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

作者:啊六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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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童谢凉


      从柴房醒来的时候,我并没有过多意外。
      我甚至还有些窃喜,因为好像我穿越了。

      这个房子寒冷而干燥,夜晚的时候,我的手僵硬的无法动弹,穿着单薄的衣物,在干草垛上瑟瑟发抖。

      幸运的是我的身上有大小不一的疤痕,正得意让我在上面翻滚时未感觉到更大的刺痛。

      不幸的是,我可能是一个很低贱的身份,而这里可能是封建时代。

      怀着这样的想法,我依旧在寒冷刺痛当中睡了过去,且梦到了我过去15年的整个人生。

      夜里有人指着我骂“杀人犯的儿子”“狗娘养的东西”“霉运的开始”

      有同学瑟瑟发抖的眼神,厌恶鄙夷的眼神,本子上骂人的话,课桌上恶毒的字……

      这些都是单纯有正义的同学们努力想要表达的微不足道的感情。

      但是还好,我只会没心没肺的笑,他们也管不着我,反正生活是我自己过。

      梦还未做完,天还未拂晓。门就被暴力而粗鲁的砸开了,我也被暴力粗鲁的扯了起来。

      虽然我的意识未能反应过来,但是身体已经本能的战栗不已,我用力抹完了脸上的泪。冲扯着我领子的主人露出了一个完美的笑。

      然而,他好像又被惹怒了,还愤怒地给了我一拳,又有液体流了下来,这次是温热的。

      啊,鼻血。

      这个高大的汉子粗声粗气,口水几乎要喷到我的脸上:“不知好歹的杂种,还不认错?!”

      好吧,我说:“我知道错了。”

      “呸!”男人啐了我一口,“将军府好吃好喝的供着你,居然还想着逃跑?!养不熟的白眼狼!”

      我又抹了一把脸,鼻血混着口水。

      我此刻不由得想到,如果这是在古代的话,这个人还挺厉害,长那么高那么壮。那就暂且叫他高壮吧。

      高壮对着我的脸,混着脏话,教育了好久。

      从他的话语里,我知道我对大公子有重要的意义。

      他还不知道“我”已经死了吧?我想,看他这副样子,要是我的灵魂没有来,那他不也死定了。

      于是我笑了一下,声带像是卡车碾过,“你把我丢在这里,就不怕我夜里冻死了,将军把你也杀了?”

      他的眼睛立刻瞪大,仿佛炸了毛的狗,又给我肚子来了两拳,“狗日的小白脸,警告你以后不要逃跑,不然老子给你拖到比窑子更脏的地方。”

      “……”你妈的。

      好死不如赖活,于是我又说:“对不起,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再也不逃跑了。”嗓子真痛。

      然后我就跟着高壮出了门,弯弯绕绕走到了一个大厢房前。

      哦,省略了中间我因为抬起头而被高壮又打了几拳的故事。

      房间里整整齐齐的左右各堆了两排大通铺,没有人,垫子感人,被子也感人。房间里臭气熏天,可能是各种味道的脚臭,还好有个小窗子。

      高壮在后面恶狠狠的说:“拿上衣服,跟老子滚去澡堂洗澡。”

      我特别无辜,“我手疼,翻不动。”开玩笑,我是谁,我床在哪儿我都不知道。

      还好高壮知道,我不由感叹被子都折得整整齐齐的,不愧是将军府的下人。

      后面我如愿洗了澡,仔细观察了我这句白斩鸡,却有布满伤痕的身体。

      穿上了洗都没洗干净的衣服,又想起了班里女同学那么渴望的穿越发生在我身上多么搞笑。

      但是将军府规矩好多啊,下人走的道都是固定好的,走路不抬头,逢人行跪拜。不过我比较幸运,吃饭的时候有特殊优待——难不成是因为我帅?

      我偏要在没有人的时候大步昂首走,偏要悄悄去拿些我没看到的地方,偏要在全部人跪地的时候悄悄抬头。

      这个世界我很开心,因为有一帮可爱的小姑娘,她们穿的很土,但是会用那种真挚而友善的眼神看着你,弥补了我15年来没见过的风景。

      每次我偷偷的把我碗里的鸡腿撕一小半带去给她们的时候,她们总会脸红。

      有个姑娘叫春儿,她总是含羞待怯的看着我的身体,她肯定喜欢原来这个人,可是他已经死了。

      被爱的感觉真好啊!

      我怯懦的享用了别人的眼神。

      哦,对了,他们都叫我小狗儿,我觉得很难听,这里的我才13岁,以前隐隐约约听说过男子20弱冠再取名之类的,管他的,我知道我自己是谁就行了。

      我安分的第三天,也就是我来的第三天,又被高壮叫走了。

      我还在仔细想,古代也没监控啊,到地儿了我才发现原来我是来放血的?

      然后我就突然想到,这该不会是拿我当药引吧?哦,那样好办,至少随便作一作命不会没。

      抽完血又过了两天,我被喊去做了书童,大公子的书童。

      他的房间有两个暖炉,他穿的很厚,毛茸茸的坎肩笼着他苍□□致的脸,烛光照到他脸上的时候,我几乎看到了下凡的神仙。

      他太温柔了,他温声让其他人离开,然后看向我说:“衣着单薄冷了吧?与我同坐暖暖身体。”

      我毫不客气的坐到他的旁边,看到他眼里的盈盈火光,我的心脏比火更热烈。

      我几乎瞬间就觉得我爱上了他。

      我会陪他每日暖三刻钟的身体,每天接过又苦又黑的汤药给他试温,我会在他难过咳嗽时轻轻给他顺气,连他咳嗽的声音到我的脑海中都会引起我的脸红。

      我觉得他对我也不一样,他只会在我说话时认真侧耳倾听,只会让我陪他坐在暖炉前,只会在我半月一次的抽血后,身体虚弱时关切的看着我。

      ————————
      今天又抽完血了,但是想到是为了他,好像就没那么疼了。

      我慢悠悠的晃到他的房间,他正在练字。

      我用眼神勾勒着他的眉眼,他雪白的肌肤,瀑布般的黑发,从苍白的唇,到他骨节分明,认真握笔的手……

      “还要看我多久啊?”

      !!!我耳朵立刻红了,还好房间是热的,我可以说是热红的。

      “唉,”他轻叹一声,又是在哼笑,“过来,我教你练字。”

      我心跳加速十分紧张,努力把手里的汗蹭在衣服上,他让我拿起笔仿照他先前写的字。

      可我手太抖了呀,根本就写不好看。

      我抿紧了唇,感觉后背一暖,一只温暖干燥的手就握了上来。

      他离我太近了,头发划过我的脖颈,泛起丝丝的痒意,我感觉我的心要跳出来了,我感受到温湿的气息扑在我的耳旁,嗓音带笑:“把笔拿稳。”

      我身体僵硬,度秒如年,手下的毛笔出现了规整的两字——霍邱。

      他又笑了。

      “记住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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