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学数学

作者:轻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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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同桌



      台风才刚走没几天,太阳就又开始炙烤大地,空气中弥漫着夏天的味道。

      苗峻嘉提着书包叼着根棒冰往学校走,走到学校门口的垃圾箱前,将吃完的棍子丢入垃圾箱,骂道:“ 辣鸡学校,七月初放假,这才八月初就开学了,想想以前的暑假是有两个月的,剥夺小爷我的暑假,简直是***。”

      苗峻嘉在楼下看完分班表把行李放在下后,就上楼来到高二(5)班教室,托苗妈妈的福,巴不得苗峻嘉早点来学校希望儿子能多学习一会儿,所以一大早就把人送来了。所以苗峻嘉来的还算早,空荡荡满是灰尘的教室就只有几个同学。

      苗峻嘉轻车熟路地走向最后一排“养老区”的位置,拉开椅子刚要坐下,突然想到了什么,把椅子推回去,走到倒数第二排挑了个喜欢的位置坐下,恋恋不舍地宛如离乡背井去上大学般望向最后一排的黄金宝座。

      “再见了我的快乐老家,苗哥要开始好好学习了,等我把数学这玩意儿学好了就回来。”

      同学们陆陆续续地都来了,有几个女生是苗峻嘉认识的熟面孔,是分班前就认识的,不过大多都是不认识的生面孔。

      苗峻嘉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能“衣锦还乡”,等同学们都到齐后,他才惊奇的发现,因为5班是文科班的缘故,全班竟然只有两个男生!

      以前听人说文科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妹妹们都开始进行内部自销,当时还不信,想着再不调也还能凑一个篮球队出来打打篮球吧,现在看来是真的啊。

      苗峻嘉也怕自己体格太大身高太高挡着妹妹们的视线,影响妹妹们学习,于是乎与班中另一位男生自动组成同桌,携手回到快乐老家。

      唉,没办法,谁让小爷我长的高呢。

      另一个男生苗峻嘉并不陌生,年级段前十名的周桢哲周学神,因为在高一表现优异,科科都行,被同学们亲切称为“九边形战士”。

      他理科不是挺好的吗,想不到来了文科班。苗峻嘉有些疑惑,但也就疑惑那么一会儿。

      因为在老家实在太快乐了,不出意外,苗峻嘉在第二节英语课顺利进入了甜蜜梦乡。

      周桢哲认真记着笔记,感觉到右边什么东西晃了一下,转头看到了用手枕着睡得正香甜的新同桌。

      头顶的冷光灯照在少年健康的小麦色皮肤上,身后的空调把少年的头发吹得随风晃动,少年似是感觉灯光太亮,将另一只手也放在眼睛前枕着。

      不是吧,开学第一天,第二节课,这人是有多困,万一被老师发现了怎么办?老师会不会训斥他?训斥他不是会浪费掉课堂时间?那我岂不是要用课外时间学英语?那不是少了时间学数学?

      这人看着挺软的,不会哭吧?如果哭了怎么办?那我不是会心疼他?还要出于人道主义和作为一个好同桌的职责应该安慰他?那这样便会被情绪波动,心神不安?学数学的效率就会下降!

      天哪!太可怕了!我要把他叫醒!

      周桢哲用孔庙祈福过的黑笔轻轻地触了一下苗峻嘉的手。

      苗峻嘉正在与周公对酒当歌,感觉什么东西戳了他一下,一下给面前的周公都戳没了。

      他眯着眼醒来,眼中朦朦胧胧的,望向自己枕着脑袋的手,看见一支笔,顺着笔往上,看见一只修长的手,再往上,看见一截光洁白皙没有颈纹的脖子在蓝领校服衬托下愈加迷人和一小角似有若无低下来的下巴,哪家姑娘这么好看,离这么近,是不是暗恋小爷?

      当看到脖子上那张脸时,眼前的朦胧瞬间消失殆尽,苗峻嘉不受控制地脱口而出大声喊到:“我/草,怎么他/妈/的是个男的?”周桢哲一秒冰住。

      霎那间,教室里安静下来,苗峻嘉望向四周莫名其妙的同学和怒火中烧的英语老师兼班主任刘燕,笑道:“没事没事,我有病我有病。”

      ……

      下课后,苗峻嘉看向周桢哲,有些尴尬地开口:“周学神,你别生气,我课上不是那个意思,没有讨厌你的意思?”

      “你是不是对我的性别有什么误解?”周桢哲这辈子没这么无语过,“我看起来像个女生?”

      不看头的话确实像……当然这话苗峻嘉可不敢当着周桢哲的面说。

      “没有没有,怎么会呢,我就单纯觉得周学神你长得……怪好看的。”苗峻嘉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这学神确实有点好看,大长白脖子,腰看起来应该也挺细,腿也长,就这脸,其实配这身材挺合适的,在男生中算好看的,大多数女生应该都会喜欢。但不知为何,苗峻嘉觉得如果周学神穿女装再戴个假发化个妆会更好看,不,应该是堪称——绝色。

      中午苗峻嘉和自己的好基友邵元豪在食堂干饭。

      “苗哥苗哥,在文科班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漂亮小姐姐?给我引荐引荐。”邵元豪两眼放光地问。

      漂亮小姐姐不知道,但漂亮小哥哥确实有一个。

      “什么呀,一个班就两个男生,你苗哥想打乒乓球都没人陪。”

      邵元豪一愣,“两个人,打乒乓球不是够了吗?”

      看周学神今天那样,哪有机会跟他打乒乓球。

      “没事,小苗苗,大不了爸爸收留你一下,允许你跟我们理科班打打篮球。”邵元豪作势摸摸苗峻嘉的头。

      “滚,乒乓球才是小爷一生所爱。”

      “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篮球球吗?”邵元豪哭唧唧。

      叠词词,恶心心。

      苗峻嘉被恶心到了,“先走了,再见。”

      说到这个,其实一开始苗峻嘉确实非常喜欢篮球,有时候夏天甚至不顾中暑的风险也要打篮球,皮肤也是在那段时间变黑的。但自从某个夏天打完篮球坐着休息的时候在小区公园邂逅乒乓球之后,苗峻嘉立刻疯狂地爱上了乒乓球,发现其美妙,乒乓球立马变成了皇后,冠宠后宫。

      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是苗峻嘉初中时和一个学长打篮球把对方打自闭回去学习了,学长最后还考上了一中。

      学长的爷爷为了感谢苗峻嘉,想教他打乒乓球,一开始苗峻嘉是不愿意的,但和爷爷打了两局之后,屡战屡败。

      这该死的胜负欲!

      从此苗峻嘉就踏上了乒乓球之路,立志有一天一定要打败爷爷,一雪前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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