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寄居

作者:忱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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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秘人


      博涅斯很久没有看到这么明艳的阳光了,西塞尔趁机劝说他多在加利福尼亚待几天:“先生,加利福尼亚有最充足的日光,有辉煌的旧金山和美丽的洛杉矶,您在英国待太久了,难免厌倦,不如延长这段美妙的旅程?”

      博涅斯拿起桌上的红酒,透过水晶杯壁看阳光在酒杯和红酒中不断折射,金色的阳光照射在他的眉骨上,使白皙的额头细腻得像一块美玉。从西塞尔的角度看,博涅斯浅金色的长发里有无数阳光跳跃,身着丝质衬衫的博涅斯像从神庙中走来。

      “旧金山和洛杉矶有你美丽的情人,却不是我的乐土,按照原计划,明天签售会后,晚八点的飞机回剑桥。”

      西塞尔被点出了小心思有些羞赧,但是没有再试图劝说,他是博涅斯的助理,不能违背博涅斯的意愿。

      在西塞尔看来,博涅斯像一个神迹,他是百年传承的贵族,拥有难以计量的财富,他有着惊艳世人的美丽容貌和令人嫉妒的出色才华。他是一个诗人,传闻在波伽索斯神庙,伟大的灵感之神曾亲吻他的额头,赐予他无尽的灵感和满身荣耀。也许故事只是博涅斯的诗迷们编纂的,但是他确实是个天才。

      西塞尔做了他六年的助理,这六年里博涅斯醉心文学,日常也并不需要西塞尔照顾,他唯一的工作就是接洽博涅斯的诗集出版工作。这是博涅斯的第三本诗集,名为《阿芙忒洛德之梦》,法文版和意大利语版已经在欧洲出版过了,这次是英文版的加印,在美国发售,出版社邀请博涅斯来美国办一场签售会。

      在西塞尔的印象里博涅斯四处游吟,却从未来过美国,问起原因,他也只是说:“文明的光辉无法照耀到的地方,灵感也不肯再次停栖翅膀。”

      这次的签售会在一间上世纪的书寓举行,深红色的砖瓦,鲜绿的爬墙虎,博涅斯身前的诗迷排成长龙。他低头签名,直到桌上出现一本古旧的书,“麻烦了,诗人阁下。”博涅斯翻开那本书,扉页上是流利的“CarterClinton”。博涅斯心里一惊,抬头看向来人,一个黑色卷发的青年人,皮肤很白,正看着他微笑,眼里闪着细碎的光,博涅斯突然发现他的瞳孔是绿色的。

      “先生,恕我冒昧,这本书的扉页已经有别的诗人的签名了。”按照惯例,一个作者不会在另一个作者的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博涅斯挺直脊背正坐,双手平放在桌子上,微笑着拒绝。那个青年并没有生气,收起那本古书。“想不到阁下也认识这位千年前的诗人。”他另外拿出一本《阿芙忒洛德之梦》恭敬地递给博涅斯,小声地说:“其实并没有关系。”博涅斯确定这个人的语气非常意味深长,他刻意忽略内心的不平静,打开诗集为那个人签名。

      签售会总共进行了两个半小时,助理在酒店为博涅斯收拾行李,他自己在签售会结束后去了一家餐厅吃饭。这只是一家中档餐厅,但是环境意外地不错。也许餐品的水平也不错,但是博涅斯并没有心情去细细品尝。

      人生在世,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小秘密,博涅斯也不例外。也许相比一般的小秘密自己的更难与外人说。

      博涅斯是一个永生的诗人。按照普通人的算法,他今年已经快一千岁了,即使他的外表看起来没有超过三十。从博涅斯有记忆开始,自己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他没有父母和友人,也没有起源。他在波伽索斯神庙边的海岸睁开双眼,耳边是澎湃不止的海涛和鸥声,他脱口吟出:“海岛唤来白鸥,白鸥何必问我;地壳颤抖起海浪,海浪何必问我。”就在这一刻,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句话:你是一名诗人。

      博涅斯徒步走遍希腊半岛,如同初生的婴孩独自认识这个世界,过了几年,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外貌没有变化。他又惊又骇,世上不老之人,除了神明只有鬼怪。因此在漫长的岁月里,为了掩盖自己的秘密,他只能不断变更自己的名字和写诗的风格。可今天那个青年拿来的古书,正是他的第一本诗集,扉页上的签名也正是他自己的。

      纸莎草纸很难保存千年之久,那个青年的言行也难以揣测。难道自己被发现了?那个青年到底是谁,又到底知道什么呢?博涅斯难得地烦躁起来。他很想去找那人问个清楚,但是人海茫茫,又该从何处找起呢?

      博涅斯没有想到,他和神秘青年的第二次见面来得这么快。
      飞机上,当那个黑发青年笑着向博涅斯打招呼的时候,博涅斯由衷感受到了危险。一天偶遇两次,这可不是缘分就可以解释的情况。那么就一定是刻意了,博涅斯心想。

      青年只是微笑,让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阁下似乎对我有些敌意。”博涅斯没有反驳:“不过是因为先生的言行让我的大脑感受到危险罢了。”青年抿起嘴唇,似乎被博涅斯的言语伤害到了:“神啊,我可没有坏心思,我只是单纯地仰慕您的才华,我是您的粉丝哦,很久很久的粉丝。”他说“很久很久”的时候刻意放缓语速,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博涅斯,像是在传递某种信号,又像是在比对什么暗号。

      青年侧过身体挺直脊背,伸出手郑重地说:“非常高兴见到您,博涅斯先生,在下赫梅度斯,您可以叫我赫梅。”博涅斯犹豫着握上他的手,赫梅轻轻捏了一下博涅斯的手,身体微微前倾靠进博涅斯的耳朵,“是和先生一样的‘永生者’哦。”博涅斯闻言一惊,赫梅看着博涅斯猛地放大的瞳孔低声一笑,然后放开他的手转过身躺在座椅靠背上闭了眼。

      博涅斯盯着赫梅的侧脸看了许久,面上无甚表情,内心却掀起滔天巨浪。赫梅并没有睁眼,博涅斯好像猛地意识到自己的做法实在失礼,于是也和赫梅一样躺在自己座椅上闭上眼睛不知道思考些什么。

      渐渐困意涌上,博涅斯恍惚间闻到香水的味道,就像雨后的达特穆尔国家公园,各种树木的清香都被雨水浸润出来,仔细分辨还有幽微的花香。博涅斯对香水的了解并不深入,他向来对繁复的前调中调后调感到头痛,但闻到的这款香水清新而纯粹,他甚至开始在心里兀自勾画香水瓶子的模样——方形的绿色瓶身、木制瓶盖,瓶身錾刻金色字母刚刚好。

      博涅斯睡着之前在想还在想也许可以问问赫梅这是哪一款香水——他无端笃信这是赫梅身上的香水味,他总觉得这款香水和赫梅深绿的瞳孔非常契合。

      博涅斯没有想到自己拿行李时又遇到了赫梅,赫梅的行李箱非常小,比航空公司规定的尺寸还要小许多,博涅斯不知道他为什么不直接带上飞机。两个人仿若至交好友并肩拖着行李箱走出机场,机场的人永远很多,博涅斯讨厌拥挤。接博涅斯的车早早就到了,他打开车门一瞬间忽然想起香水的事于是连忙询问赫梅,赫梅微微一愣下意识抬起手腕放在鼻尖轻嗅,博涅斯也下意识凑过去却没有闻到那种令人中意的香味。赫梅看到博涅斯凑过来下意识笑了一下:“我并没有喷香水哦先生。”

      就在赫梅说话间,博涅斯闻到了那熟悉的香味如春潮倾泻而来。太奇怪了太奇怪了。博涅斯心想。

      赫梅轻轻拥抱了博涅斯一下,一触即放然后微笑着对赫梅说:“等我们下次见面的时候就告诉您这是什么味道吧。”然后朝不远处白色的奔驰走去。博涅斯歪了一下头像是思考了一下,也转身上了自己的车。

      博涅斯在剑桥郡的住处是一个小庄园,两层小别墅,除了水边的一片水仙,院子里还有非常大一片油橄榄和月桂混交林,除此之外常见的绿化植物栀子、夹竹桃之类的倒是少见。欧洲在12至16世纪曾经盛行哥特式建筑,英国在18世纪更是哥特风盛行,但是博涅斯对这种高耸削瘦且带尖的建筑风格十分不喜爱。他认为这种建筑充满神秘哀婉的气质,高耸入云的尖顶仿佛是要刺破苍穹,世人盛赞其继承了罗马式建筑的特点,但在博涅斯看来所谓的尖肋拱顶完全失去了罗马式建筑的圆筒拱顶的雄伟。

      博涅斯讨厌过尖的东西,他在教堂“向上”的尖顶上只看到教皇的野心,追名逐利,号称神使却沉迷世俗。因此博涅斯的住处完全见不到相关元素,西塞尔曾以为他像那些贵族一样住在尖尖的古堡里,博涅斯但笑不语。

      博涅斯站在二楼的小阳台上欣赏他的油橄榄和月桂木,想着或许可以再种点绿松树,又觉得水仙似乎有点单调,鸢尾花或许不错……想到这个他又不自觉思考起赫梅身上的香味,既然不是香水,那么也许是熏香,森林的味道也许是雪松和香杉,那么夹杂的一丝花香又是什么花呢?

      博涅斯缓缓伏在阳台上睡着了,他不知道的是一只紫色胸羽的小鸟轻轻立在他的肩头为他梳理鬓发,而不远处的杂交林也有新的生命在无声孕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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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神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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