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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条评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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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条
[-收起]
№1 网友:
祭纯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3-07-26 15:09:25 所评章节:
12
简简单单不平凡
我最喜欢看的同人文类型便是网王同人。其余的几乎不看。所以我对网王同人了解甚深。苏的,不苏的。各种类型的看了许多。不过最喜欢的,还是这一篇。
毛月月刚好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型的女主。不是万人迷,长相也不出类拔萃。没有勾心斗角的陷害。喜欢恶作剧,喜欢美男,喜欢YY。重视感情。
这部文在前面看的时候真的有时候会让我忍不住笑起来。有人说过,“看文章让人笑比让人哭还难”,看到后面就忍不住哭了。如果毛月月真的就这么抛下幸村精市不管的话,那该是怎样撕心裂肺的痛。她只想了幸村会忘记自己,忘记了就不会痛了。可是如果那么容易就可以平复心口的伤,世界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生离死别了。
很多同人文里写幸村的时候,都会着重突出幸村的腹黑。什么“黑百合成片”。那么温柔那么美好的男孩子,怎么可能会那样?
Amy,普通又不普通的女孩子。她帮毛月月完成了自己心里最后的不舍和牵挂。我甚至在想,如果毛月月前世就是一个孤儿那该多好。无牵无挂却热爱网王,然后愿望成真,爱上了幸村。坚定不移的留在这个世界。不过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也许就没有现在调皮爱恶搞的毛月月了。
精灵,这个女孩是唯一一个在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留在网王世界的女孩子了。从小受过太多伤,所以渴望幸福,渴望被呵护。漂亮的女孩子却喜欢有着凶狠面貌的海堂。想获得幸福代价却是伙伴的不幸。被毛月月责怪的那一刻,心里一定穿山越海的难过。
看到毛月月决定留下来,拼命磕着头,哭着说“我留下来”的时候,我再一次哭了。不管那个神官这么做是不是有原因,反正我讨厌他。
最后,虽然这篇文完结很久了,也许这篇长评根本没有人会看到,但我还是想发出来。
因为太喜欢这部文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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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12-26 23:08:28
我看到了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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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yue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3 14:49:40
me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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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奈何桥的孟小婆
打分:0 发表时间:2017-01-21 20:15:42
我还是有一丢丢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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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夏目
打分:0 发表时间:2018-05-01 12:36:07
虽然刚开始看。但是你的这篇长评让我有了期待,而且,我真的超喜欢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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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 网友:
风烟
8%
评论:
《网********主》
打分:
0
发表时间:2009-09-25 19:24:15 所评章节:
12
【仁王番外】原来你也在这里(之二:一步一伤)
我很后悔,真的,我快后悔死了。
一场简单却温馨的婚礼,所有的插花布置均由我一手打造;一位有着鸢尾般的紫罗兰色眼眸的新郎,精致的面容近乎完美,一位因满涨着的幸福而神采照人,夺目得让人移不开眼眸的新娘……在这样充满喜悦和谐的氛围里,充当一位只需陪着新娘聊天打发时间的伴娘,应该是件再轻易不过的差事吧。
就是这样的相信,让我一个大意,不觉有它地被仁王拐来当了伴娘。
笨,我在心里暗骂自己,都看出他邀请我时率性洒脱的笑意下,黄玉般狭长的眸子里划过的精光了,怎么还是傻傻地上当了呢?
自嘲地笑笑,是不是我心里,也一直小小地期待着这样一个能名正言顺地作为他的女伴出席的场合呢?
毕竟,我的时间,可能真的,不多了啊。
不过,也怪我,忘了这位新娘的…某些…本质,以至现在,陷入了这样的窘境。
就算已经缩到了墙角,那些彪悍的言辞依旧源源不绝地冲击着我的耳膜:
“难道你不会先把他绑在床上,仔仔细细地看个够,然后再上上下下摸够劲儿,最后才连骨带肉地吃干净啊!……”这是另一位看上去端庄典雅的伴娘,仁王介绍时说这是他那位人称“绅士”的搭档唯一的妹妹柳生问。
“彻底地压倒他,吃掉他,驯服他!我要在床上做伟大的女王殿……”这是今天这场婚礼的主角之一,仁王……心系的,却要做别人的新娘的……毛毛。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啊?
不就是耐不住的毛毛偷偷跑出化妆室,据说看到了一群对她未来的丈夫的身材垂涎不已,眼冒绿光的女宾客,火冒三丈回来后很是不平自己都没机会好好欣赏一下新郎的……那个……裸体……
天哪,我真是被噎住了——她们的话题,都是怎么转换的啊?
还不待我反应过来,她们已经跳跃到了“吃干净”和“女王殿”……
如此禁忌……如此直接……
来日本十年,我已经慢慢习惯了这个国家某些事情上的开放,17,8岁的少年少女对此了如指掌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一向都不喜欢与人交际的我,不知是骨子里的保守还是心理上的刻意排斥,对于所有跟“□□”有关的话题,都保持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规范,几曾听过这样火辣直爽的讨论?
然而……也不是……不好奇的。
我想我的耳朵一定红了,因为我自己都能感觉到由后颈慢慢升腾的薄薄的热潮,再加上心里一面抗拒一面又努力想多听些的矛盾……我现在的样子,大概跟个熟透的番茄没什么区别吧。
偏偏毛毛和小问还在取笑我:
“呀,小心蓝,既然你是个仁王那厮混的,拜托就别那么拘束啦!”
“是啊,要是真的喜欢他就放倒他吧。那帮子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其实很迟钝的,□得很,非要压倒了,抹干吃尽了,才能乖乖地认命!”
轰隆,我简直都能想象自己快滴血的脸色,这都什么跟什么嘛?
尤其毛毛还说小问就是用这招征服外面那位严肃,不苟言笑的,真田君——仁王说是他们网球部的副部长的时候,我不由多看了这位少女几眼:心形的小脸,精致的五官,完全大家闺秀的端庄笑容,若非确定毛毛不会撒谎,真是完全看不出来是能够做出那样惊世骇俗举动的人物啊。
不过,就冲刚才的那番言论,我想我是不应该有什么怀疑了。
果然人不可貌相呀,这个少女的瞳孔里,时不时闪过跟那只狐狸相似的狡黠,单冲这点也可以断定,她那位能跟仁王搭档多年且未落下风的队友,估计也不仅仅是传说中的“绅士”那么简单吧。
惊诧于自己的思考,我什么时候居然会去揣摩别人的性格了?
是不是仅仅因为,他们,都是跟仁王最熟悉,最亲密的朋友。
原来无论告诫自己多少次,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去注意,跟他有关的一切的呀。
但是,也就仅仅,只能是这样了吧。
将脸靠向漂浮着袅袅白烟的杯口,闭上眼,任水汽慢慢氤氲,深深呼吸,希望薰衣草的芬芳,能驱散我心中越来越深的惆怅,和丝丝的钝痛。
幸好,时间很快到了,握住柳生问伸向我的手,我起身,将那些我或许永远也抽身不了的情绪,埋在心里,微笑地,立在毛毛的身边,陪着她,走向那个那个紫瞳中只有她的男人,走向那幢代表着幸福的圣坛,
毫不意外地,对上了立在新郎身边的仁王的眼睛。
就算站在那位倾国倾城的新郎身边,他的俊逸和邪魅,依旧未被遮去一分一毫,尤其雪白的衬衫上随性解开的一颗纽扣,露出的弯月般的锁骨和白瓷般的肌肤,更将他那慵懒的气质烘托到了顶点.
难得一次的正装,搭配上似乎完全不合的散漫,这样的矛盾在他身上,却完全不显有任何突兀,桃花眼里的波光流转,就连我都感觉到了身边女宾噼里啪啦的电火花。
祸害啊,狐狸果然生来就是魅惑众生的祸害啊。
可是,纵使扫视全场,对着那些呆呆盯着他的面孔优雅地保持微笑,他的目光,却只有在看向我身边的毛毛时,才带了真正的,虽然很浅,却无法掩饰的温柔。
千言万语,不过凝眸。
就算他什么都没有说,就算他什么都没有做,我也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他那复杂而微妙的情绪。
其实,他,也还是需要时间的吧。
感情这种事……果然……无解啊。
狡诈如他,笨拙如我,都一样。
礼成,宴开。我的磨难,居然还没有结束。
小心翼翼地溜进客厅,我听着自己怦怦的心跳,紧张兮兮地东张西望,生怕有人注意到这边。
唾弃着自己的胆小,抵抗不住毛毛的强势,以至现在要在新娘自己家里,干这种偷偷摸摸,好像见不得人的事情。
呃,虽然说起来,这位新娘的要求,是很……惊世骇俗的……
可是我干吗也得成为帮凶啊?
上帝保佑,玛利亚保佑,不要有人看见,不要有人注意……我默默念叨……
可是——
“哎呦,”出师不顺,没进客厅多远,我就因为低头默念的不看路,一头撞进一个人的怀里。
抬头一看,我真的想哭了,上帝你真的不眷顾我么,是谁都好,为什么会是白毛?
看到那眯起的狭长的眼睛,我就知道完蛋了,我自己都能感觉得到的惊慌失措,做贼心虚,怎么可能瞒得过精明的狐狸。
果然——
“心蓝,你不陪着毛毛,跑来在这里做什么?”
一语中的,白毛永远都能那么迅速地抓到重点。
“我……这个,那个……我……”,结结巴巴。左顾右盼,根本不敢看那双精明的眼睛。
奈何眼前这人绝对不是我可以糊弄过去的,下巴一紧,他已经强势地勾起我的脸,直勾勾地盯着我:“来,乖乖地交代!”
你那口吻哪是让我交代啊,跟逼供都差不多,太有压迫感了。
“啊啊啊,不要问我!”我是鸵鸟,我是鸵鸟,我什么都不知道!
努力地缩缩脖子,我真恨不能眼前有堆沙子把自己埋进去算了,前面是精明过人仁王,背后是热情高涨的毛毛,两个都不好应付,我一点都不想做夹心馅饼啊。
“不问你问谁啊!”不用看我也能听出那语气里的鄙夷,如无意外白毛肯定在没好气地翻着白眼,“老实交代,不然带你出去灌酒!”
不要不要不要,自从小时候被恶作剧的仁王灌了一口酒醉得七荤八素不说,还起了一身又麻又痒的酒疹几天才下去之后,我真的是闻“酒”色变,所以一句话不经大脑地冲口而出:
“毛毛让我在房间里准备丝绸带子!”
啊,我恨不能掐死自己,哦,不对,让毛毛知道我居然出卖给我仁王,估计我会被她掐死的,想想看她把我踹出门时千叮万嘱地就是“不许让狐狸知道啊!”
可是在仁王的淫威之下,我真是能说的不能说的,都竹筒倒豆子似的全部廉价卖了。
包括——
“因为她想看看幸村君的身材,是靠衣服包装的,还是天然好……”
这么让我愈发面红耳赤的目的……
“噗哈哈哈哈哈哈,真有才!”果不其然,白毛笑得前仰后合,放开了钳制我下巴的拇指和食指,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倒在了我的肩膀上,更是恶质地借我的力量来支撑他的身体。
淡淡的汗味,古龙水的香气,还有,合着的酒气,涌进了我的鼻子。
自然地伸手扶住他的身体,就着昏暗的灯光细细打量,不知是不是饮了酒的酒的缘故,双颊泛上的潮红,将他原本总显得有些苍白的肌肤晕染得分外妖娆,微醺的神情,紧闭的双目,以及额头上密密麻麻,晶莹闪亮的汗珠,让他看起来像个玩累了疲惫睡去的孩子,面容上沉静无波,是难得一见的不设防。
已经很久很久,我都没有看过这样单纯的睡颜了呢。
外面人声鼎沸,不时夹杂着的灌酒的吆喝,这只狡猾的狐狸,一定也是偷偷溜进来的吧。
将额前一缕被汗浸染的发丝轻轻地拨倒他的耳边,心中弥漫上的,还是一节一节的钝痛,仁王,你到底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情,看你喜欢的女孩子出嫁的呀。
会不会,有一丝丝,跟我一样的酸涩?
紧紧地,紧紧地环着他,我告诫自己只是尽一个朋友的义务防止他跌倒,虽然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个理由扯淡得可笑。可是,在上次花店的那个拥抱之后,在我从医生那里得到病情之后,在我已经彻底绝望之后,如果上天还愿意怜悯我,再给我一个可以这样光明正大抱着他的机会,我又如何,舍得放手,能够放手?
可是,这个人,不是我可以拥有的。
如果以前,还只是不敢,不能,那么现在,我连最起码的资格都没有了。
果然上天都觉得我的贪求是一种觊觎么,所以用最决绝的方式断了我所有的念想。
还真是……残酷啊……
仁王大概真的被灌了不少酒吧,他的酒力并不算太好,只是伴郎挡酒的责任又重大,纵使再善于应对,面对兴奋无匹,灌酒无罪的宾客,怕也是有些吃力的。
再度稳了稳他的身子,我搀着他走向沙发,小心地将他放平在柔软的坐垫之上,不知是酒力发作还是什么原因,他并未挣扎,更没如往常恶作剧般忽然起身再度捏捏我的双颊,反而是难得的安静和乖顺,以致短短的几步路我更加胆战心惊,不知道这狡诈的家伙又想到了什么捉弄我的方法。忐忑不安的一颗心,直到他安然躺在沙发上才放了下来。
轻轻拭去他额上的汗珠,注视着灯光下依然俊逸不改的容颜,小问的那句话,忽然地回响在耳边“真的喜欢就放倒他吧”。
放倒……放倒……
仿佛魔咒一般,那两个字在我脑海里盘旋不去。
喜欢……就可以放到么……
如果不是两情相悦,不是灵与肉的契合,肢体上的缠绵,究竟有多大的意义?
如果真到了那一步,我和仁王,必定是,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吧……
更何况,以他的精明,真的,会轻易屈从于一段简单的露水姻缘之下么……
喜欢么?我分不清,早早封闭了对爱情所有感知的我,从来都不愿意仔细去思索对他的感情,究竟是青梅竹马的习惯性依恋,还是一个少女对少年的,最纯真的憧憬与恋慕?
如果那样的心痛勉强能称为嫉妒和吃醋的话,我似乎,是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的呀。
我们,是“朋友”啊。
还是我坚持和死守的——以后,也永远会坚持和死守的呀。
连争取都不敢的我,凭什么想要拥有哭泣的权利呢?
感情,是永远无法勉强的。
就像哭泣,永远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一样。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自己能坚持的,守住自己誓言守住的。
即使,按照医生的说法,这样的日子,也只剩下很短的时间了。
我依旧,不会后悔。
或许我跟眼前的这个男子,天生,就该是可以靠近,却永远无法相交的曲线吧。
上天都已经为我做好决定了。
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我收回恋恋不舍地放在他额上的手,覆在双颊,感受那灼热穿透我的肌肤,直达心底深处最柔软的那一方。
一秒,两秒,三秒……
时光静静流逝,然而这个角落,却仿佛只剩了一个我和他。
或许,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样静谧地注释着他了吧。
谢谢你,仁王,这样,无论我的日子还有多久,我应该,都没有什么遗憾了。
起身,想为他准备一杯醒脑的欧薄荷。
他小憩之后怕还是要出去的,我能尽的,就是这样的绵薄之力了。
碧绿的叶片在100℃的热水中缓缓舒展开身子,缕缕的清香张扬地飘了出来,让我的心情也莫名好了起来。绿色,果然是生命的颜色呀。
这夜的灯光,这夜的清茶,也许是我之后的日子里,最美丽的回忆了吧。
然而——
熟悉的晕眩感再次袭来,只是这次,我已经没有了花店里的慌乱,因为我已经清清楚楚地知道了后面等着我的是什么:
不受控制的眼皮……无尽的黑暗……
上天,果然是我太贪心,想将这样的静谧,拥有的更久了么……
不能在这里,不能在这里……
凭着这残存的意识,我拼尽全力撑住自己的身形,不在意被我失手碰翻的茶杯,我在最后一秒还是避免了它和茶几的亲密接触而可能发出的巨大声响,只是滚烫的热水全部洒在了我的手上,疼痛反而更让我恢复了一丝清明。死死地咬着唇,任一丝丝甜腥渗进嘴里,我跌跌撞撞地往出口走。
——无论如何,这是我隐瞒的秘密。
绝对不能被眼前这个熟睡的男子知道。
绝对不能!
所以我不能倒下去,绝对不能在这里倒下去!
近了,心蓝,就几步了,加油。
眼皮越来越沉重,步履越来越踉跄,短短几米路,仿佛走了一个世纪般的漫长。
指甲深深陷入皮肉,我能感觉到温热的液体的渗出,疼,真的很疼,然而此刻,我只有靠疼痛来支撑自己,而不至于身体绵软地倒在这个客厅的某个地方。
出了门,有一条隐蔽的小路,通往小花园里载满了一人多高的百里香的某处……
那里,是今晚的热闹中,唯一寂静和隐蔽的角落。
也是我在那短短的几秒间,能够想到的最好的藏身之所。
上天,求求你,在让我多撑几步,几步就好……
不要,不要让我毫无尊严地,倒在他醒来后就可以看见的地方……
熟悉的香味扑进鼻子,我的支撑也到了极点。
终于能够放任自己,被那铺天盖地的黑暗而淹没……
太好了……我终于……撑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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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3-05-26 19:47:25
竟然看哭出来了……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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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3-06-23 21:03:50
喜欢白毛~虽然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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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
小流苏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07-31 22:38:35 所评章节:
12
接着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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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友:
风铃之夏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4-26 10:00:11 所评章节:
12
精市,果然是白马王子啊!”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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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网友:
飞舞の鸢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10-04 21:32:24 所评章节:
12
我是勤奋的补分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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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网友:
en
评论:
《网********主》
打分:
1
发表时间:2009-09-06 00:45:08 所评章节:
12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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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网友:
_若粲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8-30 20:25:05 所评章节:
12
看见作者有话说,不由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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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8 网友:
seven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8-27 15:37:14 所评章节:
12
知道你很勤奋,所以我留言也很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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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09-08-27 18:44:31
你突然勤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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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网友:
小丫头
8%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7-30 16:45:26 所评章节:
12
有一种光华,可以感动所有人,因为那是……从内心深处蔓延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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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网友:
ziyan524913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7-20 16:50:42 所评章节:
12
嗯嗯~
那么危险的菜怎么可以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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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网友:
蓓蓓果
10%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7-14 22:27:42 所评章节:
12
要是有机会 是要成为幸村的恋人还是妹妹呢 哈哈 这是个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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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友:
箜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7-13 11:05:36 所评章节:
12
好期待月月的幸福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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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网友:
不二天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7-08 10:28:57 所评章节:
12
我果然够幸福 每天待在美男身边
还有美男亲自照顾 捏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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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网友:
小花花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7-06 17:09:57 所评章节:
12
幸村和不二一直都是不同的,就算他们都一样在微笑。
笑也是分很多种的呢。
月月的笑,便是如同花开般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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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网友:
疾风堕狼
评论:
《网********主》
打分:
0
发表时间:2009-07-05 11:32:39 所评章节:
12
加油~~~撒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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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网友:
洛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6-28 17:45:05 所评章节:
12
几乎看到了另一个小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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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 网友:
cangzi0000
8%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5-25 15:11:49 所评章节:
12
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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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网友:
尸子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5-19 13:41:42 所评章节:
12
好好滴老爸哦,呐,人家妒忌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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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网友:
semisy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5-12 00:13:53 所评章节:
12
嘿嘿``撒花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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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网友:
dlawj
评论:
《网********主》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9-04-27 16:23:25 所评章节:
12
加油~~~撒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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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入V了 (5字)
★
感觉还可以 (5字)
★
好乱 (2字)
★
哈哈哈 (3字)
★
二次元变三次元了认不认的出来还是个问题😂 (24字)
★
等等,毛月月没有长发,她不是板寸头吗 (18字)
★
emm2020年报道,怎么说,前期挺好的,作为一篇远古文挺不错的,但是后期我有点看不懂了,尤其是毛毛精灵医院那一章节,还是存在着瑕疵的。整体来讲其实还不错啦 (75字)
★
真的挺狗血吗,好,我追了 (12字)
★
2019,仍然喜欢网王 (9字)
★
好看! (3字)
★
太啰嗦了 (4字)
★
嗯呢,恭喜你成为了同人女主 (13字)
★
早期的网王小说,挺狗血的 (12字)
★
没想到是零九年的文 感觉好古董啊? 来自一七年末的我 (28字)
★
女主偷拍贩卖照片是侵害了别人肖像权啊 (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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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做的【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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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忍不住了,主角光环太耀眼了啊啊啊,同样是选择留下,女主就是完全正面的描写,是因为爱,因为美好的感情,值得心疼同情,精灵就是反派的设定,反正无论如何女主都得选一次,都得难过一次,凭什么只有女主一个人被虐一次?带上其他人一起虐了吧,不能只让女主一个人受罪啊,精灵你既然过得这么顺风顺水没有任何烦恼。怎么也不能让你一直顺下去,干脆加条设定推翻开始描写的一切,怎么也得让你背负罪孽痛苦一辈子!太强行了吧!做同样的事,却是完全不同的对待,要不要对比这么鲜明啊。 (2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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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边还好,到后边给人模糊不清乱七八糟的感觉。一开始的设定是简单的二选一:留下或者不留下,很清晰。对每个人的描写,对情节的描写也都在重复这个设定,不断重复下,我也已经接受了这个设定,这本书一开始设定的背景,容易理解和接受。
可是!到了后边就变了!推翻原设定“二选一——消失或留下”,变成了“强行让所有人承担选择留下的人的后果”,完全没有理由啊,为什么突然改设定?!好吧是神的问题,就当神是个变态吧。
而且毛毛完全就是迁怒,这怎么看都是设定的锅啊!神定下的规定,神来执行规定。就像现在,很多事情其实都是规定的问题,毛毛完全是个医闹的料啊!这种脑回路不是说“有血有肉的人”,而是蠢,人的思考方式非常不好改变,就像理科生文科生考虑事情方向完全不一样,毛毛在这里迁怒精灵。那她在别的事情上也不可能变聪明了。可能作者最后已经完全站在毛毛的立场上了,因为在“我是受害者心理”之下,人会放纵自己做任何事,伤害任何人。
其实在规定之下,所有人可能是受害者也可能是受益者,看你怎么选择,精灵选择成为了完全的受益者,毛毛选择成为受益者同时也是受害者,这不是别人承受精灵选择的后果,每个人都在承受自己选择的后果,毛毛对精灵的迁怒反而让精灵更多的承受了毛毛选择的后果。
而且这事情拿父母比喻……精灵和毛毛压根没那么亲近啊。人都是跟陌生人分的清,一粥一饭都心怀感恩,因为不要求对方给自己花钱照顾自己,这跟父母完全不一样啊!
长篇作品到最后可能都会变成这样吧。我对里头的人物情节或者作者的文笔没意见,就是这个原设定上的转折让我有种看死神后期的感觉。 (6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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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竟然有大把人是五年以上发的评论,呵呵呵呵!(模仿 不二大人滴笑) (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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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觉得完美女主的文很假很苏,但是女主和所有人一样普通,又怎么配得上那么优秀的王子们?二次元穿越不比古代穿越,占优势的不过就是那么一点的预知,其他的和普通人并没有区别。要什么没什么人,王子们凭什么看得上???如果是因为被女主的性格吸引,那起码也要先引起人家的注意,人家才会来深入了解你。王子们莫名和那么普通的女主爱的死去活来,就不觉得很像台湾小白偶像剧吗?女主要是不够优秀,在那么完美的男主面前不可能不自卑。这样不平等的爱情,真的可以走下去? (2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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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月月刚好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型的女主。不是万人迷,长相也不出类拔萃。没有勾心斗角的陷害。喜欢恶作剧,喜欢美男,喜欢YY。重视感情。
这部文在前面看的时候真的有时候会让我忍不住笑起来。有人说过,“看文章让人笑比让人哭还难”,看到后面就忍不住哭了。如果毛月月真的就这么抛下幸村精市不管的话,那该是怎样撕心裂肺的痛。她只想了幸村会忘记自己,忘记了就不会痛了。可是如果那么容易就可以平复心口的伤,世界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生离死别了。
很多同人文里写幸村的时候,都会着重突出幸村的腹黑。什么“黑百合成片”。那么温柔那么美好的男孩子,怎么可能会那样?
Amy,普通又不普通的女孩子。她帮毛月月完成了自己心里最后的不舍和牵挂。我甚至在想,如果毛月月前世就是一个孤儿那该多好。无牵无挂却热爱网王,然后愿望成真,爱上了幸村。坚定不移的留在这个世界。不过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也许就没有现在调皮爱恶搞的毛月月了。
精灵,这个女孩是唯一一个在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留在网王世界的女孩子了。从小受过太多伤,所以渴望幸福,渴望被呵护。漂亮的女孩子却喜欢有着凶狠面貌的海堂。想获得幸福代价却是伙伴的不幸。被毛月月责怪的那一刻,心里一定穿山越海的难过。
看到毛月月决定留下来,拼命磕着头,哭着说“我留下来”的时候,我再一次哭了。不管那个神官这么做是不是有原因,反正我讨厌他。
最后,虽然这篇文完结很久了,也许这篇长评根本没有人会看到,但我还是想发出来。
因为太喜欢这部文了呀。
我看到了噢~>_<~
me too
我还是有一丢丢看不懂
虽然刚开始看。但是你的这篇长评让我有了期待,而且,我真的超喜欢主上
一场简单却温馨的婚礼,所有的插花布置均由我一手打造;一位有着鸢尾般的紫罗兰色眼眸的新郎,精致的面容近乎完美,一位因满涨着的幸福而神采照人,夺目得让人移不开眼眸的新娘……在这样充满喜悦和谐的氛围里,充当一位只需陪着新娘聊天打发时间的伴娘,应该是件再轻易不过的差事吧。
就是这样的相信,让我一个大意,不觉有它地被仁王拐来当了伴娘。
笨,我在心里暗骂自己,都看出他邀请我时率性洒脱的笑意下,黄玉般狭长的眸子里划过的精光了,怎么还是傻傻地上当了呢?
自嘲地笑笑,是不是我心里,也一直小小地期待着这样一个能名正言顺地作为他的女伴出席的场合呢?
毕竟,我的时间,可能真的,不多了啊。
不过,也怪我,忘了这位新娘的…某些…本质,以至现在,陷入了这样的窘境。
就算已经缩到了墙角,那些彪悍的言辞依旧源源不绝地冲击着我的耳膜:
“难道你不会先把他绑在床上,仔仔细细地看个够,然后再上上下下摸够劲儿,最后才连骨带肉地吃干净啊!……”这是另一位看上去端庄典雅的伴娘,仁王介绍时说这是他那位人称“绅士”的搭档唯一的妹妹柳生问。
“彻底地压倒他,吃掉他,驯服他!我要在床上做伟大的女王殿……”这是今天这场婚礼的主角之一,仁王……心系的,却要做别人的新娘的……毛毛。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啊?
不就是耐不住的毛毛偷偷跑出化妆室,据说看到了一群对她未来的丈夫的身材垂涎不已,眼冒绿光的女宾客,火冒三丈回来后很是不平自己都没机会好好欣赏一下新郎的……那个……裸体……
天哪,我真是被噎住了——她们的话题,都是怎么转换的啊?
还不待我反应过来,她们已经跳跃到了“吃干净”和“女王殿”……
如此禁忌……如此直接……
来日本十年,我已经慢慢习惯了这个国家某些事情上的开放,17,8岁的少年少女对此了如指掌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一向都不喜欢与人交际的我,不知是骨子里的保守还是心理上的刻意排斥,对于所有跟“□□”有关的话题,都保持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规范,几曾听过这样火辣直爽的讨论?
然而……也不是……不好奇的。
我想我的耳朵一定红了,因为我自己都能感觉到由后颈慢慢升腾的薄薄的热潮,再加上心里一面抗拒一面又努力想多听些的矛盾……我现在的样子,大概跟个熟透的番茄没什么区别吧。
偏偏毛毛和小问还在取笑我:
“呀,小心蓝,既然你是个仁王那厮混的,拜托就别那么拘束啦!”
“是啊,要是真的喜欢他就放倒他吧。那帮子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其实很迟钝的,□得很,非要压倒了,抹干吃尽了,才能乖乖地认命!”
轰隆,我简直都能想象自己快滴血的脸色,这都什么跟什么嘛?
尤其毛毛还说小问就是用这招征服外面那位严肃,不苟言笑的,真田君——仁王说是他们网球部的副部长的时候,我不由多看了这位少女几眼:心形的小脸,精致的五官,完全大家闺秀的端庄笑容,若非确定毛毛不会撒谎,真是完全看不出来是能够做出那样惊世骇俗举动的人物啊。
不过,就冲刚才的那番言论,我想我是不应该有什么怀疑了。
果然人不可貌相呀,这个少女的瞳孔里,时不时闪过跟那只狐狸相似的狡黠,单冲这点也可以断定,她那位能跟仁王搭档多年且未落下风的队友,估计也不仅仅是传说中的“绅士”那么简单吧。
惊诧于自己的思考,我什么时候居然会去揣摩别人的性格了?
是不是仅仅因为,他们,都是跟仁王最熟悉,最亲密的朋友。
原来无论告诫自己多少次,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去注意,跟他有关的一切的呀。
但是,也就仅仅,只能是这样了吧。
将脸靠向漂浮着袅袅白烟的杯口,闭上眼,任水汽慢慢氤氲,深深呼吸,希望薰衣草的芬芳,能驱散我心中越来越深的惆怅,和丝丝的钝痛。
幸好,时间很快到了,握住柳生问伸向我的手,我起身,将那些我或许永远也抽身不了的情绪,埋在心里,微笑地,立在毛毛的身边,陪着她,走向那个那个紫瞳中只有她的男人,走向那幢代表着幸福的圣坛,
毫不意外地,对上了立在新郎身边的仁王的眼睛。
就算站在那位倾国倾城的新郎身边,他的俊逸和邪魅,依旧未被遮去一分一毫,尤其雪白的衬衫上随性解开的一颗纽扣,露出的弯月般的锁骨和白瓷般的肌肤,更将他那慵懒的气质烘托到了顶点.
难得一次的正装,搭配上似乎完全不合的散漫,这样的矛盾在他身上,却完全不显有任何突兀,桃花眼里的波光流转,就连我都感觉到了身边女宾噼里啪啦的电火花。
祸害啊,狐狸果然生来就是魅惑众生的祸害啊。
可是,纵使扫视全场,对着那些呆呆盯着他的面孔优雅地保持微笑,他的目光,却只有在看向我身边的毛毛时,才带了真正的,虽然很浅,却无法掩饰的温柔。
千言万语,不过凝眸。
就算他什么都没有说,就算他什么都没有做,我也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他那复杂而微妙的情绪。
其实,他,也还是需要时间的吧。
感情这种事……果然……无解啊。
狡诈如他,笨拙如我,都一样。
礼成,宴开。我的磨难,居然还没有结束。
小心翼翼地溜进客厅,我听着自己怦怦的心跳,紧张兮兮地东张西望,生怕有人注意到这边。
唾弃着自己的胆小,抵抗不住毛毛的强势,以至现在要在新娘自己家里,干这种偷偷摸摸,好像见不得人的事情。
呃,虽然说起来,这位新娘的要求,是很……惊世骇俗的……
可是我干吗也得成为帮凶啊?
上帝保佑,玛利亚保佑,不要有人看见,不要有人注意……我默默念叨……
可是——
“哎呦,”出师不顺,没进客厅多远,我就因为低头默念的不看路,一头撞进一个人的怀里。
抬头一看,我真的想哭了,上帝你真的不眷顾我么,是谁都好,为什么会是白毛?
看到那眯起的狭长的眼睛,我就知道完蛋了,我自己都能感觉得到的惊慌失措,做贼心虚,怎么可能瞒得过精明的狐狸。
果然——
“心蓝,你不陪着毛毛,跑来在这里做什么?”
一语中的,白毛永远都能那么迅速地抓到重点。
“我……这个,那个……我……”,结结巴巴。左顾右盼,根本不敢看那双精明的眼睛。
奈何眼前这人绝对不是我可以糊弄过去的,下巴一紧,他已经强势地勾起我的脸,直勾勾地盯着我:“来,乖乖地交代!”
你那口吻哪是让我交代啊,跟逼供都差不多,太有压迫感了。
“啊啊啊,不要问我!”我是鸵鸟,我是鸵鸟,我什么都不知道!
努力地缩缩脖子,我真恨不能眼前有堆沙子把自己埋进去算了,前面是精明过人仁王,背后是热情高涨的毛毛,两个都不好应付,我一点都不想做夹心馅饼啊。
“不问你问谁啊!”不用看我也能听出那语气里的鄙夷,如无意外白毛肯定在没好气地翻着白眼,“老实交代,不然带你出去灌酒!”
不要不要不要,自从小时候被恶作剧的仁王灌了一口酒醉得七荤八素不说,还起了一身又麻又痒的酒疹几天才下去之后,我真的是闻“酒”色变,所以一句话不经大脑地冲口而出:
“毛毛让我在房间里准备丝绸带子!”
啊,我恨不能掐死自己,哦,不对,让毛毛知道我居然出卖给我仁王,估计我会被她掐死的,想想看她把我踹出门时千叮万嘱地就是“不许让狐狸知道啊!”
可是在仁王的淫威之下,我真是能说的不能说的,都竹筒倒豆子似的全部廉价卖了。
包括——
“因为她想看看幸村君的身材,是靠衣服包装的,还是天然好……”
这么让我愈发面红耳赤的目的……
“噗哈哈哈哈哈哈,真有才!”果不其然,白毛笑得前仰后合,放开了钳制我下巴的拇指和食指,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倒在了我的肩膀上,更是恶质地借我的力量来支撑他的身体。
淡淡的汗味,古龙水的香气,还有,合着的酒气,涌进了我的鼻子。
自然地伸手扶住他的身体,就着昏暗的灯光细细打量,不知是不是饮了酒的酒的缘故,双颊泛上的潮红,将他原本总显得有些苍白的肌肤晕染得分外妖娆,微醺的神情,紧闭的双目,以及额头上密密麻麻,晶莹闪亮的汗珠,让他看起来像个玩累了疲惫睡去的孩子,面容上沉静无波,是难得一见的不设防。
已经很久很久,我都没有看过这样单纯的睡颜了呢。
外面人声鼎沸,不时夹杂着的灌酒的吆喝,这只狡猾的狐狸,一定也是偷偷溜进来的吧。
将额前一缕被汗浸染的发丝轻轻地拨倒他的耳边,心中弥漫上的,还是一节一节的钝痛,仁王,你到底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情,看你喜欢的女孩子出嫁的呀。
会不会,有一丝丝,跟我一样的酸涩?
紧紧地,紧紧地环着他,我告诫自己只是尽一个朋友的义务防止他跌倒,虽然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个理由扯淡得可笑。可是,在上次花店的那个拥抱之后,在我从医生那里得到病情之后,在我已经彻底绝望之后,如果上天还愿意怜悯我,再给我一个可以这样光明正大抱着他的机会,我又如何,舍得放手,能够放手?
可是,这个人,不是我可以拥有的。
如果以前,还只是不敢,不能,那么现在,我连最起码的资格都没有了。
果然上天都觉得我的贪求是一种觊觎么,所以用最决绝的方式断了我所有的念想。
还真是……残酷啊……
仁王大概真的被灌了不少酒吧,他的酒力并不算太好,只是伴郎挡酒的责任又重大,纵使再善于应对,面对兴奋无匹,灌酒无罪的宾客,怕也是有些吃力的。
再度稳了稳他的身子,我搀着他走向沙发,小心地将他放平在柔软的坐垫之上,不知是酒力发作还是什么原因,他并未挣扎,更没如往常恶作剧般忽然起身再度捏捏我的双颊,反而是难得的安静和乖顺,以致短短的几步路我更加胆战心惊,不知道这狡诈的家伙又想到了什么捉弄我的方法。忐忑不安的一颗心,直到他安然躺在沙发上才放了下来。
轻轻拭去他额上的汗珠,注视着灯光下依然俊逸不改的容颜,小问的那句话,忽然地回响在耳边“真的喜欢就放倒他吧”。
放倒……放倒……
仿佛魔咒一般,那两个字在我脑海里盘旋不去。
喜欢……就可以放到么……
如果不是两情相悦,不是灵与肉的契合,肢体上的缠绵,究竟有多大的意义?
如果真到了那一步,我和仁王,必定是,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吧……
更何况,以他的精明,真的,会轻易屈从于一段简单的露水姻缘之下么……
喜欢么?我分不清,早早封闭了对爱情所有感知的我,从来都不愿意仔细去思索对他的感情,究竟是青梅竹马的习惯性依恋,还是一个少女对少年的,最纯真的憧憬与恋慕?
如果那样的心痛勉强能称为嫉妒和吃醋的话,我似乎,是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的呀。
我们,是“朋友”啊。
还是我坚持和死守的——以后,也永远会坚持和死守的呀。
连争取都不敢的我,凭什么想要拥有哭泣的权利呢?
感情,是永远无法勉强的。
就像哭泣,永远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一样。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自己能坚持的,守住自己誓言守住的。
即使,按照医生的说法,这样的日子,也只剩下很短的时间了。
我依旧,不会后悔。
或许我跟眼前的这个男子,天生,就该是可以靠近,却永远无法相交的曲线吧。
上天都已经为我做好决定了。
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我收回恋恋不舍地放在他额上的手,覆在双颊,感受那灼热穿透我的肌肤,直达心底深处最柔软的那一方。
一秒,两秒,三秒……
时光静静流逝,然而这个角落,却仿佛只剩了一个我和他。
或许,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样静谧地注释着他了吧。
谢谢你,仁王,这样,无论我的日子还有多久,我应该,都没有什么遗憾了。
起身,想为他准备一杯醒脑的欧薄荷。
他小憩之后怕还是要出去的,我能尽的,就是这样的绵薄之力了。
碧绿的叶片在100℃的热水中缓缓舒展开身子,缕缕的清香张扬地飘了出来,让我的心情也莫名好了起来。绿色,果然是生命的颜色呀。
这夜的灯光,这夜的清茶,也许是我之后的日子里,最美丽的回忆了吧。
然而——
熟悉的晕眩感再次袭来,只是这次,我已经没有了花店里的慌乱,因为我已经清清楚楚地知道了后面等着我的是什么:
不受控制的眼皮……无尽的黑暗……
上天,果然是我太贪心,想将这样的静谧,拥有的更久了么……
不能在这里,不能在这里……
凭着这残存的意识,我拼尽全力撑住自己的身形,不在意被我失手碰翻的茶杯,我在最后一秒还是避免了它和茶几的亲密接触而可能发出的巨大声响,只是滚烫的热水全部洒在了我的手上,疼痛反而更让我恢复了一丝清明。死死地咬着唇,任一丝丝甜腥渗进嘴里,我跌跌撞撞地往出口走。
——无论如何,这是我隐瞒的秘密。
绝对不能被眼前这个熟睡的男子知道。
绝对不能!
所以我不能倒下去,绝对不能在这里倒下去!
近了,心蓝,就几步了,加油。
眼皮越来越沉重,步履越来越踉跄,短短几米路,仿佛走了一个世纪般的漫长。
指甲深深陷入皮肉,我能感觉到温热的液体的渗出,疼,真的很疼,然而此刻,我只有靠疼痛来支撑自己,而不至于身体绵软地倒在这个客厅的某个地方。
出了门,有一条隐蔽的小路,通往小花园里载满了一人多高的百里香的某处……
那里,是今晚的热闹中,唯一寂静和隐蔽的角落。
也是我在那短短的几秒间,能够想到的最好的藏身之所。
上天,求求你,在让我多撑几步,几步就好……
不要,不要让我毫无尊严地,倒在他醒来后就可以看见的地方……
熟悉的香味扑进鼻子,我的支撑也到了极点。
终于能够放任自己,被那铺天盖地的黑暗而淹没……
太好了……我终于……撑到了呢……
竟然看哭出来了……心疼。
喜欢白毛~虽然看不懂
你突然勤奋了……
那么危险的菜怎么可以吃呢~
还有美男亲自照顾 捏哈哈
笑也是分很多种的呢。
月月的笑,便是如同花开般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