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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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籽在键盘上敲下最后一个字母。然后慢慢悠悠的站起身来,把床边整整半瓶安眠药灌了下去。
      嘛,其实活着也没什么不好。
      也许是凌籽不懂生活,也许他懂了只是不承认。总而言之,凌籽结束了他算不上漫长的生命,抹平了镌刻在灵魂深处的羁绊。
      他累了。
      只是如此而已。

      “2005.01.01 晴星期六
      让我在暂时没有你的空间里呆一会儿,

      很快回来。

      在经过了时光的腐蚀后

      剩下的除了因为得不到而产生的

      扭曲的执念,

      就是因为已经得到了

      而渐渐消磨剩下的苍白。

      空旷囚禁了寂寞,

      铁锈攀附了乳白色窗棂。

      红色舞鞋在跳动,

      明艳的一如往昔。

      是吗,

      时间已经到了。

      该回去了。

      该回去了。

      该回去了。”

      凌籽看着这段文字,感到头晕目眩。
      当然,并不是字写的不好看,相反,尖锐的楷体一向是凌籽的大爱。让凌籽感到莫名的,是写在这本日记本上的名字——李秽
      就算是化成灰,凌籽也永远记得这个名字——夺走他的母亲的所有关爱的弟弟。母亲宠爱他,并且让他挂上了母亲的姓氏。
      而这个弟弟,一向来是一嚣张蛮横的形象出现的,凌籽倒是没有想到,原来这个弟弟还会写日记么?

      页面慢慢被翻页,一如渐渐传动的轮回。

      “被所有人爱着比被所有人不爱还要悲哀。

      近些时候的行为处事看似不经大脑毫无理智可言,

      但其实每一步、每一次的表现都是经过我深思熟虑的。

      这些不用真的写下来,

      我的潜意识已经在大脑里演练了无数遍。

      我是不是不配拥有这些?

      幸福、欢笑、哭泣、任性……

      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强调,

      泪水滑过眼眶,

      悬挂而落下。

      why?

      好像只有我错了,

      只有我是沉醉在你温暖的宽大肩膀里的,

      凭什么?

      我站在这个原点,

      看不到未来,

      也看不清过去,

      于是在寂寞的此地哭泣,

      肩膀颤动。

      认命吗?

      我做不到。

      天生的骄傲及不愿屈服的自尊心,

      可笑的长久伫立。

      哪怕是错了也没关系,

      因为我的眷恋而飞舞的泪珠会陪我。

      哪怕是被训斥也没关系,

      我只是试着爱你,

      放弃也不会受伤害。”

      ……

      这就是成长么?
      一页一页书页翻动的声音,一点一点成熟起来的字体,无所附俪,偏偏华丽如此。

      凌籽站在打开了窗户的李秽的房间里,事实上,就是连凌籽的灵魂,也只是静静躺在李秽的身躯里而已。

      空气中带着厚重的湿气,风带着未来临的雨的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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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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