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题

作者:小螃蟹

我也觉得胡氏做得对。女主挺自私的,说对爹有多大感情,也不至于吧,毕竟四岁穿过去,六岁就离开了。还明氏不是问题,别忘了原主已经被害死了,妹妹也被害过,哪能轻易原谅?特烦这些为了表妹青梅好朋友伤害老婆孩子的,要是真爱也就算了,问题是,也不爱,还伤害了最亲的人。有病。
1
[回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 评论文章:冤家住对门
  • 所评章节:6
  • 文章作者:鸣嘤
  • 所打分数:2
  • 发表时间:2017-10-18 1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