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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我的青春不知从何谈起,正如一篇文章不知如何开头。每每与人谈及我的青春,脑海里总是会浮现那个宛若晨光的男孩,似乎他就是我的整个青春。我至今都不忘了那些在教室里、在操场上笑颜如花的身影;忘不了那棵不知经历了多少个六年的女贞树;更忘不了那个充满着我们放肆的笑声的校园。“六盘水”这个城市似乎在中国这个城市里都只能算得上倒数,它没有上海的车水马龙;没有北京的繁华似锦。可是,它却是我的整个青春。我所在的小学叫“钟山区第十一小学”,在整个钟山区也是数一数二的。我在这里笑过、哭过、爱过、恨过,如花朵般绽放过、枯萎过……
每每太阳还没从八冶的工厂的硕大的烟囱边探出头,生活在最底层的工人们就得早早地起了床,来到自己的岗位,干起了那些最苦但薪水最低的活。待工人们干活干得大汗淋漓的时候,那些被誉为“祖国花朵”的学生们就背上书包,手里拿着早餐,慢悠悠地走向学校。而学生们的第一节课刚下,那些生活在高层的人们才醒眼惺忪地来到自己的办公室,一如既往地打开电脑,等待着高昂的薪水到账。
第二节课的下课铃声刚刚响,我的MP3就宣告体力不支,劲爆的hip-hop音乐在耳畔戛然而止。我只好若无其事地收起MP3,从平板房的胶质窗子里望向窗外的沙地,明媚的阳光照耀在那些石子上,反射出令人移不开眼的反光。恰巧这时,钟洁走到我身边坐下,歪着个脑袋看我。钟洁是我在这个学校的第一个朋友,对人特别好,也就是因为这一点,我才和她成为了闺蜜。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她终结了我在这学校的孤单一人的生活。
“二璐,”因为在这个班里我都算是二货中的佼佼者,所以大家都是这么喊我的。一开始死活都不接受的我渐渐的也在无形中认可了这个称呼。“今天下午放学学校的乐队要搞汇报演出,一起去看吧!”钟洁兴高采烈地拉着我摇啊摇。钟洁喜欢热闹,可身为她的闺蜜的我却刚刚相反。为了陪她,让她高兴,我只好点了点头:“好啊。”钟洁听了,更是高兴得站起身来乱舞。我不禁扶额,我不认得这疯子。
而张莘莘不知什么时候走到我身后,蒙住了我的眼睛。我有先天性夜盲,最怕黑了,就连睡觉都要开着灯。我慌慌张张地挥舞了几下我的手,索性不动了,张莘莘敲了敲我的脑袋:“什么情况啊?这妞傻啦?”谁知道我冷幽默了一句:“天黑了?”张莘莘放开她的手,狠狠地给了我一个爆粟:“今天星期一,下午只有一节课,别忘了!”我笑着挠了挠头头:“知道啦!”因为常常忘了下午究竟有几节课,都是钟洁和张莘莘提醒我的。
钟洁是一瘦遮三丑的典型代表,而且皮肤吹弹可破,真不知道怎么保养的。荔枝眼显得整个人都冰雪聪明。虽然其他五官就平平淡淡了,可是光看眼睛就能被她吸引。钟洁是最没有心机,最大大咧咧的了,所以她是我和张莘莘的重点保护对象,虽然有些时候我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而张莘莘有着俏人的尖下巴,长着一双杏眼,看上去真是楚楚动人,可是惹恼了她毒舌起来可是谁也招架不住的。
至于自己,我恍惚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自己:普普通通的相貌,算不上苗条的身材。除了那双使自己迷迷糊糊的桃花眼之外,其他根本没有出众的地方。更何况,那双唯一出众的眼睛还被厚重的白框眼镜遮挡住了。
突然,钟洁坏笑着,在我耳边语气暧昧地悄悄说着:“一起参加汇报演出的还有你家学吉他的干弟弟顾稚呢……”我打了个哆嗦,回过神来,也不解释了,因为解释了这么多遍钟洁都还是我行我素,也懒得解释了。顾稚是我的干弟弟,他妈爸和我爸妈都是很麻吉的朋友,我妈爸又把顾稚当亲生儿子看,经常把顾稚接到我家去住,所以我和顾稚的关系就像亲姐弟一样好。
上课铃声响了,我打开手机,给顾稚发了条QQ:今天下午来看你的汇报演出加油啦啦!随即又把手机收下,揣在兜里,继续趴在桌子上睡觉。
再次醒来时是被数学老师扇在头上的一巴掌扇醒了的,我迷茫的抬起头,默默地翻了一个白眼,拿起语文书作掩护,继续睡觉。同桌看着我,愣了一下,实在看不下去,哭笑不得地从我手中抽走语文书,默默地换上数学书,继续做他的好学生,继续认真听课。而我呢,继续做我的瞌睡虫,继续趴在课桌上睡我的觉。
中午放学的下课铃一响,我就连忙解了红领巾,随便找了几本书抱着,冲出教室。过了一会儿,张莘莘和钟洁慢悠悠地从教室里走出来。张莘莘看着我,眉头一挑:“这几本书难道是你的宝不成?”我低下头,看着怀里的几本书,咧开了嘴:“这样比较有安全感嘛!”张莘莘又给了我一个爆粟,随即拉着我,向着校门口走去。
“呀!干嘛欺负我家二璐!”
“那是我家的好不好?我爱怎么欺负怎么欺负!”
明媚的阳光,照耀在沙地上,照在我们身上,留下的是三个手牵着手的阴影,好像这样便能走完人生。
然而,谁都没有听到张莘莘声若蚊蝇的一句:“不知道疼不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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