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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哗哗哗———
深林中,几道白色浅影呼呼略过,伴随着地上的落叶也跟着“沙沙”作响,转眼便没了踪迹。
丛林又恢复了往日的静寂。
相传,在古老的丛林中,有一种生物。它们动作极快,皮毛非常洁白。它们灵巧,奔放,热情,漂亮。除去不是人类,大自然几乎给了它们最好的恩赐。也正因此,它们成了人类最大的悬赏品。
皇榜上明确标注着:孰若得此白,吾皇定以千金交换。
自这一日起,山林中不知多了多少猎户与贪婪之人,都想以这白发家致富,一夜成红。京都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如今深得皇上宠爱的冥妃,最喜爱的便是以百兽为食,皮为衣。而白,相传这世间最美的生物,她自然朝思暮想。皇上的宠妃,除了皇后,谁又能撼动。况且坊间流传,这冥妃因为白的事情早已茶饭不思,夜夜难眠,怕已成疾。
御医说:“陛下,便依了娘娘吧。”
“唉······”陛下也是一阵叹息,贴出皇榜,实属无奈。这冥妃,虽说只是他的妃子,但也是救命恩人。自带她进宫那天起,他就已经有了觉悟。如若是她想要的,就是天上的星海里的龙,他也要寻来。
可这皇榜都贴出去已半月有余,一个揭榜的都没有。派到林中与坊间的探子也没有带来什么有用的消息。唯一有用的便是,白,可遇不可求。这不是废话吗!芜蛮单又是生气又是无可奈何。眼看自己心爱的妃子日渐消瘦岌岌可危,随时都有可能化风而去,心中的焦急越来越难以压抑。
“传令下去!孰能得此白,朕愿以万金交换!决不食言!”
圣旨一下,一时间满城风雨,天下哗然。
如今的陛下,当真是急红了眼。
“万金啊!够花几辈子的了!”
“谁要是能找到白,真是飞上枝头当凤凰了!”
“可惜啊!”
站在皇榜前说什么的都有,可是依然没有人能捉到,就连白的影子都看不到。人们甚至怀疑,这世间到底有没有白这种生物?别是有心机的人乱想出来的,那可真是坑苦了皇室。
“白······”这时,一个白面书生站在了皇榜前,细细的看着皇榜,不禁轻语道:“连个画像都没有,怎么找。”
“一看你就是外地人。”好事者忍不住说道:“冥妃娘娘想要白,皇上就来悬赏。可是谁都没有见过那畜生!还画像呢,没有人见过让画师怎么下笔啊!就算给一座城池,也没人敢揭这皇榜啊!”
如此说来,倒也有理。
白面书生挠挠头,“白?怎么会有这么奇怪又蹩脚的名字。从来没听说有这种东西,不过传说林间有一种动物,被前人称作‘衾’。这些年也是没有人找到它们的下落。”
“衾!”那人又说:“衾就是如今的白!”
“啊?怎么可能!听说衾很丑,还会咬人呢!”
“你知道什么!”那人一脸得意地说道:“相传深山水涧有一种孤魂野鬼化成的动物,叫做衾,长相特别难看。如果有行人在它面前经过,它就会突然跳到行人的背上!这个时候,千万不要回头,只要行人一回头看到了它的相貌,它就会咬掉人的脖子!但是只要不回头就没事儿,它自己一会就跑了。”
“这么恐怖!”
“太危险了!”
人们惊叹,竟也有这种生物,如此在意自己的相貌。
“可是这跟白没有什么关系吧?”
“对啊。”人们疑惑,连看守皇榜的士兵都忍不住凑过头来听。
那人顿了顿,小麦肤色的脸嘴角上扬,神秘兮兮地说:“前人一开始确实是这样传的!直到几十年前的某一天,一个猎人看到了它的样子并从衾的嘴下逃了出来,安全回到了市井,人们才发现传言一直都是错的。这衾,浑身雪白,个体娇小,煞是好看。那黑亮的大眼睛就跟能慑人魂魄似的,别提多漂亮了!那猎人说,打了一辈子猎,从没见过那么油亮的皮毛,那些年真是白混了。然后人们便给衾换了一个名字,叫做白。”
“哦······”人们唏嘘感叹,心想原来是这样。
“既然那么漂亮,干嘛咬人啊!”
“就是,可惜了那副外表!”
小麦肤色的人很不情愿的打断他:“你懂什么!就是因为它太漂亮了,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种族不被人类猎杀干净,它们只能走极端路线!给人们一种错觉,让人类害怕接近,它们才得以生存。”
另一个人说:“几十年前确实有人见过白,当时还闹得沸沸扬扬。不过后来不知怎的它们好像集体失踪一样再没有出现过,现在不知为什么又冒了出来。”
“被冥妃惦记上,多半要遭殃。”
“哎!听说那冥妃乃京都一绝啊!美得不像人类!”
“是啊!可偏偏喜欢以百兽为食,皮为衣!造孽啊······”
“就是,白可能就是因为几十年前被发现的原因,这些年才没有露面。”
“听说还能化成人形呢!”
“啊?真的假的!”
“哎?话说几十年前那个猎人从那之后就隐居了,也不知去向。”
“只听说姓姜······”
白面书生听着大家的七嘴八舌的议论着,若有所思。他对白没有什么兴趣,他在意的是悬赏金。有了那天价的悬赏金,就可以给义父治病了。如今义父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再这样拖下去······
可如何是好。
但那千年人参,他一个穷酸书生实在买不起。
想到这里,他摇头叹气,只能无奈的离开。刚刚小麦肤色的人跟了过来,拍了他一下,“哎!兄台,尊姓大名啊?”
“在下孟秋歌,找我何事?”
“怎么起了个女人的名字······”他嘟囔道。
“······”
孟秋歌也懒得跟他解释,眼下最着急的是给义父看病。他就不信了,义父的病还非那千年人参不可不成!
“哎哎别走啊!我叫秦朗,别人都叫我秦小爷,看你心事重重的样子怕你掉进沟里。”
这人怎么这么贫!他停下来,不满的问道:“你找我到底何事?我还有要事在身,没事的话请不要打扰我。”说完又要走。
“等等!”秦朗直接横在了他面前,“你着什么急啊!最讨厌你们这些文绉绉满嘴道德伦理的人了!”
“那你还拦着我做什么?”
“嗨!这不是看你对白有点了解,所以想拉个伙吗!”
“拉伙?”孟秋歌看了他一眼,穿的虽不是什么好的衣服,但也算是干净利落。但一看到他吊儿郎当的样子就不像什么好人,况且“拉伙”这个词怎么听怎么不顺耳,当下便拒绝道:“不好意思我还有别的事,你还是另觅高人吧。”说完一拱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哎你!这个人怎么这样!”秦朗翻了一个白眼,找了好几天好不容易遇见个对白了解点的人。放过他?怎么可能!完全不符合我们秦大少爷的性格嘛!
孟秋歌一路疾走,毫不停留。今日出来本就是问药的,既然得不到那千年人参只好另寻他法。不久后,他走进一座山林,远远便看到一间竹屋,一个老人坐在长椅上,正咳得厉害。孟秋歌心里一紧,加快脚步,握紧了手中的药。
“恩?”药呢?他停下来一看,两手空空哪里还有什么药。孟秋歌一阵头大,恨不得抽自己几巴掌,一定是刚才跟那人闲扯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都怪那个浪荡子!他气得要冒烟了,再看义父咳得厉害。一时也管不了那么多,便心一横,没有去寻药,先看义父要紧。
“义父!”走进院子后孟秋歌扔掉背上的药筐,赶紧扶义父进了屋,并倒了杯茶一同喝下。
“义父你放心,我会想办法的。”
老人双目失明,粗糙的双手摸摸他的头,笑容很慈祥,“不用了秋歌,你考取功名要紧,我不防事的。”
“那怎么行!”孟秋歌眼睛红红的,有些着急,“您放心,只要能治好您的病,比什么都好。您要是不好,那我就是看书也看不进去,又何提考取功名之事。”
老人温和的笑笑,也不好再说什么。
“咳咳······咳咳······”老人突然剧烈的咳嗽起来,带有少许血丝。孟秋歌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愣在那里竟不知如何是好。
“赶快庆幸遇到我吧孟秋歌!”秦朗不知什么时候进了来,手里拿着一提药和一个瓷瓶。
“你怎么来了!”孟秋歌立刻下了逐客令:“出去!”
“秋歌,既然来了就是客。”老人下了命令。
“就是,别急啊!不想救命啦?”说着扬了扬手中的药和瓷瓶。
“还给我!”话没说完便赶紧把药抢了过来,这正是他丢的药。虽无法媲美千年人参,但也是花高价钱买来的,几乎花光了他的积蓄。
见孟秋歌不理他,秦朗不着急,也不生气,旁若无人的坐到床边的椅子上翘起二郎腿,对忙着煎药的孟秋歌说:“孟兄,结伴的事你还是再考虑考虑。你看,我需要钱,你也需要,这么好的买卖不做岂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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