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三十日
好久都没有写过日记了,你一定不知道重新拿起笔记日记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哦,我不是说写日记这件事有多奇妙,而是说这种时隔多年,重新开始很久以前坚持过一段时间的行为很奇妙。就像......就像和分手多年的前女友再次联系上以后,又开始像热恋期一般缠绵缱绻,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每天都忍不住想她......
我从二年级就开始写日记了,起初这是语文老师布置的一个作业,目的是提高学生的文字驾驭能力和写作能力。但是没过多久,我就爱上了记日记;也许这么说不太准确,我不知道,可能我只是习惯了写日记。
就像我之前的一个大学女性朋友告诉我的,有时候,女生跟你在一起并不是爱上了你,而是习惯了跟你在一起的感觉,习惯了跟你在一起做的事情:每天清晨说早安,每天中午一起去食堂吃午饭,每天晚上一起去自习,每天深夜说晚安。一旦她的这种习惯被打破,那么她就会养成新的习惯——和另外一个人。我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对的,因为后来我们的确养成了互不联系的习惯,当然说是默契也行。
说回日记,从二十年前写第一篇日记开始,我就几乎每天都写日记,或长或短,直到高中。其实我现在回家也偶尔会翻看以前写的日记,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笑了,有时候看着看着又哭了。其中也有一个难题:小学时期的字写的太难看,有时遇到字迹潦草的段落,实在看不懂写的是什么玩意儿。
初中日记的字迹就好辨认多了,不过这也不是一天变好的,起码经过了三个月。原因是某天有个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我的字难看,这句话激怒了我,然后我买了本字帖苦练了一个暑假。后来我的字越写越好看——这并不是我自夸,不少人都夸过我的字好看,虽然其中不乏客套话,但我能看出来,大部分人的赞扬还是发自内心的。
说了这么多,你一定很想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又开始写日记了,其实说起来有点难为情......我最近在网上遇到了一个女孩,和她很聊得来,感觉就像是多年未见的熟人,用贾宝玉话来说就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至于她有没有黛玉见到贾宝玉的感觉,我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我觉得我又恋爱了。所以,你把这本日记当成是我的网恋日记,也没啥大不了的。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