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重生未来之随身桃源》

作者:迷仔

看到这里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不过我一直对在晋江发文,无论是写小白文还是经典文的作者都抱有很大程度的尊敬,在晋江写文的都不容易,所以这个负分我就不打了。但是我有一下几点意见,万望作者不要介意:
1.破绽太多。从一开始主角就以失忆为借口,但是他的所作所为真的是一个失忆的人能做出来的吗?我对此深表怀疑。而且他和老头子的对话也很奇怪。例1:{老头递过来一只苹果,似乎是苹果吧?但是看上去却比苹果更漂亮一些,挺好吃的样子。应苏咬了一口,差点吐出来。“这是什么东西?怎么一点味道都没有?”老头瞪了他一眼:“当然是苹果了,你以为是在古代么?催熟苹果能有这个味道就不错了。”}主角明明已经说他失忆了,而且老头子也已经接受了他失忆这个事实,但是老头子并没有深究主角到底是局部失忆还是全部失忆,为什么他还以为主角能认识苹果?!而且还自然而然跟古代对比?老头子后面也说他根本就不知道古代的苹果是什么味道,那么他的比较从何而来?一个BUG。例2:{于是他指了指那个匣子里的可口可乐瓶子:“那,那个塑料瓶儿也是古董?”小老头像珍保似的摸了摸那个瓶子:“当然,这可是迄今为止我发现的唯一一个保存完整的塑料材质的古瓶。”应苏听了这话后觉得有点别扭,毕竟塑料瓶对他那个时候来说是丢在大街上都不会有人看一眼的东西啊!现在竟然成了古董,真是让人想不通啊啊啊!。望着应苏睁圆的眼睛,小老头给了他一巴掌:“你这叫什么表情?”应苏呵呵笑了两声:“我只是觉得,你看,一个小塑料瓶,随处可见呀!就算他放了几百年,也不至于这么珍贵吧?”小老头有些生气:“我说了平常让你多读点古文献资料,你偏偏什么都不做。塑料工艺在六百年前就被国家明令禁止不可以再使用。因为对环境污染太严重。所以,五百年前,所有的塑料制品都被高科技销毁。这个小瓶子是我这辈子找到的唯一一个,你说珍贵不珍贵?”}就算苹果事件可以用粗线条来解释,那么对于存世量非常少的塑料瓶,为什么老头子会认为一个失忆的人可以认识他?而且老头子也知道主角以前并不看古代文献的,私以为作者代入的成分太过强大以至于有时会自相矛盾,作者想给主角透露信息的意图太过明显,剧情非常生硬。而且作者所臆想的世界很不成熟,让我有一种非常混乱的感觉,根本就是古代与现代交错,不知道你想要表达一些什么。
2.作者对于铺垫太过稚嫩,比如主角出去买东西的几章,一眼就能看出作者在给主角以后的生活做铺垫。比如给那个邮递员的借口也太生硬了吧,就算你去考古,你以前就不生活在社会上吗?!你从来就没用过那东西吗?!它明明是从出生就有了不是吗?!这就跟你去神农架旅游了3年回来你就不会用人民币一样让人惊悚好吧!?为什么那个邮递员竟然就一脸平静的接受了?!反正我表示接受不能。
3.作者的第八章更让我接受不能:{万俟俊轻轻叹了口气:“唉!中元2012年以后,存留下来的中国古代文献少之又少。可考的也只有鲁迅先生的文集,其它的全部流失,真的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大遗憾呢!”应苏点点头,跟着附和,等等,他刚刚说什么?流失?除了鲁迅的全部流失?于是应苏来了兴致:“那,你知道郭敬明不?”万俟俊摇摇头:“是您的朋友吗?”“啊哈,是啊是啊!这个小孩曾经也很喜欢写东西的。不出名的,不出名的。”应苏心里窃喜,这个对他说来,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呢?}这是什么意思?证明鲁迅跟郭敬明是一路货色?!鲁迅的文笔是全中国人民都认可的,郭敬明呢?最起码我第一个不认可,而且他们两个的写文风格根本就是两个世界,作者为什么认为他们接受鲁迅就能接受郭敬明?!最起码也应该是贾平凹啊?!
4.{“是的,就是那个老先生,他可是文坛的奇才,据说他写东西从来不用电脑,而是用笔直接写在纸上,然后才拿到正大总部录入的。真的让人很佩服。”}为什么作者的设定是会写字就是个很伟大的事情?根据前文,那个世界应该是有圆珠笔的,而且大家都是认识字的,既然写字很伟大,他们又不是有小儿麻痹等一揽子肌肉病,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写字呢?!现在就算毛笔用的少了,但也不至于看到有人写毛笔就大惊小怪吧?!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我很久,就算作者要给主角增光环,麻烦也靠谱点吧?!
5.{“那你可以搞一些征文活动之类的嘛,比如发起某一个专题的征文,同时和游戏公司合作,第一名可以将故事改编成网游,或者翻拍成电视剧之类的。或者稍好一点的制作成广播剧,或者情景剧,这对作者来说都是勉励。”万俟俊显得异常兴奋:“您可以再说一点么?”应苏本来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未来的文学发展竟然如此退步,难道科技高新了,文学就得丢掉了?简直是有辱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底蕴。呃,不过,貌似他说丢掉的只是中国近代史的作品吧?呃,还好还好,如果连古代文学巨献都丢失了,那将会是多大的损失。应苏觉得这个万俟俊挺老实,既然这么好学,他就教教他好了。于是把在现代文学网站的一套营销策略全部都交给了万俟俊。}请问作者在这段话里有提到任何的文学发展么?反正我是看了将近5遍,愣是没找到。作者提到的只是那些吸引作者和读者视线的营销手段而已吧?!我在第三点时已经提到,万俟俊在说出鲁迅之后,主角马上说的是郭敬明,这样都叫丢掉中国近现代史的作品,那么作者没有丢到的古代文学巨献到底没有丢到什么程度?!而且主角还好意思说有辱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底蕴?他对人的态度,我现在只看到了傲慢,轻视及鄙视,原来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底蕴就教了他这些?!再者说现在中国改革开放才只有30多年,就算是建党也才90年,你为什么会认为有600多年历史的时代会没有这些营销手段?作者的金手指未免也太强大了吧?!
至此,我看不下去了,我要说的是,我提出的只是我巨雷的部分,那些小雷的我都没有说了。我并没有任何恶意,只是站在一个资深的晋江读者的立场上,给与一个正在成长的作者最中肯的评价,希望能给与你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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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我听不见  发表时间:2011-08-01 22:31:50
小说而已,又不是说教片,何必那么当真捏?我们都沉浸在YY的世界里,我倒觉得挺哈皮,未来的世界神马样,谁也不知道。作者写的也不容易,何必这样。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8-01 23:01:09
这两天的更亲暂缓,亲们别等着了,很抱歉~
[3楼] 网友:叽叽  发表时间:2011-08-01 23:17:14
哎,我最讨厌的就是考据党了!!!!
天雷不要紧,小白狗血都不要紧,yy最喜欢~~~看文嘛,不就图得这些??
只要角色不脑残,行为不讨厌,作为不让人心生厌恶,文笔不要太差,偶觉得都不是问题~~~
就因为看得高兴,bug再大也可以无视!!!
神马??不可以???拜托,一开始的穿越,就是最大的bug好不好?
我觉得楼主在此类小说中挑错,就像给傻子挑毛病,有病.
[4楼] 网友:叽叽  发表时间:2011-08-01 23:19:35
不过,主角的性格倒是要改改,怎么看着特像x点里的恶心种马男????
[5楼] 网友:璃璃  发表时间:2011-08-01 23:33:01
我也觉得不应该太较真,我们本来也没有生活在未来六百年后,当然会犯很多常识性错误,就像穿越到古代文中,也很多现代用语啊!看小说,不要太纠结于那些细节问题。。。。正如作者在文案所说,这只是一篇小白YY文,既然是YY自然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你要是觉得触到了你的雷点,可以点X嘛,作者写得哈皮,我们看得哈皮就好!你看得不喜欢,退散 就好咯!
[6楼] 网友:璃璃  发表时间:2011-08-01 23:39:06
想对作者说几句话:首先,有读者看文这么细心,并且这么认真滴提出意见,这对你以后的写作的确是多少有些帮助的,但是文章的发展线路是由你来定的,不必太过于束缚于陈规,YY本来就是把不合理的东西让它有一个合理化演现的平台。也可以听取一些,稍微注意一些太过不合理的地方,。。作者你说更新暂缓,是为了修文么?大修的话,就不必了,小修几处LZ提出的几大点还是可以的。你不能因为一个读者的不喜欢,不想看了,就丢着这么多想看的读者在等,还等不着,是不?所以,作者大大,为了等着看更新的许许多多读者们,快点恢复更新吧!
[7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8-02 10:38:17
首先感谢亲能够这么仔细的阅读这篇文,是作者的荣幸。首先说一下亲提出来的这些BUG吧,其实我知道,这些事情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理论来说,重生穿越都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可是既然YY了,那么就YY到底,在YY的世界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亲提的意见非常好,让我反思了一下自己的设定,金手指开太大,YY过头了~还有楼上的亲所说的那个性格问题,这些我都会稍作修改。不过主线故事是不会变了,不论怎么样,我对这篇文还是很有爱的,YY的很哈皮。。。呃,最后,小璃子说的对,不能因为某个读者弃文而闹情绪。还有,其实某人在收到长评前就已经把请假的公告挂上了,但是为了表示我对读者们的歉意,决定照常更新,虽然很辛苦,但是为了喜欢这篇文的读者们,我还是会一如继往的更下去。。。昨天十一点收到这个评的时候我依旧在为卡文的事苦恼,看到这条评情绪自然有些不好。某人自我检讨,去喝菊花静心茶~希望亲们可以一如继往的支持寻欢。。。
[8楼] 网友:迷仔  发表时间:2011-08-02 20:54:23
其实作为我而言我真的只是提出我自己的意见,可能言辞会有些过激,但绝对是我的心里话。作者的构思我是认可的,不然我一开始也不会看,我只是觉得作者的文笔和措辞我不能接受而已。这篇评论我从晚上八点半一直写到十一点,如果我只是要来挑刺,我用得着这样吗?我大可像以前一样不发一言直接叉掉,但是我想看到作者更好的作品,所以我才写的这篇评论,如果真的这么难以接受的话,那就当我没说好了……
[9楼] 网友:=+=  发表时间:2011-08-07 16:52:53
其实我真的蛮认同的,咳咳,不过我反正是消磨时间看看的,每章都一目十行,所以暂时觉得还OK吧
[10楼] 网友:夏叶  发表时间:2011-08-12 11:39:46
支持一下。建议作者完结后修改一下啊,经过一段时间后,人的看法会有很多变化,也许作者自己也会觉得某些地方可以润色得更好。我现在看到我小时候写出来的东西也觉得应该改一通。。。。。。
[11楼] 网友:葡萄子  发表时间:2011-08-13 09:14:21
我也是被主角要盗郭四姑娘文的第一反应给雷到内伤了……人家600年的文学空窗期,你第一想法就是拿四姑娘的文去撒第一把土?这是想全面拉低未来人的文学素养,以保障自己永久的文学优势怎么的……我看到这里也退散了
[12楼] 网友:66  发表时间:2011-08-13 10:08:02
我也同意虽然知道这是yy但有些地方有漏洞 令 这真的好像种马小说
[13楼] 网友:xxdd  发表时间:2011-08-18 02:12:30
其实楼主许多点我还是蛮同意的,毕竟个人认为这文大致看上去就有些问题,比如主角的性格上应该是有很大缺陷的,就像之前几章一些读者提出来的一样,但是主角之外的人却很欣然地接受了,这不得不令人怀疑这真的是经历过灾难后人们会有的心态和性格?
再来,其实楼主很认真,就算是吐槽什么的,用语上有令人不愉快的地方,但这都是希望作者能够改善写作,在写作路上能够越走越远,所以觉得楼上那些反吐槽也不用太激动
[14楼] 网友:苹果的鸭梨  发表时间:2011-08-21 14:09:05
其实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男主的态度,例如叫他(不是原来的灵魂)养父“死老头”,我对一个刚见面切把自己养大(虽然你不是本体了,但是那具身体也是那个人养大的吧)的人,那样说话,我内心真的会很感激他,毕竟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认识的第一个人,而且对自己不错,还有男主一直用鄙视的态度对待他养父的工作,认为他收的一切都是垃圾,我实在不能接受,可能咱们现在的一些考古人员或者弄古董的人拿的东西是古代人的马桶之类的,这是他们的兴趣所在,而且男主还理所当然的拿了他养父的东西放进空间,一方面鄙视别人的工作,另一方面却占着别人的便宜,我怀疑男主幼儿园没有毕业,一点最基础的礼仪都没有学到,还对一个刚认识的人(算是吧)起外号,男主实在不是我的菜,选择弃文~~
[15楼] 网友:XD  发表时间:2011-10-04 15:28:13
我也是看到这里不想往下翻了,不过写文的都不容易,虽然郭四娘和鲁迅什么的真的让人不爽……
顶LZ
再加一句,为什么涉嫌抄袭的郭敬明被提到这么多次,看不惯他的人会不舒服的吧……
[16楼] 网友:ting  发表时间:2011-10-05 22:28:34
这文确实是天雷滚滚,漏洞百出,看到末世时候写什么欧洲板块沉没,亚洲板块存在的时候我无语了,这基础地理知识学的,亚欧板块是一块好不好。还有网络不通所以资料丢失什么的设定,完全说不通嘛,没网络还有移动硬盘等这种存储工具存在的。
末世设定且不说,这文笔也太白了吧,我一看到那句这真是个适合大隐隐于市且小隐隐于野的地方这句就崩溃了,你一世外桃源和隐于市有关系吗,市是市井好不好,自相矛盾吧,偏偏作者极爱这句,频繁应用。
我觉得你地理老师和你语文老师太可怜了。
[17楼] 网友:XD  发表时间:2011-10-06 18:53:48
那个……其实我觉得大家提出这些意见都是没有恶意的,无论是谁也应该冷静一些,因为不管哪一方都是投入了真心来对待这篇文的,谁都有发展的时候,相信作者的文笔啊一类的方面一定会更加成熟的
[18楼] 网友:默默  发表时间:2011-12-24 15:07:20
其实写文不容易,作者大大能坚持更文,努力把自己想表达的码上来就值得小的佩服!
小的自己尝试过写文,实话说真的很不容易!出BUG也是难免的!
所以,只要文不是惊天大雷的都还可以接受!毕竟大大的文谈不是大雷,只能算有些瑕疵!
我挺喜欢大大的文的。加油!
当然,我也很支持LZ的点评,要不是那些类似LZ的大大的点评,小的很容易踩雷,然后被雷得死去活来!所以,感谢LZ以及类似LZ的大大,辛苦了!鞠躬~
话说,偷偷吐槽一下:小的被《重生之翡翠赌石》(冰雪柔情的文。貌似这个名)雷翻过,默……
[19楼] 网友:默默  发表时间:2011-12-24 15:07:28
其实写文不容易,作者大大能坚持更文,努力把自己想表达的码上来就值得小的佩服!
小的自己尝试过写文,实话说真的很不容易!出BUG也是难免的!
所以,只要文不是惊天大雷的都还可以接受!毕竟大大的文谈不是大雷,只能算有些瑕疵!
我挺喜欢大大的文的。加油!
当然,我也很支持LZ的点评,要不是那些类似LZ的大大的点评,小的很容易踩雷,然后被雷得死去活来!所以,感谢LZ以及类似LZ的大大,辛苦了!鞠躬~
话说,偷偷吐槽一下:小的被《重生之翡翠赌石》(冰雪柔情的文。貌似这个名)雷翻过,默……
[20楼] 网友:TOT+  发表时间:2011-12-28 23:45:48
3L的你好像把作者给骂了
[21楼] 网友:TOT+  发表时间:2011-12-28 23:45:53
3L的你好像把作者给骂了
[22楼] 网友:鬼葬  发表时间:2012-04-22 21:45:37
拍拍楼上的,噗~
[23楼] 网友:路人甲  发表时间:2016-10-23 22:03:05
一看到郭敬明就要弃了,作者是他的脑残粉吗?一个靠抄袭为生的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