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一往情深

作者:不识愁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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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文艺


      1
      从八岁到十八岁,云歌是在阿公的山间小镇上渡过的。

      高中毕业后,他离开养大他的山间小镇,提着简单的行囊来到繁华喧闹的大都市,在一场撕心裂肺的拼杀后,继承了父亲的全部家产,成为无数人羡慕、嫉妒、怨恨、畏惧的存在。

      他就像一把刀,悬在那些人的头上。

      他喜欢看他们颤颤巍巍、提心吊胆的样子。

      很好笑。

      或许老天都看不过眼,二十六岁的他,年纪轻轻便入了土,被郑重地葬在寸土寸金的墓园里。

      云歌想,死了也好,反正生活已经没有了乐趣,只是唯一的遗憾便是,死前没来得及再看一眼故乡、死后没办法长眠于山间小镇,小老头的山间小镇,沈落棋的山间小镇。

      梦里的山间小镇细雨缠绵,石榴花、桔梗花开得张扬,风不大,带起蒲公英的白絮飞过矮墙,飘进铺着青石板的小院,最后挤着微敞的格子木窗,落在恬然安睡的少年脸上……

      微雨的天气最适合睡眠,而且是睡得死沉死沉的那种。

      “云歌——”
      “云歌——”

      嘹亮的声音穿过陈年的木窗,精气神比得上收割庄稼时拉着长号子的田间汉子。

      云歌从梦中惊醒,恍恍惚惚。

      窗外高分贝的大嗓门还在蓄力,云歌却已经条件反射般翻身下床,迅速冲出房间,等他反应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抱着满怀的衣服,微弯着腰正要把衣服放在厚重的木制沙发上。

      他的头发和身上的衣服被微雨淋得有些微潮,心脏因为急速奔跑而剧烈跳动,胸腔起伏震动,呼吸热辣粘稠,真实与梦幻并存,荒谬得云歌一时间分不清自己身在何处。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云歌——”
      “云歌——”

      雷声轰鸣,雨势渐大,世界淅淅沥沥,沥沥淅淅。

      一位身穿蓑衣头戴斗篷的小老头冲进青石铺成的小院,大雨在蓑衣上聚成一条线,顺着一个方向斜着撑开的蓑衣毛儿往下掉。

      小老头脸庞黝黑红润,一双铜眼炯炯有神,他脱下斗篷和蓑衣抖了几下后挂在墙上,嘴里说:“臭崽子肯定来不及收衣服,晚上衣服要干不了了。”

      云歌怔愣了会儿,下意识顶嘴:“就沾了潮气,热风机吹吹就干了。”

      小老头走进屋内,一巴掌拍在臭崽子头上,“抱着一堆湿衣服杵在那干嘛?你很闲啊!”

      云歌没站稳,摔下去的时候脑袋磕到实木沙发,疼得他呲牙咧嘴。

      去他妈的做梦!去他妈的贪欢!!

      2
      雨越下越大,石榴花、桔梗花垂头丧气,青石小院里住着的青年却是开心地在床上打滚,滚了一圈又一圈。

      他还没有抛下山间小镇,山间小镇的一切都还在,这里的人还在,房屋还在,稻田还在,蓑衣还在。

      就当过去的八年全部都喂了狗,狗屁父宠母爱,狗屁豪门阔少,全特么是狗屎,谁想要谁拿去!

      “云歌——,打点儿新酒试试——”

      “知道了。”

      云歌回了一声,起身往酒窖里走去。

      酒窖在地下,不大,窖里几盏油灯散发出明黄色的光芒,不刺眼,微风吹过时烛火摇曳,角落里偶尔传来几声水珠滴落青石板上发出的轻响。

      “滴答!”

      云歌揭开一摊酒的封口,往玉壶里倒了个满当。酒是新酒,小老头花了三年才酿出来这样一坛,如今正式开封。

      小老头爱酒,总嫌弃外边的酒卖得又贵又难喝,于是便琢磨着自己酿一坛试试看。云歌本来不喝酒,但自从尝过了新酒后,便也爱上了酒。

      他爱酒,却只爱新酒。

      可惜他一生只喝了一杯,致死也没有机会再喝第二杯了。

      云歌将酒坛封好,有些可惜地看了又看,真不知道下一次开封会是什么时候?

      小老头宝贝这坛新酒,死活不让喝第二杯,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酒可是要留给臭崽子结婚喝的,敬酒喝它,交杯酒喝它,它就这点儿了,喝完就没有了。”

      小老头眼里含光,嬉皮笑脸,满脸皱纹挤成一堆,他说:“它就这点儿了,喝完就没有了。”

      那时云歌喝得不尽兴,梗着脖子争论,“再多酿几坛不就行了,我又不早婚,等得起!”

      云歌红着脸,眼睛雪亮雪亮,小老头就笑他,“哟!看看你脸红跟猴子屁股一个样。”

      云歌只感觉身体轻飘飘,眼里出现了两个小老头、三个小老头、好多好多个小老头,他迷迷糊糊不知道说了句什么,便趴在石桌上睡着了。

      要说八年过去了,其实他已经完全不记得新酒的味儿,只觉得这些年来无论多么名贵酒水喝起来都寡淡至极,于是心里就越发想了。

      外面的雨早就停了,天色已近黄昏,云歌脚踩着干净的青石板,一步一步穿过攀着紫罗兰的长廊,院子里的石榴树下撑开一把巨伞,伞下的石桌上已经摆上几碟小菜,小老头正弯腰摆弄着两只白玉酒杯。

      看见云歌过来,小老头催促道:“快点快点,今个儿也给你尝尝你阿公酿酒的手艺。”

      云歌坐下,自己拿起酒杯,倒了两杯。

      小老头看见他动作愣了愣,笑道:“臭崽子上道哟,敢喝吗?”

      云歌把手里盛着新酒的白玉酒杯放在小老头面前,通透的玉杯轻磕石桌,杯中酒酿波纹微漾。

      “不是让我尝尝你的手艺吗?”

      “我有什么不敢的。”

      “嘿哟!一会儿喝醉了可别发酒疯。”

      小老头打算只给云歌尝一杯。新酒的度数不算高,但云歌到底第一次喝,不敢叫他喝得烂醉。他一点儿也不觉得未成年喝酒有什么不对,也不觉得有谁会不喜欢新酒。他自己酿的酒他知道,新酒对人体有利无害,小酌怡情,老少皆宜。

      石榴树枝叶繁茂,雨虽然停了,但也不时有水滴从枝叶处滚落,砸在伞面上声声清脆,小老头养的两只蠢鸟这会儿竟有些聪明了,清越的鸟鸣伴着水滴,唧唧喳喳,滴滴答答,唧唧喳喳,怪好听的二重奏。大自然以它独特的方式奏响未知的动人旋律,云歌侧耳听会儿,将手中的酒酿一饮而尽。

      “咳咳咳!”

      这具身体第一次喝酒,竟让他出丑。

      害他被笑话了。

      “哈哈哈,看你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一个样!”

      云歌眼眶一红,鼻头酸溜溜的,难受极了。

      “嘿呦!多大了,还要哭鼻子啊。”

      小老头笑得看不见眼睛了,一口牙齿白灿灿的,他脊背微弯,一只手掌拍得石桌颤颤巍巍,云歌有些担心新酒会不会洒出来。

      云歌听着小老头爽朗的笑声,捂着脸哭得天昏地暗。

      过往的八年如云烟如尘屑,黄泉富贵,纸醉金迷,终究敌不过树下新酒醉饮,凉风习习,黄昏残阳斜照,敌不过笑声阵阵,生活波澜不惊,座下尽是人情练达。

      云歌哭得猛,怎么也收不住了,眼泪像拧不紧的水龙头般,滴滴圆润通透可见。

      小老头慌了神,大老爷儿们不会安慰人,下意识用布满厚茧的大掌一下一下拍着云歌的肩背,嘴下不停:“臭崽子哭什么,阿公不就多笑了几声,小气巴巴!”

      云歌打着哭嗝,鼻音厚重:“我、我就是觉得新酒太好、好喝了,你肯定不让嗝、让我喝第二杯,太难受了,一点儿也不痛快!”

      小老头放下心来,嘻嘻哈哈,“哟霍,真发酒疯了,你还小不能多喝,一杯的量刚刚好,你成年后阿公给你喝过痛快。”

      云歌抹了一把脸,控诉道:“就知道哄我!明明是你这小老头不舍得给我喝嗝,未成年不、不是理由!”

      “嘿!臭小子,原来一直在心里管你阿公叫小老头!”

      “我还要喝!”

      “不给,只能喝一杯!”

      “小老头!我又不早婚,不用留给我结婚喝、喝的!”

      “哟!我还真有这个打算!”

      “看!你又哄我,明明说过我成年后会给我喝个痛快的,嗝!”

      “我的酒我说了算!”

      云歌只觉得小老头分裂了,出现了好多好多个小老头,眼泪糊了他的视线,小老头渐渐模糊,声音渐渐远去,世界都黑了。

      意识下沉时,他只觉得真畅快啊、真痛快!所有的不安、惧怕通通发泄出来了!

      小老头看着趴在石桌上的少年,少年嘴角带笑,在满园颜色中睡得香甜,不觉得眼里也泛起笑意。石桌上的菜动得不多,臭崽子只顾着喝酒了,这会儿他一口酒一口菜,生活真热乎!

      3
      云歌睡了个懒觉,第二天日上三竿才起床。

      早餐已经凉了,灶台哐哐当当地响,原来是小老头在做午餐。

      吃饱喝足后,云歌自觉跟着小老头去晒谷子。这里的水稻收割用的是机器,人们解放了双手,家里只需要一两人将谷子晒干水分,装进标准号的蛇皮袋里就行了,虽叫“农忙”但其实并没有很辛苦。

      隔壁家是新搬来的人家,云歌一个暑假下来只遇见过几次,住的是一位年轻的女人和一位冷淡的少年。他们似乎与山间小镇格格不入,像是凤凰暂栖凡树,终有一天会离开,回到属于他们的梧桐上。

      他知道这位少年将会转学来到他所在的班级,然后和他同桌一年,不会说很多话,直到高考结束后他毅然离开山间小镇。

      他无意间看到少年哭红了眼,对着一颗树说舍不得他离开。

      云歌当时只觉得莫名其妙。

      但又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画面他莫名其妙记了很多年。

      后来,少年永远地留在了十八岁青葱的年纪里,那是一场意外。

      那又不算一场意外,他是为了救人被连累的,连同被救的老人一起,在那个大火肆虐的午夜长眠。云歌听到噩耗后只觉得天都塌下来了。老火带走了阿公,房屋,石榴树,蓑衣,两只蠢鸟,连同山间小镇的一切回忆都全部埋葬。

      他沉默了一个星期后心里憋着一股劲崛起,他手段毒辣,心思缜密,在经历一场撕心裂肺的拼杀后以亿万财富冠身,成为无数人羡慕、嫉妒、怨恨、畏惧的存在。

      他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人,只觉得失去所有后,总要抓住些什么才能安心。

      他一点也不快乐。

      豪门处处勾心斗角,他所渴望的父爱母爱没有,兄友弟恭没有,满是权势、财富、野心的空气里,暗枪暗箭、红粉骷髅防不胜防,他不习惯却又被逼着习惯,伪装着伪装着,最后习以为常,好像他天生就能操纵玩弄权势、摆弄人心,轻易决定别人的一生。

      他一点也不快乐,他无比想念着山间小镇的一切,连同那位鲜活的少年。

      4

      张草这几天赖上了云歌。

      云歌有点无聊,看书打发时间。书架上的书都是他一时兴起买下的,一直堆着没看仅当摆饰,后来也没来及看,一面墙的书,都随着那场大火化为灰烬。

      张草野了大半个假期,离高三开学还有三天,正抱佛脚赶作业。

      云歌的书桌被张草霸占了,他拎着一本小说靠在床头上看,当做没听见张草哀求卖惨的声音。

      “云歌——”
      “云歌啊——,你帮我写语文吧!”
      “整整六门课,三天时间我完成不了啊!”

      张草哀嚎着,可怜巴巴地望向云歌。
      云歌淡定地继续翻到下一页,看得津津有味,对周围的一切充耳不闻。

      张草见求救无望,夸张地叹了一口气,任命地继续抄,咳咳咳!写作业。
      云歌嘴角微不可察掀起一抹淡笑。

      真好,一切都还是最初的模样。

      张草是云歌的小学兼初中兼高中同学,两人关系最铁,只不过高考结束后便没有了联系,那时他不敢亲近与山间小镇一切有关的人和物,他甚至将那场大火归结为自己的过错,如果他没有离开,如果他还住在青石院落里……

      不过,一切都还发生,他还来得及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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