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卫程的灾祸
卫程叹了口气,三天了,已经稀里糊涂的在这个身体里面三天了。这让本来生龙活虎、又傲又拽的卫程极为郁闷。
其实他还记得当时是怎么回事。
身为一个高富帅,卫程是很有很有展现自己资本的习惯的。除了像一般富二代一样就算不经意却总是有点小炫富的行为,卫程做喜欢出的风头重点其实不在金钱上。
他喜欢做风云人物,比如竞选个学生会啊,参加个辩论赛啊,打打篮球,或者把绩点分数弄得高到爆。
要是他是个规规矩矩的人倒也罢了,这样的出色应该是老师同学人见人爱才是。可他偏偏总是漫不经心,总是故意一副玩玩看的样子。当然这也是他没长大的童心作祟,骨子里多少有点不成熟,也正是如此他总是不经意间就惹了不少对手。
这里面最最愤怒的也是最重要的竞争对手算是辛克舍,他不仅是当年X省的状元,更是那年副校长点着名要的学生,本来这些风光无限的事情却慢慢的一个个全被卫程抢个光光,而他累死累活的却只能做千年老二。
这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那个气死人的导火索。
卫程想到这不禁又叹了口气,自己堂哥卫子玠曾说过,不要以为怜香惜玉是绅士的表现,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了那些如衣服的女的该脱就脱。
这个让自己命都保不住的祸水就是辛克舍的女朋友,不,确切的说应该是刚刚吵架据说分手了的前女友柳小琴。
柳小琴不过是来找卫程演出戏,气气那个被她成为“死不开窍”的辛克舍。没想到,辛克舍还真是气不得。
自己和柳小琴连小手都没拉过,不过才一起吃过一次饭商量过如何演戏而已。自己就被辛克舍盯上了,然后,然后就是,发生了三天前的事情。
卫程记得自己是在去准备参加话剧社的彩排的,结果就在去大礼堂的路上,经过前广场的时候,被开车的辛克舍撞了。
自己看清楚车里面的人的时候,竟然还来得及对柳小琴苦笑。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然后吗,醒来的时候,卫程就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子里,不是自己通常住的宿舍。
房子里面的电子万年历显示,自己昏迷了一天。而屋里的几个镜子则告诉自己,这个身子已经不是卫程的身体了。
插入书签
和以前发过的版本,略改了几个字……但是改的太快,有错字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