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国庆节前的告白
2008年的秋天,高一到高二的文理分班,让我经历了一次人际关系的大洗盘。
对我来说,生活变得比高一时更可爱些了,毕竟我告别了讨厌的理科,每天需要面对的是我擅长的所有文科科目。
而在外人眼里的我,一定很开朗阳光,自信健谈。
文科班50个女生,10个男生。班主任按照身高给所有女生分好了座位,却简单粗暴地把男生们全安排在了最后一排和倒数第二排。
由此我们开始了两年的,基本没有机会和异性说话的学习生涯。当然,我这样说是因为刚迈过1米6的我坐第三排,根本感受不到最后两排的男生群体的存在。
由于时日久远,我忘记了我的同桌是谁,只记得后排坐着林雨申和车莹。
林雨申是微胖界的小美人,圆圆的脸蛋,小麦色的健康肌肤闪着光泽。如果摘掉眼镜的话,一双眼睛大得让人移不开目光,长长的眼睫毛忽闪忽闪的,我在心里暗搓搓地叫她“睫毛精”。
车莹是小家碧玉型的女生,跟我一个宿舍,睡在我对面的上铺。开始时,我以为她特别高冷,因为我每天熄灯后在宿舍里讲笑话,其他人都笑得前仰后合,她却沉默是金。
直到有一天夜里,她从被子里探出头来,可怜兮兮地对我说,顾唐,我求你饶了我吧,我蒙着被子快笑晕过去了,又不敢发出声音。我说,女人,你为什么要这样为难自己?车莹给出个令人捧腹的答案——我怕我会激励你继续讲笑话,这样我整晚都不用睡觉。
这答案很好地取悦了我。所以除了熄灯后,我还要在每两节课的课间十分钟,坚持不懈地转过身去给她们俩讲段子。车莹和林雨申回回都能笑到肚子疼,只有上课铃声才能拯救她们。
日子过得悠闲自在,轻松惬意。
我和车莹迅速地熟络起来,下课的时候相约去上厕所,中午傍晚一块儿冲去学校食堂打饭。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都撑同一把伞。
形影不离,像是一对连体婴。
可是林雨申同我除了课间的交往,再无其他。她是走读生,中午会坐爸爸的车回远郊的别墅吃饭午休。
林雨申虽然很热爱听我讲段子,却始终跟我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我根本琢磨不出,她是发自真心地笑还是在用高情商配合我。
八面玲珑的我感到一丝小挫败。
渐渐的,我上课的时候总能感受到身后有一道炙热的目光锁住我,像是舞台中央的追光灯打在我身上,让我如坐针毡。
可是转过头去看后座的两位,车莹只会留给我一个清浅的微笑,林雨申则是低着头在厚厚的笔记本上写写划划,让我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终于有一次,我转过去的时候刚巧遇上了林雨申还来不及收回的目光。我没有掩饰住自己的诧异,压低声音问她,怎么了?她自然地抬起手给我整了整衣领:“你的衬衫领子好像没有翻好哦。”随即又把头埋进了那本我常见到的笔记本里。
一个月过得飞快,经历了分班后第一次月考,我重新拾回了高一时丢失的荣誉——班级前三。
转眼间,就到了国庆节前的最后一天。各科老师还没来教室里布置假期作业,大家的心却早已经飞出校园,不知道飞到这世界的哪一个小角落了。
可以熬夜看动漫新番,可以去陌生的城市旅行,可以关掉闹铃天天睡大觉,就是那时候最简单的快乐了吧。我在鼎沸的人声中,稍稍觉得心里有点闷。
一贯严苛的家教,是不允许我在假期跟同学出门玩耍的。
我15岁了,没有去过KTV,没有去过城市广场放风筝,没有跟小伙伴们去拍过大头贴,甚至没有去过电影院看最新大片(除了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观影)。
在学校里的我才是最自由的我。一回到家里,我没有了说“不”的权利。一言一行都严格听从父母的教诲,做大家眼中的好孩子。
就在我小低落的当口,林雨申走到我座位旁,小心翼翼地把一张小纸条塞到我手里。
跟我去一下走廊可以吗?
我懒洋洋,慢腾腾地起身,随着她往走廊挪动。我们的座位就在门边,所以走廊离我们挺近。
校园里的桂花都开了,阵阵飘香。整个走廊都被桂花香填满了,呼吸间都能闻到沁人心脾的味道。
出去之后,我自然而然地靠在了墙上,右腿笔直地抵在地面的砖上,左腿漫不经心地弯曲着,等候她跟我说点什么。
林雨申嗫嚅了好会儿,说了句让我匪夷所思的话。“就要放假了,你开心吗?”
我思考了一会,木然地摇摇头。
大概是我打小就爱早起,不爱偷懒睡觉,所以闷在家里天天面对父母唠叨的放假,真的不如学校的吸引力更大。
林雨申在一瞬间红了脸:“那你会想我吗?”
我望过去,她的眼眸里倒映着一脸讶异的我自己。
“啊?”我只能发出一个语气词的音节。
随后我们对视了五秒,她的脖子和耳垂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漫上一片绯红。
在我什么都没看清的时候,左脸被一个柔软的东西轻轻地触碰了一下。
像是生命中第一个下雪的天气里,雪花轻轻落在手掌上的触觉,又仿佛火烤一样地燎人。
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捂着脸,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逃进了教室里。
耳边依稀还有伴随着亲吻的那一句“我会想你,因为我现在就已经开始想你了。”
走廊上空无一人,只剩下我的心跳声在这一方逼仄的空间里回荡。我几乎是在那一瞬开始上下左右地张望,想确认下会不会有一双眼睛盯着刚才的我们。
还好没有。
我松口气,却无法抑制心里弥漫的那种状若欢喜的感觉。
我是怎么了?
在此之前我也有过很多好朋友,但是一向讨厌肢体接触的我,连跟人牵手和拥抱都屈指可数,更别提如此亲密的举动了。
这本是一种冒犯,却让我根本生气不起来。
我摇了摇头,等心跳平复下来之后坦然地走进教室,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自然也不会看到她眼底的黯然。
走到校门口,才发现初中时的好友吕传剑来学校找我了。他有好多话要跟我谈,就没有邀请我坐上他的自行车,而是推着车一路送我回家。
我记得那天,平时寡言的他滔滔不绝了一路,而素来能言善辩的我基本上只用点头或者傻笑来回应。
因为我心里的两个小人在辩论,a对我说,这只不过是寻常的闺密情谊罢了;b死命地否定a,这明明是告白才对啊。
大半个小时后,我都到家了,a和b也没有分出胜负。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