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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红叶凌素秋
三月二,丽华楼。
“云想,衣裳,花想容——”一曲终了,台上优伶一个唯美的转身,显露出她曼妙的身姿,顿时台上仿佛下起了花瓣雨,落红四飞,优伶也迈着小碎步下台。
台下听众纷纷鼓掌,有几个连声叫好,楼里如轰雷一般。
后台。
“红叶姐姐,红叶姐姐。”两个小丫头偷偷溜进后台。
此时,那优伶正在拆头上的发饰,“二位打哪来啊?”
“红叶姐姐,我叫田笙,我是陈员外的家生子。”一个蓝衣女孩道。
“红叶姐姐,我叫念贞,我是付大人的家仆。”另一个紫衣女孩道。
“噢~噢~”被称作“红叶姐姐”的优伶只是微笑地看着她们。
“红叶姐姐,你好漂亮啊,我可以叫你姐姐嘛?”念贞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道。
“二位姑娘随意。”优伶收回目光,又看着铜镜,梳起她那乌黑柔顺的秀发。
田笙赶紧上前拿过檀香木梳,帮优伶顺发。“姐姐我帮你。”
优伶从镜中端详起田笙,十一二岁的年纪,梳着简约的双丫髻,头发两边的发髻上各插着一只水蓝色的绢花,带着白色的绒毛,婴儿肥还未褪去,两腮有些肉肉,细长的柳叶眉,圆润的杏眼,是个美人胚子。但,在大曦王朝是一种千篇一律的美。
田笙也在悄悄地打量着优伶。她年已十五,算是年纪较大了,但仍然美的不可方物。瓜子脸的大小恰到好处,八字眉不描自黛,秋波眼含情脉脉,清秀的鼻子高挺,薄唇不点自红,皮肤吹弹可破,五指根根纤细,并且五官深邃,有一种别样的立体美。
“姐姐,你刚才在台上唱的是什么曲啊?”念贞也走上前。
“是昆山调吧?”田笙猜道。
“我觉得是黄梅戏。”念贞道。
“都猜错了,这既不是昆山调,也不是黄梅戏。”优伶柔声道,“这是我独创的戏种,还没有名字。”
“姐姐,那你为什么要创造新戏种啊?”念贞好奇道。
“嗯……你想想,咱们大曦的人,有喜欢听歌的,喜欢看舞的,喜欢吟诗的,喜欢作赋的,喜欢舞刀弄枪的,喜欢听说书的。但是唯独喜欢听戏的少,虽说戏里有歌有舞,但还是不喜欢听。”优伶解释道,“那我把它们融合起来,不就有人爱听了?”
“啊~原来如此,姐姐你真聪明,怪不得来听戏的人这么多。”念贞道。
“那姐姐,刚才在台上唱的曲子叫什么名字啊?”田笙问道。
“这个嘛,叫《玉环》,今天的折子叫《妃子笑》。”优伶道,“明天唱《长生殿》,后天是《贵妇醉酒》,大后天是《马嵬坡》。”
“这曲子真好听,姐姐明天也在这唱嘛?”念贞道。
“嗯对啊。”优伶的头发梳好了,转身面向她们。
念贞的长相不同于田笙,她皮肤更白,但鼻子较塌,模样算不上出挑,有些呆头呆脑,却也透出一分娇憨和可爱。
优伶收拾着自己的头饰,胭脂,衣服,道具,把这些行头装进包袱,“明个见,二位姑娘。”
“姐姐明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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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伶把行头放在马车上,在一个妇人的搀扶下又跳上马车。
那妇人也紧跟上车,坐在优伶对面的软凳上。
“师父,怎么样?有消息了吗?”优伶急切地问道。
那妇人摇了摇头,“唉,素秋啊,我可怜的孩子。”说着,把一个做工精美的玉锁递给优伶。
那玉锁通身雪白,质地不错,是名贵的羊脂玉,正面刻着“岁岁平安”和生辰八字,背面刻着“素秋”二字,可以看出来,是新生儿满月的时候佩戴的。
“你袁叔叔去城内打听了,是凌员外家,你是凌家的幺女,凌素秋。在你半岁的时候,全家被人屠了,留下个小丫鬟临死前把你放在篮里,顺河漂走,也被杀了。凌家在一把火里化为灰烬。那杀人的,想必是朝廷命官,定是有所得罪,惨遭杀害。”妇人道。
素秋听闻,也未说什么,只是垂下眼帘,鸦羽般的睫毛微微抖动,把玉锁放进随身带的荷包里,“我亲生父母在天之灵应该也放心了,我在唐家过得很好。”
“命苦的孩子啊。”妇人拍腿感慨。
那妇人曾也是京城的名角,宋云娘,一手琵琶,一副嗓子,火遍了京都,只可惜 ,干这一行,都是吃青春饭的,人老珠黄就无人问津了。
只得移居乡下,找个老实人嫁了,靠着种田,纺织,为生。另外还有素秋的养父送来的吃食,作为教素秋唱戏的学费。
素秋也是争气的,凌员外的儿子剑眉星目,模样俊俏,儿媳也是落落大方的大家闺秀,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素秋作为他们的女儿,模样也是一等一的好,出落的亭亭玉立,婀娜多姿。而且素秋在老唐家多年忍气吞声,养成了八面玲珑,处事不惊的性子,再加上冰雪聪明,勤奋好学,甚至比宋云娘的名气还要大。
但老唐家夫妻二人都没读过书,不识得玉锁上的字,只是记得那年把婴儿捡回来的时候,竹篮上落了一片枫叶,就给她取名红叶。
只有在宋云娘和老袁家学戏时,才会叫她素秋。因此鲜少人知道她的真名,红叶也就成了她的艺名。
宋云娘也膝下无儿女,把素秋当作亲生女儿来疼,教她弹琵琶,读书识字,画画,唱戏,女红,教她人生大道理。
在素秋心里,师父宋云娘,袁伯伯就是她的再生父母,而老唐家的那个樊氏婆子,只是她的养母,一个把她当摇钱树养的女人。
自大素秋懂事起,就被送到了宋云娘家里,也从那时起,素秋开始记录每一笔花销,想着日后挣了钱,一笔一笔地还给他们,然后孝敬师父,给师父养老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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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秋啊,到唐家了,这是你今天的酬劳。小心点你养父,别再让他打着,躲着点他,你自己也留点花……”宋云娘一边把碎银子放进荷包里,一边叮嘱道。本来素秋的酬金是很多的,不过都存在了宋云娘那里,怕被老唐偷了去。
“知道了,师父,您保重。”素秋掀起帘子,下了马车。唐家算是这村里富裕点的人家,青砖小房子还算干净,却也比不上宋云娘在隔壁村的田家小院。
一走进门,一股酒味迎面袭来,素秋不忍怂了怂鼻子。
“回来啦。”一个粗布衣服的妇人带着笑脸,满脸算计的样子。刚离开不久,素秋就想念宋云娘了。这粗布衣服的妇人叫樊秀,是素秋的养母。
一头油发又黄又稀,东施效颦似的挽个不伦不类的发髻,插着一根筷子,木发簪5文一支,她是不舍得买的。宋云娘无论是飞天髻还是元宝髻,插木簪还是别绢花,都是端庄大气的。
即使吃的富态,仍然满脸褶皱,苍老不乏狡猾,一双小三角眼像是狼一样四下看着,好像要把人生吞活剥。素秋又不由得想到宋云娘,一双丹凤眼,同样呈三角形,透着干练,见多识广。
“我做了饭,快来吃。”樊秀招呼道。
原来是算计好了,今天唱了大戏,以往归家桌上摆着的都是残羹剩饭和空酒瓶,今天装了一回贤惠主母。素秋想。
“不了,今天贵人赏了饭。”素秋平静道。
“发钱了没有?”樊秀见素秋不吃软的,便恢复狰狞的模样,恶狠狠道。
“贵人说,四台戏唱完一起给。”素秋道。
“呵忒。”樊秀一口痰吐在地上,“不争气的东西,赔钱的烂货。”
“她说没发,就没发?这烂贱蹄子打小就鬼机灵,鬼机灵的。”一旁拿着酒壶,醉醺醺的男人说道。
这男人,当然是素秋的醉鬼养父唐峰。
这夫妻俩一个喝酒,一个贪吃,一个逛楼子,一个进赌场。自从知道唱戏赚钱以后,就每天逼着素秋学戏。在这16年,素秋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每天为这见钱眼开的夫妻俩当摇钱树。
“唐红叶,我告诉你,你是我捡来的,如果不是我,你早就死在河里,我是你爹,你赚的钱就必须给我。”唐峰道。
“不行不行,不能给你,给你你都给那些楼子里的小狐狸精们了。当初红叶是我从河里抱回来的,钱必须得给我。”樊秀道。
说着,两人竟然打了起来。二者扭打一团,唐峰拽着樊秀的头发,樊秀拧着唐峰的大腿。
而素秋只是冷冷地在一旁看着,就好像村口看戏的大婶,她早已习惯这夫妻俩跳梁小丑的行为。
两个人边打边骂,左邻右舍也当成了家常便饭。
“你个不下蛋的母鸡,要是当初生个儿子,至于抱这么个不孝顺的白眼狼回来,我至于天天逛楼子吗?”
“上回找的老中医看了,可是你的问题,你还有脸怪我。”
“我身强体重有什么病,年轻的时候还是村里最有力气的。如果不是我,你能住上这小砖房?”
在扭打声和叫骂声中,素秋回了自己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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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设定均虚构,各大朝代大乱炖,考古学家误入,历史老师慎入,如有错误可以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