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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盖的疤痕

作者:lali的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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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找出一条半长的九分裤来,把膝盖上的那两块触目惊心的疤痕遮起来,然后仰天长叹:今年没法穿裙子了。
      这是去年十一之前的运动会磕的,到现在仍旧是两块紫红色的肉突,看起来很是让人不舒服。去医院查过了,医生说你这人是疤痕体质,没办法。我一听,回头冲清扬说,完蛋了,参加一回运动会竟弄了一不治之症回来。那医生不等清扬回答,先白了我一个,说:我说不能治了么?同位素放射治疗,十天一个疗程。我不敢再乱讲话,趴上去讨好的问:那医生,我这样得几个疗程啊?医生这回眼都没抬:那指不定了。
      也不怪医生,的确是指不定的事,我这都往医院跑了近俩月了,一点起色没有,俩膝盖一天到晚的不敢拿出来晾,我自己更是不好意思光着腿往外跑,不是怕人看见,是怕熟人问怎么磕的。用清扬的话是:姐们儿还以为你跨栏整的呢,头一回知道跑100米也这么危险。
      清扬是我的好姐妹,见证了我大学生活的成长历程,包括我租的那小破房子,也包括我和曹岳的爱情。
      我和曹岳同居快两年了,大学生谈恋爱时该干的事我们都干了,甚至包括流产。很不幸这件倒霉的事是我干的,曹岳只是很辛劳加很无语的伺候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准月子”。后来他画了幅画,拉着我的手带我去画室看:是一个大肚子女人,她背后有一大群白色的蝴蝶,女人低着头,看不清脸。曹岳对我讲:范小真,这是你以后的样子。我给了他一拳说:去死吧,我才没有丑到连脸都不敢给别人看呢!曹岳嘿嘿一笑,然后皱了皱眉说:就你那脸,也就你啊敢整天顶着它到处跑还摆一副大无畏的样子出来。
      曹岳是一艺术青年,画画的。
      每次我跟别人介绍他说到这一句时总是想笑,说实话他压根就没艺术青年的样,即没胡子也不留长发,总是把自己修整的干干净净就和刚同外国使团谈判回来的一样。用清扬的话是小白脸让狗舔的够干净啊。唯一能和艺术小青年媲美的是他的神经质。那是想起来怎么整就怎么整,最要命的是前两天自己给自己个搭了个脉,愣是说自己虚寒,变戏法一样弄出一堆药来,中西结合的吃。看的我都无语了,看了看中药是些六味地黄丸之类的补气的药,我冲他吼:曹岳你肾虚啊吃六味地黄丸。他回头冲我也吼上了,说我整天跟你住一块不肾虚才怪。我是管不了了,随他吃是了,反正也吃不死。
      其实他除了神经质以外一切都好,绝对是个合格的男友。
      刚好的时候我还时不时的思考一把,想我们就这么在一块了会不会挺对不起革命群众,清扬冲我坏笑说还真看不出来,你小子这么自私的人还能勾搭上一勤俭小白脸。曹岳就在一边架正经的说:少诋毁我家娘子,我俩恩爱夫妻不受你挑拨。
      我的小破房子被他收拾的很条理,相比之下我倒显得是个无事可做的大男子主义者了。他会在我起床的时候弄好早餐,有很多种选择,用他的话是给每天一个惊喜。然后收拾好一切去画室画画,或者去听他认为重要的课,比如,除了专业课之外的任何课程。晚上我们常常就坐在一起,只是坐在一起而已,握着彼此的手轻轻的说话,或者激烈的抬杠活跃一下小空间的气氛。他说话前喜欢皱眉,我很喜欢看他皱眉的样子,因为他的眉毛很好看。

      是我把曹岳捡回来的,我一直这样说,不过事实也确实如此。有天晚上我从租的小房子里出来去学校的超市买绿豆糕吃,我是个对旧习惯难以割舍的人,于是本身有很多别人看起来恨奇怪的习惯,比如每天晚上出去给自己买绿豆糕,还比如在经过学校废弃的小河时顺着桥翻下去,然后就着月光在干涸的河床上找好看的石头,顺便把绿豆糕在那里消灭掉。桥下杂草丛生,是我的隐秘世界,我翻了将近一学期了,除了一次惊了一对鸳鸯以外没碰上别的神经病。可那天翻下桥就看见桥洞子里面有个人影,一动不动。我的第一反应是:这该不会是传说种的尸体吧?于是给自己鼓了好半天劲才战战兢兢的喊了一声:是人是鬼,报上名来!桥洞子里那人嘿嘿乐了,说:是人,叫曹岳。后来一想起这段我就对自己说:看,多朴实一孩子,问什么答什么。
      把曹岳领到我的房子是因为那天我们吃完绿豆糕已经快十一点了,曹岳皱着眉特郁闷的讲:你怎么一点时间观念都没有呢,咱俩今天晚上得露宿桥底了。我白他一眼说放屁,你有时间观念你怎么也抻到这个点?然后又特拽的跟人家孩子讲:走,姐姐带你开房去!于是在曹岳满脸惊讶之下把他捡回了我的小房子。
      然打那以后他就赖这了,理由是宿舍太臭太脏,既然让他见识了天堂的存在,再把他推回地狱就太残酷了。我可不是残酷的人,于是顺理成章的让他演变成了我的男友。
      清扬说曹岳是个有什么说什么的人,的确,很多时候他的表现都让我很想给他一巴掌。
      记得有一次我们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一共四个人:我、曹岳、清扬,还有清扬的男友罗萧汶。那时候是清扬问问题曹岳来回答,清扬先冲我做一鬼脸,然后特认真的问:范小真是不是你最爱的女人?曹岳也很认真的想了一会,然后皱着眉挺无奈的说:应该不是。我在一边特乐,高兴的原因有俩,一是人家还很认真的想了半天才回答。换哪个男的在这种情况下不是上来就先给一肯定答案啊。第二个是答案还加了“应该”俩字,表示不肯定我到底是不是不算他的最爱。想完这些我跟我自个说,你看,女人就是很难缠一事物,一点点事都得想半天啊。然后我对罗萧汶很认真的说:老兄,以后碰见这种问题千万别想都不想就回答,小心清扬一掌拍您脸上去。清扬在一边笑,她和我性子一样,心理测试我俩的结果永远相同,我刚才为什么乐想必清扬清楚的很。我起身端来刚磨好的豆浆,递给曹岳一杯:来,亲爱的奖励你。曹岳冲我笑:你刚才这句话有歧义,压根一病句,还好意思整出来。
      我知道,这是他的性格,有什么说什么,就和火影里没脑子的鸣人一样,有话直说也是他的忍道。
      晚上洗完澡穿着睡衣出来擦头发的时候,曹岳突然特认真的看着我,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发现他在盯着我腿上的疤痕。很久,他皱了皱眉,问:怎么没见好呢?我把头发撩上去,说:一直去医院,但没有效果。曹岳走到我背后帮我擦着头发,一边说:你知道,我挺受不了这样的东西的。我什么也没说,听他自己往下说:我想了挺长时间了,我想先搬回宿舍去。我说:成,东西你自己收拾收拾吧。
      第二天曹岳滚蛋之后我给清扬打电话,我说:就是因为我腿上那两块疤痕,曹岳把我给甩了。清扬在那边大骂说艺术青年没一个好东西。我冲她吼:滚,我特爱曹岳,不准你说他坏话。
      回想我和曹岳的爱情,一切都是突如其来,幸好我接受能力比较强,否则在这样残酷的生存条件下早就死翘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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