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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网友:水之赛冰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06-06-06 01:11:50  所评章节:6
某些怨念,某些杂念  
想当年,是追着何以进晋江的,也是追着何以知道了什么叫原创。
一只叫顾漫的乌龟,慢悠悠地写着她的甜蜜小文;一只叫水水的,耐不住寂寞四处看文最后也开始动笔成了浩荡作者大军中的一员。
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久到会用“回忆”的心态,遥想当时。
记得当时年少轻狂,记得当时人多热闹。
这些年,有人经过,有人离开,乌龟的何以,依然在爬。
游戏规则都能写三个版本的下部,乌龟的文还未完结。
在我被人催文的同时,我也催着乌龟的文。
只是她依然那么慢悠悠地,持续着她坑的深度。
不是一次咬牙切齿,如果乌龟和我一个城市,我肯定骗了她的地址然后直接杀到她家。
不是一次在群里尖叫发誓,下次碰见乌龟要砸了她的龟壳当摆饰。
我们的心急,乌龟的心定。
记得当时,晋江给我的概念就是巨坑两只,“千年的烈火,万年的何以”,我常在嘴里挂着这么一句。
最初,喜欢到处给人推荐,尤其是乌龟的这文,逢人就说,网上有这么一篇文,看着大好,看着心动。慢慢得,开始了怨念,再慢慢得,快要成了绝望。
却,总舍不得像放弃其他坑般也一走了之,总是在记忆开始模糊时再次拜读。
这是戒不了的瘾,它泛着甜香不知不觉间已经离不开。
当然,同时这也是个让人无力挣扎的无敌巨坑。
我们那个时候进晋江的,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何以吧?多少人,都是坑中的冤魂?多少人因为何以而相识相知?
这是某个时期的标志吧?不管之后出现了哪些更有名的作者,出了那些分数让人惊讶的文,在我们心中,何以依然有着它独特的位置。
好像耽美的niuniu,乌龟的何以也是,对于我而言,这是一方净土。
何以很干净,很温馨的平淡,情节上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却非要一口气看完才觉得过瘾。即使,这是第N次阅读。
听说乌龟终于要出书的那时候,简直以为是在做梦,从来不曾想到传说以久的事情,原来是有可信度的。
惊讶的程度,好像年初时看见乌龟半夜更新一样。
天,原来乌龟真的没有丢弃我们这群可怜人!
于是开始等待,有了些希望的等待,而不是之前几乎渺茫的等待。
记得,又是等了很久吧,当然和之前的时间相比算好多了,我记得,半年?还是再多些?反正,终于等到了确切的出版日期。
先是网上看见了封面,这时,才真的有了一种真实感。
去买书的那天,下着大雨,人湿透了,书却完好。小心翼翼地藏在怀里,用塑胶袋包了两层。对于我而言,怀中的东西已经不止是一本书了,那是一种执着。
非要看完全本不罢休的执着。
笑,当然,也是一份不能割舍的情怀。
因为何以,水水现在对律师有着特别的情怀。
因为何以,对于拿着相机随便拍我更加起劲。
如果何以是个梦,那么我至今仍在梦里不愿醒来。
感谢一下乌龟编织了这个让人心怡的梦送给我们。
虽然历时悠久得过度了些。
如今,我是不是该等着文雨的苏菜某天也能出现奇迹完坑?
我现在对任何坑都有了信心,乌龟的何以都有完结的一天,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如果乌龟你看见了这评,请千万记得表扬一下水水,这可是水水在晋江的处女长评哦,大方点送给你了!不过,这不是长评,这只是水水的碎碎念……水水的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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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网友:io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06-09-05 00:14:18  所评章节:4
读何以这个故事  
看完何以,心里一直有默默的感动。以琛的深情和坚持恐怕是很多人向往的,也许正因为这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的,大家才都愿意相信有这么一个故事真的发生过,而且,何其幸运,我们都遇到了它。
顾漫的文笔淡淡的,却极有味道。许多不经意的小细节烘托出了浓浓的温馨气氛。常常一个场景写来让人有很熟悉的感觉,如同真切得在身边发生一般。在这些或是回忆或是进行时的事件穿插过程中,默笙和以琛的形象鲜活丰满了起来。默笙大学时代与现在的对比(非常喜欢文中默笙的小脾气一段,偶尔问了问男友,他居然说这些小毛病我都有,一开始觉得满生气,后来不知道怎么眼泪就掉下来了),以琛的深情与坚持,容易让人感动但没有刻意煽情的痕迹,这是很难做到的。字里行间可寻到作者心里向往,或者,我猜测作者曾经历的那样一种情绪,比如说默笙在操场跑步默想的那一句“从此任何一个终点都不在有以琛”,以及与此呼应的“这天下之大,竟没有一个没有以琛的地方”;比如说那句可称为经典的“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以及“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每每看到这样的句子,我的心就跟着一动,甚至眼泪突然涌出来。有句老话,少年时听不懂花儿(姑且做情歌讲吧)的时候只知道唱着好听,自以为懂得其实不懂,而经历过了再去听,却又嫌懂得太多了。对于何以这本书,我就有这样的感觉,有的地方觉得太熟悉了仿佛发生在自己身上过,看到这样的片断心就有被揪住的感觉,甚至喘不过气。那种感同身受被别人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时,脑海里会像镜头回放一样攫取心脏,止不住悲伤。
然而,这是happy ending, 王子与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那些铺垫,那些从前,俱是过去的事了。以琛的深情得到了回报,默笙,我如此的羡慕她,即便是曾经的敢爱敢恨,后来的坚守(至少是心灵上的),我所爱的人终成了我的爱人。
我并非不相信世界上或许真有如默笙与以琛这样的人,只是看了太多离别,什么相濡以沫、执子之手的誓言,最后都难免相忘于江湖。甚至连如此的听闻都少见,连想象的空间都不留余地。感谢顾漫给予一个如此美好的故事,哪怕他是虚构,仍然给人信心去期望有坚守的爱情(若提到杨过与小龙女,我只觉不对胃口,那种感情我觉得是实实在在的虚构,不同于何以,予人感觉实际些),有一个你可依赖的人等着你,或者心里有一个美好的人可以挂念可以埋在心底可以捧在心头。
这不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尽管有些地方它令我悲伤,然而它时刻会让我会心一笑,却又时不时含着泪水。那个包含着爱与被爱的故事。只不过是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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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3 网友:国宝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0 发表时间:2006-09-06 21:38:59  所评章节:1
何以笙箫默 番外  
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婚期近在眼前,但是有个问题却开始困扰两人:结婚新人必备的婚纱照还没有拍!
前一阵子,以琛为了尽快结束手头的案子,好给婚宴和蜜月腾出空来,去上海出了趟差。一去就是一个星期。老袁答应他,如果能把这桩案子搞定,就多放他一周的假期。想着这样能陪何太太多去一两个地方进行蜜月之旅,以琛答应了。好不容易赶回来了,还没等计划好去哪里拍照,就又碰上默笙接到临时任务,要去出外景。
“默笙,我知道你为了准备结婚的事情忙得很,那我也是没有办法呀!萧筱好不容易给了咱们档期,她的经纪人也是刚刚才通知我的。可杂志社里其他人都有差事在身啊!”
因为正好是国外几大品牌服饰新装发布的忙季,杂志社人人都忙得不可开交。而默笙因为要结婚,所以基本上没有被分派到任务。
“我答应你,等你结婚那天,我给你多包点红包!这样你总不吃亏了吧,啊?”杂志社主编在电话里说到。
“我知道社里这阵子人手紧,可是……”
“哎,小张,这篇稿子我审完了,拿去排版……好了好了,不说了,就拜托你了啊!”嘟、嘟、嘟……
默笙还没来得及争辩,对方电话就已经挂断了。缓缓搁下电话,小心翼翼地去看身边的人。
“看我干什么?”显然,某人已有不悦。
“以琛,怎么办?主编都这么说了,我,我……”声音渐渐低下去。
以琛知道如果不让她去,她会不安。她既然不安了,那自己也定是要跟着“倒霉”。
长叹一口气,问:“什么时候走?”
“明天早上的飞机……”默笙抬起头来,眨巴着眼睛,似乎看到了希望。
那么急?以琛眉头一紧。旋即从沙发起身,向房间走去。
默笙以为他生气了,赶紧也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边跟边说:“我也不想啊!都怪你,把日子定得这么近……”话还没完,就看见以琛正替她把衣物装箱。
傻眼,顿时说不出话来。
以琛没好气地摇了摇头,充满挫败感。其实,要不是因为某人成天喊着要当“幸福美丽的六月新娘”,但又嫌六月中旬过后天气闷热,他何大律师何必把日子定得这么快,把自己搞得那么狼狈。
以琛放下手中的东西,走过去,扶住默笙的肩膀,嘴角画出浅浅的弧度:“是我太心急了。”默笙心头一软,同时也是自知理亏,顺势就倒在以琛怀里。但是,嘴巴还是要死撑的。
“默笙,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以琛的口气听起来似乎很严肃,默笙不敢怠慢。
“这次出差,勤快点。”
“嗯?……哦。”什么意思?难道自己工作很懒惰吗?平时不是总让人不要那么拼命吗?默笙还没有明白过来,以琛就在她额头上轻轻地落下一个吻。
第二天,当萧筱在机场看到默笙时,一脸惊讶。
“你不是该在家等着嫁人了吗,怎么还跑来出外景?难不成何以琛为了结婚把家当都花光了,要你自己出来挣?”萧筱略带嘲讽
默笙只是笑了笑,未作回应。
“亏她好意思说,要不是为了配合她,阿笙你用得着这么搏命嘛……”飞机上,小红为默笙抱不平。“要是换了我,我就把主编给炒了,工作可以再找,婚不可再结啊!”小红还在继续说,默笙看着窗外,思绪却已经飞到某人的身边:他一个人能应付得过来吗?
不知是老天可怜她,还是一同工作的同事可怜她,这次出外景异常顺利,样样都配合得很好,可谓天时、地利、人和。拍摄工作一结束,大家就出去好好享受这陌生城市繁华的夜生活,而默笙则独自留在酒店,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早上回A城。
门铃响了,默笙正纳闷小红他们怎么会那么早回来,打开门,萧筱站在眼前,手里拿着酒杯。
“婚礼准备得怎么样了?”萧筱说完,抿了一口手中的红酒。
“差不多了吧,只是婚纱照还没有拍。”默笙有些不好意思。
萧筱哼了一声,“你们两个冤家,终究还是走到一起了。真好……”脸上没有嘲讽,只有无尽的艳羡。“你们的婚礼我大概是赶不上了,这次回去之后,我马上要去米兰走秀。要不是因为是你工作的杂志社,我根本就不会给档期的。”原来如此。
“谢谢!”默笙为曾经心底闪过的那一丝埋怨而感到抱歉。
“先别急着谢我,先声明,我可没想到你们主编会派你来,指不定何大律师在心里怨过我几回了!我人不到,可礼总还是要送的,也算是赔罪了。”说着,拿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相熟的设计师,我已经打过招呼了,你直接去找他就行。”默笙还不明所以,萧筱就已经接着说道:“一套名设计师亲自设计的婚纱,这礼够体面了吧?”
“这,太贵重了,我,我怎么好意思……”
“赵默笙,你少跟我来这套啊,哪个女生不希望自己结婚那天穿得漂漂亮亮的?!我自己目前没机会穿,但是我希望我身边的朋友能穿上属于她的婚纱,高高兴兴地嫁作人妇。”萧筱神情落寞地说着,“是真话。”顿了顿,然后把酒杯里剩下的红酒一饮而尽,起身向门口走去。
站在门口,萧筱回首,“你们一定会幸福的,我知道!你们两个都有能力让彼此幸福。”
默笙看着她走在灯光昏黄的过道里,直到那略显消瘦孤单的背影消失在尽头。
回到A城,主编狠狠地把这次外景小组高效率的工作表现表扬了一番。就差荣立集体一等功和全社通报嘉奖了。而回到家,以琛也以自己的方式欢迎何太太的归来。
有些事情何律师可以等,有些却是再也等不得了。
这一周的周六,以琛一早就把默笙从床上拖了起来。驱车来到全市最大、最著名的影楼。
“以琛,我们是不是应该再好好计划一下?都没有货比三家过呢!”看着硕大的门面和广告牌,默笙提出建议。
“作为一个经常跟企业打交道的律师,我相信品牌效应以及其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转头看看默笙,还在犯嘀咕,安慰道:“如果你担心的是价格问题,那就不必了,这些钱我还是负担得起的。况且如果存在价格欺诈,你的丈夫可不是冤大头。”说着,伸出手。默笙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把手覆上以琛的手心,携手走进影楼。
在影楼小姐的积极推销攻势下,默笙选择了“白金典藏系列”,是极力阻止何律师选择“钻石奢华系列”后,二人妥协的结果。
挑礼服,化妆……。以琛已经等了一会儿,在摄影棚里等着新娘。只见默笙身着不对称设计的婚纱,左肩裸露,上半身由亮片和小珍珠点缀,十分典雅,下半身则是层层叠叠的白纱,如翻涌的波浪,还有发间那朵白色的山茶花。以琛一时忡怔,再一看,默笙两颊绯红,不知是腮红还是其他。
人来到面前,以琛还没开口,默笙就“哎哟”一声。以琛连忙扶住了她,抬起纱裙一看,是穿高跟鞋的脚扭了一下。眼前的人还真不是一般得容易出状况,难道她就不能小心一点吗?可话到嘴边却成了:“没事吧,疼吗?”
“呵呵,没事儿!不习惯穿这么高的跟。”默笙憨憨地笑着。以琛知道对于已经习惯牛仔裤休闲鞋的默笙来说,的确是难为她了。
“不习惯也得习惯啊,难道你准备结婚那天穿球鞋进礼堂吗?”何律师是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婚礼上,上演“逃跑新娘”的。
默笙朝他努了努嘴,就在小姐的帮助下,走到镜头前开始按照摄影师的要求摆POSE。
几张之后,新郎上场。
“右边的灯光应该再暗一些,才能表现人物的立体感。”
“角度应该再低一下,才好看……”默笙一边在以琛肩上摆造型,一边低声说到。
看来某人的职业病又犯了。以琛低叹一声,说:“默笙,”
“嗯?”
“安静一些。”
“……”某位摄影大师一副委屈的表情。
这时,本来站着的摄影师看着镜头,皱了皱眉,然后蹲下了。
“赵大师”朝何律师得意地挑了挑眉毛。以琛无奈地摇了摇头。
……
两人的镜头感十分之好。默笙自不必说,专业人士,以琛也因为曾经作过电视节目的嘉宾主持而显得游刃有余。
折腾了一整天,在换了几套衣服,补了数次妆容,奔波在A城各个角落拍外景之后,婚纱照的拍摄工程终于宣告完工了。其间,他们还去了C大,因为摄影师知道他们都是C大毕业的,便突发奇想来到这里拍外景。
操场的直道,以琛站在终点,默笙站在起跑线。
摄影师一声令下,默笙向以琛奔去。
风从耳边刮过,吹起头纱,如此轻扬。眼前的他变得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他一直都在终点等着她。一直都在。
或者说,有何以琛的地方,才是赵默笙的终点。不管路途有多长。
以琛,以琛……“以琛!……”心中的默念终究还是抑制不住,冲口而出。
彼端的以琛伸开双臂,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迎接他的阳光。
她冲入他怀抱的那一刻,引得操场上的学生们注目不已,也被摄影师永久得保留下来,摆在了卧室的床头。
“制作得的确精美,可是就是太贵了。”默笙手中翻看着新鲜出炉的结婚相册,嘴里却念叨着。“何律师,你不是说不会被骗怎么嘛,还会超支这么多呢?”
久经沙场的何以琛律师当然知道婚纱摄影中商家所耍的一些小手段,但是当看到默笙看着样片时眼睛里放出的光芒,他决定当一回傻子。反正要被骗,一辈子也就这一次。
“有吗?我倒是觉得还好。一分价钱一分货。”
“下次不去这家了,我……”知道自己说错话了,默笙乖乖地打住。
下次?她还想有下次?以琛不得不承认,有时候真是对何太太无可奈何。
“好,等结婚10周年的时候,我们换一家再拍。”说完,搂住了默笙的肩。
“嗯,还要带上孩子,拍全家……”默笙还未说完,双唇就已经被以琛的吻封住。
和风细雨,如此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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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雪球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7-09 21:33:29
嘿嘿 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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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5555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7-10 17:22:32
很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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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L馋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7-16 19:25:06
好啊,好啊,好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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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哈库啦@马嗒嗒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7-17 21:44:55
写得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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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_<%~~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02 20:59:35
太平淡了,不是很温馨,但是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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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荔枝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03 11:15:43
这是漫漫本人写的吧?如果是仿写我不得不说,人物揣摩,遣词用句实在是太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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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L馋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03 12:11:09
不是本尊写的啦
写文的亲很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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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夕暮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07 17:35:26
写的不错呀  你也开个坑吧 一定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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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Star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11 20:33:33
真幸福耶,都想哭了,真的,真的,以琛,默笙,你们一定要幸福喔
为什么,他却不能这样,是我懦弱,还是他的不爱
YZN Agoni 现在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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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一个期望的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13 20:54:09
真的很感人,想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遇到这样的爱情啊,七年多长的时间啊,而他们两个竟然都没变心,好感动啊,我也好希望哟这样的人这样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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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一个受伤的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13 20:56:41
我现在正在考研,把这本书放在床头,每晚累了就看上几眼,真的很舒服!!!!每次看每次都哭,真的很感人,生活中什么时候才能遇到这样的爱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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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NANA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12-24 17:15:34
这居然不是股大神本尊写得。。可是太赞了,人物性格都好符合,喜欢这种淡淡的温馨。我不得不说,这篇番外让我今天一下午都很开心。很淡,很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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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电眼女巫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11 23:23:44
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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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海苔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5-03 23:40:06
写得太棒啦!支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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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浮游若水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6-06 03:19:20
淡淡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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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南微冷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7-28 01:34:08
不要怪我抛砖头,还是觉得这里的以琛性格和原著区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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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网友:修竹213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9-17 20:50:52
和原文一样,真是棒,看到这么精彩的番外。写文吧,一定很好,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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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网友:夏至未至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10-20 18:09:43
嘿嘿,希望他们一直幸福下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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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网友:等待幸福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12-13 20:53:06
文中的番外写得很好,虽然不是漫漫本人写的,但是真的写得很好,希望默笙和以琛永远幸福……漫漫明年就要出新版的《何以笙箫默》了,里面会有漫漫最新写的番外,我们将会是他们幸福的见证人。我相信只要我们留意身边的人,我们也会拥有这种温馨而暖暖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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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网友:梦凌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4-23 11:03:49
好喜欢,淡淡的温馨夹杂着浓厚的爱意,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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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网友:五月的珊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4-24 18:05:24
何以我已经看了好多遍了,怎么都看不厌啊~真的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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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网友:夏天不打烊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12 21:07:28
啊啊,真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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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网友:默默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1 08:26:29
真的好美啊,好喜欢好温馨啊。可为毛书里没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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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网友:七七八八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30 15:18:24
顾漫姐,你太有爱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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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网友:草草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0 发表时间:2006-10-19 09:59:56  所评章节:6
从回忆中细味,在现实中成长 --《何以笙箫默》读书笔记  
后来,我终于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七年前因意外而分开的恋人,在一间拥挤的超市中再度相遇了。他们的第一眼,是由默笙有意无意碰跌了超市的商品而引起。可是,以琛并没有如她期待般的上前相认。而是,故做镇定的走开了。只留下了一个,让他们可以再次见面的钱包。
然后,默笙在别人的口中听到了关于她走后以琛那段失常的经验。加上警卫交来的以琛的钱包里,那张她的旧照片,以后照片后面的那名“sunshine"。她终于忍不住去交还钱包,同时追回她七年来失去的时光,可惜以琛正好不在。
由于家庭环境的变化与父亲的离世,让原来单纯热情的默笙变的成熟自持。而好友以玫当年的那句话,更让她自悲的认为,其实以琛并没有爱过她。她害怕自己的一切,都只是自做多情。
而以琛,在失去默笙后,才突然发现,原来她在自己心中的地位是如此的重要。重要的可以让他忘记上一代的恩怨。可以让他一等再等,等到七年后与她再次相遇。可是,以琛不变的,是他的个性。他始终不愿意把爱这个字说出来。他始终期待默笙会如同过去一般,天天追在他后面,告诉他,他们会在一起。而他也一直相信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即使他从来没有表达过对她的爱与关怀。
借钱包的照片没有了的理由,以琛又找上了默笙,但他追讨相片的举动,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让他小小的失望了一下,不过,他很快的为自己制造了下一个机会。让默笙把相片还给他。结果,命运让他们又一次擦肩而过。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以琛终于知道自己不能再轻易放走这个他等了七年的默笙,他追了上去。如果命运没有安排我们相遇,那么我自己安排我们的相遇。以琛主动要来了默笙的电话。
以琛主动把默笙带到他们当年相恋的校园,想因此勾起默笙对他的爱。
在得知默笙竟然去相亲后,以琛终于不能自持的上去吻了她。但他也同样不能接受这样的自己。也许他已经习惯了被默笙所追逐。
故意安排了和美女的约会,只为了更多的吸引默笙的目光。引起她的嫉妒心。结果最先失控的,是以琛。为了不伤害默笙,以琛编织了一个关于当年的合理的故事。然后小心翼翼的要求默笙回到她的身边。可是却得到了默笙已经在美国嫁人的答案。
失落的二个人,就此没有了对方的消息。
旧地重游,处处都是与以琛相爱的回忆。默笙那份成熟的冷静与伤害后的却步,在一点点的消失着。但是,这一次,天可怜见。由于工作的原因,默笙听到了别人口水的以琛。知道了以琛为了更‘显眼’而当上了主持人。也回忆起她当年曾经告诉以琛的话“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在向恒的口中他听说以琛为了生日时的一个吻,高兴就人差遣把一个宿舍的衣服都洗掉。知道以琛的冷静会因为他而消失。
最让默笙感动的,是以玫的出现。以玫原来就要结婚了。以玫告诉他,以琛在书中反映着写着那句关于他名字的诗”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就象《情书》中的藤井树。
医院中,她的看着以琛,突然无法面对。她选择逃开。整理心情后,她终于可以正视自己的感情。她要求回到以琛的身旁。而这一次,以琛要求和她结婚。
就这样,二个人终于回到了原点。结婚了。以琛不自由的想起了默笙第一次走入了他的生命。想起了他第一次进入默笙的镜头。
婚后的二人,都在小心的经营着这份得来不易的幸福。每每的决定要更加珍惜对方。而以琛依然不改的,是他那死要面子的个性。虽然他在为默笙而改变。虽然他很爱她。可是,他总表现的若无其事。但,他却会为了一个外国人的问路而吃醋,又为了一句“my husband'而偷着乐。会找借口送去上班,会专门回来给她送钥匙。会专门陪她吃饭。会担心她晚上等门。会和他一起早餐,会为了想和她在一起而带她去上班。会带她吃她喜欢的KFC。会小心的帮她擦去衣服上的污渍。会为她的一件小礼物而开心。会为她的不爱护自己而皱眉。会担心她的离开。也许还以琛自己也不知道。默笙在他心中的地位。以置于默笙的一句帮他做饭就让他感动的此生足亦。就爱她吧。就算她曾经有过另一个男人。
校庆那一天,以琛遇到了应晖,也终于解开了他唯一的心结。只为了一个soso的名字”何以琛“。只为了,她也公平的和他一样,爱了他等了他七年。不曾背叛。并且为她傻傻的个性而庆幸。轻易的解决了爱情战争中唯一的对手。
然后,他们开始了解对方过去的七年。他开始反醒自己的大男人个性。他开始反醒自己为什么总让她追逐。让他等待。他努力把她的阳光找回来。
不过,他们还有以后长长的人生。毕竟共有一个彩色的未来。
《何以笙箫默》从回忆中细味,从现实中成长,关于以琛和笙默的爱情故事。一个让你温暖而窝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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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5 网友:蟑螂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0 发表时间:2006-10-29 17:20:57  所评章节:4
我的最爱,以琛,默笙  
第一次看《何以》是因其搞笑吸引的;第二次,被其深情震撼,第三遍看《何以》被其哀伤侵蚀。男女主角是何其幸又何其不幸。以琛的童年时不幸的,即使成长岁月中的才华横溢,又或美女如云,直到默笙的出现,似冬日里的一束阳光横冲进他的心里,从那时起以琛看见了幸福的曙光,那个凡事为他着想的默笙,多年后同事问起曾经喜欢过什么样的女孩,不是因为美丽,聪慧,气质,只是喜欢变喜欢了。第一次见到她,是这样的白光一闪,然后就看到一个女孩举着相机笑眯眯地看着他。任何人被偷拍都不会太高兴吧,但他当时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皱着眉头瞪她。她一开始被他瞪得有点心虚,但立刻理直气壮起来,恶人先告状地说:“喂,我好好的拍风景,你为什么突然冒出来?” 他本来还有点生气的,但被她这样一说,真不知道是气好还是笑好,只好不理她,举步离开。没想到她竟然追上来问:“喂,你为什么走了?” 如果这时候还不懂得反击真是枉为法律系的高才生了。“你不是要拍风景吗?我把它还给你。” 她登时脸涨红,半晌讷讷地说:“好吧,我承认我偷拍你。” 懂得认错还算有救,以琛迈开脚步,她却不紧不慢地跟上。走了一段以琛忍不住回头。“你跟着我干什么?” “你还没有告诉我名字,系别啊。”她无辜地说。“为什么要告诉你?” “你不告诉我我怎么把照片给你呢?” “不需要。” “哦。”她点点头,一副没关系的样子。“那我只好洗出来以后到处去问啦。” 他不敢相信。“你站住。” “干什么?你担心我找不到你吗?”她一副你别着急的样子,“虽然全校有好几万人,可是有志者,事竟成,我一个个的去问,总会问到的。” 那他也不用在学校混了,以琛咬牙切齿:“何以琛,国际法二年级。”说完转身离开,走老远还能听到她的笑声。也只有这样的女子才能震撼以琛吧。
默笙是不幸的吧,母亲不爱,父亲的早逝,爱人的误会, 让孤身在美国的她尝尽委屈,即使有了有了有名无实的丈夫,她一直生活在以琛的过去中,七年,不是没想过回去,只是 不想被伤得更重罢了。默笙又是幸运的,那个她心心念念的他仍在大洋比岸等她。
之后,两人重逢,结婚,以琛说要相互折磨,至死方休。他恨默笙心灵上的走失,却放不开默笙,曾也嫉妒得发狂,却不敌默笙的绕指柔。到最后真相大白,以琛握得青筋暴起的手良久才渐渐放开,他的默笙心里从来都只有他啊,幸而,他没有因为嫉妒作出伤害默笙的举动,这样的男主业很难得吧,曾有人在群里戏称以琛是他的最最最爱。
两人在等待对方的时候都数格子,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以琛对以玫所“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深情啊!
七年啊,最深的相思化作表面的平静无波。
谨以此文献给最爱的以琛和默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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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夕暮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07 17:45:55
将就那句  堪称经典中的经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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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Star 打分:0 发表时间:2009-09-11 20:29:07
真感人,都看了几遍了,还是那样直叫人落泪,这样的爱情直叫人生死相许,祝福你们:以琛、默笙
YZN :我不能这样祝福你,因为我做不到,你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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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网友:渊儿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0 发表时间:2006-06-15 04:32:01  所评章节:6
还君明珠时,默语亦随风——标的物《何以笙箫默》  
还君明珠时,默语亦随风——标的物《何以笙箫默》(来晚了……)
  题记:水平有限,所以这是非毒蛇的糖衣炮弹,简单的读书报告的说……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刚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只是有一点点仿若看模糊的黑白照片的感觉——一段被误解或误读的感情,两个多少有点故事多少有点性格的男女,一个一个拉近又拉远的模糊而摇曳的场景。好比《电台情歌》里,莫文蔚的那一句:我们一直忘了要搭一座桥,到对方心里瞧一瞧。然而流畅的文字背后,是背景的空虚和苍白,日光炽烈然而没有冬夏。直到看到以琛在病房跌倒而笙箫在电梯流泪,身边的人们却无动于衷的时候,我才看到这其中的一点无奈和真实。人总是在现实面前妥协、退缩、麻木乃至沉沦。一个用不断的试探来确定自己的“领域”,一个用不断的离开来回避现实的“问题”——而这样两个倔强不安的人儿,如何能够在这样冷淡的人群中遇见呢?突然间开始觉得很喜欢。
  颇喜欢标题对故事的概括:意外的重逢划上七年等待的句号,那一转身的靠近有着摇摆不定的痛苦,而靠近了之后却在命运的折磨中跌跌撞撞的误解,离合若真有暧昧就在乎若即若离之间找寻摇摇欲坠的真心吧。多年不见候忽然重逢,就算当年如何倾心相知相许心里爱意澎湃,但是如何去表达?在那样深厚的误会下,一定可以原谅吗?无法肯定的情况下,如何去争取?如何让自己不成为一个哗众取宠的小丑?几年前的笙箫,可以用明亮的笑容告诉以琛她愿意等到毕业,而现在的那个短发女子,在面对镜子的时候,都会看到自己眼中的沧桑。谁能告诉她,应该如何做呢?到底应该如何做呢?
  这是一篇投入的文字,作者顾漫用她特有的细腻情感和温柔笔触静静描摹着一个辗转缠绵的故事:当日还君明珠,而今笙箫再起,你待如何?
  说完了整体的观感,转入具体的细节,再一次看完全文后,流萤给出的评价是:人物性格鲜明然而有些失之单薄,情节温馨但有些过于随性,唯有文字的流畅而自然是完全当得起晋江姐妹们所给的10分的。且听我简单分析如下——
  首先是人物。
  按理来说第三人称的写法对刻画人物是相当有利的——毕竟,全面的视角可以容许读者从更多的方面来分析人物。然而这篇《何以笙箫默》更加接近第一人称的自述,甚至,应该说是“伪第三人称”。我一向认为优秀的作品应该尽可能地摆脱任何中间人——包括作者本人。作为作者笔下的人物,不同的人,应当有着不同的语境。摆脱“中间人”旨在充分地显示这一点。但是《何以笙箫默》的优点和缺点都在于,文字背后的情感过于复杂。好处当然是明显的,作者的心境和文章更完美的结合在一起;而缺点则是,在庞杂的情感中,在很多时候,我甚至无从分辨哪些是属于作者的感慨,而哪些又是属于人物本身的无奈与伤悲?无论如何,合适地进行一些“分界”应当是必要的。
  赵默笙本应是一个复杂的人物。一方面她开朗、直率,多年前的默笙,可以借着拍照的机会认识以琛,后来又在他们公司的宴会上坦陈追求他要靠死缠烂打,作为一个女人,实在是勇气可嘉。另一方面,家庭的巨变和七年孤身的生活,结婚又离婚的伤痛,不可能不留下一些痕迹,加上当年以玫和以琛给她连续的打击,能够挺过来的她,肯定蜕变了不少。仅仅是不复当年的“梅子青青”是不可能的,而仅仅是失去那种追求的勇气的话,那么她一定是一个失败者——即便加上剪掉了一头长发或者晒黑了皮肤也是不够的。总觉得作者也是没有经过生活的洗练呢,不然,为何笙箫接人待物还是如此的单纯和青涩?别的不说,单单书中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位现实意义上的“坏”人,就应该让作者深思了。面对萧筱的那场戏,更像一个刚出道手脚都不知往哪放的新手——这,就是国外的知名杂志的摄影记者?而为何她思考了七年却只得出了一句:原来天底下没有以琛的地方是不存在的?难道她从来没有深究过,以琛的爱是怎样的?如果她对这有哪怕是一丝理性的认识,而不是停留在对以琛的生活习惯的了解的话,七年足够她认清很多事,包括以琛和以玫。所以亦有一些不能理解的时候,譬如,如果我是赵默笙,也许我会在被押着去结婚那天毫不犹豫地下车,因为何以琛的态度是那么痛苦而别扭,如果他的爱已经离开,我不在乎再离开一次。可默笙却淡然安然,她的忍耐在这时让我感到一种“被践踏”的滋味。
  说到这里,忍不住替以琛那句“我是疯了才会让你这样践踏”辩护一下。即便是圣人,也会有看不下去的一天,也会有失控的一天——何况在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面前,失控的次数稍多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又造成了一个问题:男主角脸谱化了。他冷、他酷、他高智商、他爱女猪。仅此而已。甚至他的高智商,亦只是存在于传说中,并不食人间烟火——比如能解高数,比如解决官司——而他解决自己生活问题的时候并不如想象中的睿智。譬如用工作麻醉自己,这其实可以算是用滥了的桥段。以琛实际上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男孩,他需要用一遍又一遍的刺探来确认默笙的底线、默笙爱他的程度——偏偏七年之后的默笙是个闷葫芦,所以我们只能看着他一再的失望一再的将脾气发泄在默笙身上。其实,难道没有可以挖掘的细节?在以琛家里和默笙的对话中,表现的对母亲的体恤,就很不错而生活气息浓厚;还有用那一句淡漠的“那也不能改变什么”划清与以玫的关系,也是书中罕有的理性和意志的表现。另外,作者希望在以琛身上寄托的东西太多,希望他能表达的东西太多——比如那重重的谜团:以琛到底是没有向默笙说明,他和她的父亲究竟说了什么,他又是为什么要伤害她。难道他是一个懦弱的人?那么他为什么有勇气将她押向礼堂呢?或者纯粹是报复?那这个男人实在太可怕。亦让我感觉从五到六章的转折稍嫌硬了些,也赶了些,不知是作者本来就未作规划还是读者要求所致。
  此外。向恒和袁某人就不用说了,纯NPC,除了在情节的转折上可能起一点作用外没有明显的魅力——而且,以他的身份,去找默笙,立场就很奇怪了。霹雳小姐和美婷也是这样。结婚狂花仙子小姐倒是罕有的鲜活,在那个淑女表情的背后,谁的眼泪在飞?以玫的淡漠,或许是因为这本书里面并不是以她为核心,旁枝末节的存在,也不需要过于深入的刻画。萧筱……空洞,坏女人的潜力候选。聂向季和默笙那个不知道在何方的前夫倒是很有可能成为“红杏出墙”的导火索。只是默笙那从未出现过的父亲、母亲颇具可疑之处,但愿作者不要搞出什么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深仇大恨,即使,我可能真的会感动。
  然后是情节。
  首先指出一个小Bug,凡是本科类院校均不可能有国际法专业,国内的学校在本科阶段都是大法学,在研究生阶段才划分专业方向——因此那个国际法二年级的何以琛明显是个笑话。而从本人的专业出发,本科毕业就当律师是很可疑的——何况要在四年内出头,要知道国内的司法情况,实在和美国那种抗辩式的法庭不同啊。而另外摄影师随便拿个相机拍拍拍是不可能的——取景要做的工作很复杂,选好了之后对采光等等也有很多要求——所以那个默笙在酒楼下为杂志拍照片的情节就更加不可能了。
  打住。不得不说作者对于场景的安排是相当的有水准的。对于画面的捕捉也颇为敏感,譬如对那个《推手》的描述,就颇有艺术气息。作者在欣赏上有品位。不少细节也充盈着感伤和优雅。比如说我最喜欢的那个等待的场景——
  有很多东西没变。她还是喜欢穿毛衣,二十五六的人了仍然穿得像个学生。她等人的时候还是喜欢边等边数地上的砖格。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这次她等的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屈的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我很喜欢这个细节,让我想起了《东京爱情故事》里面,莉香一直等一直等,而完治却没有出现,而终于,完治出现了之后,莉香已经疲惫得没有办法抱怨的表情,那句“你能来我真的很高兴”还有“若是错过了晚上一定会梦到后悔鬼的”。只是一个细节,一句淡然的“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让我想起遥远的早已遗失的幻想,以及让人心疼的破碎——虽然忧伤但却明亮,虽然疼痛但却甜蜜。
  然而这种构架能力最终没有成为明显的优势——间断的漂亮图片并不能够成为一部完美的电影。纵然精美的图片不断,如果没有良好的控制能力,最终也就是成为一部漂亮的写真集,而非一个故事片。诚然,故事的张力来源于其本身和作者的挖掘,然而让人轻松看下去的,更多是节奏的把握,或者是所谓“张弛之道”。高手出剑,本是不需要换气的,招与招之间流畅无比绝无缝隙——高明的作者也是小高潮连着大高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然而《何以笙箫默》则像个初学剑法的小学徒,不仅出手的力道有问题,还磕磕碰碰几位不熟练——特别是结婚前后的转换,后面的文章,更加紧凑而接近所谓都市文学的风格,然而却显得淡而乏味,前面的文章,尽管舒缓,却有张力——但是即使是较为值得称道的前五章,也让人觉得节奏过于缺乏变化,缺少奇峰突起的惊喜。
  而另外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情节的随意性了。并不是说作者安排情节需要满足一个所谓“因为所以那么因此”的逻辑关系,但是至少应当用适当的伏笔交待——但是目前的八章,前三章看得出来是明显“预谋”好的,简单的笔触自有深意,也为后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埋好了隐线。五六章过后伏笔越来越少,情节的突兀越来越严重——比如那个剪头发的情节就可有可无,而那个所谓“小别胜新婚”的调侃也属于废话。从我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情节是可有可无的,对读者了解故事来说是毫无用处的——或者作者认为这可以增添生活的气息,但是在某个方面来说,这也是《何以笙箫默》应该减去的赘肉。当然,作者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故事架构还没有展开,很多看似平淡无奇的地方自然是以后的重要场景——但是就网上能够看到的情节而言,随性的弱点,修改起来会很痛苦:因为很多场景都是用心去写的,而本来篇幅不长的东西还要三删四删,的确是很让人为难的事。
  不知是否应该归在这里讲的一个问题就是背景的过度虚化——固然,我们没有必要给每一部小说加上类似《飘》或者《静静的顿河》里面那样动辄十来页的景物描写,但是为了给人物一个合适的生活环境,适当的景物还是必要的。然而不知道是否是我过于粗心的缘故,除了Y市和C校,文中竟没有出现一个地名!更不要说被霓虹染成深紫色的天空等等标志性的城市景观了——注意,我们的赵默笙小姐是一位有成就有专业素养的摄影师,而这种职业的职业病应该是导致了她对周围景观的异常敏锐,然而,为什么她眼中的城市,除了塞车,甚至没有任何能够让人感到城市气息的东西呢?
  情节的弱势直接影响了人物的刻画,这绝对是个遗憾啊。
  最后是文笔。
  很喜欢,我一直期待,能有作者在枯瘦简淡的文词寄托背后的俗世影像与沧桑感悟,并对人心进行单刀直入式甚至可称为尖刻而精准的剖析——尽管,由于阅历的关系,我认为作者目前还是没有能力达到这种程度——其实我觉得要写出好的文字,真挚加上认真就可以了。当然,这可能被看作轻而易举;或者相反,认为不可企及。一切都是具体的,微妙的。唯其合情,所以合理。看得出来,作者是有在做这种努力的,若能坚持,是有望接近于所谓的“春秋笔法”——字字皆含褒贬的。
  而纵观这篇中的文字,的确是可称得上的含蓄和简洁。粗看平淡无奇,细一推敲,就会发现容量惊人,这种写法迫使我们放慢阅读速度;否则我们将无法体会到简单的文字背后的那种沉甸甸的情感。然而那些文字的意蕴又并不成其为阅读的门槛——或者说,作者的叙述形式哪怕在细微之处也不至于成为内容的障碍。
  一个小问题就是用词稍稍贫乏了点,譬如,形容以琛就是冷、酷……导致我在第三遍看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两个词就条件反射地想笑的说……另外,刻意要显得轻松的一些场景,往往会有口语化的语言出现,这时候就感觉很突兀。比如,在写花仙子特意要当淑女的那一段,“黑了一半”和“心虚的笑两声”,让我想起聊天室的固定表情——或者这种语言本身没有任何问题,若是出现在人物口语那也无可厚非——然而在下面接着出现一个词“抬眸”。作者可以自行对比这两小节给人的心理落差吧。
  因此,我的建议是锤炼控制的能力。凝炼些,再凝炼些。
  鲍勃·迪伦的一首歌《答案就在风中》,这样唱着:“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成长为人?”而李莫愁的口中,那首元好问的《摸鱼儿》,自然是愈加凄苦。
  人要经过多少误会多少伤悲,才能到达情爱的彼端呢?或许,《何以笙箫默》要表达的,就是这么一个无奈的主题吧。
  写到这里,不由得呼喊一声:支持漫漫……反对坑坑……据流萤社报道:最近晋江道路维修,许多地方无故出现大坑,诸位姐妹深受其苦,往往刚出一个又掉一个……希望各位作者多些公德心,努力完坑,这才是诸位姐妹们的福音啊。
  PS:终于写完等别人狠狠打击……亲亲漫漫,一定要写完啊……诸位师姐请多多指教哦~
  注:写于2004年5月29日,现在乌龟漫的书都出来了,想要一本,不知道上哪买呢,又不习惯网上购书,下次去新华书店的时候留意一下吧。
  漫漫多写书,多写一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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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网友:敏敏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06-05-04 22:33:06  所评章节:5
温馨中的痛心  
  等待也是一种幸福
  《何以笙箫默》(原创,作者:顾漫)应该算是一个比较老套的故事,一段纯纯的校园恋情,一对相爱至深的情侣,一些阴差阳错的误会。再相遇,七年的分离使彼此发生很大的变化,七年的相思使压抑的情愫一触即发…但就是这样一个老套的故事,经过作者淡淡然的叙述,给人很不一般的感觉。《何以笙箫默》的基色调是忧郁的深蓝色,但作者穿插了不少幽默风趣的情节,减轻了故事整体的沉重感,让人在痛心之余,又忍不住会心一笑。读此文,温馨并着痛心。
  喜欢这个故事的几点理由:
  1、一个深情执著的男主角,这个是言情小说不可缺少的要件哦。以琛七年如一日的深爱着默笙(感动ing)。以琛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可以说是拥有一个悲惨的童年(呃,或者是悲惨的青少年)。默笙的出现就象一束阳光,照亮了他灰暗的生活。以琛对默笙除了爱情,还有依赖,他依赖着默笙的笑容,依赖着生命中唯一的阳光,也深信这束阳光不会离开自己。所以当默笙离开后,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以琛的措手不及和不敢置信,以琛的痛苦和怨恨是可以理解的。有些看倌觉得,默笙回来后,以琛的表现太过自私,我却不以为然。以琛熟悉的是七年前那个会“死缠烂打”,“勇往直前”的默笙,对于以琛来说,默笙的“不主动”就意味着“拒绝”。更何况以琛并不是没有努力过,他接一个不相干的人下班是为了制造与默笙偶遇的机会,带默笙重游校园是为了勾起默笙以前的美好回忆,他甚至愿意不计较过去背叛,和默笙重新开始。可见,以琛不是没有争取,只是对这个不同于他过去所熟悉的默笙,不知道应该这如何去争取。他在等,等默笙给他机会,所以当默笙问“以琛,你还要不要我”的时候,以琛立刻决定与她结婚(不过还考虑了一晚,还算立刻吗~~)。对于一个律师来说,有什么能比用法律来保障这份感情更让他安心的呢。
  2、出彩的配角们。“拾金不昧”的超市店员,相亲狂花仙子,民政局里的幸福新人,甚至那个可爱的教授。。。。。漫漫对他们的描写虽然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他们的出现给整个故事添加了不少欢快的节奏。
  3、美丽的校园恋情(偶狂喜欢这段~~)。漫漫对他们的校园故事描写的太成功了(可惜太少~~),虽然只是淡淡几笔,但是人物却跃然纸上。我几乎可以看到,一个有着可爱苹果脸,睁着大大眼睛的女生,正腻在一个“穿什么都好看”的男生身边,女生脸上堆满可爱无赖的笑容,男生脸上却是纵容无奈的笑容。当然情节写的也相当传神,从他们的相识,到默笙“死缠烂打”的追求,再到相恋,甚至是他们的矛盾,都让人觉得纯情温馨。可能有人觉得默笙用“威胁”的手段来获取以琛的资料,与她毫无心机的傻女孩形象不符,但是我却觉得恰恰相反,这段描写正能表现出默笙那种什么都不顾虑,傻的可爱的性格。
  4、几点悬念的设置增加了故事的神秘感,让人有一探究竟的冲动。悬念一:以琛当年为什么要那样对待默笙?----“要怎么告诉她?如实?不行” 悬念二:那七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默笙由原来的无忧无虑变成现在的忧郁迟疑? 悬念三:默笙在美国的婚姻到底是怎么回事?悬念四:什么事情让默笙改变注意,决定和以琛重新开始?仅仅是因为朋友的几句话,让默笙相信以琛是真的爱她,或者另有他情?当然这种种的疑虑要等着我们慢慢的漫漫大人为我们一一解答。
  5、流畅的文笔让人有如沐春风的感觉(不过,以漫漫挤牙膏的速度,不知道算不算流畅~~)。故事是那么淡淡然然的叙来,但有时只是那么几句话,却能狠狠击中你的心脏。
  强烈推荐此文!!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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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8 网友:孑孓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06-03-24 20:04:01  所评章节:4
“何以笙箫默”—— 今夜东风破  
何以琛的“七年之痒”
七年对一个优秀出众的男生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那一刻,我为他幸福而悲哀着,他可以找到这样让他珍惜的女子,而又非她不可,一定要在她这棵树上吊死,这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尤其对一个父母双亡失去一切的人来说,这种等待无非是一种赌注,他说,他数了好多个999,就是没办法数到1000,原来他还一直相信着,虔诚地相信着他们会重逢,他的阳光,他的sunshine再次扬起笑脸温暖他冰冷的心房,他就在这种咫尺天涯般的幻想中等待着,那些因为忙碌而显得冷漠的日子,不是遗忘,而是隐藏的很好,当她回来时才发现,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是她让他不能选择热烈,用深沉诠释深情,他做到了,而他也给全天下正在等待中的人一个希望。于是我就傻傻的流着泪微笑的想着,我喜欢的人在那个城市也正在想着我,也许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再见面了,也许就是现在我才意识到他就是何以琛说的那个出现过的人,从今天起,就让我抛开那些酝酿痛苦的矜持吧,好好的喜欢,好好的生活,好好的幸福,也许就那么将就着,但终究有这样的故事来完美我梦中的结局,谢谢小漫写出这样的故事,哀而不伤,让人很感叹时间的轮回,让总是以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的悲观的我有些小小的无地自容,改变命运的转向,有时只是一念之间。
赵默笙的“七年之痒”
她是一个沐浴在阳光中的女孩,文中对她的身世只寥寥几笔,但我似乎总能从她的开朗中找到一丝无奈,怯懦的屈服不是因为不坚强,而是因为疲倦了与命运的周旋,该在乎的她在乎过了,该挽回的她努力过了,但都是徒劳,于是她选择不顾一切的逃走,带着别人和自己的眷恋。很多人都骂她,骂她薄情,但她毕竟是个小女生而已,在发生了那么多的变故之后,生活立刻变得没有方向,什么人该相信,什么人不会变,一切仿佛又失去了它的定义变得陌生,于是她选择到一个同样陌生的国度,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听陌生的歌,然后才发现原来费尽心思想忘记的就那么忘记了,是这样的吗?但是,她还是回来了,也许正像她所说的,她只是想……看看他而已,知道他还在,在这样城市里,幸福或痛苦的活着,原来她一直都放不下。想想她再想想自己的固执,原来我们都那么聪明的愚蠢着,明知道没有任何意义,却还要回来,只是看看,看看那个魂牵梦萦的家伙过的好不好,幸亏他们都这么聪明的愚蠢着,苦尽就一定是甜吧,我现在觉得苦,是不是就是因为我还没有苦到尽头?好象也许似乎是吧……
今夜东风破
原来在我们的生命中有那么多放不下的风景,一直耿耿于怀,谢谢这些美丽的风景,让我们还有等待和追逐的勇气。
不要总以为自己是最惨的一个,不要总以为自己是最痛苦的一个,外表越开朗的人,内心越脆弱,也许他的欢乐正被你的悲伤同化,而你却自私的只知舔舐自己的伤口,没有看见身后他悲伤的眼睛。就让我以此学会宽容和善良,好好的爱,好好的过,珍惜头上那片云淡风清的天空。
goodbye to you, my trusted friend
we‘ve known each other since we were nine or ten;
together we‘ve climbed hills and trees,
learned of love and a-b-c`s,
skinned our hearts and skinned our knees.
goodbye my friend, it‘s hard to die,
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
now that the spring is in the air,
pretty girls are every where;
think of me and i‘ll be there.
we had joy, we had fun,
we had seasons in the sun;
but the hills that we climb
were just seasons out of time.
goodbye, papa, please pray for me,
i was the black sheep of the family;
you tried to teach me right from wrong,
too much wine and too much song,
wonder how i got along.
goodbye, papa, it‘s hard to die,
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
now that the spring is in the air,
little children every where,
when you‘ll see them, i‘ll be there.
we had joy we had fun
we had seasons in the sun
but the whine and the song like the seasons have all gone.
goodbye, michelle, my little one,
you gave me love and helped me find the sun;
and ev‘ry time that i was down,
you would always come around
and get my feet back on the ground.
goodbye, michelle, it‘s hard to die,
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
now that the spring is in the air,
with the flowers ev‘ry where
i wish that we could both be there.
we had joy, we had fun,
we had seasons in the sun;
but the stars we could reach
were just starfish on the beach.
all our lifes we had fun
we had seasons in the sun
but the hills that we climbed
were just seasons out of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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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海苔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2:24
这么好的评,怎么没人呼应呢?
“外表越开朗的人,内心越脆弱”——的确…同感……
<Seasons in the Sun>也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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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yukini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5-19 02:17:43
好評,讚一個。
烏龜估計都沒來看評吧,否則一定加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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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suyuanm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6-16 18:53:28
看完这评就去听了(Seasons in the Sun)
很少听英文歌,感觉不错,不管是评还是这歌都很贴近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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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一意孤行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6-23 15:05:27
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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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luo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6-24 09:06:41
曾经沧海难为水
很感人,很有深度的评论
may there be enough cloud in your life to make a beautiful sun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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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墨香似玉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6-30 18:55:32
听着刘若英的 知道知不知道 看着这样的故事,看着这样的评 很感触,“于是我就傻傻的流着泪微笑的想着,我喜欢的人在那个城市也正在想着我,也许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再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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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ZHUZHU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6-30 21:31:32
刚刚在听张信哲的信仰,发现和这文很搭,很合适以琛做内心独白啊
歌手:张信哲 歌名:信仰
每当我听见忧郁的乐章
勾起回忆的伤
每当我看见白色的月光
想起你的脸庞
明知不该去想 不能去想
偏又想到迷惘
是谁让我心酸 谁让我牵挂
是你啊
我知道那些不该说的话
让你负气流浪
想知道多年漂浮的时光
是否你也想家
如果当时吻你 当时抱你
也许结局难讲
我那么多遗憾 那么多期盼
你知道吗
我爱你 是多么清楚 多么坚固的信仰
我爱你 是多么温暖 多么勇敢的力量
我不管心多伤 不管爱多慌 不管别人怎么想
爱是一种信仰
把我 带到你的身旁
我知道那些不该说的话
让你负气流浪
想知道多年漂浮的时光
是否你也想家
如果当时吻你 当时抱你
也许结局难讲
我那么多遗憾 那么多期盼
你知道吗
我爱你 是多么清楚 多么坚固的信仰
我爱你 是多么温暖 多么勇敢的力量
我不管心多伤 不管爱多慌 不管别人怎么想
爱是一种信仰
把我 带到你的身旁
喔哦....
我爱你 是忠于自己 忠于爱情的信仰
我爱你 是来自灵魂 来自生命的力量
在遥远的地方
你是否一样 听见我的呼喊
爱是一种信仰
把你 带回我的身旁
爱是一种信仰
把你 带回我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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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安分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15 17:02:32
梦幻西游论坛的。心情故事的某斑竹也叫“七年之痒”诶。
一个人么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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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Smaile Ada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8-22 21:10:06
绝对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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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网友:bb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0 发表时间:2006-03-11 15:29:56  所评章节:6
大家好,我是以下一篇文的作者aa姐姐的学妹,呵呵,因为我也很喜欢这个故事,更喜欢以琛,谁让姐姐大力推荐呢?可是我偷偷地天天来这追追了好几天, 姐姐的那些问题都没有回复,我好想知道以琛和默笙以后的生活呢,后来一看,好像地址不一样,姐姐把文发在原来的地方,但大家都在这个新的地方讨论,所以,我就又把姐姐的文重新贴过来这边了,希望作者顾漫姐姐能回复一下下,谢谢啦
№11 网友:aa 评论:《何以笙箫默(全文地址见内)》 打分:0 发表时间:2006-03-04 19:20:27 所评章节:16
一直以来都非常非常地喜欢以琛,也许因为身边这样的人很少很少;
后来出现的应晖好像还不错,却只能以一种极平淡极一般的心态去看待,可能因为身边这样的人很多很多;
长时间的等待下来,终于看完了全文,总觉得意犹未尽,某些删掉的细节似乎消逝了某些感觉,某些地方又没有仔细交待清楚,新增的某些情节和人物设定又变得和一般言情小说一样,落入了俗套。
比如说,为什么以琛和默笙第一次ML时,以琛竟然没发表什么意见,默笙应该——毕竟是处女嘛(不好意思),为什么不让以琛知道以玫之前对默笙说过的那些话,为什么要在以琛和默笙面前给应晖那么大的排场,给他设定那样一种身份,他们三人之间的事全部揭穿了不是很好嘛,让大家了解了解“真爱永恒”这个词的真正涵义,为什么默笙的同事对她结婚之事没有发表一两句意见,那种场面一定很过瘾,呵呵,哎,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嘛,竟然有一大堆的为什么,还有向恒是不对默笙有点意思,萧筱开始喜欢的人是谁-----哎暂时就这样打住吧,都是喜欢惹的祸。
我有时在想,之所以这么长久地喜欢这一篇文章,可能是因为以琛这样一个人物以及以琛和默笙之间那么深刻永恒的爱情,因为工作的关系,加上本人长久爱看帅哥的习惯,所以一向对身边的中外帅哥非常的注意,可惜的是,如些多的帅哥里面,没有任何人能够像可爱的以琛一样,在女朋友远在国外下落不明,众多美女的围攻之下,仍然能够出污泥而不染,却有众多人物都能潇洒地左拥右抱,玩乐人生,就算是本文里的应晖,也暂时在年龄,金钱和喜欢的女人数目上优胜一筹,问题是只要我们的以琛愿意,那些东西哪样不能手到擒来呢?
就作者的意思,本文已经完结了,似乎会为应晖写一篇番外,我只希望出现的女性能和他棋逢对手,意思就是最好也是喜欢了一两个人的那种,这样才叫公平嘛,谁叫他的感情已经有了瑕疵不够珍贵,我更希望能在里面透露几下以琛和默笙的幸福生活,最好是生了几个可爱的BB啦之类的,呵呵。
默笙何其有幸,只有她才拥有了以琛完整深刻的爱情,以琛也何其有幸,只有他才永远拥有了默笙那颗不变的心,大而化之又偶尔迟钝的默笙和冷静而充满智慧的以琛真的很相配,他们的幸福也那么简单,像一朵永远盛开的花,在人们心里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因为身边发生的一些事,非常地有感触,胡言乱语了一大堆,语不成调,见谅。
哎,什么时候生活中才有这样的童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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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网友:lynna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06-03-10 17:31:50  所评章节:1
读‘何以’后的心情杂记  
第一次听到‘何以笙箫默’这个名字,是在我追小三(现已更名为侗华)大大写的‘步步惊心’时。记得那时‘步步’有一段时间没更新,却看到小三留的一段话,原来她在看‘何以’,还说她有个原则,不到多少万字的文不看(具体数记不得了),当时‘何以’的字数还没到小三的那个标准,但是她却看了,很吸引她看下去的。因为当时我正在追‘步步’、‘梦回’和‘瑶华’,身陷在三个大坑里爬不出来,看到小三的那番话之后,只是点开了‘何以’的页面看了一眼,就关闭了。之后只是偶尔没有文看的时候,才想起了‘何以’,点开看看,没完结,又关上了。始终没有看文,当时还觉得男、女主角的名字太绕口,连‘何以’的全名,我一直读做‘何以默笙箫’。现在想起来,真是有趣。
2006年2月24日,一个值得我纪念的日子。下午17点多,快下班了,我又一次的点开了‘何以’,惊见网友留言:‘何以’已出书,在新浪网上有连载。我又上了新浪,点开了‘何以’,一看,就被深深的吸引了,当时的心情是用任何语言都不能表达的。可没看几章,就到点下班了(当时新浪网没连载完,要到2月27日)。24日是星期五,这样我就有两天不能看到‘何以’了。记得那天很傻,上妈家吃完饭,已经晚上8点多了,拖着老公从我居住的城市东面跑到西面,把我记忆中的书店地址跑了个遍,最后找到了一家贝塔斯曼书店时已经快21:30了,当时书店已经关门,但里面的灯还亮着,还有人,就开始敲门,对着人家店里的说要买书,人家说已经关门了,我指着门上的时间说,不是21:30关门吗?现在还差2分钟呢。就是这样,也没买到书。无奈之下,只能回家把电话线一拨,插在电脑上,上网,慢虽慢,但总能看。
等呀等,盼呀盼,终于等到了星期一上班,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把‘何以’看完,而那时的晋江上,顾漫已经把纸书版的‘何以’连载了。然后就看到了很多朋友就‘何以’的纸书版和网络版的讨论。说句实话,看完纸书版的‘何以’后,我又看了网络版。我的感觉就是网络版是若干个日子的片段,而纸书版则把这些片段串在了一起,越发的让人感动。
罗罗嗦嗦说了这么多,只是想把当我看完‘何以’后的心情描述下来,而真正描述书中的内容的话则少之又少,诸位不要见怪。
想我已经是一个奔三的人了,看言情小说完全是工作闲时的一种消遣,从来都是直接上网看书,有时一天能看三、四本,看完就忘,连名字都记不住。前一阵,老公说起要买书看,我还嘲笑他,现在谁还买‘纸书’呀!都是直接上网看。
多少年的工作,把我年轻时的棱角、锐气和冲劲早已磨平,工作是麻木的,看小说也是麻木的。是‘何以笙箫默’让我仿佛回来的年轻时,为了看一本书,收集一整套书,而跑遍大街小巷;让我找回了多少年都没有的冲劲。
感谢‘何以笙箫默’!感谢顾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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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我一直都是一个潜水的人,在晋江追文,也顶多出来冒个泡,写‘加油’或‘我支持你’这么简单的几个字。这是我第一次写这么多话,不能算评,也不能算读后感。只是我当时的一种心情,自我感觉必须得说出来,要不然会对不起能写出这么好书的作者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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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1 网友:□□284389453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3-02 13:13:22  所评章节:6
读有感  
以前不爱看言情,并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是因为知道自己是个还算多情又脆弱之人,看多了那种东西容易走火入魔,相对而言,看武侠能坚定心志,虽然里面也有很多侠义柔情,但多半都是大丈夫啊君子啊大侠所为,颇少小儿女情态。江湖梦,那是遥远的不能再遥远,而言情梦,却时常令我陷入女性天生会有的幻梦之中。所以不看言情,不是不屑,不是不爱,而是不敢。
今天下午看了《何以笙箫默》,不长,但确实如序言中写的一样,比较细腻动人。因为之前看了《情在不能醒》,题目出自纳兰词,推理下来,以为《何以》也会是因某首词而得名,其实只是巧妙的把主角姓名藏入其中而已。
就好象歌中所唱,可能年少的心太柔软,经不起风经不起浪。在男女主角年少之时,遇到家庭阻挠,遇到诬陷之罪,总会看得比爱情更重要,比两个人在一起更重要。继而一怒之下选择分别,宁可背负伤痛,背负孤单,也不肯将自己的心旋转一点点。也许那句古语说的对,爱之深,责之切也。正因为曾经那么爱过,那么投入过,所以不肯容忍对方有一点点过失,不能忍受自己的爱情有一点点的瑕疵。
很多人便这样妥协,离开了相爱的人,选择安稳的归宿。相比去面对曾经那份已染上瑕疵的爱情,这样的归宿或许更适合生活,更适合用时间来缅怀那份爱情中完美的一面。在世界的一角,留存着许许多多爱情的碎片,宛如玻璃般晶莹剔透。
谁也把握不住未来,宣言如此苍白无力。如果不曾做过梦,便不会因为被小说而感动;如果不曾爱过,便不会因为现实中偶然的错过而失落。常有人不屑的笑笑说,在社会尚未安定,祖国仍然落后的时候,21世纪的人才们竟然有这么大把大把的时间谈情说爱,日夜缠绵。离开了那些爱情那些缠绵,仿佛生活便不能成为生活,人不能成为人。然而他在说这话的时候,是否也曾对某个特定的人有过一丝的留恋?一丝浅浅淡淡但始终挥不去的回忆?
世上的人千千万万,相信爱情的不过是其中一部分;相信爱情的人千千万万,能找到真心所爱的人不过是其中一部分;能找到真心相爱的人千千万万,能坚持下去相守的又有几人?《何以笙箫默》不失为一本典型的言情小说,一本让人看完后,不禁又看着书册扉页上五个字的题目深思的小说。舞笙弄箫,笙箫相随,但最终还是归于沉默。
为何会沉默?是无言以对,是话不投机,还是相执泪眼竟无语凝咽?当世界上的一个碎片在寻找对方时,或许会喧哗,或许会呼唤,或许会发寻人启事,可是找到另一块碎片时,就沉默了。完整的个体,不需要辞藻华丽来赞美歌颂,不需要数理分析来研究逻辑,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完整,再也不能多加入一点,也不会溢余一点,是饱和的满足状态。
人生太多遗憾,或许不能执着于寻求完美,但是相信自己的信念,珍惜自己的拥有,却是最满足不过的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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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秋沁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6-16 07:49:31
我看到一個人說到書名的問題,覺得很有意思,他說:
默笙告訴以琛她的名字是有典故的,來自徐自摩的詩「悄悄,是離別的笙簫;沉默是今晚的康橋。」
再別康橋裡「笙簫」可解釋為「離別」,那麼書名「何以笙簫默」是不是就代表著何以琛對趙默笙七年來的疑問---「為什麼不告而別?」
我覺得...漫漫也許選擇這個書名也是有這層意思的...
一開始的時候,我也對書名產生很大的疑問,後來看到男女主角後,有豁然開朗的感覺,可是...月看到後面...我越覺得...似呼...不只這樣...所以我查了查,發現這個解釋最讓我滿意,提供給你參考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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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2 网友:披个马甲再过来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2-19 13:55:56  所评章节:9
请漫漫过来看看~  
从天涯转来的
2. 何以笙箫默
  
   内容简介(感谢度娘):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
  
   楼主简评:
   现代言情。楼主一年前买的,也是错过了它大火的年代了(先原谅下楼主的后知后觉吧)。先在网上看了全文后买回来的。当时是很喜欢。可是楼主现在再看这书,却没了当初的感觉。有位名叫搬运工的网友对何以笙箫默的评论深得我心,就把它拿给大家看看,地址如下:□//www.jjwxc.net/comment.phpnovelid=55648&commentid=66204。
   我个人觉得,顾漫的特点在于能把普通的题材写得温馨,或者说按照萌点来编故事(微微一笑很倾城和杉杉来吃),文章简短,看着不累人。比如说微微,文章的前半部分看着还很欢乐,可后半部分的感觉就很奇怪—所有的配角完全沦为背景,他们存在的价值就是用来衬托主角的,到了结尾,更是甜的让人牙疼,腻到让人倒了胃口。
   顾漫写得慢的主要原因是在是用刻意放缓的速度(甚至可以说是吃力)来一笔一笔的勾画细节,但忽略了故事的精彩度。她没有编故事的能力,花了两年时间写完的《何以笙箫默》就是很好的例子。这就造成了她这七年一直是在原地踏步,甚至是水平倒退的原因。她开了许多坑,但是她是真的没有时间去填坑吗?她想到了一个题材就写几段,编不了下面的故事就坑住了,也许她明白仅有的萌点是没法支撑起整个文章的。她的文章通常都很短,这样就避免了写作战线拉得越长,自己弱点暴露越明显的问题。在这一点上,顾漫还是很聪明的。还有一点就是,她从没有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保留了神秘感,就降低了很快过气的可能性。
   在编故事的能力这一点上,她不如金子;她想到的题材很多作者也能想到,甚至能在很快的时间用比她出色的文笔完成,她选材的新颖度也在慢慢的流失;在文笔上,她远不是那些文笔老辣作者的对手。透过字里行间看到一个欠缺写作天赋的作者努力想要把自己的文章写得丰满,可惜由于笔力的问题,造成了她文章的松散和空洞—除了细节上的出彩,让人想不到文章中真正让人感动的东西。
  
   PS:我同意有的网友观点,那就是在合适的时间产生了顾漫这位大神的话。出现在合适的时间,又有了很多写手所得不到的吹捧,在力捧之下激发了小女生的强大购买力,于是变成了经典之作。顾漫仅靠萌点写故事,是永远成不了真正的大神的。她只是写得能比那些花花绿绿的nc校园小说认真的网络写手罢了。
   还有一个顾漫应该考虑的问题,就是她如何转型。连写惯了纯爱小说的明晓溪都开始试着转向暗黑系,她呢?不能老是写一些腹黑和白到极点的文章吧。很可惜在七年里,她没有真正正视自己的问题,也就谈不上有进步。
   最后再说一句,顾漫的粉丝肯定想往楼主身上撇转头,顶着钢盔说说。顾漫的书很畅销,她也算红,但是不敢说一定不会有被取代的一天。如果她就是吃老本的话,还是可以挺上一段时间的。萝莉们年年都有,这份蛋糕还是很大的。但是顾漫的文要总是一成不变的话,萝莉们也会厌倦。转型是很痛苦,但也是顾漫该考虑的问题。
  看了之后觉得漫漫是应该转型了,毕竟漫漫一直是写温馨题材的,个别人认为很萌,而有些呢~会觉得小白,不是吗?所以,请漫漫可以参考一下
还有别扔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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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嫩叶一朵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19 14:52:30
小白也很好啊,这样很适合漫漫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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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墨余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19 17:32:34
對我來說覺得你錯了因為顧漫的書吸引我的真正原因是:她的文筆勾起我內心深處最美的回憶!!所以我欣賞那份簡單卻又真實的感情只因為我曾經擁有過卻錯過了~~因此樓主可能以為是顧漫的單薄卻是我最欣賞之處!無所謂羅莉因為不是每個作者都可以寫出或者複製你所謂的小白!也不是可以寫出黑暗系或其他等等類型的文就叫大神!個人認為樓主並未真正體會到烏龜漫的文之所以受人喜愛的真正原因那絕對不是你以為吹捧就可以造成的!太小看我們這些粉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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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19 17:50:13
2楼说的简直对极了,顾漫的文吸引我们的就是温馨简单和真实罢了。如果真的如楼主所言转型,那么顾漫也不再是顾漫了。黑暗系或其他等等类型的文又不是没人写,何必去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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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绢绢细水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19 20:54:41
漫漫写什么这是她的风格罢了,何必非要提这种意见,喜欢我们继续等坑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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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路过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19 22:53:41
又不是要得人民政府颁的奖……何必搞得那么累……我就喜欢顾漫现在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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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xx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19 23:11:40
难道文章要凭长短论好坏吗?网络作者很少在公众视野中出现吧?别的不知道就晋江排名靠前的几位作者大家不是也在猜是男是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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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柠檬树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0 00:37:15
我不认为漫漫编故事能力差,她能用普通题材写出让人如此感动的小说,文笔也很好。她不需转型,写纯爱的很多,但“何以”最好。“文笔老辣”不一定好看,“暗黑”也不一定好看,我看过很多类型的小说,有的好看有的不好,但始终是“何以”最好。我并不是萝莉,但这不妨碍我喜欢“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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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漠漠轻寒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0 20:59:59
什么样的风格呢?米切尔一生只有一本书《飘》,却是传世的经典。每一次读顾漫的《何以》,都会有一种酸酸涩涩却又很幸福的感觉。《何以》也是言情小说中,一本让人难忘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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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0 21:07:45
就喜欢这样的漫漫,温馨可爱的文风,让人在烦恼的生活外有一丝甜蜜
在俗世里对纯粹的感情多一份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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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weiwei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0 21:28:37
很同意9楼夜的说法!漫漫的文简单温馨的恰到好处!给人在这繁杂黑暗的现实生活中以美好憧憬!!!得以在梦中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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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四块玉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5 18:54:44
俺早已经不是LOLI都快奔三了,可俺就是喜欢看温馨的文,虐文从来不看,现实生活里的感情有太多无奈,所以看小说永远选轻松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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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ynhrb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5 20:50:05
这个评论写得不好。盖章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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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明云轩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6 00:22:13
现实生活有太多的伤感和无奈,看小说本就是为了放松心情,谁会没事找虐啊?文笔的好坏又怎样呢?各花入各眼,不过是标准不一样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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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candice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8 22:21:05
我印象很深刻高中的时候我曾经嘲笑同桌,说她总是在看一些很萌很小白的故事,然后她当时说“既然现实都已经这么残酷了,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去看那么残酷的小说。”也许这句话用在这里很跑题,但是我想说,漫漫的文我看过好多遍,除了她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的任何一个故事能让我翻来覆去一遍一遍的去认真的读,漫漫为什么要改变,自己就是自己,这些故事有的时候我觉得并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是漫漫带给我们的那份感动那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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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兰亭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2 14:24:46
【透过字里行间看到一个欠缺写作天赋的作者努力想要把自己的文章写得丰满,可惜由于笔力的问题,造成了她文章的松散和空洞—除了细节上的出彩,让人想不到文章中真正让人感动的东西。】
有这种感觉!顾漫文笔是幼稚了点,但是幼稚有幼稚的好处,看的时候不用动脑子嘛,摊手
累并且无聊的时候,我还是挺喜欢看的,所以这类文也有很高的存在价值,何必转型。再说了,转型是想转就能转啊,让你转成鲁迅转成柯南道尔你行吗,如果转型这么容易中国也不会五十年出不了一个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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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小蝶儿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4-01 18:47:06
我就是喜欢漫漫这种轻松温馨的文风,虽然看了好多温馨的文,但是真正在心中或者还记得的也就漫漫的文章啦···好多文都是当时的一时感动,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淡忘,而漫漫的文让人甜到心里,稍有提起回味无穷,不希望漫漫改变文风,我心中的漫漫代表着温馨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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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网友:小小的蚂蚁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4-23 11:03:26
lz好像没读懂《何以》,所说是篇浪漫的文章但是文章从头到尾流露着淡淡的忧伤,作者并没有用大的手笔去描写2人的冲突,就如同“杀父之仇”,但是却给人无限的想象的空间,有些事情是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漫漫不去正面描写,不代表没有,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以琛的抉择,内心的纠缠,纠缠后的释怀。我不知道lz为什么说“萝莉”。你从哪里看得出是萝莉呢,那些小小的片段都表现出了默笙的与众不同,开朗,率真。打个比方,就像是以琛说默笙:你为什么老跟着我。默笙的回答是:是你笨还是我笨啊,我跟了你这么久,你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以琛这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难道默笙真的笨吗,他会不知道以琛话里的意思。她都知道的,只是他不正面回答,她不按99%的人的回答模式回答而已,就是这样的方式,让以琛记住了赵默笙,为什么默笙是以琛的sunshine啊,并不是别人不够热情,但是她们的热情千遍一律,按照既定的程序发展,怎么会让以琛为他们驻足呢,这样的人到处一抓一大把。聪明的才女,漂亮的校花,她们有的能得到的快乐和以琛能得到的快乐是一样的,学业上的优秀,处事的圆滑,人的漂亮,别人的羡慕,嫉妒,事业上的成就。但是默笙能给以琛的快乐是以琛得不到的,说话不按既定的方式,做事马虎,等等。这些正好能弥补他那部分空白,所以在以琛“被甩7年”以后,一直等待着默笙,就如同以琛说的,我一直很清醒,清醒的看着自己沉沦。默笙与以琛正好组成一个“圆”,但是有的人会说只有2个同样能力的人相互欣赏的人才能共同走过一辈子,2个相差如此大的人是没有希望走过一辈子的,其实这不尽然,因为以琛的背景在那里,从小有着杀父的仇恨,寄人篱下的他一定是每天生活的小心翼翼,他并不需要妻子的优秀,只是需要那份温暖。
看这篇文章是需要思考的,富有想象力的,每一件事并不是漫漫随随便便打出来的,都有它的意义的,有些东西也不是需要写在纸面上的,就像漫漫所说的,结尾并不需要她在写了,幸福就在眼前了,幸福可以预见了。每每读完一个以琛和默笙在一起的片段,我总会想到很多以后的事情,漫漫没有写出来而东西,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直一直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你喜欢思考的人是因为你读小白的文章读多了。只看到纸面上写的东西了。看不到他所表达的更深层的东西。
lz最后送你一句话,再回小学学学语文吧,语文阅读能力有待提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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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网友:小小的蚂蚁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4-23 11:08:01
上面评论打错好几个字 哎 悲哀了 倒数第,,,,句话是 你读不懂这篇文章是因为你读小白文章读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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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网友:神龟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5-30 02:14:04
我倒不认同,也许楼主说的也有自己的一番道理,但在大多数人的眼里,这篇文真的是不错的一篇文。一千个读者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楼主看到是作者的文笔,作者的构思技巧什么的。但是,我们看到的是故事里的温暖,故事里表达出来的感情……为什么要写暗黑系呢,个人觉得暗黑系才是暂时的……无论是谁,大概都是喜欢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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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网友:溜达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7-11 18:37:48
鄙视,根本就不会感受漫漫文里面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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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网友:晕死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09 01:34:22
【最后再说一句,顾漫的粉丝肯定想往楼主身上撇转头,顶着钢盔说说。】——我每次看到这样的字眼其实是很受不了的,没有人会故意的往你身上砸砖头,你不用顶着钢盔说话。
【 在编故事的能力这一点上,她不如金子;她想到的题材很多作者也能想到,甚至能在很快的时间用比她出色的文笔完成,她选材的新颖度也在慢慢的流失;在文笔上,她远不是那些文笔老辣作者的对手。】——我看过的小说自认为不比你少,然后看何以的时间也比你早,很多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的小说看的时候是让人激动人心,我却没有想过要看第二遍,这就是故事情节——或者你所说的编故事的能力,初看的时候新颖,当你知晓故事情节的时候再看就觉得繁琐,然后就发现当初喜欢的文章怎么这么长。你说错了,我喜欢她这本说,不是出色的文笔,而是感动的话语,是语言的魅力,不喜欢的人会笑话我的鉴赏能力,我想以事实说话吧!顾漫的《非我倾城》的题记:
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两件事
  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
  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见你
2011年电影《青春期》片尾就此借鉴,也感动了一批批的人。在此我不想说借鉴本身对错的事情,但是这证明顾漫的慢不是像你所说的【顾漫写得慢的主要原因是在是用刻意放缓的速度(甚至可以说是吃力)来一笔一笔的勾画细节,但忽略了故事的精彩度。】,它感动了人,感动了一批批青春期的孩子,给很多人都带来了回忆,这就是我们年幼的青春,我们无法鄙视的青春,我们在这样的年代里看过这样一本小说,它不是我们青春的全部,但是在我们的青春里。
【她没有编故事的能力,花了两年时间写完的《何以笙箫默》就是很好的例子。】我不知道何以为什么给你这样的映象,如果你是在很多年以后看了很多借鉴了何以风格的文章后在来看的,这我是理解的,就是你认为何以没有那么好,但是在你一开始觉得很好的前提下,然后的转变是我不能理解的,这种风格是你最早接触的,为什么没有留下些好的映象呢?我也很不认同【她没有编故事的能力】,我只是觉得她不愿意去编,她的文很单纯,没有那么多男二,女二,很多是炮灰,人性那里永远没有很恶很善的人,淡如水大概就是如此,但是语言里却是让人感到满足。何以可以编的很长,可是那样的何以只是让我觉得厚而不实。这样就好,这样的好我就会一直记着,因为曾经感动过。
【出现在合适的时间,又有了很多写手所得不到的吹捧,在力捧之下激发了小女生的强大购买力,于是变成了经典之作。】我想说我是真的不喜欢你这样的说辞,“小女生”的强大购买力,我想我的年龄应该不算是小女生了,但是写这个帖子的人,在一年前口口声声说非常喜欢的人呢?她作为一个小女生买了,然后她一年后成熟了,她就不是小女生了,小女生的定义不是这样子的,成熟的定义也不是这样子的。
【还有一个顾漫应该考虑的问题,就是她如何转型。】我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说要转型,在自己本身的基础上发展不是很好吗?《微微》和《何以》在我看来就是两个比较不同的文笔,一个搞笑些,一个虐点,但是你说【很可惜在七年里,她没有真正正视自己的问题,也就谈不上有进步。】我是不理解的,我看不惯一个人用曾经喜欢过的借口来对其文进行貌似公正的评说,然后误导别人的“喜欢”,最后我想说这个世界上跟风的人太多了,嘴上说喜欢的人未必是真的喜欢,说讨厌的人也未必是真的那么讨厌,误导的那些人也只会是跟风的并不是被何以本身曾吸引过的人。
我希望可以认清,嘲讽和侧面调侃有时候并不一定是客观公正,这个帖子我看过了,很多跟风的人的跟帖也很让人生气,发这个帖子的人也在后面有谈到了一些话,估计是应该跟风的人多了,给她也壮了胆子,所以有些评论很——怎么说就是嘲讽和侧面调侃。你们看过的人就会知道了。但是请以后再有这样的贴子不要在放上来了好吗?我不想有人玷污了这个回忆青春的地方。
如果能唤醒一部分人当初看何以的心情,我想这也值了吧!!!给顾漫一个真正的客观的评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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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3 网友:異*******果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3-20 16:46:05  所评章节:4
一名新进作者热评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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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何歆兒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1 00:50:06
我是看了何以开始喜欢顾漫的,我觉得看了她的文章有种自己是女主的画面感,也是因为她所以我想写小说的。现在虽然才写了五章,但我保证每一章都很用心的写,但貌似没有多少人喜欢,哎,还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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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異鄉的芒果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1 06:02:01
何歆兒 - 很高兴遇到知音。 我会去看你的小说的。 希望你也来看我的。 前几天有朋友问我, 你写小说的最终目标是什么? 我说我写出来我的目标就达到了。 所以我会继续努力, 希望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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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匪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4 14:52:24
呵呵…遇到朋友了,我是匪秋,我赞成芒果。我也是,在这条路上不计较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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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異鄉的芒果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5 15:14:53
Hello, 真好, 又遇到一知音。 大家互相支持吧! 我会去看你的专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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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匪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5 18:36:03
谢谢,我最近在努力《伤逝度流年》请多多支持,有什么不足,或意见和建议,希望留言,互相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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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異鄉的芒果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31 17:10:10
好, 最近有点儿忙但会找时间看的。 我的文叫媺丽的初恋。很温馨的一个小 piece, 已经写到番后篇了。 我知道, 名字很没创意, 是吧? 哈哈。。但有料就好。 写的是当乡村爱情邂逅美式浪漫。 欢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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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我行我素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4-07 19:10:16
楼上看得很仔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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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異鄉的芒果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4-18 06:16:20
谢谢。 我是带着学习的思维认真拜读的, 做了很多笔记。现在追电视剧, 有点儿痛苦。 有时间再写个剧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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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小小御灵仙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11-17 00:27:33
本人是先看了明晓溪的《旋风百草》,后来,就渐渐开始欣赏一些明晓溪的,顾漫的,饶雪漫的小说。文笔不是太好,自己创的小说才写了两章,希望大家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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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3237;_&#3237; 打分:0 发表时间:2016-09-11 20:05:51
守身,女主不是被强x了么ಥ_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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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尔茜 打分:0 发表时间:2018-05-25 17:18:06
我和楼主很相似啊! 我是看了漫漫的何以得到启发去写自己的作品。
何以,微微,杉杉,骄阳....我都重复看了不下十次八次。还有最新的你是我的荣耀....
我会去你的芒果小屋 ^^
祝大家在创作路上都不孤独,并遇上知音!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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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江沅 打分:0 发表时间:2023-05-07 13:38:56
OMG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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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4 网友:昀楓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2-18 18:36:33  所评章节:1
《何以笙蕭默》讀後感  
《何以笙蕭默》很美,很詩情畫意的名字。
我是先看電視劇。在沒日沒夜的追了三天看完了之後才把小說拿到手,開始閱讀。老實說,看過不少虐得死去活來高潮迭起情節刺激的言情小說之後,易碎的玻璃心似乎已經加強成了強化玻璃,況且何以的劇情說真的一直都是淡淡的。
作者的用字遣詞給我種寡淡的感覺,沒有刻意的渲染、也沒有特別狗血的情節。就像水彩繪的封面那樣,畫面整個在燈光底下暈染,朦朧而柔和。至少讀到最後的感覺是這樣的。闔上書頁後,腦海緩緩浮現四個字 柔情繾綣 。明明我從頭到尾都沒讀到多少纏綿悱惻的語句,可整本書卻給了我這樣的感覺。甚至一度因為某些情節而眼角濕潤。
看完小說後,我對於電視劇一些不明白的地方得到了解答。畢竟電視劇不可能長長一段時間都是內心戲或者個人獨白,而且可能我理解能力不夠,(不然就是演員功力不足)總之我就是不了解導演某些鏡頭的意義。比如常常出現男主獨自在各個角落以各種姿勢表情深思,我常常看過去了真的不明白導演想表達什麼......
加上本劇的置入性行銷已經高到我不想去吐槽32集各種場合只出現過一種酒,而劇中人物感冒只有一種藥可以吃這些事了,分分秒秒讓人出戲T_T 尤其前幾集我都還雲裡霧裡的甚麼都沒搞清楚.......媽呀怎麼就過了1/5的集數? 只能說小說真好啊......完全沒有這種問題。
可能是作者敘述故事的功力好吧,一些平淡的字句在我看來卻特別令人感動。最有感覺的不是那句已經廣為流傳的「我不願將就」,而是以琛對默笙母親的那句「他們給了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輩子。」也許是小說跟電視劇中對於女主父親在男主生父的死中所佔的比重程度描寫不同吧,總之看電視就是沒有太深的觸動。
繞回寡淡卻讓我覺得繾綣的話題。小說中甚至除了那短短不到一頁的篇幅,男主在女主母親的試探之下才提及生父的死跟女主父親有間接關係以外,沒有提過這件事情。以琛甚至不願讓默笙知道這件事,在多年重逢後還刻意引導女主的思維不讓她察覺。
比起狗血的讓男主質問女主因而產生誤會,男主為了報復女主跟他談戀愛過程中反覆的告訴自己是為了報仇報仇報仇,不可以動心,結果又不小心愛上女主然後男女主最後解開心結黑皮大結局的這種 標 準 虐 戀 式 言 情 套 路。我反而覺得,以琛那幾句「我沒那麼多耐心去編織這麼長一個報復」「我屈從於現實的溫暖」跟「默笙愛胡思亂想,這些事情,請不要讓她察覺。」雖然只是寥寥數語,但跟前者相比,更顯情真,不是嗎?
獨自承擔消化,甚至不讓女主知道這一切只因為希望他永遠開心的男主 跟 與女主虐戀得死去活來相互折磨的男主 。誰比較情深,誰更像一輩子的依靠?這大概是明明文字不深刻,但卻繾綣萬分的因素之一吧!
另一個莫名感動的點是男女主以琛默笙兒子的名字-何照。男主看著窗外說了一句,大意是今天天氣真好、陽光燦爛,就叫何照。男主妹妹理解為兩人的姓氏結合,調侃兩人肉麻。可,只有女主理解這句話的意思----何照 陽光照耀 my sunshine。 一瞬間我的腦海自動連結到第一章,男主掉了的皮包中夾著女主的照片,男主在照片的背後寫下了 my sunshine 。 閱讀第一章時不甚明白這句話的意義,但接著女主對著兒子的低喃中說著 「你是他的小太陽呢,就和媽媽一樣。」
同樣是寥寥數語勝過千言萬語啊!至少我這麼認為。
總之,何以像是清粥小菜,爽口而不膩。不用擔心掉入虐心的情節裡,或者看太多冗長華美而不實的文句,也沒有太強烈的情感波動,是一本暖心的小說......至少我是這麼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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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年年旧 打分:0 发表时间:2023-01-05 08:05:02
和你想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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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5 网友:莎欧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2-04 11:05:45  所评章节:5
《何以笙萧默》后感  
在这个奔放、狂野的时代,何以琛和赵默笙缘何可以爱得如此矜持!如此缠绵!如此的深入浅出!
在这个直接、□□的年代,何以琛和赵默笙又缘何爱得如此烟雾弥漫!亦顾亦盼!暗思暗喜!
若然,今夜的星空出现,可否告知我,恒久的爱是怎么样的来?又是怎么样的逗留的呢?
《何以笙萧默》,一边观看,一边痴狂!看到坐车过了站,看到忘了白天昼夜。
白天看《何以笙萧默》,可看出阳光来,深夜看《何以笙萧默》,又似是一迷离的夜景,令人顾盼!似乎星星来了?月光似乎也出现了!这么近!那么远!令人流连忘返!正如《围城》,百看不厌!百思不解!每看一次,都有不同的体会,感觉屡屡超然。原以为,方鸿渐才是似龙似虫又似傻,原来,何以琛和赵默笙更似像雾像雨又像风!
当有一样东西,是你心中特别在乎的时候,其它东西都是变成将就,包括金钱、名利、世俗拥有……
所以,在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爱情里,我感悟到了这些道理……人生,如只言成败,未免太累了;工作,如只言功利,未免太浮躁了;生活,如只言得失,未免太粗糙了;朋友,如只言利弊,未免太心凉了……
在我们女性看来,除了何以琛骄人的工作、不菲的收入、体面的阔房名车, 难道,就没有其它东西吸引我们了吗?不是的,更多的应该是他身上的才气、风度、始终如一的专情、骨子里薰鼻的可贵品质…
试问,现实中,有几个有才又有财的男人能够做到为了一个女人洁身自好的呢? 又有几个帅到足以令女人们窒息的男人甘愿为 一个女人打7年光棍的呢?
毫无疑问,爱情贵在坚贞不渝吧!
爱情,亦是最能包容的吧。
这个世上,因为有了何以琛,赵默笙理所当然地成了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女人。赵默笙不用担心忘带钥匙而害怕进不了门;不用担心忘带钱包而尴尬;不用担心坐错车而回不来…
因为,凡事有何以琛在嘛!
赵默笙丢三落四,没头没脑,统统不是个事,因为,何以琛无所谓嘛!
如果有爱情,缺点都不是个事,因为有爱情,在何以琛的眼里,赵默笙错的也是对的。
也许,何以琛与赵默笙的爱情感动了万千观众,同时,何以琛的男人魅力,真男人的形象亦是足以迷倒了所有的女影迷。
何以琛没有打着爱赵默笙的招牌而做出伤害她的事;何以琛也没有因为赵默笙去美国7年而移情别恋;何以琛亦没有因为赵默笙离过婚而嫌弃她是二手女人;何以琛更加没有做出因为金钱而出卖自己人格的事…
何以琛,成了完美男人的代名词,成了赵默笙乃至所有女人的梦中情人。
其它的电视剧仅仅是电视剧而已,而《何以笙萧默》,却是电视剧的灵魂!令人魂牵梦绕!
所以,在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爱情里,我是真的真的感动了!同时,在整部《何以笙萧默》里,我感悟出了一些道理......人生,如只言成败,未免太累了;工作,如只言功利,未免太浮躁了;生活,如只言得失,未免太粗糙了;朋友,如只言利弊,未免太心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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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风吹荷叶煞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2-10 20:44:08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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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16颗 打分:0 发表时间:2016-09-18 21:18:41
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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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6 网友:d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1-29 11:50:08  所评章节:12
论电视剧和原著小说  
多年过去了,对于喜欢的电视剧不分昼夜一次性看完的小毛病还是没变。犹记得人生中的第一次通宵是在高二那年的一个周末,《海豚湾恋人》,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看完。
如今,又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看了《何以笙箫默》。能够有热情一次性看完并不是因为电视剧有那么精彩,可能大部分原因得归结于他最近的热度以及当年对原著小说的喜爱。
虽然七八年的时间流逝之后,我早已忘记了故事的细节,只记得男女主角的大致结局。看完电视剧之后,男二的人物塑造让我潜意识里觉得他不应该是这样子的,所以重新翻出小说看了一遍。经过小说的洗礼,深深觉得:还好是多年前看的书,不然,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兴趣看电视剧了。
因为,电视剧与原小说的出入太多了。
首先,电视剧的价值观取向,远远超过了小说的设定。看到编剧大人中有作者顾漫,但是不知道这样的变化漫漫有没有不愿。背景设在大上海,分开的七年时间,其中三年何以笙应该还在上学,实际工作时间也就四年而已,却已经成为了住着豪宅开着豪车工作能力超群的高富帅男神。能够在寸土寸金的上海买了宽阔的临江房,以及给叔叔阿姨买房子作礼物,更别说成为了唯一有希望赢遗产官司的大律师了。这样的夸大可能比较符合当今社会年轻人不切实际的幻想,能够吸引更多希望轻易获得成功的人的目光,但是这些却让《何以》变成了不折不扣的青春偶像剧。请问导演大人,在拍电视剧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原著小说千万粉丝的感受?
其次,男女主角的选择是否适合以及男二人物设定。本身没有不喜欢钟汉良唐嫣,但是与小说对比之后,会觉得他们真的是小说中描写的何以琛赵默笙吗?很多人都在奇怪,只是分开七年而已,为什么大学时候的演员与七年之后不同。在我看来,估计也是部分人争取保留一些大学年代故事的纯真吧!老实说,后面的番外,由男女主演的大学生活我实在看不下去就略过了~电视剧中由小鲜肉饰演的大学生活,确实做到了朴实纯真不做作,我想肯定能勾起很多人关于大学的回忆。但是相对应的,由唐嫣阐释的赵默笙就有点装的嫌疑了,虽然历经重大变故打击,被生活磨平了勇往直前的勇气,但是一个人本身的特质是很难改变的吧,难道是赵小姐被穿越了?再说说男主,原书设定的是酷帅高冷,不爱笑,一笑路人都惊呆的角色,但是电视剧中后来在一起后开心得,请问还是男主吗?最最过分的是,MR 应,为了添加故事的饱和度,衬托男主的完美,你怎么变成了这么一个事业上生活上都不折手段的小可怜?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笙守得漫长寂寞。笙,我已变心~这封在故事完结之后才表达心意的躺在角落里的简短邮件,比起那一大段出场,更能抓住人心吧?更别说新增配角路先生,以及性格大变的好朋友少梅~还有,那乱七八糟的故事情节发生的先后顺序的调整,一个镜头N次的回放,十几集的剧情可以讲完的故事硬生生的拖成了三十多集。太梦幻了吧?若说喜欢,大家还是花点时间看看小说吧,那才真对得起它的名声在外~
最后的最后,电视剧唯一能让我欣慰的是,有一首好听的插曲,单曲循环了N久,可以听听,《the road not taken》。
几年没写东西,懒得动手,以此致敬曾经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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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点绛唇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29 20:35:02
好,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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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梧桐树3366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29 22:09:50
嗯,那么从重复的回忆是挺让人崩溃的,唐嫣没演技,后期以琛的确笑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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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水墨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31 22:34:26
也喜欢那首歌!说实话,我觉得小鲜肉版的何以琛和赵默笙也怪怪的。尤其是"何以琛"总是挺的直直的背,感觉太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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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风吹荷叶煞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2-10 20:46:23
不赞同对新人的话,他们演的可以是青春,但不是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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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睡睡眼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03 10:47:46
以琛是笑得太多了。不过总的演的还是不错的,我给90分。话说赵丽颖的杉杉才是真惊艳,小说神还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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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睡睡眼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03 10:47:46
以琛是笑得太多了。不过总的演的还是不错的,我给90分。话说赵丽颖的杉杉才是真惊艳,小说神还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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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youyou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03 16:38:23
读书时期的默笙演的很棒,开朗、美丽青春,以琛也很不错
钟前面都演的很好,后面就乱了,他笑起来确实不如不笑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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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雯轩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13 06:05:03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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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Z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1 08:42:59
真不懂,何以是漫漫写的,剧本也是漫漫写的,经过时间的沉淀,她把自己的作品进行扩充,写了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爱情,这也能让你们来喷。书剧都是漫漫写的,谁能比她更了解自己的孩子。请不要把自己想象的何以形象强加到书上。漫漫什么时候对人物形象做了设定?另外,当你娶到了心爱的女子,生活幸福快乐的时候,天天还板着脸装高冷,这才是作。剧是所有演职人员全心付出的成果,不喜欢请转台。喜欢就反复看。我看剧时就快进掉回忆杀,其他情节反复看。感谢漫漫在书中在剧中给了我们一个美丽的梦。感谢剧中所有的人。(虽然我不喜欢两个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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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橘子君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8-11 10:28:20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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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7-05-26 13:43:12
大约04年的时候,上海房价疯涨,卖房子的传单跟飘散雪花似的。但是那会房价还没高到那么离谱。06年,还降过一次。 中环,新开盘的中友嘉园不过8000左右。 徐家汇在07年也15000左右,现在的新虹桥区域那些动辄4,5万per 平的房子,06年曾经有过4000per平的价格,只是觉得那里好远。 还有很多农田。。。
现在社会发展太快,以致很多人记性都不太好,忘记当年房价和物价了。比如说现在手机网络很普便,可是几年前手机上网的还很慢,那是还很流行翻盖机,在这之前手机是不能上网的,在这之前再几年手机还曾经是黑白屏。 再几年前还用BP机。
所以故事还是很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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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7 网友:无双倾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6-25 21:47:01  所评章节:11
何以笙箫默你是我的sunshine  
虽然这篇文完结了很久了 但是隔了很久再一次又一次地看总会有很多想法 大概是最近又有什么翻拍电视剧的各种评论 对何以就有了更深刻的感受
第一次看何以是4年前了 是同学推荐的 当时没看的时候还在想 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一本书呢 为什么会一直牵挂着一本书呢 其实其中的感觉真的只有你去读了才知道
漫漫写的书大多都是温馨欢乐的风格 其实何以还算是有点点小曲折了 但是终归是很温暖 不仅是在七年前更是在重逢后
大概有的人看书不喜欢温馨平淡的情节 而我爱之入骨
爱何以的人大概每个人翻过的次数都数不过来吧
记得第一次看的时候只是觉得很感动看到幸福美满的结局感受和别的小说一样为他们开心
第二次看的时候温馨弥漫了整个心房 最美的情诗不过“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第三次看的时候听到默笙对以琛说“我很想你”看到默笙在寒冷的圣诞 “唔 我试试看我买的大衣暖不暖和”“第一次觉得圣诞是个节日” ……还有很多很多 那些动人心弦的小细节 看似平凡 却蕴含着温暖人心的强大力量 突然觉得眼睛湿润了 是真的 温馨温暖幸福感动到让人想流泪
……
每一次再看何以 感受到的都是更多的幸福都更震撼人心 看似平凡 实则动人
而今 4年后再次认真的感受何以笙箫默 全都是复杂的情绪 当初无数遍地翻阅何以 有多少的情节熟记于心
我和同学多少次在本子上写下以琛对默笙说的话 默笙和以琛之间的事情
今天有个同学说 知道你最喜欢以琛啦
可是在某一瞬间明白 以琛有了默笙才是最完美的
那个拥有默笙的以琛才是最幸福的 才是我最爱的
今天去翻了漫漫的微博 看到官网上面一篇关于小说和影视的声明吧
对于翻拍成电视剧 我不知道怎么说
我想 在我的心中有一个何以琛有一个赵默笙
他们有自己的样子
在我的心里是独一无二 无可取代的
不管接受或者喜欢与否 我想何以一定是漫漫花了很多很大很大的心血
漫漫说的真好 不喜欢的可以不喜欢当成是同人 喜欢的可以支持
我想大概我是不会去看的 我希望在我以后不管多少次读起何以时仍然是怀着那么最初的期待和幻想的
默笙 二十七八岁仍然像个大学生 有害羞的时候 有活泼的时候 我仍然爱着那个追着以琛满世界跑的单纯女孩 爱着那个经历世事变故后仍然美好的赵默笙
以琛 无论过了多久 仍然是我的梦中情人(哈哈)那个深爱的默笙的何以琛 不愿将就的何以琛 说 已经准备好放弃一切去寻找默笙的何以琛 还有给宝宝取名叫何照的何爸爸……太多太多了 回忆起来 占据了整个脑海
他们在我心里是鲜活的
我文采不好 不会用华丽的辞藻 不会说感人肺腑的话语 在我想起他们时用以描述的词语反反复复不过几个 我想会有人能明白我的心情吧
以琛在默笙借书证的照片背后写道“my Sunshine”
何以琛说赵默笙是他的阳光 何照 阳光照耀
而《何以笙箫默》是我的Sunshine
带给我数不尽地巨大的温暖和光亮的阳光
我还会翻开很多次何以 每一次都会有更深的体验
每一次都是阳光照耀的时候
每一次都是激动地不知言语
衷心地很感谢漫漫 写出了这么好的书 把这么温暖的故事带给了我们
给予了我温暖人心震撼人心的力量 陪伴着我成长
这篇长评大概就到这了 过了这么久 今天写出来 无非是想分享心中的感动
把心中的情感说出来
第一次发长评 话语有些凌乱 不晓得会有多少人看到 你可以提出批评 让我寻找改正的地方 谢谢;-)
我想过了很多年以后 我还会坐在阳光底下
捧着《何以笙箫默》 静静地阅读
再一次深深地被打动
My Sunshin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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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7-02 19: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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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默。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7-03 19:40:38
看哭了。真的...这就是我们看何以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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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刹那烟火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7-05 18:39:45
谢谢你给我带来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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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小椰子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7-12 23:12:33
简单却真挚,这样平实的语言更打动人。看何以的书迷们和写何以的漫漫一样,都会成为别人的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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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7-14 14:59:08
虽然翻拍成电视剧,但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不同的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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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爱云锦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7-18 22:43:53
那些动人心弦的小细节 看似平凡 却蕴含着温暖人心的强大力量 ”说的真好 好羡慕书中的人 之所以羡慕 是因为很多时候 心里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小情绪 却没有一个人像以琛这样来配合 如果现实里也会有这样的浪漫温馨 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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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夏冰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10-07 08:49:40
同感,温暖的文字,反复看了好不知多少遍,心智不断成熟却越来越爱这样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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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惘然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10-18 18:16:56
温暖自心发,My Sunshine,我的阳光照耀,小何照就是这其中,幸福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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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自荐请按格式来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10-28 16:39:20
看哭了,这就是我对何以的心,超爱他们,在我心中有他们自己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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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11-12 18: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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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1-06 15:05:14
看到一颗真心喜欢何以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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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年年旧 打分:0 发表时间:2022-11-23 09:20:40
第一次看小说会觉得自己也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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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湖北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收起] №38 网友:千江有水千江月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14-06-06 09:18:00  所评章节:12
评《(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其实这篇长评写在这个时候,应该也没什么意义了,毕竟故事已经写完好几年,
但还是想写,就写出来了……
第一次看这本小说是在几年以前,应该是还算年轻的年纪吧,
起码可以肆无忌惮的挥霍时光,
起码可以毫无顾忌的谈情说爱,
那时喜欢看的小说越扯淡越对口,越离谱越高兴,
对于这种温馨简单的爱情故事始终不屑一顾。
所以其实我很多年前就看过这本小说,
我对它的评价也仅仅只是一个完美的男主角和一个白痴女主角的爱情故事,总体来说不好不坏吧。
但是正如何以玫所说,当我们经历了沧桑,心变得苍老,一人花开,一人花落以后,
再来感受他们的爱情,才深刻的觉得我们是这样的卑微,
我们得不到他们那样的爱情,不是因为我们不优秀,
仅仅因为我们为了适应世态炎凉失去了真情而已。
想想自己过的这么多年,谈过的男朋友也不在少数,
可是始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最后经历了那么多还是一无所有。
不是因为内涵或者外貌,也与个人修养和家世条件无关,
仅仅因为我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心,而从来没有像曾经的默笙那样对爱情勇敢无畏,
她没有因为爱慕的对象太过出色而放弃,所以她得到了以琛的注目,
她没有因为爱慕的对象对自己冷言冷语而退却,所以她得到了以琛的挂念,
她没有因为爱慕的对象若即若离若远若近的态度而失落,所以她得到了以琛的专注,
她用最真实虔诚的心去爱何以琛的一切,使自己成为了他的阳光,
她唯一做错的也许就是因为面对以琛不理智的言语之后,
在对这份爱情的不自信和不敢确定的发酵作用下,
她在人生中唯一的一次选择逃离了何以琛,走之前却绝对没有想到这一去就会是七年,
七年的时间,何以琛最大的悔懊悔就是因为父母的死因真相而对她说出的那些残忍的话吧,
这么多年,他始终以为女孩的离开是因为自己愤怒之下失控的言辞深深伤害到了她,
她那么听自己的话,那么信任自己,
所以自己说了让她走她就真的这么一走了之了,
所以自己说了希望从来没有认识过她,她就真的再也没有出现过……
这七年里,他在对她的追忆和怀念里不断的折磨自己逼迫自己,最后选了放弃,
他放弃的是父母的仇恨,放弃了父母曾经给予的十年的温暖,
他在寻找和等待的时间里,已经给了自己最深刻的惩罚,默默疼痛着。
其实即使默笙不回国,也许以琛也会主动出去寻找到她的吧,哪怕天涯海角……
当然,这个单纯的女孩,最大的幸运就是,何以琛确实是一个值得的人,
所以他们才能够不负过往,不负真心。
所以想一想自己这将近三十年的光阴,如梭而过,却还是孑然,
心底其实是悲哀的,多么希望有一个值得的人在岁月中相伴相依,
当我怀着这颗苍凉而冷静的心再来重读这个故事以后,
我真的特别的感谢作者,几年之前,我错过了给这篇文评论,
现在我想说,
谢谢你,让我明白我以前那些所谓的爱情故事都是那么的寡淡凉薄,
谢谢你,让我相信人间还有真情,只要你执着的追寻,
谢谢你,让我相信只要勇敢追求无畏的付出,就还是拥有希望的。
这种感动,也许不能让我们在现实生活里得到真正的救赎,
也许终其一生我也找寻不到那个值得的人,
但是我们也决不能让自己在阴暗和畏缩中孤独的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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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唯美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6-21 08:27:08
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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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宣平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6-21 11:26:45
打算写一些温暖的文章,顾漫很厉害,让你继续相信爱情,让我耐心倾听每一个文字的温度。想成为一个让人觉得文字温暖的作家,从你这是找到了一些重新开始的力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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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珍惜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6-24 20:57:48
你应该把这篇评论分享到微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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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9 网友:落心妍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13-04-13 17:14:10  所评章节:1
就这样幸福下去吧  
一直都没有对它写过书评,大概是觉得,自己水平还不够高,一直想写一个很好很好的书评给我心目中很好很好的书。但是现在我应该也没有做到,但是我终于忍不住了。
第一次见《何以》,是初一的时候在我们那个小城市的一家旧书店里,整整齐齐地排着一堆旧旧的书,名字真的很奇怪啊。我当时也很奇怪的,因为那个年纪大都喜欢看一些校园的青春的书,不知为何就拿了那本,回到家却一遍又一遍地爱不释手。直到后来才知道,我买的那本《何以》,其实是盗版的(笑),因为封皮上是一对男女,书名也是粉红色的,和第一版的绿色一点都不一样,可是我后来找了很久,那个时候我们小城市里也没有卖正版的,于是我仍旧抱着那本盗版爱不释手。
虽然它是盗版,但是那封皮上的一对男女,居然像极了以琛和默笙,默笙的眼睛大大的,头发也不算长,安静地被以琛抱在怀里,以琛的目光就那样地看着她,和对待最贵重的宝贝一样。
这本书被我放在床头,反反复复不知看了多少遍,甚至都背过了每一句话(真的),自己有事没事自言自语里面的句子,然后微笑。有时候半夜醒来睡不着了依旧会拿起来看上几章,才会满意地继续睡去。
我们不是说这场爱情有多完美,抑或许,只有这样才算完美一点的,若是以琛和默笙顺利毕了业顺利结婚生子,那样未必就太完美了一点,反而就不算完美了。
而为什么说它很完美,我们为什么如此喜欢这部小说,是因为他们是如此地般配,是因为他们的执着,是因为他们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经历了争吵和怀疑之后,却不像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一样,从此天涯各一方,两两不相见,从此余留无尽心伤。
昨晚站着看了两个半小时的话剧《暗恋桃花源》,那一对就那么地分散了,老了老了,才终得相见一面,可是再爱再痛,他们却也在当时便接受了现实,各自结婚生子了。
可是以琛默笙不一样,他们是如此地相信对方,他们耐心地等了七年,相信对方依旧在那一个地方等着自己,他没有变。我相信,如果他们等了七年之后,见不到对方,还会有十年,十七年,二十七年……直到以琛变成了老头,默笙也变成了老太太,他们才见到面,以琛一定会平平淡淡地说:“我们结婚吧,默笙……还好我等到了。”
从来就没有如此想见到一个作家的欲望(除了容若),就很想知道能写出来这个小说的作者是什么样子的,直到后来自己开始写小说,于是便什么都没想,直接在晋江上注册了。
也许这样才能觉得离漫漫更近一点吧(突然有些悲桑)。
后来也从网上补买了老版的和新版的书,舍不得看,仍是就一直盯着那本盗版看来看去。真的很语无伦次啊,心潮不免有些起伏,想说的似乎永远也说不完,可是就说到这里吧。
不过我想多说一句,我还是喜欢老版的文,新版有些稍稍改动了,没老版够味。
还有,漫漫,你的骄阳到底快完了木有,我们都拿着书钱时刻准备着一拥而上呢,哈哈。
加油!漫漫,以琛,默笙,我们一起加油。
很庆幸很早遇见你们,能让我更加幸福许多。
暂时说道这里吧,我还会来的,不要忘记我啊,以琛默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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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落心妍 打分:0 发表时间:2013-04-13 17:20:02
还有,我现在已经大一了,已经和默笙以琛一样的年纪了,还特地经常去法学院,经常去吃红烧排骨。
经常去操场闭上眼睛准备起跑。
一切的一切,即使虚无缥缈,即使什么都看不到,但是,仍是幸福。
我们心甘情愿地沉浸在这一段不真实却又如此真实的故事里,希望便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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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丹晴娃娃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11-28 07:52:17
你那版才是初版,是正版的,不是盗版啦!绿版是何以的第二版封面!何以目前大陆版有三版,第一版你手上的男女轻拥的,第二版绿色封面,第三版就是现在市面的7周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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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40 网友:紫色の漾 评论:《(新番完)何以笙箫默》 打分:2 发表时间:2013-03-19 17:29:57  所评章节:2
笙箫不默  
  前几天又把《何以》翻出来看了一遍,才想到应该写一点关于这本书的心情,记录下这部小说陪我走过的大学生涯。第一次看到《何以》是在大一。朋友推荐过好几次,总是想不来看。直到某次闹书荒,才想起来朋友强推的这部小说。她推荐的时候说,这是一本看了就会后悔为什么没有早一点看到的书。现在三年过去,这部小说也已经来来回回翻过好几遍。神奇的是,这部小说其实并不是篇虐文,可是我看一遍哭一遍。
  那样独特的默笙,深深让以琛为之沦陷,才有了七年后相见的种种恨。错的不是她,也不是他,是命运。因为误会,因为不自信,因为心中放不下的坎,让他们浪费了之间的七年时光。但回过头想想,那错过的时光是值得感谢的。若不是分开七年,若不是各自经历了没有对方的时光,他们依然会不自信,会放不下,又怎会珍惜重逢后的欣喜。若不是那七年,他们又怎会知道,那个人是值得自己等待七年,也会等自己七年的那个人呢!
  刚上大学的时候,或许是被文中的主人公感动,期盼着,在大学这个最美丽的季节里,收获一份像小说故事一样美好的爱情。如今站在大学和社会的分叉口,对未来不知所措着。赶过一场场招聘会,晚上回到宿舍,身心俱疲的躺在床上,回忆着一天里感受过的人间冷暖。再看到《何以》,更多的是真的为他们的坚守而感到欣慰吧。每天和成千上万的人擦肩而过,有没有一个人,值得让你在完全不知道以后会怎样的情况下,默默等候七年。无论如何他们是幸运的,等的是一个值得让他们等的人。谢谢有这样的文,谢谢有这样纯净的爱,像一颗维他命一样出现在我们对这个社会有那么一丝迷茫的时候。心累的时候,或许需要的就是这一丝的阳光。感动于以琛和默笙两人的执著,就是两个人共同的坚持,才给这个故事了一个Happy Ending。
  小说终是小说,现实永远不会像小说那样按着自己想要的情节发展,我懂。可是哪个女孩子不想要这样一场粉红色纯爱。不需要轰轰烈烈,我们承受不了那么多大起大落;不需要王子骑着白马来,我们不是公主过不起太华丽的生活;我们只是和默笙一样的最平凡的女孩,带着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毛病,期待着一场细水长流的爱情。他们从来不曾许下过任何的海誓山盟,甚至以琛没有对默笙说过一次“我爱你”。可是他们坚持等了对方七年,若没有七年后的相遇,我想他们依然会继续等下去。这才是我们想要的爱吧。
  默笙算不上很漂亮,不很聪明,离气质美女更是遥远,可是她才是最配得上以琛的人。喜欢就是喜欢了,无关乎任何外在的原因。不是因为眼光不好,而是因为她脸上的笑容是唯一能穿透重重阴霾,射进心底里的阳光。我们平凡无奇,没有强大的气场,和默笙一样,甚至存在感都不是多么的强烈。但心里面时时充满着的阳光,终会带领属于我们的骑士披荆斩棘而来。何以笙箫默,我想,笙箫从未曾默。默笙用最大的声音呼喊了她的与众不同,让七年间的以琛魂牵梦萦。默笙用她特有的阳光灿烂晃晕了大神一样的以琛的眼睛,也照耀到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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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花花 打分:0 发表时间:2013-06-27 17:48:16
说的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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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很棒 打分:0 发表时间:2013-07-13 09:57:55
写的很好,文笔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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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や拿勇敢代替依赖づ+++ 打分:0 发表时间:2013-07-28 23:29:26
想买下新出的何以,可是又怕。但是书中的两人的爱情令人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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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just like you。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8-04 15:08:4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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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宁宁 打分:0 发表时间:2019-02-22 23:53:28
祝你幸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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