光了带来的货物,唯独富翁的儿子手中的沉香无人问津。回到客栈,富翁的儿子灵机一动,将沉香烧成木炭,次日在集市上很快就将“木炭”卖出去。当他兴冲冲地带着钱回到父亲身边时,老人一听经过,气得一命呜呼。
      严先生讲完这个故事,叹息着说:“沉香被誉为木中钻石,既是装饰品与香料,又是一味名贵的药材,能行气止痛,温中止呕,纳气平喘,可偏偏有不少世人不懂欣赏。我有一位挚友,他收藏了一条沉香木手串,视为镇宅之宝。现今他的老父患病,需要一大笔医疗费,不得已忍痛割爱,打算将沉香手串出售,又怕买者不识货,卖不出好价钱,于是将手串放在我处寄售。”
      小曼顺着他的话言口气,问:“严先生,能看一看那条手串吗?”
      “在这里。”他果然是个高明的商人,让买方主动提出看货的请求。
      小曼从严先生手里接过手串,感受它的手感:这串沉香光润,有油腻感,还很压手。珠子的大小形态不一,油脂线清晰而没有规律。她将手串送到鼻子边轻嗅,闻到一股淡淡的怡人的香味。的确是一条上乘的沉香手串。
      “严先生,你的朋友多少钱愿意出让这条手串呢?”小曼问。
      “二万八。别听价钱高,物有所值呀!”严先生一本正经地说。
      小曼听了眉头动都不动一下,说:“既然是给他父亲治病的,可见是个孝子,我就出价三万买下它吧。”
      “你的菩萨心肠感天动地,今后必定会善有善报的。”严先生微笑道,捻一捻自己的山羊胡,为自己又体面地完成了一桩交易而自鸣得意。
      梁巨贾这天晚上回来得早。他有阔人的怪脾气:佣人必须赶在他前面为他打开门扉。如果仆人来不及推开门而他已来到门前,他的脸上便流露出十二分的不愉快。这样的小事如果积累多了,仆人的饭碗便岌岌可危。所以当他像一个大酒桶滚向门边时,阿珍简直像一阵旋风似的赶紧跑在主人前面,双手推开了沉重的红木门。巨贾昂首阔步地走进去,差点撞在一大堆硬物上。他借着客厅里橙红色的灯光打量,看清挡住他去路的是几张蒙着绛红丝绒的欧式沙发椅。
      “开战呀?在家里设置掩体?”巨贾诧异而又不悦地问。
      “先生,这些是太太刚买的沙发。可是沙发运来之后太太发现它们的颜色跟客厅里窗帘的颜色不协调,想退货,家具店不让退。太太正因此生闷气呢。”阿珍竹筒倒豆子般解释道。
      “送人不就完事了?”巨贾不以为然地说。
      “我也想到要送人,没想到我打电话给忠嫂,她却说她家的客厅太小,放不下。想不到好好的东西白送人,也会遭拒绝,你说我该不该生气?”
      “把它们堆放在巷口的垃圾桶附近得了。”巨贾说。
      “嘿,如果真这么干,不上半天就有城管的执法人员上门来收罚金,同时还会责令你马上将沙发运走!”小曼气呼呼地说。
      “你们城里阔人就是多,这么好的沙发却不要。在我们乡下,一张土里土气的竹凳子从祖爷爷那辈人坐到曾孙子这一代,还舍不得扔呢!”阿珍感慨地说。
      小曼眼睛一亮,盯着阿珍说:“我怎么没想到呢?这套沙发就送给你吧。”
      阿珍高兴得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怎么可——可以呢?”
      “有什么不可以的?我说可以就可以。”小曼的内心有如揭开云层见月亮,一下子亮堂了。
      “可是把这套沙发运到我们福建诏安老家,运费该多少钱呀?我怎么付得起?”阿珍愁眉苦脸地说。
      小曼爽快地说:“俗话说送佛送到西,运费包在我身上,这样没问题了吧?”
      阿珍转忧为喜。她现象着当乡下阴暗、潮湿、低矮的客厅里摆上了这么一套富丽堂皇的绛红丝绒沙发,家中喂养的大母鸡跳上沙发,用尖尖的喙啄几口,啄出一个破洞,并且拉上一泡屎,不就把沙发糟蹋了吗?不过,可以将这套沙发在运到县城时就贱价卖掉。沙发有没有摆在乡下的家,太太既无法得知,也不会过问。这样一盘算,阿珍心里乐开了花。
      次日,搬运工来过了,如天神运走愚公的大山般,运走了小曼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成套沙发。这一切是在小曼醒来之前,由阿珍照看发生的。当小曼醒来时,她踏进客厅,看见那套障眼的沙发不翼而飞,她的心舒展开来,快意地哼唱起一首曲子。她打开客厅的落地窗,久久地眺望着花园那一片生机盎然的绿茵茵的草地,似在自言自语又似在对女仆说:“我打算在花园那一头放置一座不锈钢框架、藤编椅子的秋千架,怎么样?”
      “阿弥陀佛,我的好太太,您刚弄走了一套沙发,又想把一座秋千架弄到家里来。如果您看它不顺眼,可不是人人家里都像您这么阔气,有一座大花园来安置它。”阿珍既是讨好又是规劝道。
      小曼像天鹅般高傲而任性地、不以为然地扬扬下巴,转身走进餐厅,吃她的减肥廋身早餐去了。
      有天晚上有一个等级很高的大型晚会,是一所与巨贾在生意上有密切往来的体育用品公司成立十周年庆祝晚会。约定的时间已经到了,但布置得十分豪华的会场里来宾却寥寥无几。披着雪白桌布的成排桌子上,摆满了精致得像艺术品的小块奶油水果蛋糕,晶莹透亮的鱼子酱,新鲜诱人的三文鱼刺身。身穿仆人制服的仆役们迈着训练有素的轻捷无声的步子,手中端着银光闪闪的圆形托盘,适时地为早到的贵宾递上香槟、红酒或是鸡尾酒。小曼一向很注重把握与丈夫出席晚会的迟早:去得太早了,显得像乡巴佬,连仆役都要暗暗取笑你;去得太晚了,显得过于傲慢,对主人失敬。所以,她与丈夫总是在晚会开始后约半小时到场。
      至于服装,就更有讲究了。作为丈夫,只要让他穿上颜色不与她的衣着撞色的高档西装便OK,可是作为女嘉宾,她今晚穿了一袭湖丝深蓝旗袍。众所周知,湖丝以其细、圆、匀、坚,光滑柔韧而成为无与伦比的世界一流的丝绸。这袭纯手工裁缝的湖丝旗袍完工后,还特地请来潮州绣娘,在上面绣了几朵洁白鲜嫩的月光花。小曼有信心在今晚艳压群芳,但她的语言与表情里,却流露出十分有素养的谦卑。她的内心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在会场里四处走动,与每一个有一面之交或些许友谊的熟人点头致意或交谈数语,在她的心里一次又一次地对自己说:“我击败了这个女人了!那个女人也被我击败了。”
      就这样,无往不利的她却突然裹足不前,因为在她的跟前,出现一个身穿白绢旗袍的女人的背影。从她纤腰丰臀却流畅的体态,款步而行的碎步,可见是个十足的名媛。小曼正在纳闷这女人是谁时,她像吊足了小曼的胃口,现在终于愿意揭开谜底似的转过身来——呀!这不是宋太太吗?几个月不见,她怎么就脱胎换骨,成了古典美人啦?小曼怀着强烈的疑惑与妒忌之心,迎上前去,装出亲热的样子,与宋太太打招呼。
      寒暄过后,小曼仔细地欣赏起亦友亦敌的宋太太身上的旗袍:在这袭雪白的细绢旗袍上,画着一幅“草长莺飞二月天”国画。那可是用毛笔蘸着淡墨与水彩挥洒而成的水墨画。也即是说,它只能上身一次。小曼明知宋太太这袭别出心裁的旗袍把自己的湖丝旗袍比下去了,但心中更大的不快是一向圆润的宋太太怎么瘦下来了,身材紧致。
      “你减肥了吧?为此吃了不少苦头吧?”小曼笑着问。
      “的确减肥了,可是没节食,没吃任何苦头。”宋太太知晓“友人”心中的妒忌与好奇,故意卖关子。
      “是服药吧?那样子虽不受饿罪之苦,却很危险,大大不利于身体健康,你要小心噢!”小曼装出关切的样子说。
      “也不用吃药。我练习跳印度的肚皮舞。一周三次,每次60分钟,两个月下来,就廋成这样了。”宋太太得意洋洋地说。
      小曼像嗅到鱼腥味的猫,两眼发光,问:“你向谁学的肚皮舞?”
      “诺拉——一位正宗的印度舞娘。”宋太太说。
      “可以介绍我认识吗?我也想学肚皮舞——你瞧我这肚腩,都快不能穿旗袍了。”小曼跃跃欲试道。
      “行呀!孙太太和陈太太已在我的引荐下成为诺拉老师的高足。”宋太太满口应承,“不过,你见了诺拉可别问她为什么会离开印度,千里迢迢来到中国,那是她的心病。她的丈夫娶了四个妻子,她排行老二。妻子们相互间勾心斗角不说,丈夫成日酗酒,对她拳打脚踢,她不堪虐待,才跑到中国来的。还有流言说是她的情人到中国来经商,她追随而至。不过这是她的私事,我们无须过问。”
      “听你这么说,我见到她自然懂得该说些什么,不该说些什么。什么时候带我见见这位舞技超群的印度舞娘呢?”
      “看你这么猴急,就定在我下一节舞蹈课的时候吧——星期三晚上八点。”
      “也就是明晚啰?说定了——不见不散!”小曼心中充满了期待,妒忌之火也随之熄灭了。
      诺拉舞娘的舞蹈室设在一座综合商务大楼里。这所大厦开设了五家健身房,两家家政培训中心,一家街舞和钢管舞教室。
      宋太太领着小曼走进肚皮舞室时,室内正播放着节奏明快的肚皮舞曲。一个身着火红色露脐小上装,同色镶亮片的腰带和低腰裙的印度艳姬正剧烈地扭动着腰部和臀部,双手像蛇一样灵活地环转着,似乎正作出种种神秘的手语。
      当看见陌生女人由她的学员带进来,诺拉猜测是新学员来了,便停下舞动的身躯,清风般迎上前来。
      宋太太对诺拉和她的翻译介绍道:“这位是来自印度的肚皮舞娘诺拉老师,这位是梁太太,慕名而来学习肚皮舞。”
      翻译把这席话译成印度语,诺拉微笑着点点头,说了一个短句。翻译说:“诺拉老师说无任欢迎。”
      小曼说:“刚才看见诺拉老师跳舞时,身躯剧烈扭动,简直像一团火焰,尤其是手腕的动作,活像通过神秘的手语与神明交流。”
      当翻译把小曼的褒奖之词说给诺拉时,她笑着又回应了一句话,翻译说:“老师说肚皮舞的手语十分丰富,单手能做出28种手势,双手能做出24种姿势。”
      热情奔放、节奏紧凑的印度舞曲再度响起。宋太太将更衣室指点给小曼。当小曼从更衣室走出来,已换上茶绿色的露脐小上装、同色腰带和低腰裙。她在诺拉指定的地方站好,诺拉用生硬的中文喊:“把注意力集中在腰部,张开两腿,身体稍微放低,胯部向前、向上。”小曼用心地模仿着。
      小曼练完舞蹈已是全身筋骨酸痛,身子骨仿佛要散了架般。她回到家,一叠声让阿珍准备洗澡的衣服,将手心里五朵玉兰花往沙发几上随手一放,便拖着疲乏的步子朝浴室走去。
      “咦,咱们花园里的玉兰花开花啦?”巨贾带着些许惊愕问。
      听到这话,小曼收住了脚,回转身来,用调皮的口吻说:“你闻一闻,香不香?”
      巨贾于是掂起一朵花,不觉失声叫起来:“这仿真花栩栩如生得可以以假乱真。”
      小曼得意地点点头。
      “很贵吧?”
      “一朵九十五元。”
      巨贾接口道:“五朵四百七十五元,够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一星期的食品费了。”
      “唷,说这些小家子气的话,也不觉得害羞。”小曼挖苦道。
      巨贾自嘲地笑了笑,将仿真玉兰花往几上轻轻一放,丢过不提。
      最近,与小曼同在一个交际圈里的名媛们热情洋溢地谈论着旗袍制作领域的一个“新大陆”——一个高考名落孙山的文科生,一个半生落魄的画家,一位惨淡经营了大半辈子的穷酸裁缝,两三个小学未念完就辍学以绣花帮补家用的潮州绣娘,组合成一个旗袍高级定制店。落第书生从唐诗、宋词、元曲中挑选意境深邃美丽的诗句,由画家在缝制完毕的旗袍上用画粉绘出与诗句意境相符的图案,最后交由绣娘绣出花稿。这样制作而成的旗袍全都独一无二,贴身合体,价格当然昂贵,但名媛们却趋之若骛,将裁缝店的门坎都踩烂了。
      宋太太是早期的发现者之一,她选中了张先的“永丰柳,无人尽日花飞雪”,画家作画的独具匠心之处在于不去画光秃秃的花枝,而只花在空中飞扬的满天飞花,将片刻之后便会落入尘土的飞花定格在它最空灵、最妖冶的那一瞬间。在绣娘的巧手下,每朵花都完整无缺,姿态却又各不相同,栩栩如生,把握住了真实与写意之间的平衡点。
      小曼在一次酒会上欣赏到宋太太的这件“无人尽日花飞雪”的旗袍,在她心里燃起了熊熊的妒火。她想,如果她也穿上这样的旗袍,效果一定更胜宋太太。第二天,她便央求宋太太将她带到这家裁缝店去。她在书生的介绍下,选中了“闲花淡淡春”,而宋太太登时决定再做一袭旗袍,画意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由于旗袍做好之后还要一针一线地刺绣,店里的人与两位太太约定,十天之后交货。
      约定十天的期限终于到了,小曼让司机开车载她去裁缝店拿旗袍。旗袍的质地、颜色、剪裁及绣工都令她极为满意。她将盛旗袍的硬纸盒像小时候捧着生日蛋糕一样兴奋而小心翼翼地放在双腿上,让它轻压大腿的沉重感一再地告诉她,这件端丽而诗意的衣服如今真的属于她了。她心中充彻着满足感,目光不经意地投向车窗外。此时,她的车开到金砂公园,在公园外的人行道上,种着数十年的高大挺拔的法国梧桐,无数株法国梧桐共同构建成一道教堂似的拱顶长廊。她惬意地欣赏着这充满异国风情的林荫道,以及在这条生机勃勃而诗意盎然的人行道上来往的行人。突然,钟之鸣的背影跃入她的眼帘。她这两个月来一直在排练中与他演对手戏,无论从正面、侧面、背影还是远处,她都能从人群中将他辨认出来,绝不会出现差错,就像他真的是她的枕边人一般。可是此时他却不是独自散步——在他身旁,他用手挽着一个身穿淡紫色纱质连衣裙的翩跹少女。虽然只能望见该少女长发及臀的背影,但从她的步态、气质中,能顺理成章地推断这是个才貌出众的女孩。小曼的反应,完全像是一个发现受到丈夫欺骗的妻子般愤懑,她出自本能地要去弄清楚这个“第三者”的真面目。她对司机谎称要到公园旁的步行街给儿子们买些冰糖葫芦,让司机在道旁小巷里等她。
      她将旗袍盒留在车里便匆匆地下了车,朝刚才发现钟之鸣与少女的地方望去,却已不见了两人的踪影。她的目光在人群中焦躁地追寻,不一会,便又发现了他俩。
      尽管又发现了目标,但在小曼与钟之鸣及美少女之间,不仅有着十来米的距离,还隔着熙熙攘攘的路人,小曼只能隐约看见两人手挽着手,走得相当慢。之鸣不时侧过脸,柔声对少女说些什么。小曼头脑中只剩下一个疯狂的念头,那便是要听清她的“丈夫”对这“来历不明”的少女灌了什么迷魂汤——那些甜言蜜语,本来都应该说给她听的呀!
      她飞速打开手提包,拿出太阳镜戴上,迅速向目标靠拢。她越过一个又一个行人,终于距这对男女只有两三米的距离。她听见从少女嘴里吐出一些多么奇怪的、令人不可思议的话呀——
      “我闻到法国梧桐叶的气味了!我想在这儿稍微歇一歇脚。这儿道旁有椅子吗?”
      “有的。”钟之鸣柔声说。他牵着少女的手,走向路边的一张木靠背椅,掏出面巾纸擦干净整张椅子,这才扶着少女慢慢坐下。
      小曼惊呆了,因为她终于看到了少女的正面——白皙的瓜子脸上戴着一副盲人戴的墨镜。
      “舅舅,这儿的空气真好,仿佛到了乡村的田野里。呀,爬到我手指上的是什么虫子?”
      “是一只蝴蝶,紫色的,与你今天所穿的连衣裙同一颜色。”之鸣用饱含深情的声音说。
      小曼顿时明白过来——这位双目失明的少女是钟之鸣的外甥女。她心头的妒意顿时冰消雪融。她担心之鸣一抬头发现她,尽管她戴上了太阳镜,但两个月来的排练,他对她脸部的线条及特征应该已很熟悉与了解,于是她慌忙转过身,朝司机停车的地点走去。
      一路上,她想:她对之鸣的爱如此之深,及至一见到他与异性在一起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妒火中烧,身为人妻、人母的她,这样做合适吗?
      她坐上了等候在小巷口的私家车,司机诧异地问:“太太,您不是说去买冰糖葫芦吗?”
      “店里没有少爷们喜欢的口味。”小曼面不改色,随便撒了个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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