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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山谷
这是戈德里克山谷——不,此时的它,还并没有被赋予这个名字。它,只是一个被沼泽所包围的、看似普通的山谷。而在这座山谷中,坐落着一个宁静的村庄。
阳光很是耀眼,洒在少年金色的短发上,染出炫目的光晕。抬头,我用手遮住阳光,望向天空,喃喃自语:“啊呀,还真是个好天气呢。”
脚步不自觉的放慢,我深吸了一口气,感受着身上阳光的暖意。街上来往的行人也都面带微笑,为各自的事情所忙碌着。耳边传来商贩的吆喝声,我撇头,笑着冲他们打招呼,继续前行。
眼前,是一座看似简陋的木屋,木屋因经岁月的洗礼而变的沧桑,树木的年轮以凸现出来。木屋门口的左右两边,各立着一个有些生锈的青铜雕像——那是妖精守卫。木门上,镌刻着微不可见的文字。
“欢迎您的光临,我尊贵的客人
宝石,还是魔杖?
这里有你需要的一切物品
拿走吧,属于你的东西
不过要注意的是
你需要留下对等的金钱。”
推开”咯吱‘响的木门,我迈步走了进去。眼前豁然开朗,屋内的空间远比从外面看上去大得多,架子上摆放着的物品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您好,格兰芬多先生,请问您需要些什么?”一名身材矮小、有着灰色皮肤的妖精快步走了过来,弯腰问道。
“我来取定好的剑。”我打量着四周,说。
“好的,请稍等。”妖精再次一鞠躬,转身快步离开。
我则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待。
我,戈德里克·格兰芬多,今天终于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剑了!作为一名巫师,我每天练魔咒练剑术也就算了,可是!亲爱的父亲大人!为何你要让我一个刚满14岁的少年独自一人越过山谷越过沼泽越过平原到伦敦去找你啊!您确定我不是你在炼金时不小心练出来的产物么?!!别以为你是个骑士就了不起了啊!说什么要为保护女王而献身,献你妹啊!要献你去献就好了啊!干嘛也把我拖过去啊!想解放自己跟母亲一起愉快的玩耍你就直说啊!说什么我作为格兰芬多的继承人就应该好好培养,我呸!
想起这些不愉快的事情,我就立马变得咬牙切齿。穿越到这个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也就算了,为毛我会姓格兰芬多?哦,梅林,你难道认为我会是一个坚强勇敢热情无畏的好狮子么?这、怎、么、可、能!
“先生,您定好的宝剑。”刚才的妖精重新回到了我身边,怀中还抱着一个长方形的金属制盒子。它小心翼翼的打开盒子,然后努力地把它举过头顶,让我观看。
回神,低头,我打量着盒子中的剑。那是一柄很漂亮的宝剑,剑的全身都是用秘银制成,剑柄处还镶嵌着如火焰般的红宝石。我不自觉地伸手,手指触碰到剑身,那里刻有我的名字——戈德里克·格兰芬多。
“真是一把漂亮的剑。”我握住剑柄,把剑从盒子中拿了出来,试了试它的手感,然后冲妖精点点头:“这把剑多少钱?”
“10个金加隆,格兰芬多先生。”
拿钱袋的手僵住,我有些不敢置信的再问了一遍:“多、多少钱?”
“10个金加隆,格兰芬多先生。”妖精再次重复了一遍,脸上没有丝毫的不耐烦。
“这么贵,你是在抢钱么?”我咬牙看向妖精。
“我们向来都是公平交易,格兰芬多先生。”妖精开始介绍起这把剑的功能:“这把宝剑是经过我们优秀的工匠所打造,具有吸收强化它的东西的特制,并且它还可以自动排斥灰尘,不需要擦拭。”
“听起来不错。\"我依旧咬牙,”可你不觉得10个金加隆太贵了么?“
“不,格兰芬多先生,它值这个价。况且,对于伟大的格兰芬多家族来说,10个金加隆并不算什么吧?”妖精的眼中划过一抹狡黠。
看了看奸商妖精,又看了看手中的银色宝剑,我一咬牙,一跺脚,把腰间正好装着10个金加隆的袋子扔给妖精,转身就走。
拿着口袋,颠了颠重量,妖精堆起一脸的笑容,站在我身后,冲我鞠了一躬:“欢迎下次光临,格兰芬多先生。”
光临个屁!我要是还来被你们宰,我就是孙子!重重的关上了门,我阴沉着脸,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回到家,我刚一进门,耳边就传来母亲大人——也就是爱雅·格兰芬多的声音。
“亲爱的歌德?是你回来了么?饭菜都准备好了,妈妈这就端出——啊呀!”话还没说完,端着无数个盘子以至于挡住了自己视线的爱雅被绊倒,重重的摔了下来。
“……”默默的扔了一个漂浮咒给爱雅,我无奈的走了过去。能被自己绊倒的,也就只有她了吧。
“啊,谢谢你了,小歌德。”借着我的手站了起来,爱雅冲我温柔的笑了笑。
“……您明天还是找个家养小精灵来吧。”我挥了挥手,漂浮在空中的盘子便一个个飞到了长长的铺着白色餐布的桌子上。
“不用的,小歌德,我还可以的。”笑着摸了摸我的脑袋,爱雅重新走进厨房,去拿餐具。
唉,虽然我这位母亲大人人不错,可就是性格太迷糊了啊,就连咒语都会经常念错。虽说我已经叮嘱过让她尽量不要念咒语了,可看这个情况,我依旧很不放心。
看着厨房的方向,我深深叹了口气。
“怎么了?小歌德?”爱雅怀抱着一大把刀叉,走出了厨房,站到我的面前。
我迟疑片刻,开口:“要不然……我还是留在家里陪您吧?”
“啊呀,小歌德是在担心妈妈吗?”有些高兴的眯起眼睛,爱雅道:“放心,等你走了之后,我会搬去跟你姑妈一起住的。”
“可是——”
“小歌德。要是你不走出家门去看看这个世界的话,你的剑可是会哭的哦。”爱雅把视线移向我手中银色的剑。
“剑……会哭?”我楞了楞,抬手看向手中的剑。
“真是把漂亮的剑,不是吗?”
“……嗯。”紧了紧握着剑的手,我勾起嘴角。
爱雅淡淡的笑了笑,走到桌子边,一个个的把刀叉摆好。
看着爱雅的背影,我的眼中划过一抹暖意,原本碧绿色的眸子,显得更加动人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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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狸:呃,官方的设定...戈德里克是红发,但是吧...我已经被金发的狮祖洗脑了好不好!完全改不过来了好不好!金发的狮祖多么的阳光健气啊!要实在是喜欢红发的亲!只能求你们自行在脑海里变幻发色了啊!对不住了啊!!!
咳咳,言归正传,亲们读起来还习惯么?有没有什么不良反应?需要不要我来急救做人工呼吸?哎?不需要么?真的不需要么?真的真的不需要么?百合赛高的啊!!!
关于钱的问题,一个金加隆大概是70块人民币,10个也就是700,虽然看上去格兰芬多宝剑不是很贵,但是啊,这可是公元1000年左右啊,这个物价...怎么也得翻个几倍吧,当然,要是有亲觉得不太对,我也是可以改的。
嗯,手上有存稿,一天一章能坚持半个月,之后就不好说了...啊哈哈(干笑)...
啊,对了,本文戈德里克的外貌设定,完全参照潘朵拉之心里的奥兹,也就是下面这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