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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寒雪落时

作者:颜星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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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寒雪落时


      我已经死了,可我却还活着。
      ——题记

      我不知道我该如何生存下去。
      他创造了我,但仅仅只有几天的时间,他就抛弃了我——我是个“弃婴”。
      已经到了冬季,但寒冷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了意义。或是说,现在,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已有了不同的意义——阳光,是圣洁之光,给予我的不是温暖,是羞辱、是嘲笑、是讽刺,树叶草地不再是绿色,彩虹不再是七色,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已成了单调的灰白,街上来往的人,在我看来,却已成了……
      我蜷缩在街角,不是因为寒冷,而是因为恐惧——人,对我来说,已经成了食物吗?
      长长的头发散落在脸颊上,我没有用手拨开。
      从我身边走过的人们不时地朝我脚边丢下什么东西,我总是一脸厌恶地把它们踢开,再用力瞪着那个施舍者——“我不是乞丐,我不需要施舍!拿着你的钱滚!”
      那个自以为做了什么好事的施舍者先是吃了一惊,他一定也搞错了我的性别。随后他转过身上前一步,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嘴上骂着一些难听的话。我被打得趴倒在地,他又踢了我几脚,我感觉我的嘴角出血了。
      我不在乎我身旁有多少人在看,在嘲笑——只要我愿意,我感觉,我能随时咬断那个人的脖子!
      但是我并没有那么做——我总感觉,将来——或许我有将来——我会将我今天受到的屈辱以十倍百倍奉还给他。

      夜幕降临,却没有繁星,只有一轮白月。
      该死!为什么在本应漆黑的夜晚也会有光。
      我将身子蜷缩得更紧了,并不是因为寒冷——我是不会有“冷”这种感觉的,因为,我本身就是冷血动物,我没有体温。
      我尽可能地融入街角的那一小片黑暗,我讨厌光,更讨厌路人仿佛在看乞丐一样看我的目光。街道转弯处突然出现的两道灯光让我睁不开眼,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了我的面前,这莫非又是哪个慈善家想给我什么施舍吗?
      这几天来这个肮脏的街角的人很多,他们总是拿那些对于人类十分有诱惑力的利益来诱惑我为他们做事,做演员、做歌手、做模特……他们告诉我自身的价值,我清楚得很,我的价值就在于我这张脸。
      我不答应,那些金钱、荣誉都不是我想要的,我需要的是食物——对,我已经有好几天没有进食了,在这么下去我会死的——不,我已经死了。应该是在这么下去我会消失化为灰烬的——对,消失,化为灰烬。虽然我才诞生了几天,但我已厌倦了这个世界。
      “女士,请上车。”从车上下来的穿黑色西装的男人对我说。
      女士?哈,对,所有人看到我的外貌后都以为我是女的,但我其实是个男的。
      可现在我已饿得无法说话了,无力去解释。他看我不说话,就抓起我的手腕塞进了车里,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反抗了,任凭他怎么做我都无所谓了。现在我很饥渴,我不想消失了,只要能吃饱肚子,怎么样都行!

      车载我来到郊区的一栋类似古堡的老房子前,我被安排在里面的一间被打扫干净了的屋子内,这里很黑,没有开灯,望向窗外,除了漆黑的天空,就是漆黑的大地,月亮从我这个窗户的方向看不到——我喜欢上这里了。
      “小姐,老爷吩咐我送来这些晚餐给您——可是,小姐吃这些就够了吗?”
      我转过头,一个十七八岁的妙龄少女端着盘子站在我面前,食物的清香甜美使我难以自持,但这香味并非从盘子中的食物散发出来——盘子上仅仅只有一杯开胃酒。
      我冲少女狡黠一笑,这怎么会不够呢,我对这晚餐相当满意。
      我将杯中甜甜的开胃酒一饮而尽,随即又勾过少女的脖子,在她耳边轻轻地说:“食物很美味。”她听到我的声音后浑身一震——肯定没想到我竟然是个男的吧。
      我的嘴唇在她的脖子处流连忘返,那白皙的皮肤下面流淌的,正是我最最需要的食物。
      在她浑身都在颤抖的情况下,我咬断了她的脖子,颤栗立刻停止了,我抱着少女的尸体,享受着我的食物。
      我结果她的动作很快,也许她到最后一刻还没来得及明白——她自己就是送来的晚餐。

      填饱了肚子后自然要去感谢我的恩人。
      他两指间夹着雪茄,凭着蜡烛微弱的光芒眯起眼打量着我:“女士……”
      他还没说完我就打断了他,口吻嘲笑地说:“您知道我的身份,为何不知我的性别?”
      意料之中的,他很震惊。但后来又笑了起来:“哈哈,他没告诉我你的性别。那么,不管你是男是女,既然我是你的恩人,你就要替我办事。”
      “什么?!什么‘他’?!”我没有理会他后面的话,只是听到了关键性的“他”。
      他没告诉我你的性别……
      难道是他……他抛弃了我后觉得后悔了吗?所以找人来帮我……可是,为什么他自己不来帮我?
      “有人出钱让我帮你生存下去,所以你以后要听从于我。”他打量着我,笑了。
      “凭什么?!”我歇斯底里。
      “两个选择。一是选择接受我的帮助,听从于我;或是离开这里,然后饿死。”
      我愣在原地,但随后又笑了,一阵一阵地狂笑:“哈哈……哈哈……”我单膝下跪,“是,主人。从此我听命于你。”接着我又大笑起来。
      “以后你就要装成哑巴,不能让另外的人知道你是男的。”他起身离开,留下我还跪在原地疯狂地笑,但笑着笑着我感觉脸上湿了,我用手擦干,但眼角又流出了新的液体。天哪,我居然又哭了,我就这样边笑边哭,边笑边哭,我感觉我的脸扭曲了,现在的我一定像个疯子,就这样一直嚎到了天明。

      我在烈火焚身般的痛苦中醒了过来。
      我猛地睁开眼睛,却被突然袭来的阳光刺激地又闭上了眼。
      “唰——”一声拉上窗帘的声音,阳光被阻挡在外,我安全了。
      “你没事吧。”一位蓝眼少年关切地问我。
      没事才怪!但我还是对他摇了摇头。我从床上坐起来,发现这不是在我的屋子。
      他看出了我眼中的疑惑:“对不起,我从外面回来时发现你昏倒在客厅,就把你抱到我房间里来了——不过你放心,昨晚我一直睡在沙发上。”
      我掀开被子下床,他又过来扶住了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对了,我叫什么名字。这个,我也不知道。我又摇了摇头。
      “你这么美丽的女士怎么没有名字呢?”
      我点了点头,我确实没有名字。或许我有名字,但是我忘了。
      “你一直点头摇头的,你不能说话吗?”他的啰嗦让我烦了。
      但我还是点了点头——真是个讨厌的家伙,我该让他成为我下一顿晚餐。
      不巧,我们俩在走廊时被我的新主人碰到了——他的脸色透露着危险的信息,我感到事情不妙。
      没错,我在房间里喝下一杯美味的红色液体——那是我的早餐,然后我就被叫到了主人的房间里。
      “以后离他远点,暂时不许再靠近他!”我一进门就收到了这样的警告。
      (我忽略掉了“暂时”这个词。)
      这真是不妙,看来那个蓝眼小子是主人的儿子或是亲戚了。把他作为晚餐的计划泡汤了——哦不,连汤都没得喝。

      拉斯维加斯,罪恶之城。没错,我的到来会愈使这座城市显得罪恶。
      拉斯维加斯,Las Vegas,西班牙语中的“肥沃的青草地”。
      而在这片“青草地”上生活的“羔羊”,正是我最最需要的食物。
      我的新主人给了我名字——阿芙洛狄忒,就是希腊十二主神中的维纳斯。我对它感觉有点受宠若惊,但是,用一个女人的名字——哦,女神的名字,来给我一个男性做名字,我还是很不高兴。或许对于神灵来说都是一种亵渎。
      想到这一点我笑了一下——世界上有我这种生物的存在不就已经是在亵渎神灵了吗?我这种祸害人类的怪物,该像宙斯惩罚普罗米修斯那样惩罚我,用一条铁链把握束缚在悬崖上,让神鹰每天来啄食我的肝脏。
      但把普罗米修斯和我做比较我还是觉得不好,是普罗米修斯创造了人类,为人类偷来了火种,为人类辩护,他是最伟大的神。我是不配和他相比较的。
      现在轿车正行驶在拉斯维加斯大道上,我在轿车内望着窗外那向后退去的街景,当街景停止移动的时候,我知道这是在米高梅广场。因为我们所要居住的酒店,就是全球最大的赌城酒店,米高梅大酒店。
      在维加斯夜晚金黄的灯光的衬托下,米高梅酒店的翠绿玻璃所发出的绿光更加引人注目。我不喜欢门口那座金色的狮子像,它昂首挺胸,有着征服者般的傲慢。我不喜欢它这么傲慢,因为我觉得在维加斯里,只有我才可以这样傲慢,只有我才配这样傲慢。因为现在在维加斯里的人类,不管是身价有多高的影星,还是地位有多高的人物,随时都有可能成为我的食物。
      在此刻我先前的罪恶感被我的高傲冲得烟消云散。

      当然,我的主人——约翰带我来这里可不是游玩的,我必须以我的美貌为诱饵,以我的牙齿或智慧为武器,除掉几个他在生意上的强敌。
      这是我的任务,我觉得很刺激。
      第一个目标,詹姆斯•格林,40岁。
      因为第一次来到如此繁华的地方,如果只是严肃地执行任务是多么无聊,我必须要找点乐趣。
      我找了一条飘逸的白色长裙,将黑色长发披散下来,除了涂艳红的唇彩,没有化什么妆,我的皮肤就像白纸一样惨白,像冰雪一样寒冷,整个人就是一只鬼。
      这正是我要的效果。
      我在赌场里找到了他,我拿着一杯香槟轻轻地从他身后走过,“不小心”将杯中的香槟洒到了他的西服上。他立刻转过来想要扇我一巴掌,但是看到我的外貌后举在空中的手又停了下来,对着周围想看热闹的人挥了挥,用英文说:“没事,没事,这里很好。”
      然后,他又低下头来微笑着询问我的情况。
      我立马大哭着抱住他的腰,泪水打湿了他的衬衫。这时又有几个人把头转过来查看这边的情况,他拍着我的背问我需要什么帮助。
      我还是哭,而且是装女声哭。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可是我不能说话,说了话就会暴露我的身份是个男的。
      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在他的手心写下“Aphrodite(阿芙洛狄忒)”。
      “多好的名字!”他感叹,也立刻知道了我不能说话,狡黠地笑了一下。我一看就知道这个笑容不怀好意,这么说杀了他虽算不上做好事,但也算不上做什么坏事了。
      他又和我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我只是在原地比比划划,必要时就在他手心里写上一些单词。我骗他我住在云霄塔大饭店,他立刻提议要送我回去,我笑着点头答应了。

      云霄塔,350米的高度,密西西比河以西最高的建筑。
      我相信这时詹姆斯•格林已经被我催眠了,猛烈的风吹乱了我的长发,裙子上的白纱肆意飞舞,我朝他伸出了手,用口型比了“HELP ME”,仿佛我正是一位孤立无助的少女,楚楚可怜地等待着他的救援。他慢慢地朝我的方向走来,翻过了栅栏,他伸出手想拉住我的,却在离我的指尖还有一厘米的时候,整个身体猛然掉了下去。
      云霄塔,350米的高度,死亡的长度。
      我用这种方式来间接结束了他的性命,我不想动口吸干他的血,因为刚刚通过近距离的接触他并不是美味的食物,我讨厌会抽烟的食物,那样十分影响口味。
      我低头冷笑着看着他一点一点坠落到冥界,还有那楼下隐藏在人群中等待他的死神。我不去看他恶心的死相,脚下的蝙蝠托着我回到了云霄塔上的地面,刚刚一定会被地上的人类看到吧。不过,就算看到又怎样呢?那么高的高度,谁会那么清楚地看到漂浮在空中的是个什么东西呢?说不定只是一条白纱罢了。
      詹姆斯•格林的死估计只有被定为自杀了,反正维加斯也是“自杀之都”嘛。很多在赌博后输得倾家荡产的人会自杀,或开枪,或跳楼。
      就算格林的生活可谓醉生梦死,但会因为什么原因而自杀谁也说不定。
      第一个任务轻易地完成了,仿佛游戏一般。我的主人约翰一旦下令,就意味着游戏的开始,他是观战者,我是玩家,但对目标者来说,唯一结束这场游戏的办法不是要我的命,就是要他自己的命。
      这是要赌上性命的游戏。
      我喜欢。

      第二天,我在床上做着梦,梦到了那个雨夜,他抛弃了我。
      周围是一片黑暗和如针般的雨,头顶上有着路灯发出的昏暗光芒。
      他背对着我,突然转过身来,眼神凌厉地盯着我,对我吼道:“不要再跟着我了!”
      我惊吓地停住了脚步,想哭:“可是,我不跟着你,我还能怎么办……”
      “别对我说话!你就是个人妖!让我感到恶心!”说完他消失在黑暗里。
      我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没有他我该怎么生存下去?他什么都没教我。
      从此以后,只有一个人了吗?
      醒来后,屋里一片黑暗,看到窗帘与地毯之间的丝丝阳光,才知道已经天亮了。
      我发呆没多久,约翰就进来了。他手上拿着报纸,向我递来。
      应该是詹姆斯•格林自杀的消息吧,我打开报纸——果然!
      但浏览了一遍之后,我知道我显然低估了警方的智商,我的计划并不那么完美——这个案件被初步确定为谋杀案。
      因为警方把“有行人称看到有一身穿白裙的女子漂浮在云霄塔顶上方”和“詹姆斯•格林死亡前在赌场曾被一身穿白裙的女子纠缠”这两则线索联系在了一起。很明显,那个“身穿白裙的女子”嫌疑最大,而那个“女子”正是我。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谁知道那个“身穿白裙的女子”就是我呢?
      约翰打开电视,上面也在播这则新闻:“……但没有人能详细地描述那位女子的体貌特征,只是说那女子皮肤雪白,头发乌黑,嘴唇鲜红,外貌十分美丽。仅仅依靠这几点特征,警方很难确认……”
      我关掉了电视,伸了伸懒腰对他说:“‘皮肤雪白,头发乌黑,嘴唇鲜红’?太可笑了,当我是白雪公主吗?”
      “以后,不能在打扮得同昨晚一样了。”约翰命令道。
      “这个我当然知道。”我当然不是傻子,这点常识用不着他告诉我。
      “还有,以后结果他们的时候不要在容易被人看见的地方动手——或动口。”
      “嗯,这个我以后会小心。这次是我大意,我没有想到现在还有视力那么好的人。”

      在约翰要离开我的房间的时候,我叫住了他。我问了他一些关于“他”事情。
      我不知道“他”名字,只是知道,我刚刚新生的时候,他让我叫他“V”。
      “你是说付给我钱让我帮你生存下去的那个人?”约翰问。
      “嗯。”
      “那个人啊,从没见过面。他只是写了封信寄给我,介绍了你的情况,让我帮助你。并且附有一张数目不小的支票。署名是C。
      C?C是什么意思?不是他吗?还是他故意不想让我知道他的身份?我想不明白。那就不想了,我现在对于人类来说是个怪物,但怪物有怪物的好处,我有十分十分长的寿命和青春——这个我是知道的,但有多么长我就不知道了。我有的是时间,不在乎这一天两天,总有一天会知道真相的。
      在房间里呆着没意思,又不能出酒店,因为外面阳光灿烂,我又不想去酒店的赌场,虽然维加斯最大的赌场就在米高梅大酒店,但我还是没有丝毫兴趣。
      我只有在酒店里四处转转。
      我碰到了克里斯——就是那位烦人的蓝眼小子,他的头发是漂亮的金色,穿着白色的西服。我相信,如果我这是第一次见到他,没有以前我对他那“烦人”的印象,我此刻一定会觉得他就是一位王子的。
      想到这点后我使劲摇了摇头,有这种想法感觉我就是个花痴女似的。
      他是我主人约翰•怀特的侄子——克里斯•怀特。他的父亲因为最近患上重病,才让他住在叔叔约翰家,让约翰培养他的管理、社交能力。
      经过几天的接触,克里斯成了我唯一的朋友。尽管我只能在他面前用手比比划划表达我的想法,但我感觉前所未有的轻松、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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