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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
荟芊城到底算是南来北往的大城,尽管时局看起来比城外挤作一团的流民还乱,城里依然有呕哑的管弦和五色的酒旗,共同维持着一份风雨飘摇的歌舞升平。
小春自来这儿起摆摊赚的钱,一半归功于这歌舞升平,一半倒要归功于她察言观色的功夫。譬如见到普通的市民,她就卖自个儿编的绳结,见到来往的富商,她就摆出自己精心挑选的假石头,假首饰,见到官兵,她就可以卷铺盖跑路了。
但平心而论,她抬头望了望一个站在书局门口的青年,她最喜欢的顾客还是这类人。
青年着一件青色的长衣,交领,宽袖,质地似乎还不错。他面目长得干净,手也干净,就算是在等人,面上也挂着盈盈地笑。阳光从他光滑额上滑下去,在他微笑出的酒窝里酿了一下,然后落在小春眼里。
她一看,几个大标签呼之欲出:
有钱书生,涉世未深,脸皮薄,简单好骗,就是明晃晃的银子。
实在是情不自禁,小春拎着她叮叮当当的货架,笑着凑了上去。
“客官,第一次来荟芊?”
“算是。”冯梓材没有想到等人的这点功夫还能被搭话,就随口敷衍。
“如今政局动荡,民生多艰啊。”小春揣摩着书生的脾气循循善诱。“但这荟芊城却如此平安,客官知道是为什么吗?”
自然是因为生栖门在附近护佑着?冯梓材搞不清她要说什么。
小春不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人,熟练地把谎话吐出来:“因为有翠微、远岫两大仙门护着啊!”
小春这些见闻显然是道听途说来的,否则她也不会这么信誓旦旦——还瞧着一个真修士略显惊讶的神色,迅速翻出一块假玉佩。
“两大仙门共守着一件独一无二的至宝——桴歇石。”小春把东西推到梓材面前,“这上面挂着的就是这块灵石的碎片,法力无边呐…”
冯梓材拿起坠子,上面挂着的是一块普通白石头,擦了莹白的亮粉,费尽心思地向美玉上凑——然而这份追求完美的心思实际上是抬举了桴歇石。
尽管平民更愿意赋予这些神器精妙绝伦的外型和千金难求的价值,可没人比在翠微门长大的梓材更明白,桴歇石就是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
既无如月辉光,也不玲珑剔透的石头,甚至卖相还不如没有“化妆”的普通白石。
卖假货啊,冯梓材心下发笑,对着女孩摇了摇自己沾上白粉的手指。
“你这法力多得都溢出来了啊——你的意思是哪里有难,我就可以撒点这个白粉,泽被苍生?”
小春一下没听出来,可看着青年脸上愈发如沐春风的微笑,突然感受到了一些不易觉察的阴阳怪气。
这样不行,那换一样。小春又不动声色地掏出一把扇子,挡在自己面前。
“客官,那不知你是否听过一个传言,翠微与远岫两仙门本是一家,多年前分崩离析,至今依然势不两立。尤其是翠微门的梓材仙君和远岫的鸣珂仙君,更是势如水火啊!”
哦,这个,他不仅身处其中,还深受其害。
冯梓材笑而不答。
小春一把打开扇子,扇面上附庸风雅地题写了一些金史典籍,可这扇上最抢眼的不是这些字,而是中间一道撕开的裂纹——这是小春费尽心思捡到的,撕破的书稿。
“这是鸣珂仙君的扇子。”小春如是说,“客官可知这裂痕从何而来?原是这二人争吵过后,鸣珂仙君怒不可遏,因而撕扇以表不与小人为伍…”
哦,所以我是小人。
“客官一看就是心系家国的高洁之士,何不买一把扇子以表心志?”小春目光越过扇沿,揣摩着这个青年的神色。
“小姑娘,”冯梓材笑得咬牙切齿,“既然看不惯,撕扇子有什么用,怎么不撕破脸呢?”
又失败了,小春镇定自若,她扯住了青年妄图逃之夭夭的衣摆,咬牙搬出了一个盒子:“这是真东西,客官。”
“这里面是块有诅咒的玉佩。”
冯梓材哭笑不得,敢情这个小姑娘其实是说书的!
“这个玉佩先前是一位居在寺庙里的老头的,老头善良又勤劳,大家都说他不是寄居在寺庙里,而是庙里供的神仙——能活百岁的有福之人。他听说有一块被诅咒的玉佩,就想自己留着,以免祸害他人。可没成想,他得了这个玉佩才有半年,就突然暴毙在家里啊…你说,这是不是被诅咒了。”
“诅咒他的是你吧,”冯梓材笑说,“什么暴毙,人老了就不能是善终的吗。”
还善终呢,小春心下想。其实这个故事只有最后一句是真的,她掩盖了许多真相,包括但不限于这个老头满口脏话连狗都骂的光辉往事,以及他死后小春对能独占寺庙的欣喜若狂。
“哎!客官可不能这么说。”小春从层层叠叠的货物中摸出一打假符咒,修饰它们的词汇已经熟练地排到了她的嘴边,可还没等话语涌出来,街上传来一阵骚动。
小春抬头望去,似乎是一个人踉踉跄跄地冲来。首先不是流民,流民没有这么能跑的,可又不像是醉鬼。小春广阔的知识在这里犯了难,伴随着碰撞声,怒吼,和匆匆忙忙的脚步声,人群慌张得向两边散开。成筐的果蔬粮食被撞落,在撕心裂肺的喊叫声中,一株玉米滚落在小春脚边。
她再抬头时,看到了那个横穿了半个街区的狂徒静静地站在她面前,面目呆滞,可手却狠戾地伸向她。
“啊!”
小春惊叫一声,缩头躲到了货架下。
众人更加骚动不安,可在那混乱的人声中,小春却清晰地听到了一种纸张撕破空气的声音。
仿佛忽然之间,万籁俱寂。
无来由的风从地上卷起,把小春挂在货架上的红绸掀起一角。她偷偷向外望出去,看见沉积了灰尘,烂菜叶子和呕吐物的路上,浮起了一个淡金色的光圈。
她听见那位“好骗”的客人遥遥地喊:“师哥!”
然后一种金石的铿响落入她的耳朵——她也见过佩剑的官人,或者是卖艺的游侠,可她从没有感受过这种淬砺的声响。长剑过处,连风也尖锐了些。
红绸是彻底遮不住了,小春正眼看到了那位怪人——他穿着居然很体面,只是好像被胸口的黄纸压住了,以一种不体面的姿势定在那里。他避无可避,泛着冷光的剑不由分说地刺穿了他的胸口。
风止了,红绸子又飘飘洒洒地落下来,殷红的血液流到她的脚边,血腥气膨胀开来,塞满了这个小小的栖身之地。
直到这时,那柄剑的主人才从书局里走出来。
冯岿压了压皂纱的帷帽,把照念从尸体身上拔下来。
照念是一把通体漆黑的剑。说得好听一点是长相朴素古拙,平日里看,他的剑柄和剑鞘上没有一点装饰,连雕花也没有——可在它取人性命之后,喷洒的血色就会化成一阵白气,星星点点,顺着剑柄蜿蜒而上,最后停在剑客的手心里。
冯岿拍了拍手,把掌心的一点白光撇散了。
“什么都没有。”他转过头来对冯梓材说。
照念,算得上是当世的名剑。可惜的是,此剑出身不好,本来就是从远岫门外门偷偷顺的,只是他们师父在上面上了符咒,于是这把剑就有了非同寻常的能力。
照见大渐之一念。通俗来讲,就是能看看剑下的亡魂死前在想什么。大抵人之将死,对己总要坦诚些,于是这把可以旁观他人走马灯的剑,就成了能去伪存真的名剑。当然,由于死于此剑之下还可以留些遗言,所以,照念在那些该死魔头心里,也占据着相当的地位。
“他大抵被种了魔种,没有也正常。”冯梓材伸手揭了自己的符,男人扑通一下掉到了血泊里,围观的人群也渐散了。
大多数时候,不管是歇斯底里的疯狂,求而不得等怨愤,抑或是凝噎的哭声,死者总能在照念里留下许多东西。但并不总是如此,现当今,魔的附身手段实在低劣,被魔种蚀过的人们,最终会变成只能跟着预设指令走的行尸走肉——临死都不知道自己算什么,自然什么也不会留下。
“穿着像是生栖门的人,他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冯岿隔着帷帽,瞧木然的尸体。
冯梓材心也下奇怪。魔跑到大街上做什么?为了杀他们两个修士吗。可就这个水准走路都踉跄,想杀他们简直是天方夜谭。而且,更诡异的是,他一开始似乎是冲着那个小女孩来的。
“那个卖货的姑娘呢?”梓材回头望去。
小春摆摊能赚那么多钱,一半归功于她察言观色的天分。
莫名其妙被定住的人,地上的金环,飞来的剑和来历成谜的客人。当她意识到这一切时,常年行骗带来的心虚感立马压过了对血、惨叫和死亡的恐惧。
也就是说,她刚刚在对一位真正的修士宣讲他们的门派秘辛,还尝试给一位精通符咒的高人推销自己乱画的符咒。
呜呼哀哉!
当冯梓材尝试找她时,商业奇才小春女士已经带着自己真假参半的货架,三寸不烂的喉舌以及堪比城墙的脸皮混在人群中,跑到街角了。
“她有什么问题吗?”冯岿如是问。
冯梓材怀疑自己被她说的故事洗脑了,居然有一瞬间,开始思考那个诅咒玉牌的真实性。
“或许有?”
在小春匆匆的衣袂消失在街角前,冯梓材短暂地向民间传说屈服了。
一缕莹白色的符咒从他的指尖漾出去,携带着一些不易觉察的清气,落在了女孩灰白的衣袖上,然后慢慢地渗下去了。
符咒,庇护。
梓材实在怕这个小姑娘带着她的可疑性,嘎嘣一下横死了。就算她实在命不够硬,符咒一碎,冯梓材也能遥遥地感知到她的死生。
“你怎么认识她的?”
“不算认识,”冯梓材脸上又挂上了笑,“还不是因为师兄你买几本书买得太久了,只好随便找个人听听故事咯。”
生栖门徒被种了魔种,实在是令人痛心的大事。师兄弟二人一人揪着尸体的头发,一人拽着尸体的脚,总算把这位可怜的行尸走肉装到乾坤袋里了。
他们来荟芊城,本不是为了偶遇这位可怜的同行,而是为了参加生栖门两年一度的盛会。
盛会名叫樗青问鼎,与另一场名为原心证道的盛会联袂举行——当然,梓材一般习惯称其为鸡飞狗跳大会和喝酒吹牛大会。
鸡飞狗跳大会专供给年轻气盛的弟子们打架,喝酒吹牛大会就是供给那帮身处高位的高人们一个释放自我的空间。当弟子们混战过三轮后,门主们也酒过三巡,于是各回各家,又是新一年的混吃等死了。
鸡飞狗跳大会长期在生栖门举行,喝酒吹牛大会却年年不同,譬如,今年就在溶沛门。连同他们师父冯溯舟在内的一众人等,大约已在施迩的小院里吹天马行空的牛了。
自打梓材来到翠微门,冯岿师兄就已是一个无药可救的跟屁虫。师父去哪他去哪,有理由就找理由跟着,没有理由就死皮赖脸地跟着。梓材管知他的秉性,于是把装着“理由”的乾坤袋丢给师兄。
“你去和师父他们说一声吧。”
师兄脚尖一点,翩然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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